卷八?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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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理。

    〉 人君禦臣,相易而將難。

    將有二:有賢將,有才將。

    而禦才將尤難。

    禦相以禮,禦將以術,禦賢將之術以信,禦才將之術以智。

    不以禮,不以信,是不為也。

    不以術,不以智,是不能也。

    故曰:禦將難,而禦才將尤難。

     六畜,其初皆獸也。

    彼虎豹能搏、能噬,而馬亦能踶,牛亦能觸。

    先王知能搏、能噬者不可以人力制,故殺之。

    殺之不能,驅之而後已。

    踶者可馭以羈紲,觸者可拘以楅衡,故先王不忍棄其才而廢天下之用。

    如曰是能踶,是能觸,當與虎豹並殺而同驅,則是天下無騏驥終無以服乘耶? 先王之選才也,自非大奸劇惡如虎豹之不可以變其搏噬者,未有不欲制之以術、而全其才以適於用。

    況為將者,又不可責以廉隅細謹,顧其才何如耳。

    漢之衛、霍、趙充國,唐之李靖、李勣,賢將也。

    漢之韓信、黥布、彭越,唐之薛萬徹、侯君集、盛彥師,才將也。

    賢將既不多有,得才者而任之可也。

    茍又曰是難禦,則是不肖者而後可也。

    結以重恩,示以赤心,美田宅,豐飲饌,歌童舞女,以極其口腹耳目之欲,而折之以威,此先王之所以禦才將也。

    近之論者或曰:將之所以畢智竭慮,犯霜露、蹈白刃而不辭者,冀賞耳。

    為國家者,不如勿先賞以邀其成功。

    或曰:賞所以使人,不先賞,人不為我用。

    是皆一隅之說,非通論也。

    將之才固有小大,傑然於庸將之中者,才小者也,傑然於才將之中者,才大者也。

    才小志亦小,才大志亦大,人君當觀其才之大小,而為之制禦之術以稱其志。

    一隅之說不可用也。

     夫養騏驥者,豐其芻粒,潔其羈絡,居之新閑,浴之清泉,而後責之千裡。

    彼騏驥者,其志常在千裡也,夫豈以一飽而廢其志哉。

    至於養鷹則不然,獲一雉,飼以一雀,獲一兔,飼以一鼠。

    彼知不盡力於擊搏,則其勢無所得食,故然後為我用。

    才大者,騏驥也,不先賞之,是養騏驥者饑之而責其千裡,不可得也。

    才小者,鷹也,先賞之,是養鷹者飽之而求其擊搏,亦不可得也。

    是故先賞之說,可施之才大者,不先賞之說,可施之才小者。

    兼而用之,可也。

    昔者,漢高祖一見韓信而授以上將,解衣衣之,推食哺之;一見黥布而以為淮南王,供具飲食如王者;一見彭越而以為相國。

    當是時,三人者未有功於漢也。

    厥後追項籍垓下,與信約期而不至,損數千裡之地以畀之,如棄敝履。

    項氏未滅,天下未定,而三人者已極富貴矣。

    何則?高帝知三人者之志大,不極於富貴,則不為我用。

    雖極於富貴而不滅項氏,不定天下,則其志不已也。

    至於樊噲、滕公、灌嬰之徒則不然,拔一城、陷一陣,而後增數級之爵;否則,終歲不遷也。

    項氏已滅,天下已定,樊噲、滕公、灌嬰之徒,計百戰之功,而後爵之通侯。

    夫豈高帝至此而嗇哉?知其才小而志小,雖不先賞,不怨;而先賞之,則彼將泰然自滿,而不復以立功為事故也。

    噫!方韓信之立於齊,蒯通、武涉之說未去也。

    當此之時而奪之王,漢其殆哉。

    夫人豈不欲三分天下而自立者?而彼則曰:「漢王不奪我齊也。

    」故齊不捐,則韓信不懷。

    韓信不懷,則天下非漢之有。

    嗚呼!高帝可謂知大計矣。

     【任相】 〈任相以禮。

    〉 古之善觀人之國者,觀其相何如人而已。

    議者常曰:將與相均。

    將特一大有司耳,非相侔也。

    國有征伐而後將權重。

    有征伐無征伐,相皆不可一日輕。

    相賢耶,則群有司皆賢,而將亦賢矣。

    將賢耶,相雖不賢,將不可易也。

    故曰:將特一大有司耳,非相侔也。

    任相之道與任將不同。

    為將者大概多才而或頑鈍無恥,非皆節廉好禮不可犯者也。

    故不必優以禮貌,而其有不羈不法之事,則亦不可以常法禦。

    何則?豪縱不趨約束者,亦將之常態也。

    武帝視大將軍,往往踞廁,而李廣利破大宛,侵殺士卒之罪則寢而不問。

    此任將之道也。

    若夫相,必節廉好禮者為也,又非豪縱不趨約束者為也,故接之以禮而重責之。

     古者相見於天子,天子為之離席起立,在道,為之下輿,有病,親問,不幸而死,親吊。

    待之如此其厚,然其有罪亦不私也。

    天地大變,天下大過,而相以不起聞矣,相不勝任,策書至而布衣出府免矣。

    相有他失,而棧車牝馬歸以思過矣。

    夫接之以禮,然後可以重其責而使無怨言。

    責之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