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明治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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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ein)。
明治十八年十二月,政府改太政官制度為内閣制度,伊藤博文出任總理大臣,此前為止擔任太政大臣的三條實美則改任内大臣。
然而伊藤想要專心從事憲法的審議工作而于二十一年四月辭任總理大臣,改任樞密院議長。
在這樣的努力之下,終于在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也就是神武天皇紀元之紀元節這一天,帝國憲法得以頒布。
憲法共分為七章,這裡從第一章&ldquo天皇&rdquo部分摘錄個别條目列舉如下: 第一條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
第二條皇位依照皇室典範之規定,由天皇之男性子孫繼承。
第三條天皇神聖不可侵犯。
第四條天皇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
第五條天皇以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
第六條天皇裁定法律,并授命公布及執行之。
第十一條天皇統率陸海軍。
第十三條天皇行宣戰、媾和及締結各種條約之權力。
第十五條天皇授予爵位、勳章及其他榮典。
第二章為臣民權利與義務,第三章為帝國議會,第四章為國務大臣與樞密顧問,第五章為司法,第六章為會計,第七章為補則。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天皇的大權在這部憲法當中并無任何增減之處。
當時,伊藤博文著《憲法義解》,言道憲法所列舉之大權并非新設之意,而是對固有之國體通過憲法加以确認和表現而已。
同時,天皇也并非從此時才開始成為立憲君主的,而是原本就并非專制君主。
也就是說,與天皇相關的内容仍舊依照原有的樣子,隻不過是在憲法之中成文化了而已。
教育敕語 憲法頒布之後的第二年,也就是明治二十三年七月,日本舉行了第一次衆議院議員總選舉,十一月第一次帝國議會開幕。
然而此時出現了一個問題,就是道德意識的衰微。
維新以來,人們熱衷于破除既有陋習,采納西洋的文明風物,已然曆時二十餘年,日本所固有之教誨被抛棄難以找回,人們熱衷于追求新奇,執着于功利,主張自身權利的風氣高漲。
天皇陛下于明治十九年十月行幸帝國大學,慨歎與洋學之進步相對,和漢修身之學問則未見有踐行者,遂下問于總長,這促成了帝國大學在明治二十二年開設國史學科的結果。
正如這樣的行動一樣,天皇陛下為了振興國民之道德,考慮就此下賜敕語,最終于明治二十三年頒行天下。
被稱作&ldquo教育敕語&rdquo的有如下内容: 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
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濟其美。
此日本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
爾臣民,孝父母,友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衆,修學習業,以啟發智能,成就德器。
進廣公益,開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一旦緩急,則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
如是者,不獨為朕重量臣民,又足以彰顯爾祖先之遺風矣。
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之所當遵守,通諸古今而不謬,施諸中外而不悖。
朕庶幾與爾臣民,俱拳拳服膺,鹹一其德。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三十日 禦名禦玺 天皇在這一天将總理大臣山縣有朋與文部大臣芳川顯政召入宮中,親切地授予敕語,但是敕語上并沒有大臣的副署。
也就是說,這一敕語是略過大臣、由天皇直接向臣民發出的呼籲。
如上所述,通過憲法确定國家之根本,通過敕語指導國民之精神,人們前進的方向得以明确,于是人們日夜努力,希望能夠回應天皇陛下的期待。
西鄉、大久保相繼入土,木戶、岩倉前後病逝,失去了維新元勳們的朝廷雖然有些許寂寞,然而取而代之的是在明治天皇陛下的直接統率下,全國國民團結一緻,确立起了無論面臨怎樣的苦難也都能夠克服的體制。
人もわれも道を守りてかはらずば この敷島の國はうごかじ (衆人于我皆守道,得保吾國不動搖。
) ちはやふる神の禦代よりひとすぢの 道をふむこそうれしかりけれ (萬千神代不足道,惟守一統方可悅。
) 國民はひとつ心にまもりけり 遠つみおやの神のをしへを (國民合衆守一心,遠祖神明教如是。
) 上述幾首皆是明治天皇的和歌。
明治十八年十二月,政府改太政官制度為内閣制度,伊藤博文出任總理大臣,此前為止擔任太政大臣的三條實美則改任内大臣。
然而伊藤想要專心從事憲法的審議工作而于二十一年四月辭任總理大臣,改任樞密院議長。
在這樣的努力之下,終于在明治二十二年二月十一日,也就是神武天皇紀元之紀元節這一天,帝國憲法得以頒布。
憲法共分為七章,這裡從第一章&ldquo天皇&rdquo部分摘錄個别條目列舉如下: 第一條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
第二條皇位依照皇室典範之規定,由天皇之男性子孫繼承。
第三條天皇神聖不可侵犯。
第四條天皇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
第五條天皇以帝國議會之協贊行使立法權。
第六條天皇裁定法律,并授命公布及執行之。
第十一條天皇統率陸海軍。
第十三條天皇行宣戰、媾和及締結各種條約之權力。
第十五條天皇授予爵位、勳章及其他榮典。
第二章為臣民權利與義務,第三章為帝國議會,第四章為國務大臣與樞密顧問,第五章為司法,第六章為會計,第七章為補則。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天皇的大權在這部憲法當中并無任何增減之處。
當時,伊藤博文著《憲法義解》,言道憲法所列舉之大權并非新設之意,而是對固有之國體通過憲法加以确認和表現而已。
同時,天皇也并非從此時才開始成為立憲君主的,而是原本就并非專制君主。
也就是說,與天皇相關的内容仍舊依照原有的樣子,隻不過是在憲法之中成文化了而已。
教育敕語 憲法頒布之後的第二年,也就是明治二十三年七月,日本舉行了第一次衆議院議員總選舉,十一月第一次帝國議會開幕。
然而此時出現了一個問題,就是道德意識的衰微。
維新以來,人們熱衷于破除既有陋習,采納西洋的文明風物,已然曆時二十餘年,日本所固有之教誨被抛棄難以找回,人們熱衷于追求新奇,執着于功利,主張自身權利的風氣高漲。
天皇陛下于明治十九年十月行幸帝國大學,慨歎與洋學之進步相對,和漢修身之學問則未見有踐行者,遂下問于總長,這促成了帝國大學在明治二十二年開設國史學科的結果。
正如這樣的行動一樣,天皇陛下為了振興國民之道德,考慮就此下賜敕語,最終于明治二十三年頒行天下。
被稱作&ldquo教育敕語&rdquo的有如下内容: 朕惟我皇祖皇宗,肇國宏遠,樹德深厚。
我臣民,克忠克孝,億兆一心,世濟其美。
此日本體之精華,而教育之淵源,亦實存乎此。
爾臣民,孝父母,友兄弟,夫婦相和,朋友相信,恭儉持己,博愛及衆,修學習業,以啟發智能,成就德器。
進廣公益,開世務,常重國憲,遵國法;一旦緩急,則義勇奉公,以扶翼天壤無窮之皇運。
如是者,不獨為朕重量臣民,又足以彰顯爾祖先之遺風矣。
斯道也,實我皇祖皇宗之遺訓,而子孫臣民之所當遵守,通諸古今而不謬,施諸中外而不悖。
朕庶幾與爾臣民,俱拳拳服膺,鹹一其德。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三十日 禦名禦玺 天皇在這一天将總理大臣山縣有朋與文部大臣芳川顯政召入宮中,親切地授予敕語,但是敕語上并沒有大臣的副署。
也就是說,這一敕語是略過大臣、由天皇直接向臣民發出的呼籲。
如上所述,通過憲法确定國家之根本,通過敕語指導國民之精神,人們前進的方向得以明确,于是人們日夜努力,希望能夠回應天皇陛下的期待。
西鄉、大久保相繼入土,木戶、岩倉前後病逝,失去了維新元勳們的朝廷雖然有些許寂寞,然而取而代之的是在明治天皇陛下的直接統率下,全國國民團結一緻,确立起了無論面臨怎樣的苦難也都能夠克服的體制。
人もわれも道を守りてかはらずば この敷島の國はうごかじ (衆人于我皆守道,得保吾國不動搖。
) ちはやふる神の禦代よりひとすぢの 道をふむこそうれしかりけれ (萬千神代不足道,惟守一統方可悅。
) 國民はひとつ心にまもりけり 遠つみおやの神のをしへを (國民合衆守一心,遠祖神明教如是。
) 上述幾首皆是明治天皇的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