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基督教傳教活動及其影響
關燈
小
中
大
裡。
我們盡可能明白地發表演說,勸人們不要搞偶像崇拜;這一席話使法師們非常憤怒&hellip&hellip 我們到江灣去參加另一次盛大節日。
嘈雜聲&hellip&hellip使得我們幾乎無法講道。
因此我們退回到郊區一座古廟&hellip&hellip這裡立即聚集了大群聽衆,其中有一些雜耍藝人;他們幾乎一動也不動地傾聽了将近一個小時:我們告訴他們搞迷信是錯誤的,他們的儒家學說有很大的缺陷,然後我向他們約略說明了基督教的偉大之處。
[19] 因為孔子被認為是使中國不能皈依基督教的大敵,傳教士自然要把他們的挫折、失望和憤怒的情緒傾瀉到孔子影響最直接的體現者紳士階級身上。
有一個傳教士寫道:&ldquo在中國文人主要從儒家學到的溫文爾雅的外表下面,幾乎隻有狡詐、愚昧、野蠻、粗野、傲慢和對任何外國事物的根深蒂固的仇恨。
&rdquo[20]19世紀在中國沒有幾個傳教士認為這種評述是太過分了。
一旦把傳教士對紳士的敵視與紳士對傳教士的怨恨擺在一起來看,人們對于19世紀中葉以後在中國出現的文化沖突的深度和強度便有了一定的認識。
中國人認為傳教士&mdash&mdash特别是天主教徒&mdash&mdash是受物質利益的驅使,傳教士則反唇相譏,認為中國人陷入了世俗塵網之中而不能自拔。
傳教士認為中國人迷信,中國人則對傳教士最鐘愛的信仰采取疑而不信的态度。
每一方對另一方都感到莫測高深。
每一方認為另一方屬于低級文明。
實際上很難設想不發生更激烈的思想交鋒。
傳教士除了向紳士是否有資格在文化和道德方面居于領導地位這一問題提出挑戰以外,他們在1860年以後還對紳士曆來把持社會領導權的情況構成了直接威脅。
構成威脅的方法多得不可勝數,這裡僅舉其數端。
傳教士,特别是天主教士,經常打扮成儒家文人學者。
除紳士以外,在地方上隻有他們才被準許和官方平等來往(根據條約)。
傳教士開設孤兒院,從事救災,這些社會義務按習俗本來是由紳士擔任的(如果他們要擔任的話)。
他們在内地享有治外法權,使他們甚至比紳士階級更不受制于中國法律。
具體侵犯紳士傳統特權的最重要一點也許是這一簡單事實:傳教士也在為人師表。
他受過教育,最低限度也能讀能寫,因為這些本事如果說不是紳士所專有,無疑也是紳士階級最具特色的屬性之一。
傳教士也開辦學校,從而在真理問題上唱對台戲。
他在公開場合宣講這些真理。
特别是新教徒,還撰寫和散發大量著作。
一位新傳教士領袖恰當地概述了這件事對有教養的中國人所起的影響,他說: 這不能不觸怒他們。
布道會使他們受辱,因為你這樣做時就處在老師的地位上。
發行宗教書籍或科學書籍也會使他們受辱,因為你這樣做時也就認定中國并未保有全部真理和知識&hellip&hellip提倡發展點什麼吧,也會使他們感到侮辱,因為這是暗示中國并未達到文明的頂點,而你卻站得比他們更高。
[21] 傳教士和老百姓 雖然中國有教養的階級的敵意(哪怕對其起因不甚了了)被普遍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但傳教士認為,數目多得驚人的沒有文化的群衆心地卻像白紙一樣潔淨:他們安定,有可塑性,能接受基督教信仰。
楊笃信在談到普通老百姓的時候,為大多數人進行過辯護:&ldquo總的來說,這些人溫和、勤勞、不懷惡意。
說到與外國人的關系,在我看來,老百姓是不招惹外國人的,除非他們的上司挑起敵意和仇恨。
要說他們是喜歡我們,或者願意和我們交往,未免有些過分;但要說他們對我們懷有敵意,這也離譜甚遠。
&rdquo[22] 這樣樂觀地描述中國群衆,在心理上無疑是必要的,因為傳教士決不能接受&ldquo老百姓&rdquo會自動厭棄他們的說法。
但是這種描述不見得符合事實。
雖然大多數皈依者确是來自老百姓,但是壓倒多數的老百姓确實也不願意和外來宗教發生任何關系。
此外,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老百姓公然敵視傳教士和中國皈依者的行動在全中國均有案可查,而這種敵對行為不全是他們的&ldquo上司&rdquo挑撥的結果。
老百姓害怕和敵視外國人的原因不一而足。
有時其起因不過是一時一地之事。
例如,19世紀60年代初期,湘贛地區許多人把天主教和太平軍的基督教等同起來,認為天主教傳教士暗地裡勾結叛亂分子。
雖然在經曆過和叛亂分子長期與劇烈鬥争的湖南、江西等地容易産生這種畏懼心理,但是在清帝國其他地區,這種畏懼心理卻遠沒有那麼明顯。
民衆厭惡傳教士和中國皈依者的另一些原因則更為普遍。
它們大體上可分為兩類:即一類是對社會和經濟的不滿,一類是由文化、種族和迷信等恐懼引起的變态心理狀态(這也可以大緻歸之為排外情緒)。
前一類原因是直接或間接地由體現在天津與北京條約中新的法律安排引起的。
後一類原因雖然在1860年以後變本加厲,但主要是非政治因素造成的,而且在條約時代以前好幾十年就已經起着作用。
[23] 引起民衆不滿的一個共同根源是1860年以後許多中國教徒所表現的傲慢的甚至是肆無忌憚的行為。
據報道,有些中國教徒穿着西裝,坐轎子招搖過市,因教堂事務而闖入衙門,或者利用他們和外國人的關系進行敲詐勒索和拒不納稅。
特别令人憤憤的是,中國教徒普遍樂于依仗教會的支持和庇護,同非基督教徒的對手打官司。
某些傳教士(主要是天主教傳教士)縱容,甚至鼓勵這種行為。
因為他們能夠對衙門施加相當大的影響,使得有時作出偏袒基督徒而壓制非基督徒的、是非颠倒的裁決。
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到這種地步,即莠民自然要紛紛攀附教會,這便進一步加劇了中國教徒和普通中國人之間的摩擦。
傳教士有力地插手于中國教徒的訴訟案件,除助長社會的不和以外,也是造成敗訴一方經濟困難的直接原因。
另外一些經濟上的不滿更普遍地存在于居民中間。
在反基督教徒暴亂以後,非基督徒平民常常必須支付傳教士強行勒索的賠款。
[24]一旦基督教徒由于宗教原因不再為&ldquo敬神&rdquo的節日和儀式捐款,非教徒平民還必須分擔更多的費用。
這種憤懑情緒司空見慣,而對于掙紮在死亡線上的貧苦人民來說,增攤的費用可能成為一個沉重的負擔。
在中國籍的天主教商人掌握地方經濟重要命脈的地方,不時暴露出潛在的更加爆炸性的經濟不滿。
當這樣的地區(例如1886年夏季的重慶)受到經濟危機的打擊時,當地居民幾乎必然把他們遭受苦難的憤怒鋒芒指向天主教徒衆。
民衆反基督教情緒的社會和經濟根源,常常由于各種更愚昧、更荒謬的力量而變得火上加油。
這類力量之一就是當時傳教士所說的&ldquo迷信&rdquo。
例如普通中國人認為,為了保障或恢複地方上的幸福,不許冒犯&ldquo神靈&rdquo。
因此,每當傳教士設立新的建築物,在高度、地勢或方位上都故意無視當地風水時,或者中國教徒在幹旱季節拒不參加求雨典禮時,非教徒居民便深為不安。
基督徒奇異的風俗習慣是使中國民衆疑懼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新教傳教士之應用現代醫術(天主教傳教士在這方面不如此之甚),還有某些天主教的教規,例如忏悔、臨終塗油的聖禮以及為臨死嬰兒施洗的儀式,在中國文化中便沒有相應的東西;而基督教之反對祖先崇拜,則是公然向成為中國文化核心的價值挑戰。
這樣,基督教必然會被誤解,人們也必然會把最兇惡的動機算到傳教的賬上。
最後,民衆的敵對行動還有一種更荒謬的原因,即愚昧而強烈的種族偏見。
我認為,隻要細心研究就會發現,這種偏見雙方都普遍存在。
(駐台灣的一位加拿大傳教士不同尋常地與自己教會裡的一個中國女士結婚時,引起了其他傳教士的強烈非議。
)不過這種偏見在中國人中間尤其厲害。
因為,西洋人的古怪行為和相貌使得他們在中國人中間很顯眼,同時絕大多數中國人又與西洋人之間很少有或根本沒有個人來往。
他們把西洋人作為整體來看待,而不知道他們也是一個一個的人。
因此就可能相信他們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而在某些人身上看到的可疑行為很容易以偏概全,以為他們人人有份。
隻要西洋人僅僅被認為是不開化但又可以教化的野蠻人時,他們便能得到同情和幫助。
但是,一旦他們被看成是野獸和魔鬼(不是人,或比人更壞)時,他們便不可救藥。
這時候,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他們驅逐出境。
舊制度的反應:反基督教的暴力行動 由于傳教士及其追随者引起的疑懼和憤怒,清末反基督教的沖突極為普遍。
從1860&mdash1900年這40年間,發生了需要通過最高級外交途徑來處理的數百起重大事件或騷亂,至于地方上不難了結的案件則有數千起之多。
(19世紀60年代冀東一個天主教傳教士報告說,有一年他的工作被200多起較輕的&ldquo迫害&rdquo事件所打亂。
)其次,除這類事件以外,有時候清帝國一些主要地區充斥着煽動性的反基督教小冊子、标語[25]和傳單,這在某些情況下看來是對傳教士挑起的文字論戰的反應。
清末反基督教的作品大體上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一般性的,典型的形式為&ldquo檄文&rdquo、标語和小冊子,其目的在于造成強烈仇視和嫌惡的氣氛。
據推測這類作品可能出自文人學士之手,它們利用最淫蕩和最沒有人性的罪名來指控,例如說牧師們為了神秘的煉丹術目的而殘害懷孕的婦女或挖掉瀕死的中國教徒的眼珠;利用密室忏悔之機來強奸中國婦女;外國人(連累而及還有被認為是着了魔的中國教徒)被他們的妻子戴上綠帽子,與他們的父親和兄弟雞奸,與他們的母親和姊妹發生亂倫關系。
這種不可思議而用心羅織的說法和沒完沒了的重複,頗能使人信以為真,于是繪聲繪影的反基督教民間傳說便甚嚣塵上。
這類抨擊文小冊子中有一本名叫《辟邪紀實》,從19世紀60年代初期起流行得特别廣泛。
至少有三個省的中國官員禁止過這本小冊子,下述摘錄生動地說明了它的煽動性質: 所有出生三個月的[基督教徒的]嬰兒,不論男女,肛門都塞以空心小管,而于晚上取出。
他們稱這為&ldquo固定生命力要素之術&rdquo。
這使肛門擴大,長大時便于雞奸。
每年春夏之交,男孩子們弄到婦女的月經排洩物抹在臉上,去教堂做禮拜。
他們把這叫做&ldquo在向上帝緻敬以前,先把臉洗幹淨&rdquo,以此為禮拜上帝最虔誠的儀式之一。
父子、兄弟的行為互相放蕩不羁,他們把這叫做&ldquo生命力的結合&rdquo。
而且他們還說,如果不這樣做,父子兄弟将會互相疏遠。
所有這類事情是不勝枚舉的。
令人難于相信的是,我們中國也有人信奉他們的宗教。
他們不是比禽獸還不如麼?[26] 第二類反基督教作品非常簡單,通常為匿名揭帖形式,是把前一類作品中的内容用到具體情況中去,并且能做到非常有力地煽動群衆起來行動。
有些這類作品指名道姓地提到傳教士的名字;另一些則指出具體的地點。
許多作品還指導怎樣進行一些破壞活動。
此外,在許多情況下,散發這些揭帖都是利用特殊時機進行的,最常見者是利用舉子趕考的機會散發。
反基督教的作品或者張貼在通衢鬧市,或者大量翻印散發(據說19世紀90年代初最為聲名狼藉的反基督教抨擊文《鬼教該死》印行了80萬冊,免費散發)。
它們對群衆産生影響的方式有兩種性質。
一方面,它通過探究想入非非的兩性行為和種族恐懼,對外國人的各種活動散布爆炸性的疑雲。
另一方面,它們對非教徒平民在與傳教士和中國教徒的直接的親身經曆中所積累起來的懷疑、恐懼和憤怒火上加油。
因此,這些力量是相互影響的,隻要稍有火星便會導緻暴力行動。
暴力行動不能用量表示。
公開暴亂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表現。
在探讨19世紀最後幾十年反基督教的騷亂時,要好好記住這一點。
這些騷亂常常是紳士階級人士直接或間接部署和煽動的。
但是不大能證實外國人經常所持的說法:它們是為了在中國根除基督教而嚴密組織起來的地方性或全國性&ldquo陰謀&rdquo的一部分。
騷亂行為的嚴重程度不一,從日常向基督徒家庭的房屋扔石頭或騷擾一群過路的傳教士,到損毀貴重财産和殺傷人命等等都有。
除天津教案(1870年)和義和團起義(1899&mdash1900年)這樣的大災難以外,持平而論也許可以說,在清朝末年,暴亂本身并不像由之産生的、不可克服的政治問題那樣重要。
傳教士和中國政權的削弱 雖然嚴格遵守新條約是1860年以後中國政府公開宣稱的政策,但是實際上隻有各省和地方當局的真誠合作才能使之實現。
[27]不幸的是,有大量證據表明,對于傳教士的活動,這種合作經常遠遠不是真心誠意的。
為什麼有這麼多中國官員,特别是下級官員,反對外國傳教士呢?最簡明和最直接的回答是,所有官員在廣義上都是紳士階級的成員。
從他們具有這個階級的文化和思想信念的角度來說,他們自然要拼命反對基督教的傳播。
但是從官吏必須對皇帝認真負責這個角度來說,人們應當期待他們會盡量克服個人的惡感而極認真地履行條約。
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的可笑。
實際上,有許多因素傾向于既鼓勵官員們反對基督教的本性,又阻止他們認真履行對帝國的職責。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也許是紳士階級與傳教事業的對立。
在既靠說服又靠強力來進行統治而人員嚴重不足的官僚體制中,一個官員又總是任職于異鄉,所以他在很大程度上得依賴當地紳士階級的積極合作。
如果他不遺餘力地試圖執行條約中有關傳教士活動的條款,公然無視紳士的情緒,他就要冒着與這個階級疏遠和毀掉自己宦途的風險。
另一個因素是傳教士利用他享有特權的合法地位,和由此而産生的對官員的威望及權威的挑戰。
有時,這種挑戰是條約上關于傳教士權利的規定的直接結果,例如每當傳教士受到損害或他的财産遭到破壞時,他從中國政府得到賠償。
但也有時是,傳教士濫用他們從條約上得到的權利或者起碼是輕率地行使這種權利,以便在地方上抖抖威風。
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兩者都經常用強力為自己索取賠償。
天主教士常常為所受損失而要求過多的賠償。
(在1863年和1869年間,他們僅在四川一省就得到26萬兩銀子。
)19世紀60年代初期,天主教徒充分利用條約中關于歸還前被沒收教堂财産的條款;方濟各會的神父們則走得更遠,甚至額外要求償還以前一百年期間征收的房租和地租。
在這方面也還有其他事例,例如天主教士還照例索取用公款建築起來而在中國有象征性重要意義的建築物(例如文廟和廟宇),作為在反教騷亂中所受損失的賠償。
有時傳教士甚至更加直接地侵犯官方權力。
他們經常催迫本國公使館設法調走抱有敵意的地方官。
天主教徒不得體的通訊格式偶爾也引起中國政府的怒火。
最後,在中國官員看來傳教士中最不能令人容忍的非法行為,如上所述,是為了偏袒中國教徒或為了争取更多人入教而特别喜歡幹涉地方官員的事務。
官方敵視傳教事業有時變成公開對抗,這裡最重要的例子是19世紀60年代初期貴州的田興恕和其他高級官員一再找貴州基督徒麻煩之事。
不過官員們所起的作用,其性質更常見者是間接的和被動的。
發生反教事件時,官員們放手讓紳士從事宣傳和組織活動,并且保護他們免遭報複,從而為反教行動提供一個比較沒有滞礙或危險的活動基礎。
不論哪一級官員同情反教活動,事實是在1860年以後,反教活動總是使中國各級政府處于非常困難境地的根源。
在省縣兩級,如果這種行動十分嚴重,官員們可能被降級或受懲處。
如果在中央政府一級,則始終存在着外國要動用武力的可能性,結果會使得已經搖搖欲墜的王朝丢臉和喪失威望。
由此可見,要履行新條約中的條款,這本質上就是一個自己拆台的行動:如果行得通,則侵蝕了地方官員的權力;如果行不通,則損害了中央政府的地位。
真正的排外主義和政治上的排外主義 這便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如果反教活動給中國當局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問題,我們怎能夠确信在1860&mdash1900年期間,積極反教的主要推動力一定是一種反教情緒,而決不是反官方或反朝廷的情緒呢?換一個稍微不同的說法,即排外主義始終是&ldquo真正的&rdquo嗎?它是否有時是出于政治需要而挑起來的?19世紀的中國确實有足夠的緣由挑動起真正的排外情緒。
但是這并不意味着,如果氣候适宜,排外主義不能被人用來達到政治目的。
舉例來說,有證據表明,1891年長江流域的騷亂部分原因是心懷不滿的秘密會社成員煽動起來的,目的不是要傷害基督徒,而是要迫使清朝與西方列強沖突以推翻它。
在義和團運動的開始階段,秘密會社的卷入是最重要的因素,這時的運動也許是受同樣的動機所指引的:這便使人想起,早在1899年義和團所大肆宣傳的是&ldquo掃清滅洋&rdquo的口号。
相反地,官方本身有時也故意地和極端排外的立場聯系在一起,這倒不是因為他們極端排外,而是因為這是預防民衆的排外情緒轉而指向自己的唯一途徑。
在19世紀40年代,廣州就發生過這種情況。
這也可能是官方和朝廷響應義和團的一個原因。
很顯然,19世紀下半葉以政治為動機的整個排外主義問題,應該受到比迄今為止更大的注意。
這樣的探索可以取得一個重要的附帶成果,即肯定能夠更深入地剖析中國人反對基督教的複雜因素。
[28] 傳教事業和新制度 按照通常标準來估計,西方宗教在清末沒有使自己有效地迎合中國的需要。
西方的非宗教知識和實踐(到20世紀初它的傳播已主要掌握在新教傳教士手裡)受到非常熱烈的歡迎。
使傳教士參與非宗教活動的理由多得很。
有些人認為這種參與是一個楔子,是迷魂湯,可以用來削弱對基督教的抵制。
另一些人比較喜歡從哲學上考慮問題,認為基督教是整個西方文化中所固有的,因此,接受西方文化的任何部分,也就是朝着西方文化的方向前進了一步。
所有這些理由的難處在于,它們對西方文化的接受者沒有約束力。
[29]在接受西方知識的同時拒絕西方宗教不但證明是可行的,而且前者甚至可以變成用來反對後者的武器。
傳教工作的專業化 随着新教傳教事業在清朝最後幾十年的巨大發展,傳教活動的某些領域中也出現了向專業化的重要轉變,最明顯的是在醫學和教育方面。
這些領域長期以來是傳布福音的副業。
當它們與布道目的日益分道揚镳以後,便具有半獨立的性質,不論就學科和傳教士本人而言,專業标準都提高了,更高的專業化水平開始産生了。
傳教事業在準備為中國的現代化起作用時,它也在經曆着類似的提高過程。
[30] 醫學 雖然早就有必要專門指出傳教士之開設醫藥慈善機構是正當的,但直到1907年在上海舉行的新教布道一百周年會議上才宣布醫務工作成為&ldquo全世界幾乎每一個教會團體的工作的一部分&rdquo。
[31]在以前的30年中,這項工作在中國的發展是驚人的。
完全合格的傳教士醫生從1874年的10人猛增到1905年的300人左右。
1876年有41281名病人在大約40所醫院和診療所接受過治療;30年後,據報道每年至少有200萬病人在250所教會醫院和診療所接受治療。
[32] 許多這樣的醫院以及所有的診療所,其規模都很小,不妨說隻在偶然情況下才擁有最現代的醫療護理和使用最好的器械。
但是,它們的治療方法不同于中國人慣常采用的任何方法,而且每年就醫病人的總數不僅說明它們的水平相當高,而且促使大批中國人從親身經曆中對注重實際的西方科學知識和技術采取比較肯定的态度。
有些比較突出的成績值得特别一提。
美國長老會(北方)的嘉約翰博士接任伯駕在廣州建立的醫院,其後的幾乎50年間它主治了100多萬病人,到19世紀末他又建立了可以說是中國第一個精神病醫院。
由于梅更(英國教會)的努力,到1890年在杭州建立了一家100張病床的醫院、一所兒童收容所以及一些麻風病院和戒煙所。
1880年倫敦會的馬根濟博士在天津建立了一家大醫院;李鴻章的夫人給這家醫院捐了款,因為馬根濟及其同事救過她的命。
傳教士也專心緻志于培養中國第一批現代醫生。
少數人如黃寬、何啟年輕時讀完教會學校以後去西方留學學醫。
而且到19世紀最後幾十年,有大批人(包括未來的革命家孫中山)在附屬于中國或香港教會醫院的醫科學校得到培養。
到1897年為止,約300名中國人從這樣一些學校畢業,另外在肄業者尚有250&mdash300人。
這些
我們盡可能明白地發表演說,勸人們不要搞偶像崇拜;這一席話使法師們非常憤怒&hellip&hellip 我們到江灣去參加另一次盛大節日。
嘈雜聲&hellip&hellip使得我們幾乎無法講道。
因此我們退回到郊區一座古廟&hellip&hellip這裡立即聚集了大群聽衆,其中有一些雜耍藝人;他們幾乎一動也不動地傾聽了将近一個小時:我們告訴他們搞迷信是錯誤的,他們的儒家學說有很大的缺陷,然後我向他們約略說明了基督教的偉大之處。
[19] 因為孔子被認為是使中國不能皈依基督教的大敵,傳教士自然要把他們的挫折、失望和憤怒的情緒傾瀉到孔子影響最直接的體現者紳士階級身上。
有一個傳教士寫道:&ldquo在中國文人主要從儒家學到的溫文爾雅的外表下面,幾乎隻有狡詐、愚昧、野蠻、粗野、傲慢和對任何外國事物的根深蒂固的仇恨。
&rdquo[20]19世紀在中國沒有幾個傳教士認為這種評述是太過分了。
一旦把傳教士對紳士的敵視與紳士對傳教士的怨恨擺在一起來看,人們對于19世紀中葉以後在中國出現的文化沖突的深度和強度便有了一定的認識。
中國人認為傳教士&mdash&mdash特别是天主教徒&mdash&mdash是受物質利益的驅使,傳教士則反唇相譏,認為中國人陷入了世俗塵網之中而不能自拔。
傳教士認為中國人迷信,中國人則對傳教士最鐘愛的信仰采取疑而不信的态度。
每一方對另一方都感到莫測高深。
每一方認為另一方屬于低級文明。
實際上很難設想不發生更激烈的思想交鋒。
傳教士除了向紳士是否有資格在文化和道德方面居于領導地位這一問題提出挑戰以外,他們在1860年以後還對紳士曆來把持社會領導權的情況構成了直接威脅。
構成威脅的方法多得不可勝數,這裡僅舉其數端。
傳教士,特别是天主教士,經常打扮成儒家文人學者。
除紳士以外,在地方上隻有他們才被準許和官方平等來往(根據條約)。
傳教士開設孤兒院,從事救災,這些社會義務按習俗本來是由紳士擔任的(如果他們要擔任的話)。
他們在内地享有治外法權,使他們甚至比紳士階級更不受制于中國法律。
具體侵犯紳士傳統特權的最重要一點也許是這一簡單事實:傳教士也在為人師表。
他受過教育,最低限度也能讀能寫,因為這些本事如果說不是紳士所專有,無疑也是紳士階級最具特色的屬性之一。
傳教士也開辦學校,從而在真理問題上唱對台戲。
他在公開場合宣講這些真理。
特别是新教徒,還撰寫和散發大量著作。
一位新傳教士領袖恰當地概述了這件事對有教養的中國人所起的影響,他說: 這不能不觸怒他們。
布道會使他們受辱,因為你這樣做時就處在老師的地位上。
發行宗教書籍或科學書籍也會使他們受辱,因為你這樣做時也就認定中國并未保有全部真理和知識&hellip&hellip提倡發展點什麼吧,也會使他們感到侮辱,因為這是暗示中國并未達到文明的頂點,而你卻站得比他們更高。
[21] 傳教士和老百姓 雖然中國有教養的階級的敵意(哪怕對其起因不甚了了)被普遍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但傳教士認為,數目多得驚人的沒有文化的群衆心地卻像白紙一樣潔淨:他們安定,有可塑性,能接受基督教信仰。
楊笃信在談到普通老百姓的時候,為大多數人進行過辯護:&ldquo總的來說,這些人溫和、勤勞、不懷惡意。
說到與外國人的關系,在我看來,老百姓是不招惹外國人的,除非他們的上司挑起敵意和仇恨。
要說他們是喜歡我們,或者願意和我們交往,未免有些過分;但要說他們對我們懷有敵意,這也離譜甚遠。
&rdquo[22] 這樣樂觀地描述中國群衆,在心理上無疑是必要的,因為傳教士決不能接受&ldquo老百姓&rdquo會自動厭棄他們的說法。
但是這種描述不見得符合事實。
雖然大多數皈依者确是來自老百姓,但是壓倒多數的老百姓确實也不願意和外來宗教發生任何關系。
此外,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老百姓公然敵視傳教士和中國皈依者的行動在全中國均有案可查,而這種敵對行為不全是他們的&ldquo上司&rdquo挑撥的結果。
老百姓害怕和敵視外國人的原因不一而足。
有時其起因不過是一時一地之事。
例如,19世紀60年代初期,湘贛地區許多人把天主教和太平軍的基督教等同起來,認為天主教傳教士暗地裡勾結叛亂分子。
雖然在經曆過和叛亂分子長期與劇烈鬥争的湖南、江西等地容易産生這種畏懼心理,但是在清帝國其他地區,這種畏懼心理卻遠沒有那麼明顯。
民衆厭惡傳教士和中國皈依者的另一些原因則更為普遍。
它們大體上可分為兩類:即一類是對社會和經濟的不滿,一類是由文化、種族和迷信等恐懼引起的變态心理狀态(這也可以大緻歸之為排外情緒)。
前一類原因是直接或間接地由體現在天津與北京條約中新的法律安排引起的。
後一類原因雖然在1860年以後變本加厲,但主要是非政治因素造成的,而且在條約時代以前好幾十年就已經起着作用。
[23] 引起民衆不滿的一個共同根源是1860年以後許多中國教徒所表現的傲慢的甚至是肆無忌憚的行為。
據報道,有些中國教徒穿着西裝,坐轎子招搖過市,因教堂事務而闖入衙門,或者利用他們和外國人的關系進行敲詐勒索和拒不納稅。
特别令人憤憤的是,中國教徒普遍樂于依仗教會的支持和庇護,同非基督教徒的對手打官司。
某些傳教士(主要是天主教傳教士)縱容,甚至鼓勵這種行為。
因為他們能夠對衙門施加相當大的影響,使得有時作出偏袒基督徒而壓制非基督徒的、是非颠倒的裁決。
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到這種地步,即莠民自然要紛紛攀附教會,這便進一步加劇了中國教徒和普通中國人之間的摩擦。
傳教士有力地插手于中國教徒的訴訟案件,除助長社會的不和以外,也是造成敗訴一方經濟困難的直接原因。
另外一些經濟上的不滿更普遍地存在于居民中間。
在反基督教徒暴亂以後,非基督徒平民常常必須支付傳教士強行勒索的賠款。
[24]一旦基督教徒由于宗教原因不再為&ldquo敬神&rdquo的節日和儀式捐款,非教徒平民還必須分擔更多的費用。
這種憤懑情緒司空見慣,而對于掙紮在死亡線上的貧苦人民來說,增攤的費用可能成為一個沉重的負擔。
在中國籍的天主教商人掌握地方經濟重要命脈的地方,不時暴露出潛在的更加爆炸性的經濟不滿。
當這樣的地區(例如1886年夏季的重慶)受到經濟危機的打擊時,當地居民幾乎必然把他們遭受苦難的憤怒鋒芒指向天主教徒衆。
民衆反基督教情緒的社會和經濟根源,常常由于各種更愚昧、更荒謬的力量而變得火上加油。
這類力量之一就是當時傳教士所說的&ldquo迷信&rdquo。
例如普通中國人認為,為了保障或恢複地方上的幸福,不許冒犯&ldquo神靈&rdquo。
因此,每當傳教士設立新的建築物,在高度、地勢或方位上都故意無視當地風水時,或者中國教徒在幹旱季節拒不參加求雨典禮時,非教徒居民便深為不安。
基督徒奇異的風俗習慣是使中國民衆疑懼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新教傳教士之應用現代醫術(天主教傳教士在這方面不如此之甚),還有某些天主教的教規,例如忏悔、臨終塗油的聖禮以及為臨死嬰兒施洗的儀式,在中國文化中便沒有相應的東西;而基督教之反對祖先崇拜,則是公然向成為中國文化核心的價值挑戰。
這樣,基督教必然會被誤解,人們也必然會把最兇惡的動機算到傳教的賬上。
最後,民衆的敵對行動還有一種更荒謬的原因,即愚昧而強烈的種族偏見。
我認為,隻要細心研究就會發現,這種偏見雙方都普遍存在。
(駐台灣的一位加拿大傳教士不同尋常地與自己教會裡的一個中國女士結婚時,引起了其他傳教士的強烈非議。
)不過這種偏見在中國人中間尤其厲害。
因為,西洋人的古怪行為和相貌使得他們在中國人中間很顯眼,同時絕大多數中國人又與西洋人之間很少有或根本沒有個人來往。
他們把西洋人作為整體來看待,而不知道他們也是一個一個的人。
因此就可能相信他們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而在某些人身上看到的可疑行為很容易以偏概全,以為他們人人有份。
隻要西洋人僅僅被認為是不開化但又可以教化的野蠻人時,他們便能得到同情和幫助。
但是,一旦他們被看成是野獸和魔鬼(不是人,或比人更壞)時,他們便不可救藥。
這時候,唯一的辦法就是把他們驅逐出境。
舊制度的反應:反基督教的暴力行動 由于傳教士及其追随者引起的疑懼和憤怒,清末反基督教的沖突極為普遍。
從1860&mdash1900年這40年間,發生了需要通過最高級外交途徑來處理的數百起重大事件或騷亂,至于地方上不難了結的案件則有數千起之多。
(19世紀60年代冀東一個天主教傳教士報告說,有一年他的工作被200多起較輕的&ldquo迫害&rdquo事件所打亂。
)其次,除這類事件以外,有時候清帝國一些主要地區充斥着煽動性的反基督教小冊子、标語[25]和傳單,這在某些情況下看來是對傳教士挑起的文字論戰的反應。
清末反基督教的作品大體上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一般性的,典型的形式為&ldquo檄文&rdquo、标語和小冊子,其目的在于造成強烈仇視和嫌惡的氣氛。
據推測這類作品可能出自文人學士之手,它們利用最淫蕩和最沒有人性的罪名來指控,例如說牧師們為了神秘的煉丹術目的而殘害懷孕的婦女或挖掉瀕死的中國教徒的眼珠;利用密室忏悔之機來強奸中國婦女;外國人(連累而及還有被認為是着了魔的中國教徒)被他們的妻子戴上綠帽子,與他們的父親和兄弟雞奸,與他們的母親和姊妹發生亂倫關系。
這種不可思議而用心羅織的說法和沒完沒了的重複,頗能使人信以為真,于是繪聲繪影的反基督教民間傳說便甚嚣塵上。
這類抨擊文小冊子中有一本名叫《辟邪紀實》,從19世紀60年代初期起流行得特别廣泛。
至少有三個省的中國官員禁止過這本小冊子,下述摘錄生動地說明了它的煽動性質: 所有出生三個月的[基督教徒的]嬰兒,不論男女,肛門都塞以空心小管,而于晚上取出。
他們稱這為&ldquo固定生命力要素之術&rdquo。
這使肛門擴大,長大時便于雞奸。
每年春夏之交,男孩子們弄到婦女的月經排洩物抹在臉上,去教堂做禮拜。
他們把這叫做&ldquo在向上帝緻敬以前,先把臉洗幹淨&rdquo,以此為禮拜上帝最虔誠的儀式之一。
父子、兄弟的行為互相放蕩不羁,他們把這叫做&ldquo生命力的結合&rdquo。
而且他們還說,如果不這樣做,父子兄弟将會互相疏遠。
所有這類事情是不勝枚舉的。
令人難于相信的是,我們中國也有人信奉他們的宗教。
他們不是比禽獸還不如麼?[26] 第二類反基督教作品非常簡單,通常為匿名揭帖形式,是把前一類作品中的内容用到具體情況中去,并且能做到非常有力地煽動群衆起來行動。
有些這類作品指名道姓地提到傳教士的名字;另一些則指出具體的地點。
許多作品還指導怎樣進行一些破壞活動。
此外,在許多情況下,散發這些揭帖都是利用特殊時機進行的,最常見者是利用舉子趕考的機會散發。
反基督教的作品或者張貼在通衢鬧市,或者大量翻印散發(據說19世紀90年代初最為聲名狼藉的反基督教抨擊文《鬼教該死》印行了80萬冊,免費散發)。
它們對群衆産生影響的方式有兩種性質。
一方面,它通過探究想入非非的兩性行為和種族恐懼,對外國人的各種活動散布爆炸性的疑雲。
另一方面,它們對非教徒平民在與傳教士和中國教徒的直接的親身經曆中所積累起來的懷疑、恐懼和憤怒火上加油。
因此,這些力量是相互影響的,隻要稍有火星便會導緻暴力行動。
暴力行動不能用量表示。
公開暴亂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表現。
在探讨19世紀最後幾十年反基督教的騷亂時,要好好記住這一點。
這些騷亂常常是紳士階級人士直接或間接部署和煽動的。
但是不大能證實外國人經常所持的說法:它們是為了在中國根除基督教而嚴密組織起來的地方性或全國性&ldquo陰謀&rdquo的一部分。
騷亂行為的嚴重程度不一,從日常向基督徒家庭的房屋扔石頭或騷擾一群過路的傳教士,到損毀貴重财産和殺傷人命等等都有。
除天津教案(1870年)和義和團起義(1899&mdash1900年)這樣的大災難以外,持平而論也許可以說,在清朝末年,暴亂本身并不像由之産生的、不可克服的政治問題那樣重要。
傳教士和中國政權的削弱 雖然嚴格遵守新條約是1860年以後中國政府公開宣稱的政策,但是實際上隻有各省和地方當局的真誠合作才能使之實現。
[27]不幸的是,有大量證據表明,對于傳教士的活動,這種合作經常遠遠不是真心誠意的。
為什麼有這麼多中國官員,特别是下級官員,反對外國傳教士呢?最簡明和最直接的回答是,所有官員在廣義上都是紳士階級的成員。
從他們具有這個階級的文化和思想信念的角度來說,他們自然要拼命反對基督教的傳播。
但是從官吏必須對皇帝認真負責這個角度來說,人們應當期待他們會盡量克服個人的惡感而極認真地履行條約。
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的可笑。
實際上,有許多因素傾向于既鼓勵官員們反對基督教的本性,又阻止他們認真履行對帝國的職責。
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也許是紳士階級與傳教事業的對立。
在既靠說服又靠強力來進行統治而人員嚴重不足的官僚體制中,一個官員又總是任職于異鄉,所以他在很大程度上得依賴當地紳士階級的積極合作。
如果他不遺餘力地試圖執行條約中有關傳教士活動的條款,公然無視紳士的情緒,他就要冒着與這個階級疏遠和毀掉自己宦途的風險。
另一個因素是傳教士利用他享有特權的合法地位,和由此而産生的對官員的威望及權威的挑戰。
有時,這種挑戰是條約上關于傳教士權利的規定的直接結果,例如每當傳教士受到損害或他的财産遭到破壞時,他從中國政府得到賠償。
但也有時是,傳教士濫用他們從條約上得到的權利或者起碼是輕率地行使這種權利,以便在地方上抖抖威風。
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兩者都經常用強力為自己索取賠償。
天主教士常常為所受損失而要求過多的賠償。
(在1863年和1869年間,他們僅在四川一省就得到26萬兩銀子。
)19世紀60年代初期,天主教徒充分利用條約中關于歸還前被沒收教堂财産的條款;方濟各會的神父們則走得更遠,甚至額外要求償還以前一百年期間征收的房租和地租。
在這方面也還有其他事例,例如天主教士還照例索取用公款建築起來而在中國有象征性重要意義的建築物(例如文廟和廟宇),作為在反教騷亂中所受損失的賠償。
有時傳教士甚至更加直接地侵犯官方權力。
他們經常催迫本國公使館設法調走抱有敵意的地方官。
天主教徒不得體的通訊格式偶爾也引起中國政府的怒火。
最後,在中國官員看來傳教士中最不能令人容忍的非法行為,如上所述,是為了偏袒中國教徒或為了争取更多人入教而特别喜歡幹涉地方官員的事務。
官方敵視傳教事業有時變成公開對抗,這裡最重要的例子是19世紀60年代初期貴州的田興恕和其他高級官員一再找貴州基督徒麻煩之事。
不過官員們所起的作用,其性質更常見者是間接的和被動的。
發生反教事件時,官員們放手讓紳士從事宣傳和組織活動,并且保護他們免遭報複,從而為反教行動提供一個比較沒有滞礙或危險的活動基礎。
不論哪一級官員同情反教活動,事實是在1860年以後,反教活動總是使中國各級政府處于非常困難境地的根源。
在省縣兩級,如果這種行動十分嚴重,官員們可能被降級或受懲處。
如果在中央政府一級,則始終存在着外國要動用武力的可能性,結果會使得已經搖搖欲墜的王朝丢臉和喪失威望。
由此可見,要履行新條約中的條款,這本質上就是一個自己拆台的行動:如果行得通,則侵蝕了地方官員的權力;如果行不通,則損害了中央政府的地位。
真正的排外主義和政治上的排外主義 這便提出了一些有趣的問題:如果反教活動給中國當局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問題,我們怎能夠确信在1860&mdash1900年期間,積極反教的主要推動力一定是一種反教情緒,而決不是反官方或反朝廷的情緒呢?換一個稍微不同的說法,即排外主義始終是&ldquo真正的&rdquo嗎?它是否有時是出于政治需要而挑起來的?19世紀的中國确實有足夠的緣由挑動起真正的排外情緒。
但是這并不意味着,如果氣候适宜,排外主義不能被人用來達到政治目的。
舉例來說,有證據表明,1891年長江流域的騷亂部分原因是心懷不滿的秘密會社成員煽動起來的,目的不是要傷害基督徒,而是要迫使清朝與西方列強沖突以推翻它。
在義和團運動的開始階段,秘密會社的卷入是最重要的因素,這時的運動也許是受同樣的動機所指引的:這便使人想起,早在1899年義和團所大肆宣傳的是&ldquo掃清滅洋&rdquo的口号。
相反地,官方本身有時也故意地和極端排外的立場聯系在一起,這倒不是因為他們極端排外,而是因為這是預防民衆的排外情緒轉而指向自己的唯一途徑。
在19世紀40年代,廣州就發生過這種情況。
這也可能是官方和朝廷響應義和團的一個原因。
很顯然,19世紀下半葉以政治為動機的整個排外主義問題,應該受到比迄今為止更大的注意。
這樣的探索可以取得一個重要的附帶成果,即肯定能夠更深入地剖析中國人反對基督教的複雜因素。
[28] 傳教事業和新制度 按照通常标準來估計,西方宗教在清末沒有使自己有效地迎合中國的需要。
西方的非宗教知識和實踐(到20世紀初它的傳播已主要掌握在新教傳教士手裡)受到非常熱烈的歡迎。
使傳教士參與非宗教活動的理由多得很。
有些人認為這種參與是一個楔子,是迷魂湯,可以用來削弱對基督教的抵制。
另一些人比較喜歡從哲學上考慮問題,認為基督教是整個西方文化中所固有的,因此,接受西方文化的任何部分,也就是朝着西方文化的方向前進了一步。
所有這些理由的難處在于,它們對西方文化的接受者沒有約束力。
[29]在接受西方知識的同時拒絕西方宗教不但證明是可行的,而且前者甚至可以變成用來反對後者的武器。
傳教工作的專業化 随着新教傳教事業在清朝最後幾十年的巨大發展,傳教活動的某些領域中也出現了向專業化的重要轉變,最明顯的是在醫學和教育方面。
這些領域長期以來是傳布福音的副業。
當它們與布道目的日益分道揚镳以後,便具有半獨立的性質,不論就學科和傳教士本人而言,專業标準都提高了,更高的專業化水平開始産生了。
傳教事業在準備為中國的現代化起作用時,它也在經曆着類似的提高過程。
[30] 醫學 雖然早就有必要專門指出傳教士之開設醫藥慈善機構是正當的,但直到1907年在上海舉行的新教布道一百周年會議上才宣布醫務工作成為&ldquo全世界幾乎每一個教會團體的工作的一部分&rdquo。
[31]在以前的30年中,這項工作在中國的發展是驚人的。
完全合格的傳教士醫生從1874年的10人猛增到1905年的300人左右。
1876年有41281名病人在大約40所醫院和診療所接受過治療;30年後,據報道每年至少有200萬病人在250所教會醫院和診療所接受治療。
[32] 許多這樣的醫院以及所有的診療所,其規模都很小,不妨說隻在偶然情況下才擁有最現代的醫療護理和使用最好的器械。
但是,它們的治療方法不同于中國人慣常采用的任何方法,而且每年就醫病人的總數不僅說明它們的水平相當高,而且促使大批中國人從親身經曆中對注重實際的西方科學知識和技術采取比較肯定的态度。
有些比較突出的成績值得特别一提。
美國長老會(北方)的嘉約翰博士接任伯駕在廣州建立的醫院,其後的幾乎50年間它主治了100多萬病人,到19世紀末他又建立了可以說是中國第一個精神病醫院。
由于梅更(英國教會)的努力,到1890年在杭州建立了一家100張病床的醫院、一所兒童收容所以及一些麻風病院和戒煙所。
1880年倫敦會的馬根濟博士在天津建立了一家大醫院;李鴻章的夫人給這家醫院捐了款,因為馬根濟及其同事救過她的命。
傳教士也專心緻志于培養中國第一批現代醫生。
少數人如黃寬、何啟年輕時讀完教會學校以後去西方留學學醫。
而且到19世紀最後幾十年,有大批人(包括未來的革命家孫中山)在附屬于中國或香港教會醫院的醫科學校得到培養。
到1897年為止,約300名中國人從這樣一些學校畢業,另外在肄業者尚有250&mdash300人。
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