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中國海軍戰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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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謂方氏銷滅證據耶?則當時生還之士卒為數尚多,讵能除與方氏有隙之穆晉書外,盡被掩口?《述聞》謂李鴻章派洋員漢納根質證此案,至将濟遠管旂頭目勒禁拷問,久不誣服,案乃寝息,殆是事實。
方氏既無避匿,則水手憤而自動發炮退敵之說殊不可信。
濟遠逃時,曾樹白旗,高升乘客目擊者多人,其報告不謀而合,決不能诳。
[20]今待問者,方氏之出此,果真欲降耶?抑如其後來所雲,以“詐敵”[21]耶?于此吾人似不妨放膽一信方氏之言。
彼誠立意投降,則毋須逃遁;及敵艦迫近,更不容發炮擊之。
吉野追濟遠,中道引還,日方之報告謂由于吉野艦長疑定遠要俟于仁川附近;我方之報告則鹹謂由于吉野受傷。
[22]後說之可靠性似為較大。
吉野此時若力足以覆濟遠,則當不因懼定遠出現而舍棄之。
蓋吉野速率每小時二十三海裡,極易逃避速率十七八海裡之定遠也。
然若謂吉野艦長疑我海軍主力,并魚雷艇等埋伏于後,懼為所襲,則非不可能者。
比較中日兩方之記錄,并參以上文考證之結果,則豐島一戰之經過大略如下:方伯謙等率濟遠、廣乙、威遠三艦,以六月廿一日抵牙山。
次日,聞漢城變起,敵艦隊将至,方乃令諸艦準備回華。
因廣乙所屬小火輪拖運在口内,未能即歸,方乃令最弱小之威遠先行,而濟遠、廣乙延至廿三日黎明時始起碇。
将出漢江,與日艦吉野、浪速、秋津洲等相遇。
兩方互相猜疑,未交禮号。
相近萬碼許,吉野旗艦忽響一号炮,于是日方三艦炮火齊發。
兩方鏖戰互一時許。
廣乙受殊傷而放魚雷不出,遂先逃至朝鮮十八島附近擱淺,日艦未之追。
管帶林國祥率船員下舢闆登陸,而遺火廣乙之火藥庫焚之。
林等登英艦亞細亞号回國,将發,日兵遮之,脅署降服狀,乃縱之歸。
濟遠拒戰甚力,其望台中炮,大副沈壽昌裂腦死,方管帶初與并肩立,腦漿與血沾其衣。
前炮台繼中炮,二副柯建章為之洞胸,學生黃承勳為之斷臂。
方見力不支,乃懸白旗于樯頭而遁,日諸艦追之,途中在舒潭島附近與載兵赴牙山之操江、高升遇。
日諸艦乃暫置濟遠,繼乃以秋津洲截高升,以浪速截操江,而以吉野續追濟遠。
吉野迫近時,濟遠後炮猝發,中其望台後,吉野旋退還。
或曰,吉野之退,慮後伏也。
[23] 操江先與濟遠值,得聞戰訊,立即反輪,至下午四時終為浪速追及。
管帶王某不知所為。
時有丹麥電信技師穆倫斯德Muhlensteth受雇赴韓,适乘是船,因勸王降,而将重要文件付諸爐火,王氏從之。
又勸投所攜饷銀二十萬于海,未及行而日兵至。
降衆為日人押歸日本,頗受淩虐。
或雲,日兵未至時,有隊長某堅欲開炮,為王氏捆投海中,溺焉。
[24] 秋津洲先值高升,即傳旗下碇。
繼反輪向前進之吉野、浪速,三艦似以旗語互商者。
無何秋津洲複趨高升,炮管鹹露,直指向之。
至相距四分之一裡許,乃止不進。
一小舟自艦下,向高升而來。
艦中軍官言于同行之洋員漢納根(李鴻章顧問)請告船主,彼等甯死不降。
衆複鼓噪應之,秩序大亂,漢納根力為勸撫,衆乃少安。
日艇載二軍官至,其一迳造船主Galsworthy室,驗其一切憑證,并問高升能否随秋津洲行,船主抗議之後,表示惟有遵命。
日艇去後,漢納根譯布交涉結果,一時怒聲沸騰。
将士揮劍拟槍,言若敢起錨,則盡殺船中西人。
又派數兵監視船主。
秋津洲“立即起行”之令複至,漢納根乃言于船主,請以旗語約日艇再來。
至則漢納根親至船腰道口與日官議,懼其上船遭害也。
日官立于梯口,手握劍柄以言。
漢納根告以船中景狀,求許其駛回天津,以出發時兩國尚未開戰也。
日官允反告而退。
頃之日艦旗信出,曰“立即離船”,為船中西人而發也。
時船中各口已為華兵截守。
複信曰“未被容許”,繼以“請派一艇來”。
日艦答曰“救生艇不能來”,而令即離船之号旗尚飄揚也。
瞬間秋津洲鼓輪轉徙,直對船腰,同時汽笛長号,驚人心魄。
俄而紅旗上升于前桅,繼之,魚雷射出,未得命中。
而秋津洲六炮齊發,其桅頂之機關槍複應之。
高升煤艙立中炮。
一時黑氛煤屑,彌漫海天。
船之末部先沉,逾半時始全沒,時一點三十分鐘也。
桅頂尚露,其上攀援呼救者累累然。
船沒前,華兵一部分投海中,一部分據船還槍。
其凫水逃者,一方面為日人放艇搜射,一方面複為船中同伴轟擊。
高升載兵一千二百人,炮十二尊,得還者,通船員實僅百七十餘人耳。
李鴻章之奏報,卻謂高升“載兵勇九百五十人”,“先後救回二百五十一人”。
漢納根凫水至一小島,得慶生還。
船主及大副為日人所救。
右之叙述乃參據此三人之報告[25],其為我國史家利用,此尚是第一次也。
使李鴻章、丁汝昌深知戰略,宜不止定遠、鎮遠等之行。
李下此着棋之唯一理由,不外“我不先開仗,日諒不動手”之信賴耳,而不知日人竟動手也。
是役也,日人既在海上奪我先聲,後損我陸軍精銳,而絕牙山之援,使陸路第一次交綏中我方之敗益慘,其影響于後來戰局非少也。
其後在天津捕獲日本奸細一人,供稱曾預先采得操江、高升等之行期,電聞本國。
此奸細被發現于軍械局總辦張士珩所用某書辦家。
[26]張士珩者,李鴻章之外甥也。
時人頗以此诟李鴻章。
二、黃海之戰 國人于中日戰事之樂觀,至平壤、黃海連日之大戰後,乃始失據。
豐島之敗,高升之沉,猶是以少禦多,且無戒備,未足示弱也。
漢域變後,牙山葉軍已不能與本國通電信。
豐島戰後,北洋海軍力避遠出,葉軍海道之聯絡複斷。
于是李鴻章之于葉軍隻能雇英船往探其消息而已。
七月初一日,即宣戰之日,船回,報言“六月廿五六日葉軍屢勝,倭死二千多人,葉兵死二百人”。
先二日華商自仁川逃回者亦雲:“廿三,葉與倭開仗,倭兵三千,死一千餘,我傷亡百餘。
倭兵已往北退。
”牙山葉軍,益以愛仁、飛鲸所運,不過三千餘人,而殺敵已同此數,是誠足以自壯之事!迨初五日唐紹儀自漢城歸,始得牙山敗訊,猶以為勝後少挫耳。
此後即不知葉軍下落。
至廿二日左寶貴等自平壤電述葉氏報告,始知彼軍已退至平康,将達平壤。
朝廷以其孤軍援絕,敗固預期,而不知其敗狀如何,又深信先入之捷報,竟以為葉氏知兵,盛加赉賞。
是時華兵先後集平壤者有馬玉昆、豐升阿、左寶貴、衛汝貴四軍,都萬四千餘人,而無主帥。
廿五日,朝旨遂以“葉志超戰功夙著,堅忍耐勞,着派為(諸軍)總統”。
馬、左、衛、葉四軍皆李鴻章舊部,練習西式槍炮多年。
除日人外,衆皆謂其堪當一戰。
初不料日人八月十四日來攻,平壤大軍于十七日即瓦解也。
其翌日北洋海軍複大敗于黃海。
[27] 今于詳叙此海上大戰之前,請一回溯豐島戰後五十餘日間北洋海軍之所曆。
李鴻章、丁汝昌等原定之海軍策略為一方面固守自大同江口(朝鮮境)至威海衛間之海岸,以艦隊巡弋于其間,而棄牙山之葉軍不顧;一方面添購外艦,擴充實力。
購艦事,洋員泰樂爾(F.W.Tyler)主之最力。
泰樂爾者,英國海軍後備少尉,原任我海關巡緝艦長,因欲為此世界第一次新式海軍大戰作報告而投效于北洋海軍者也。
其後來追述購艦事之始末雲:“予與德璀琳(Detring,德人,服務天津海關,兼為李鴻章顧問)及漢納根讨論戰略時所貢獻之意見如下。
電購智利國某新巡洋艦(予憶其名為&lsquo五月十五&rsquo),為世界最捷之艦者,開來中國。
無論所索何價,即照付之,毋與論,毋稍稽延。
此艦付予指揮。
其中原有士官之一部分當願投效,餘則予自能召募補充之。
炮手、爐夫、水手等可用華人。
予将以此艦擾亂敵人之後方海陸。
倘能使我方海軍之出動延至予艦出發後,則萬事皆妥。
蓋如此則彼等之首務将在捕捉予艦。
彼等将留吉野及其他快艦防諸煤港。
如此則我方艦隊之利也。
&hellip&hellip使予艦奏功,彼等将悔開戰之孟浪耳。
與議者言,類此之策亦曾思及而予意适與符同。
總督亦韪此策。
數日後聞購艦事已辦妥,予為之手舞足蹈,心中充滿用人儲煤之計劃,而為海軍界作報告之事已成為次要矣。
兩星期後忽來一大打擊:智利方面所拟價并未包括軍械,或保留原有軍械(二者孰是,今已不憶),議遂寝。
如是曆史乃造成。
日人于此事間接或直接有影響乎?蓋不獨疑似而已。
”[28]予按軍機處《到電報檔》存有七月廿二日到之李鴻章一電,内雲:“智(利)二輪,雷(水雷)炮軍裝全可,由智(利)走直線,約十六日到呂順(呂宋)。
克錫(作者按:當為經手人)約二十(日)畫押并定議各費(及)行期。
”[29]又軍機處《電寄檔》存有七月二十六日寄英使龔照瑗一電雲:“奉旨前議購智利兩輪,龔照瑗廿四日電稱智利忽毀議。
究因何故翻悔,電語殊不明晰,着即詳細覆奏。
”[30]據此,則當時議購者實不隻一艦,而購買之不成似由于智利方面立意退縮,而非由我方吝付軍械代價矣。
中國雖貧,當時何緻惜此區區。
然龔氏之詳細複奏,如其有之,吾人已不可得見。
購買失敗之真相,殆已為時間所淹埋矣。
李鴻章等所定海軍退守策略,頗不為清帝所諒。
七月初三朝旨問李:“葉軍後路久斷接濟,由于海軍護運不能得力。
&hellip&hellip威海衛僻處東境,并非敵鋒所指。
究竟(丁)在該處有何措置?抑借此為藏身之圖?”[31]李覆以我軍無偵探快艦,而敵于漢江各口布置已久,深入恐墜其計;且我方力薄,不敢輕于一擲。
清帝無以難之[32],原策乃維持不變。
豐島戰後,二十日間,丁汝昌曾三次率主力諸艦出巡大同江口(第一次六月二十五日往,廿七日返;第二次七月初一或初二往,初八日返;第三次初九日往,十三日返)。
末一次出發後之翌(即七月初十日)晨,日聯合艦隊司令官伊東祐享忽率主力艦并運船廿餘艘出現于威海衛港外,與港口諸炮台略一交炮即退,夜深複至旅順,與城頭山炮台交炮十數出乃去。
此飄忽而似無效果之侵擾,目的何在?當時猜拟紛纭,或謂日軍欲伺隙登陸,或謂其欲誘北洋艦隊出戰。
然一月之後,其真意乃顯,蓋欲使我海軍還顧後方,而絡繹于朝鮮海面之日本運船,乃得絕對之安全耳。
我方果中其計。
李鴻章聞警後,立電召丁汝昌率軍西還,而将防守範圍縮為從旅大至威海。
此後月餘我海軍不敢出北洋一步。
[33] 初,七月五日,朝旨已謂近日奏劾丁汝昌巽懦規避,偷生縱寇者幾于異口同聲。
至是北洋海軍伏匿不出,言官益交谪汝昌。
廿六日,清帝以彼避敵誤機,畏葸無能,着即行革職,仍責令戴罪自效。
又谕李鴻章,着于諸将中遴選堪任海軍提督者,酌保數員,候旨簡放。
[34]于是李鴻章乃不得不為汝昌作最後之辯護。
其複奏中曆述北洋海軍如何劣鈍,日本海軍如何優越,從前丁汝昌如何力求擴充,如何受部議沮格。
末謂:“今日海軍力量,以之攻人則不足,以之自守則有餘。
用兵之道貴于知己知彼,舍短用長。
此臣所以兢兢焉以保船制敵為要,不敢輕于一擲,以求諒于局外者也。
至論海軍功罪,應以各口能否防護,有無疏失為斷。
似不應以不量力而輕進,轉相苛責。
從前丁汝昌剿辦粵撚,曾經大敵,疊著戰功;留直後,即令統帶水師。
屢至西洋,借資閱曆。
&hellip&hellip目前海軍将才,尚無出其右者。
”奏上,奉旨:“丁汝昌着暫免議處,由李鴻章嚴行戒饬。
”[35] 丁汝昌部下左右翼兩總兵林泰曾與劉步蟾亦難逃謗。
然據予所知,以彈章加之者,惟一張百熙而已。
八月初一日,百熙奏雲:“林泰曾、劉步蟾兩員,尤為庸懦無恥。
調遣赴援之始,該總兵即戰慄無人色。
開輪後,匿伏艙内不出。
丁汝昌為所牽制,不得自由,以緻恇怯退縮,為天下诟詈。
相應請旨将&hellip&hellip(該)兩員一并革職。
”奏上不報。
[36] 八月中,平壤告急。
援兵之路以海運至鴨綠江口之大東溝登陸為最捷。
海軍掩護,責無可卸。
于是海軍固守北洋海口之策略乃不能不稍變。
十七日醜刻,丁提督統帥北洋艦隊,偕銘軍八營所乘之運船若幹艘,發自大連。
午間全軍抵目的地。
提督即派鎮中、鎮南兩小炮船,另四魚雷艇衛
将謂方氏銷滅證據耶?則當時生還之士卒為數尚多,讵能除與方氏有隙之穆晉書外,盡被掩口?《述聞》謂李鴻章派洋員漢納根質證此案,至将濟遠管旂頭目勒禁拷問,久不誣服,案乃寝息,殆是事實。
方氏既無避匿,則水手憤而自動發炮退敵之說殊不可信。
濟遠逃時,曾樹白旗,高升乘客目擊者多人,其報告不謀而合,決不能诳。
[20]今待問者,方氏之出此,果真欲降耶?抑如其後來所雲,以“詐敵”[21]耶?于此吾人似不妨放膽一信方氏之言。
彼誠立意投降,則毋須逃遁;及敵艦迫近,更不容發炮擊之。
吉野追濟遠,中道引還,日方之報告謂由于吉野艦長疑定遠要俟于仁川附近;我方之報告則鹹謂由于吉野受傷。
[22]後說之可靠性似為較大。
吉野此時若力足以覆濟遠,則當不因懼定遠出現而舍棄之。
蓋吉野速率每小時二十三海裡,極易逃避速率十七八海裡之定遠也。
然若謂吉野艦長疑我海軍主力,并魚雷艇等埋伏于後,懼為所襲,則非不可能者。
比較中日兩方之記錄,并參以上文考證之結果,則豐島一戰之經過大略如下:方伯謙等率濟遠、廣乙、威遠三艦,以六月廿一日抵牙山。
次日,聞漢城變起,敵艦隊将至,方乃令諸艦準備回華。
因廣乙所屬小火輪拖運在口内,未能即歸,方乃令最弱小之威遠先行,而濟遠、廣乙延至廿三日黎明時始起碇。
将出漢江,與日艦吉野、浪速、秋津洲等相遇。
兩方互相猜疑,未交禮号。
相近萬碼許,吉野旗艦忽響一号炮,于是日方三艦炮火齊發。
兩方鏖戰互一時許。
廣乙受殊傷而放魚雷不出,遂先逃至朝鮮十八島附近擱淺,日艦未之追。
管帶林國祥率船員下舢闆登陸,而遺火廣乙之火藥庫焚之。
林等登英艦亞細亞号回國,将發,日兵遮之,脅署降服狀,乃縱之歸。
濟遠拒戰甚力,其望台中炮,大副沈壽昌裂腦死,方管帶初與并肩立,腦漿與血沾其衣。
前炮台繼中炮,二副柯建章為之洞胸,學生黃承勳為之斷臂。
方見力不支,乃懸白旗于樯頭而遁,日諸艦追之,途中在舒潭島附近與載兵赴牙山之操江、高升遇。
日諸艦乃暫置濟遠,繼乃以秋津洲截高升,以浪速截操江,而以吉野續追濟遠。
吉野迫近時,濟遠後炮猝發,中其望台後,吉野旋退還。
或曰,吉野之退,慮後伏也。
[23] 操江先與濟遠值,得聞戰訊,立即反輪,至下午四時終為浪速追及。
管帶王某不知所為。
時有丹麥電信技師穆倫斯德Muhlensteth受雇赴韓,适乘是船,因勸王降,而将重要文件付諸爐火,王氏從之。
又勸投所攜饷銀二十萬于海,未及行而日兵至。
降衆為日人押歸日本,頗受淩虐。
或雲,日兵未至時,有隊長某堅欲開炮,為王氏捆投海中,溺焉。
[24] 秋津洲先值高升,即傳旗下碇。
繼反輪向前進之吉野、浪速,三艦似以旗語互商者。
無何秋津洲複趨高升,炮管鹹露,直指向之。
至相距四分之一裡許,乃止不進。
一小舟自艦下,向高升而來。
艦中軍官言于同行之洋員漢納根(李鴻章顧問)請告船主,彼等甯死不降。
衆複鼓噪應之,秩序大亂,漢納根力為勸撫,衆乃少安。
日艇載二軍官至,其一迳造船主Galsworthy室,驗其一切憑證,并問高升能否随秋津洲行,船主抗議之後,表示惟有遵命。
日艇去後,漢納根譯布交涉結果,一時怒聲沸騰。
将士揮劍拟槍,言若敢起錨,則盡殺船中西人。
又派數兵監視船主。
秋津洲“立即起行”之令複至,漢納根乃言于船主,請以旗語約日艇再來。
至則漢納根親至船腰道口與日官議,懼其上船遭害也。
日官立于梯口,手握劍柄以言。
漢納根告以船中景狀,求許其駛回天津,以出發時兩國尚未開戰也。
日官允反告而退。
頃之日艦旗信出,曰“立即離船”,為船中西人而發也。
時船中各口已為華兵截守。
複信曰“未被容許”,繼以“請派一艇來”。
日艦答曰“救生艇不能來”,而令即離船之号旗尚飄揚也。
瞬間秋津洲鼓輪轉徙,直對船腰,同時汽笛長号,驚人心魄。
俄而紅旗上升于前桅,繼之,魚雷射出,未得命中。
而秋津洲六炮齊發,其桅頂之機關槍複應之。
高升煤艙立中炮。
一時黑氛煤屑,彌漫海天。
船之末部先沉,逾半時始全沒,時一點三十分鐘也。
桅頂尚露,其上攀援呼救者累累然。
船沒前,華兵一部分投海中,一部分據船還槍。
其凫水逃者,一方面為日人放艇搜射,一方面複為船中同伴轟擊。
高升載兵一千二百人,炮十二尊,得還者,通船員實僅百七十餘人耳。
李鴻章之奏報,卻謂高升“載兵勇九百五十人”,“先後救回二百五十一人”。
漢納根凫水至一小島,得慶生還。
船主及大副為日人所救。
右之叙述乃參據此三人之報告[25],其為我國史家利用,此尚是第一次也。
使李鴻章、丁汝昌深知戰略,宜不止定遠、鎮遠等之行。
李下此着棋之唯一理由,不外“我不先開仗,日諒不動手”之信賴耳,而不知日人竟動手也。
是役也,日人既在海上奪我先聲,後損我陸軍精銳,而絕牙山之援,使陸路第一次交綏中我方之敗益慘,其影響于後來戰局非少也。
其後在天津捕獲日本奸細一人,供稱曾預先采得操江、高升等之行期,電聞本國。
此奸細被發現于軍械局總辦張士珩所用某書辦家。
[26]張士珩者,李鴻章之外甥也。
時人頗以此诟李鴻章。
二、黃海之戰 國人于中日戰事之樂觀,至平壤、黃海連日之大戰後,乃始失據。
豐島之敗,高升之沉,猶是以少禦多,且無戒備,未足示弱也。
漢域變後,牙山葉軍已不能與本國通電信。
豐島戰後,北洋海軍力避遠出,葉軍海道之聯絡複斷。
于是李鴻章之于葉軍隻能雇英船往探其消息而已。
七月初一日,即宣戰之日,船回,報言“六月廿五六日葉軍屢勝,倭死二千多人,葉兵死二百人”。
先二日華商自仁川逃回者亦雲:“廿三,葉與倭開仗,倭兵三千,死一千餘,我傷亡百餘。
倭兵已往北退。
”牙山葉軍,益以愛仁、飛鲸所運,不過三千餘人,而殺敵已同此數,是誠足以自壯之事!迨初五日唐紹儀自漢城歸,始得牙山敗訊,猶以為勝後少挫耳。
此後即不知葉軍下落。
至廿二日左寶貴等自平壤電述葉氏報告,始知彼軍已退至平康,将達平壤。
朝廷以其孤軍援絕,敗固預期,而不知其敗狀如何,又深信先入之捷報,竟以為葉氏知兵,盛加赉賞。
是時華兵先後集平壤者有馬玉昆、豐升阿、左寶貴、衛汝貴四軍,都萬四千餘人,而無主帥。
廿五日,朝旨遂以“葉志超戰功夙著,堅忍耐勞,着派為(諸軍)總統”。
馬、左、衛、葉四軍皆李鴻章舊部,練習西式槍炮多年。
除日人外,衆皆謂其堪當一戰。
初不料日人八月十四日來攻,平壤大軍于十七日即瓦解也。
其翌日北洋海軍複大敗于黃海。
[27] 今于詳叙此海上大戰之前,請一回溯豐島戰後五十餘日間北洋海軍之所曆。
李鴻章、丁汝昌等原定之海軍策略為一方面固守自大同江口(朝鮮境)至威海衛間之海岸,以艦隊巡弋于其間,而棄牙山之葉軍不顧;一方面添購外艦,擴充實力。
購艦事,洋員泰樂爾(F.W.Tyler)主之最力。
泰樂爾者,英國海軍後備少尉,原任我海關巡緝艦長,因欲為此世界第一次新式海軍大戰作報告而投效于北洋海軍者也。
其後來追述購艦事之始末雲:“予與德璀琳(Detring,德人,服務天津海關,兼為李鴻章顧問)及漢納根讨論戰略時所貢獻之意見如下。
電購智利國某新巡洋艦(予憶其名為&lsquo五月十五&rsquo),為世界最捷之艦者,開來中國。
無論所索何價,即照付之,毋與論,毋稍稽延。
此艦付予指揮。
其中原有士官之一部分當願投效,餘則予自能召募補充之。
炮手、爐夫、水手等可用華人。
予将以此艦擾亂敵人之後方海陸。
倘能使我方海軍之出動延至予艦出發後,則萬事皆妥。
蓋如此則彼等之首務将在捕捉予艦。
彼等将留吉野及其他快艦防諸煤港。
如此則我方艦隊之利也。
&hellip&hellip使予艦奏功,彼等将悔開戰之孟浪耳。
與議者言,類此之策亦曾思及而予意适與符同。
總督亦韪此策。
數日後聞購艦事已辦妥,予為之手舞足蹈,心中充滿用人儲煤之計劃,而為海軍界作報告之事已成為次要矣。
兩星期後忽來一大打擊:智利方面所拟價并未包括軍械,或保留原有軍械(二者孰是,今已不憶),議遂寝。
如是曆史乃造成。
日人于此事間接或直接有影響乎?蓋不獨疑似而已。
”[28]予按軍機處《到電報檔》存有七月廿二日到之李鴻章一電,内雲:“智(利)二輪,雷(水雷)炮軍裝全可,由智(利)走直線,約十六日到呂順(呂宋)。
克錫(作者按:當為經手人)約二十(日)畫押并定議各費(及)行期。
”[29]又軍機處《電寄檔》存有七月二十六日寄英使龔照瑗一電雲:“奉旨前議購智利兩輪,龔照瑗廿四日電稱智利忽毀議。
究因何故翻悔,電語殊不明晰,着即詳細覆奏。
”[30]據此,則當時議購者實不隻一艦,而購買之不成似由于智利方面立意退縮,而非由我方吝付軍械代價矣。
中國雖貧,當時何緻惜此區區。
然龔氏之詳細複奏,如其有之,吾人已不可得見。
購買失敗之真相,殆已為時間所淹埋矣。
李鴻章等所定海軍退守策略,頗不為清帝所諒。
七月初三朝旨問李:“葉軍後路久斷接濟,由于海軍護運不能得力。
&hellip&hellip威海衛僻處東境,并非敵鋒所指。
究竟(丁)在該處有何措置?抑借此為藏身之圖?”[31]李覆以我軍無偵探快艦,而敵于漢江各口布置已久,深入恐墜其計;且我方力薄,不敢輕于一擲。
清帝無以難之[32],原策乃維持不變。
豐島戰後,二十日間,丁汝昌曾三次率主力諸艦出巡大同江口(第一次六月二十五日往,廿七日返;第二次七月初一或初二往,初八日返;第三次初九日往,十三日返)。
末一次出發後之翌(即七月初十日)晨,日聯合艦隊司令官伊東祐享忽率主力艦并運船廿餘艘出現于威海衛港外,與港口諸炮台略一交炮即退,夜深複至旅順,與城頭山炮台交炮十數出乃去。
此飄忽而似無效果之侵擾,目的何在?當時猜拟紛纭,或謂日軍欲伺隙登陸,或謂其欲誘北洋艦隊出戰。
然一月之後,其真意乃顯,蓋欲使我海軍還顧後方,而絡繹于朝鮮海面之日本運船,乃得絕對之安全耳。
我方果中其計。
李鴻章聞警後,立電召丁汝昌率軍西還,而将防守範圍縮為從旅大至威海。
此後月餘我海軍不敢出北洋一步。
[33] 初,七月五日,朝旨已謂近日奏劾丁汝昌巽懦規避,偷生縱寇者幾于異口同聲。
至是北洋海軍伏匿不出,言官益交谪汝昌。
廿六日,清帝以彼避敵誤機,畏葸無能,着即行革職,仍責令戴罪自效。
又谕李鴻章,着于諸将中遴選堪任海軍提督者,酌保數員,候旨簡放。
[34]于是李鴻章乃不得不為汝昌作最後之辯護。
其複奏中曆述北洋海軍如何劣鈍,日本海軍如何優越,從前丁汝昌如何力求擴充,如何受部議沮格。
末謂:“今日海軍力量,以之攻人則不足,以之自守則有餘。
用兵之道貴于知己知彼,舍短用長。
此臣所以兢兢焉以保船制敵為要,不敢輕于一擲,以求諒于局外者也。
至論海軍功罪,應以各口能否防護,有無疏失為斷。
似不應以不量力而輕進,轉相苛責。
從前丁汝昌剿辦粵撚,曾經大敵,疊著戰功;留直後,即令統帶水師。
屢至西洋,借資閱曆。
&hellip&hellip目前海軍将才,尚無出其右者。
”奏上,奉旨:“丁汝昌着暫免議處,由李鴻章嚴行戒饬。
”[35] 丁汝昌部下左右翼兩總兵林泰曾與劉步蟾亦難逃謗。
然據予所知,以彈章加之者,惟一張百熙而已。
八月初一日,百熙奏雲:“林泰曾、劉步蟾兩員,尤為庸懦無恥。
調遣赴援之始,該總兵即戰慄無人色。
開輪後,匿伏艙内不出。
丁汝昌為所牽制,不得自由,以緻恇怯退縮,為天下诟詈。
相應請旨将&hellip&hellip(該)兩員一并革職。
”奏上不報。
[36] 八月中,平壤告急。
援兵之路以海運至鴨綠江口之大東溝登陸為最捷。
海軍掩護,責無可卸。
于是海軍固守北洋海口之策略乃不能不稍變。
十七日醜刻,丁提督統帥北洋艦隊,偕銘軍八營所乘之運船若幹艘,發自大連。
午間全軍抵目的地。
提督即派鎮中、鎮南兩小炮船,另四魚雷艇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