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達·蓋布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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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所欲為了。

     布:(輕輕地耳語)親愛的海達——相信我——我決不濫用我的權益。

     海:我還不是照樣落在你的手心,聽你支配和使喚,一個奴才,成了一個奴才!(激動地站起)不,我不能夠忍受這種思想!決不! 我們的陪審官有的是自信,以為她慣了也就好了,于是在外間說他每天夜晚必來。

    必來!隻有他們兩個人!海達在内室砰的一槍,照準太陽穴,自殺了。

    肖伯納指出道:“在實際生活裡面,海達的悲劇不是她自殺,而是她繼續活下去。

    ”也許是罷。

    我們在上海不就看慣了白俄的公主和千金。

     但是這個倔強的女子,不要做别人的或者社會的奴才,卻是自己的奴才。

    當她自以為毀滅别人的溫暖的時候,她毀滅的隻是自己的溫暖。

    她的高傲使她希冀創造高傲,要别人和她一樣高傲,即令尋死也要顯出大無畏的精神。

    呂夫包格是她的童年的愛友,不知道為了什麼(我可以想象的),她拿手槍把他攆走。

    他在失戀之中完成了一部傑作,一部人人可以同意的著述,然而他的野心是完成另一部隻有他自己看到的著述,一部需要整理的手稿。

    他在夜晚喝醉酒遺失了他的稿本。

    海達的丈夫在路上撿到了,預備送還呂夫包格,海達不肯,就是堕落的呂夫包格的忏悔,忠厚的泰雅的眼淚,也沒有感動她把他們精神上合作成功的“孩子”繳出。

    她從抽屜取出一管手槍,送給她的愛友,作為鼓舞,作為暗示。

     海:你認得它嗎?這從前瞄準過你。

     呂:你那時候用了也就好了, 海:拿着罷——現在給你自己用, 呂:(把手槍放在胸袋)謝謝! 海:要美呀,呂夫包格,答應我。

     就是這個“美”的死,可憐的懦弱的人性,呂夫包格也沒有能夠成全他的“答應”。

    他自殺了,在一個暗娼家裡,不是照準太陽穴,而是,也不是胸口,而是肚子!肚子,我的天!還有可能叫人救活。

    不能夠“美”着活,她要求“美”着死。

    死個幹淨,呂夫包格帶着手槍自殺去了。

    海達取出她藏在一邊的稿本,對于人類有貢獻的創見,靜靜地扔在爐火之中焚燒,妒恨地,不願意别人也有幸福,因為自己沒有幸福:“現在我燒着你的孩子,泰雅!……你的孩子和呂夫包格的孩子。

    (全扔了進去)我在燒——我在燒你們的孩子。

    ” 有理可喻嗎?但是,願我們深一層認識這個教訓,她在燒的,物質上是别人的“孩子”,精神上乃是自己!不是“孩子”,而是她的全部存在和意義。

    她在最後“照準太陽穴”(因為不希望叫人救活)以英勇的姿态追求自由的時候,其實她已經死了一次,在精神上已經投降給自私而任性的“自我”。

     她厭倦她的人世。

    她嘲弄她的人世。

    然而在厭倦和嘲弄之中,她妄想人人學她的榜樣——高傲。

    于是她仿佛野地的空心樹,活活摔了下去。

    沒有救,因為是空心。

    她每天活在自殺之中,手槍不過是象征而已。

    易蔔生為我們創造了這樣一位謎似的女性,上通哈孟雷特的宮城,近通柴霍夫的櫻桃園,令我們為之徘徊贊歎于無已。

     (載1947年3月5日《文彙報·筆會》第186期) *** [1]本文署名“劉西渭”。

    ——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