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強運動:尋求西方的技術

關燈
行家李圭在1876年9月訪問了哈特福德市。

    他在報告中說道,113名學生(因死亡、生病和撤回而缺7名)分成小組,每組12個人,每三個月裡有兩個星期在哈特福德度過,在中國教習的指導下進行閱讀、背誦、習字和作文。

    [93]然而另一方面,他們也漸漸地美國化了,把辮子塞在大帽子底下,興緻勃勃地打壘球。

    他們甚至在女監護教師(其中一位于1875年和容闳結婚)的陪同下到教堂去做禮拜。

     陳蘭彬顯然是一個營求私利的機會主義者,不過,他在這一階段還能較好地和容闳合作。

    1873年下半年,陳蘭彬到古巴去調查苦力貿易,然後返回北京得到擢升;1876年,他作為駐美國、西班牙和秘魯公使再次來到美國,以容闳為副使。

    在陳蘭彬的舉薦之下,另一位翰林區谔良被任命為哈特福德辦事局監督。

    (區谔良似乎也是一個仕途坎坷的翰林,因為他僅僅是一名工部候補主事;駐美國的職務有希望使他更快地升遷。

    )[94]區谔良帶來一名新教習;由于剛剛來自北京這個排外黨人正在興起的地方,區谔良很快就對容闳允許學生西洋化提出了批評。

    不過,到1877年為止,他的苛責還不是那麼嚴厲,當時他更感興趣的是增加赴美留學生的年度撥款,為此他和容闳聯名籲請李鴻章。

    至于李鴻章,他寫信給這兩位監督,要他們鼓勵學生特别注意選修采礦和冶金專業,因為這兩項被他認為是中國的急需。

    1877年後半年李鴻章向朝廷報告說,有些青年在一二年内即可上大學學習,因此在李鴻章的奏請之下,清帝批準了以後9年總數為28.98萬兩銀子的補充撥款。

    [95] 由于不幸受到中美關系中一些事件的牽連,赴美留學使團于1881年被撤銷(參看下一卷)。

     與此同時,沈葆桢輸送船政學堂畢業生去歐洲的計劃也實現了。

    丁日昌丁憂期滿之後,1875年成為福州船政局總辦。

    他趁日意格返回歐洲之際,安排了五名最優秀的畢業生(其中兩名學生後來做了李鴻章艦隊的管帶)随同赴歐。

    [96]1877年1月,北洋大臣李鴻章和南洋大臣沈葆桢聯銜上奏,說應把船政學堂30個很有前途的畢業生送到歐洲,至少深造三年,以從海關關稅和福建省厘金中撥款20萬兩作為經費。

    這項計劃得到批準,在兩個月之内就有30餘人啟程,由李鳳苞任赴歐學生監督;李鳳苞是一位&ldquo候補道台&rdquo,在江南制造局受過訓,并且受過日意格的訓練。

    [97] 和赴美留學使團比較起來,赴歐的規劃在性質上更加實際;這次李鴻章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培養中國艦長,以便駕駛從歐洲訂購的近代兵艦。

    盡管如此,李鴻章和沈葆桢還是對清帝說,他們要鼓勵一些學生學習化學、采礦等專業。

    [98]包括嚴複在内的6名福州學員進入格林威治皇家海軍學院。

    在志願成為造船工程師的學員中,有4名在法國瑟堡造船學校學習,有5名在土倫海軍船廠學習。

    但是還有5名福州學生在巴黎國立高等礦業學校結業:這至少是從僅僅對海軍的關注擴展到了更基本的問題上。

    羅豐祿和嚴複一樣,是船政學堂&ldquo英文班&rdquo初期才學出衆的畢業生,他放棄航海學,改在倫敦英王學院攻讀政治和化學。

    在此期間,從1877&mdash1880年,李鴻章的幕僚馬建忠(1844&mdash1900年)在巴黎學習法律和政治。

    [99] 在1882、1886和1897年,又有福州培訓的學生相繼赴歐,進行為期三年或者六年的學習。

    顯然,這些學生年齡比較成熟,出國期限也比較短暫,因而與在康涅狄格州留學使團學生的經曆相比,就更不容易西洋化了。

     所有以上這些開端都有助于提供文化借鑒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即經過訓練的人才:他們當中有許多人在此後的幾十年裡發揮了具有曆史意義的作用。

    他們使中國向着引用西方技術方面稍稍前進了一點,就此而論,他們推進了中國的自強事業。

    但是,到了19世紀70年代晚期,自強新政作為中國對付外國問題的一項政策,比起60年代時期來,已經變得大為多樣化和複雜化了。

    中國國内工業和交通運輸業采用了西方技術,它開始使努力的中心從防務轉移到工業化方面。

    這就要求在曆史學家這一方面也要使研究重點有一個相應的轉移,因為中國國内的現代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所涉及的問題,其範圍比自強新政的倡導者最初于19世紀60年代所預想的要更為廣泛(參看下一卷)。

     (朱玲玲 謝保成 謝綿綿 譯) *** [1]《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71,第18頁。

     [2]沈兆霖:《沈文忠公集》卷1,第16&mdash19頁。

    參看坂野正高《總理衙門的起源》,第215&mdash216頁。

     [3]《清代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72,第11頁。

     [4]引自王爾敏《清季兵工業的興起》,第39&mdash40頁。

     [5]《清代籌辦夷務始末·鹹豐朝》卷79,第16頁;《同治朝》卷25,第1&mdash2頁。

     [6]《海防檔·購買船炮》卷1,第3頁;參照《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25,第1頁。

     [7]《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2,第35&mdash36頁。

     [8]呂實強:《中國早期的輪船經營》,第105、117、152頁。

     [9]《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25,第1&mdash3頁。

     [10]引自呂實強《中國早期的輪船經營》,第47、53頁。

     [11]引自鄧嗣禹和費正清編《中國對西方的反應:1839&mdash1932年文獻概覽》,第62頁。

     [12]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第9頁。

     [13]引自《中國對西方的反應》,第69頁;又劉廣京《儒家愛國者和務實派李鴻章》,載《哈佛亞洲研究雜志》,30(1970年),第15、32頁。

     [14]同上書,第18&mdash19、30、37&mdash42頁。

     [15]《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25,第4&mdash10頁。

    鄧嗣禹、費正清:《中國對西方的反應》,第70&mdash72頁。

     [16]《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9,第34頁。

     [17]左宗棠:《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8,第2&mdash4、10&mdash13頁。

    鄧嗣禹、費正清:《中國對西方的反應》,第81&mdash83頁。

     [18]郭廷以等:《郭嵩焘先生年譜》卷1,第42、114,126&mdash127、130、181&mdash187頁。

     [19]鄧嗣禹、費正清:《中國對西方的反應》,第54&mdash55頁。

    馮桂芬:《校邠廬抗議》卷2,第4547頁。

     [20]馮桂芬:《校邠廬抗議》卷2,第10頁。

    馮桂芬在讨論荷蘭和瑞典的福利制度和教育制度時作了這一論述,他說他是從《地球說略》一書中了解這些制度的。

    此書由甯波的美國長老會傳教士祎理哲所寫,1856年用中文出版。

    在另一段文字中,他贊譽上海海關中的洋人職員為&ldquo彼之能實征實解者”他評論說,孔子雖言&ldquo忠信雖蠻貊可行&rdquo,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正是這些在中國的夷人現在表現了這種美德。

    同上書,卷1,第43&mdash44頁。

     [21]馮桂芬:《校邠廬抗議》卷2,第40&mdash42頁。

    但呂實強認為,就連馮桂芬關于改革吏治的思想,也是因他對西方制度有了新的了解而形成的。

    見呂實強《馮桂芬的政治思想》,載《中華文化複興月刊》卷4第2期(1971年2月),第1&mdash8頁。

     [22]馮桂芬:《校邠廬抗議》卷2,第42頁。

     [23]劉廣京:《儒家愛國者和務實派李鴻章》,第35&mdash36頁。

    王爾敏:《淮軍志》,第103&mdash104頁。

    《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19,第16&mdash21頁。

    呂實強:《丁日昌與自強運動》,第186&mdash187頁。

     [24]孟思明:《總理衙門的機構和職能》,第53頁。

     [25]關于影印的慈禧手诏原件,見吳相湘的《晚清宮廷實紀》圖版10。

     [26]見李宗桐、劉鳳翰《李鴻藻先生年譜》卷1,第144&mdash146、171&mdash174頁。

     [27]吳相湘:《晚清宮廷實紀》,第121&mdash124頁。

     [28]蕭一山:《清代通史》第3冊,第661&mdash664、672&mdash674頁。

    李宗桐、劉鳳翰:《李鴻藻先生年譜》卷1,第164、214&mdash216頁。

     [29]王爾敏:《南北洋大臣之建置及其權力之擴張》,載《大陸雜志》卷20第5期(1960年3月),第15頁。

    關于這一要求被其他外港道台們所實際遵從的程度,還需要進行研究。

     [30]見肯尼迪《李鴻章與江南造船廠的計劃》,載《香港中文大學漢語研究所雜志》卷4第1期(1971年),第215頁。

    劉廣京:《李鴻章在直隸》,收于費維恺等編的《中國近代史考察》,第84&mdash87頁。

     [31]沈珂編:《先文肅公政書續編》。

    奏折的日期是1874年12月。

    劉廣京:《李鴻章在直隸》,第96頁。

     [32]羅林森:《中國發展海軍的努力,18390&mdash1895年》.第68頁。

    劉廣京:《李鴻章在直隸》,第85頁。

     [33]劉廣京:《李鴻章在直隸》,第101頁注78。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第13頁。

     [34]關于京官們對丁日昌的攻擊,見呂實強《丁日昌與自強運動》,第244&mdash245、361&mdash362頁。

    在李鴻章自己一派中有一人在改革政策上與李有分歧,并被他批評為雖然&ldquo端謹&rdquo,但回避實際責任;關于這一突出的例子,見李在1875年2月給巡撫劉秉璋的信,載《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第3&mdash5頁。

     [35]畢乃德:《1867&mdash1868年的秘密通信:中國的主要政治家關于進一步向西方勢力開放門戶的觀點》,載《近代史雜志》卷22(1959年),第132頁。

     [36]賴特:《赫德與中國海關》,第325頁和附錄4。

    關稅數字來源于瓦格爾的《中國的财政》附錄B,它包括對往返于中國各通商口岸之間、懸挂外國旗幟的船隻所征收的關稅數字。

     [37]羅玉東:《光緒朝補救财政之方策》,載《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集刊》卷1第2期(1933年5月),第190&mdash191頁,其中提到了幾種不同的估算方法。

     [38]陳文進:《清代之總理衙門及其經費》,同上書,卷1第1期(1932年11月),第49&mdash59頁。

    陳文進:《清季出使各國使領經費》,同上書,卷1第2期(1933年5月),第270&mdash310頁。

     [39]見斯坦利《清季的财政革新者胡光墉》,第48&mdash52、81&mdash84頁。

     [40]見弗蘭克·金《1845&mdash1895年中國的貨币和貨币政策》,第222頁。

    鄭英還:《中國的郵政通信及其現代化(1860&mdash1896)》,第70&mdash77頁。

     [41]《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8,第37&mdash38頁;卷19,第1頁;《譯署函稿》卷9,第37&mdash38頁。

    參閱9月4日赫德緻金登幹的信,見費正清等編《北京總稅務司赫德書信集:1868&mdash1907年的中國海關》第1冊,第301頁;賴特:《赫德與中國海關》,特别是第478頁。

     [42]有關1850年以前這種&ldquo不太正規而依舊是官差&rdquo的先例的讨論,見梅茨格為弗爾索姆的《晚清時期的&ldquo幕府&rdquo制度》一書所作的書評,載《哈佛亞洲研究雜志》卷29(1969年),第315&mdash319頁。

     [43]王爾敏:《清季兵工業的興起》,第24&mdash28頁;陳其田:《曾國藩:中國汽船業的創始者》,第20&mdash25、40&mdash42頁。

     [44]李恩涵:《清末金陵機器局的創建與擴張》,載《大陸雜志》卷3第12期(1966年12月),第368&mdash370頁。

    包耳格:《馬格裡傳》,第123&mdash132頁。

     [45]包耳格:《馬格裡傳》,第161&mdash167頁。

    王爾敏:《清季兵工業的興起》,第107頁。

    肯尼迪把1865年蘇州洋炮局遷移南京,以及1868年1月清帝從海關稅款中撥款給天津機器局,都歸因于對撚軍作戰的軍事需要。

    參看他的《1860&mdash1868年中國現代軍火工業的創建》,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集刊》卷4第2冊(1974年12月),第807&mdash818頁。

     [46]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創建和發展》(1968年哥倫比亞大學博士論文)第2章,《北華捷報》1867年8月16日。

     [47]魏允恭:《江南制造局記》卷3,第2頁。

    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創建和發展》,第49&mdash51、82&mdash84、124&mdash125、169頁。

     [48]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第16頁。

    貝耳:《關于直隸省等地的軍事報告》,第89頁。

     [49]肯尼迪:《李鴻章與江南造船的計劃》,第208&mdash210頁。

     [50]同上書,第210(特别是注21)、219、224頁。

     [51]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創建和發展》,第74頁。

     [52]同上書,第148頁。

    王爾敏:《清季兵工業的興起》,第82&mdash85頁。

     [53]龐百騰:《從沈葆桢的經曆看中國的現代化與政治》(1969年倫敦大學博士論文),第118&mdash132、140&mdash144頁。

    關于1874年以前福州船政局的财政及其他困難的詳細叙述,也詳見張玉法《福州船廠之開創及其初期發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卷2(1971年6月),第177&mdash225頁。

     [54]龐百騰:《從沈葆桢的經曆看中國的現代化與政治》,第261頁。

     [55]同上書,第112、145&mdash151頁。

    關于沈葆桢最初接任時為難之處的生動報告參看他1867年7月18日的奏折,載沈葆桢《沈文肅公政書》卷4,第1&mdash4頁。

     [56]參看例如1867年8月16日的《北華捷報》。

     [57]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96&mdash102頁。

     [58]劉廣京:《儒家愛國者和務實派李鴻章》,第33頁。

    《廣方言館全案》(南京大學所藏刻本的1949年手抄本,經畢乃德同意轉引),第7&mdash8頁。

    參看他的《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157頁。

     [59]伊凡斯:《廣州同文館的旗校背景》,載《中國論文集》22A(1969年5月),第89&mdash103頁。

     [60]參看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158頁和注5。

     [61]丁韪良:《中國巡禮》,第299&mdash300頁。

     [62]王萍:《西方曆算學之輸入》,第75&mdash124頁。

     [63]《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6,第47&mdash48頁。

    此奏之後于2月25日又有一個奏折,推薦《瀛環志略》年邁的作者徐繼畬做總管同文館書務的大臣。

    這個建議也得到批準。

     [64]《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7,第16頁。

     [65]參看張灏《倭仁的排外作用》,載《中國論文集》14(1960年),第1&mdash29頁。

     [66]《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7,第24&mdash25頁。

     [67]《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8,第14頁。

    參看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記》,丁卯(1867年),第12&mdash13、15、23&mdash24、26、28、36頁。

     [68]《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8,第15頁;卷49,第24頁。

     [69]《大清穆宗實錄》卷238,第17頁。

    有關慈禧及倭仁一派在辯論同文館問題中所起作用的進一步讨論,參看劉廣京《1867年的同文館之争》,載科恩、施雷克編《19世紀中國的改革》,第85&mdash100頁。

     [70]引自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119頁注47。

     [71]參看修訂的同文館内部章程以及&ldquo總理衙門的堂谕&rdquo,載中國科學院等編輯的《洋務運動》(二),第73&mdash81頁。

     [72]關于早期同文館的出版物清單,參看同上著作第87&mdash88頁。

    丁韪良的《格物入門七則》于1868年出版,以後曾多次再版。

     [73]《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6,第24頁。

    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206頁。

     [74]《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50,第22頁。

     [75]日意格:《福州兵工廠及其成果》,第33&mdash34頁。

     [76]《船政奏議彙編》卷13,第9頁;卷14,第12頁。

    羅林森:《中國發展海軍的努力》,第97頁。

     [77]龐百騰:《從沈葆桢的經曆看中國的現代化與政治》,第277&mdash281頁。

    龐所列的表格說明1875年組成福州水師的18艘兵艦中隻有兩艘是由原清朝水師軍官擔任艦長的。

     [78]沈珂:《先文肅公政書續編》,1870年的奏稿。

    沈葆桢:《沈文肅公政書》卷4,第64&mdash65頁。

     [79]《船政奏議彙編》卷13,第19、30頁;卷14,第5&mdash6頁。

     [80]劉廣京:《儒家愛國者和務實派李鴻章》,第38頁注103。

     [81]曾國藩:《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33,第7頁。

    李恩涵:《曾紀澤的外交》,第20&mdash21頁。

     [82]有關到1877年為止的這一出版數字,根據貝奈特《傅蘭雅把西洋科學技術引入19世紀的中國》附錄Ⅱ和Ⅲ。

    關于拟譯選書的官方政策,參看《廣方言館全案》,第32&mdash33頁。

     [83]貝奈特:《傅蘭雅把西洋科學技術引入19世紀的中國》,第40&mdash42頁。

     [84]《廣方言館全案》,第20&mdash23頁。

    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170&mdash171頁。

    關于塗宗瀛,參看清史編纂委員會編輯的《清史》第6冊,第4963頁。

     [85]《廣方言館全案》,第52頁。

    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177頁。

     [86]《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5,第22頁。

     [87]《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15,第32&mdash33頁。

    《海防檔·機器局》卷3,第17&mdash19頁。

     [88]曾國藩:《曾文正公全集》卷30,第8&mdash9頁。

    呂實強:《丁日昌與自強運動》,第210&mdash213頁。

     [89]洪煨蓮:《黃遵憲詩〈罷美國留學生感賦〉》的譯文及注釋,《哈佛亞洲研究雜志》卷18(1955年),第60頁,引述了從李慈銘日記發現的有關陳蘭彬的描述。

     [90]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第28、30頁。

     [91]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譯署函稿》卷1,第19&mdash22頁。

    《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86,第13&mdash14頁。

     [92]徐潤:《徐愚齋自叙年譜》卷17,第19&mdash21、23頁。

    第二批30個男孩(1873年赴美)中,來自廣東的還是24名。

    廣東人在第三批(1874年)的30人中占17名,在第四批(1875年)的30人中占19名。

    徐潤所列的名單說明,很多男孩的父親受雇于福州、上海和天津的兵工廠和造船廠。

    參看拉法爾格所著《中國首批百名學生》中所列表格。

     [93]關于中文課程的最初計劃,參看1872年3月1日核準的曾國藩和李鴻章聯銜奏折所附的&ldquo清單&rdquo,見《清代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卷85,第15頁。

    關于李圭報告的綜述,見洪煨蓮《黃遵憲詩〈罷美國留學生感賦〉》的譯文及注釋,第62頁。

     [94]關于區谔良的背景,見上引洪煨蓮文第61頁。

     [95]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第1&mdash2頁;《奏稿》卷30,第4&mdash5頁。

     [96]《船政奏議彙編》卷12,第9頁。

     [97]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第33頁;卷16,第3、35&mdash36頁;《奏稿》卷82,第20&mdash31頁。

    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229&mdash230頁。

     [98]在被視為适合學生選修的其他科目中,有外交和國際法,參看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8,第21頁。

     [99]畢乃德:《中國最初的官辦洋學堂》,第233&mdash235頁。

    《船政奏議彙編》卷18,第2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