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禁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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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年前中英政府訂定之辦法自一千九百零八年正月一号起三年之内如中國一方面能将土藥減種減銷英國政府允将印藥出口每年續行減運一成如是十年至一千九百十七年止今英國政府業經承認三年以内中國于減種一事立意誠笃且成效卓著英國政府願于未滿之七年期限内接續施行一千九百零七年所訂之辦法是以再行商定各條如下
第一條 自一千九百十一年正月一号起七年之内中國每年減種當以英國按照此次條件及附件所載每年減運之數為比例至一千九百十七年全行禁盡
第二條 現在中國政府對于土藥已定嚴行禁種禁運禁吸之宗旨英國政府深表同情且願贊助其實行贊助之法英國政府允如不到七年能有确實憑據凡土藥概行絕種則印度出口運華之煙亦同時停止
第三條 無論何省土藥已經絕種他省土藥亦禁運入顯有确據則印藥即亦不準進入該省惟言明廣州上海二口應為最後之結束務須俟中國政府盡行以上辦法始可将該口禁止印藥入口
第四條 在此條件年限内英國政府得派一員或數員會同中國政府所派之員(如中國政府願意委派)随時就地考查減種情形其于此事所定減種之多少應兩面認可
在此條件年限内當給與英員一員或數員一切利便俾凡通商口岸以外所有限制煙土及征稅事宜彼可調查報告
第五條 按照一千九百零七年所訂辦法英國政府應允中國派員赴印查視售賣印藥惟言明該員不得幹預今英國政府又應允所派之員可查視印藥裝箱惟仍不得幹預
第六條 中國政府應允所有中國出産之土藥征收畫一之稅英國政府允将現在稅釐并征之額數每百斤箱加至三百五十兩該項所加之稅與中國政府加征于土藥上比例相同之稅同時起征
第七條 此項條件準行後起征新定稅釐并征時中國應将各省憲所有在廣東等省近準行于印藥大宗貿易之各項限制及征收各他項稅捐立即消除煙台續增專條現仍施行自不應另行設立此等限制及他稅捐
又言明印度生土如釐稅并征一次完清後在所進之口岸内全行免其輸納他項稅捐
若查得以上二節中所載有不照行之處則英國政府可将此次所訂條件或暫行停止或即行作廢
惟中國政府為禁絕吸煙及整頓稽察煙土零賣事宜凡所已經頒布或将來頒布之法令不得因以上條款緻其效力稍受阻抑
第八條 英國政府實為襄助中國禁煙起見允自一千九百十一年起凡出口之煙印度政府于每箱煙土報明運赴中國或在中國銷售者皆發給出口準單按箱編列号數
一千九百十一年内所發該項準單不得過三萬六百張後六年内計至一千九百十七年止每年遞減五千一百張
凡印藥出口時報明運赴中國或在中國銷售者于其起運之前應将該項準單鈔交中國所派之員轉呈中國政府或轉交中國海關員
英國政府應允每箱印藥凡領有該項準單者由印度政府所派之員黏貼印花若中國所派之員欲在場查視當照所請辦理
中國政府應允如此黏貼印花之印藥箱隻領有出口準單者如印花并未破壞乃準其運入中國各口毫無留難
第九條 此次新定條件日後兩國彼此曆經考驗若有他故于七年限内或将該條件全行删改或但改數款均可随時由兩國政府互相商酌辦理
第十條 此次條件定于簽押日施行今由兩國大臣各奉本國政府之命将該條件畫押蓋印以昭信守在北京繕立漢文四分英文四分共八分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日即西曆一千九百十一年五月初八号
附件
條件簽押日所有在通商各口岸存放關棧之印藥未經黏有印花者及香港存積之印藥未經黏有印花确系拟銷中國市面者由中國稅務司會同港屬官員及領事官等開單登記所有該項印藥務須一一标記完納稅釐一百十兩後即得在中國享受條約權利一與黏有印花者相同如此标記之印藥存積于香港者務于條件簽押後七日内裝運出口前赴中國口岸
自條件簽押日起兩個月内凡未黏有印花之印藥止準在上海廣州兩口起岸兩個月期滿後如中國政府業經商允各國則所有未經黏有印花之印藥一概不準運入通商各口岸兩個月内所有在上海廣州起岸之無印花之印藥非為本附件所載明之有标記之印藥當由中國海關開單登記該項印藥應即交納新定之并征稅釐并由關管束不得轉運他口
除業經商定每年減運五千一百箱外英國政府現允于一千九百十二年一千九百十三年一千九百十四年每年再為減少其所減之數按照條件簽押日所查明存放關棧之無印花印藥曁香港存積之無印花印藥及條件簽押後兩個月内起岸之無印花印藥之總數合三分之一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日即西曆一千九百十一年五月初八号
第一條 自一千九百十一年正月一号起七年之内中國每年減種當以英國按照此次條件及附件所載每年減運之數為比例至一千九百十七年全行禁盡
第二條 現在中國政府對于土藥已定嚴行禁種禁運禁吸之宗旨英國政府深表同情且願贊助其實行贊助之法英國政府允如不到七年能有确實憑據凡土藥概行絕種則印度出口運華之煙亦同時停止
第三條 無論何省土藥已經絕種他省土藥亦禁運入顯有确據則印藥即亦不準進入該省惟言明廣州上海二口應為最後之結束務須俟中國政府盡行以上辦法始可将該口禁止印藥入口
第四條 在此條件年限内英國政府得派一員或數員會同中國政府所派之員(如中國政府願意委派)随時就地考查減種情形其于此事所定減種之多少應兩面認可
在此條件年限内當給與英員一員或數員一切利便俾凡通商口岸以外所有限制煙土及征稅事宜彼可調查報告
第五條 按照一千九百零七年所訂辦法英國政府應允中國派員赴印查視售賣印藥惟言明該員不得幹預今英國政府又應允所派之員可查視印藥裝箱惟仍不得幹預
第六條 中國政府應允所有中國出産之土藥征收畫一之稅英國政府允将現在稅釐并征之額數每百斤箱加至三百五十兩該項所加之稅與中國政府加征于土藥上比例相同之稅同時起征
第七條 此項條件準行後起征新定稅釐并征時中國應将各省憲所有在廣東等省近準行于印藥大宗貿易之各項限制及征收各他項稅捐立即消除煙台續增專條現仍施行自不應另行設立此等限制及他稅捐
又言明印度生土如釐稅并征一次完清後在所進之口岸内全行免其輸納他項稅捐
若查得以上二節中所載有不照行之處則英國政府可将此次所訂條件或暫行停止或即行作廢
惟中國政府為禁絕吸煙及整頓稽察煙土零賣事宜凡所已經頒布或将來頒布之法令不得因以上條款緻其效力稍受阻抑
第八條 英國政府實為襄助中國禁煙起見允自一千九百十一年起凡出口之煙印度政府于每箱煙土報明運赴中國或在中國銷售者皆發給出口準單按箱編列号數
一千九百十一年内所發該項準單不得過三萬六百張後六年内計至一千九百十七年止每年遞減五千一百張
凡印藥出口時報明運赴中國或在中國銷售者于其起運之前應将該項準單鈔交中國所派之員轉呈中國政府或轉交中國海關員
英國政府應允每箱印藥凡領有該項準單者由印度政府所派之員黏貼印花若中國所派之員欲在場查視當照所請辦理
中國政府應允如此黏貼印花之印藥箱隻領有出口準單者如印花并未破壞乃準其運入中國各口毫無留難
第九條 此次新定條件日後兩國彼此曆經考驗若有他故于七年限内或将該條件全行删改或但改數款均可随時由兩國政府互相商酌辦理
第十條 此次條件定于簽押日施行今由兩國大臣各奉本國政府之命将該條件畫押蓋印以昭信守在北京繕立漢文四分英文四分共八分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日即西曆一千九百十一年五月初八号
附件
條件簽押日所有在通商各口岸存放關棧之印藥未經黏有印花者及香港存積之印藥未經黏有印花确系拟銷中國市面者由中國稅務司會同港屬官員及領事官等開單登記所有該項印藥務須一一标記完納稅釐一百十兩後即得在中國享受條約權利一與黏有印花者相同如此标記之印藥存積于香港者務于條件簽押後七日内裝運出口前赴中國口岸
自條件簽押日起兩個月内凡未黏有印花之印藥止準在上海廣州兩口起岸兩個月期滿後如中國政府業經商允各國則所有未經黏有印花之印藥一概不準運入通商各口岸兩個月内所有在上海廣州起岸之無印花之印藥非為本附件所載明之有标記之印藥當由中國海關開單登記該項印藥應即交納新定之并征稅釐并由關管束不得轉運他口
除業經商定每年減運五千一百箱外英國政府現允于一千九百十二年一千九百十三年一千九百十四年每年再為減少其所減之數按照條件簽押日所查明存放關棧之無印花印藥曁香港存積之無印花印藥及條件簽押後兩個月内起岸之無印花印藥之總數合三分之一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日即西曆一千九百十一年五月初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