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鹹同光四朝奏議選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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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譯有成書,間或有翻刻一二種,亦皆取擇不精,夫禦侮貴在得情,而緻用尤期博覽,不究其治軍交鄰之要政,何以緻其情;不研其造器習術之本原,何以緻于用。

    伏見康熙年間,我聖祖仁皇帝于算學一事,因欽天監官與西人互相辨論,特垂聖制,合中西之法,泐為成書,一時群材蔚起,象數之學,超越前古;仰見聖人有作,萬世利賴,應請旨敕下總理衙門,并北洋大臣李鴻章,或在京師,或于天津,延訪中外精于西學者,将所有外洋書籍有關實用者,先行譯刻,分散各省,務得人人講求考究,家喻戶曉,庶人材可以輩出,以後或于鄉會場中,列入策論,使為進身之階,則人思奮興,學者多,斯疑阻自少,非祇力開風氣,實可廣造人材。

     以上十條,謹就臣聞見所及,據實敬陳,伏候裁擇。

     遵籌戰備情形疏(附陳校對法約并無舛訛片)(光緒十年)李鴻章 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兼署北洋通商大臣、一等肅毅伯臣李鴻章跪奏,為遵旨力籌戰備,詳陳防務情形,仰祈聖鑒事。

     竊準軍機大臣密寄,閏五月初九日奉上谕,天津山海關一帶,沿海地段綿長,豫備當已嚴密,炮台共若幹處,着查明詳确情形等因。

    欽此。

    仰見聖明思患豫防,綢缪牖戶,指示詳切,感悚莫名。

    伏查天津至山海關一帶,沿海地段綿長,港■〈氵義〉紛歧,斷無處處設防之理,惟當于敵舟可以深入登岸處所,扼要守險,以杜竄越,守口之營兵,數不必甚多,但以堅守炮台為主,并分布水雷旱雷,制其沖突,其後路接應之師,須有大隊以備遊擊,庶臨事聲援稍壯,而前敵軍心益固。

    臣曆年布置防務,率本此意以為設施。

    直境敵舟可以深入者,曰大沽口、北塘口為最要。

    大沽口南岸大炮台四座,周圍小炮台四十座,記名提督大沽協副将羅榮光,統協标練兵一千八百人守之,親兵炮隊一營為接應;北岸大炮台二座,平炮台六座,記名總兵劉祺,統直字兩營守之,副将史濟源帶保定練軍一營為接應;另有水雷營,專管布設水雷電線等事,并令提督丁汝昌,調派鎮中、鎮東、鎮西、鎮北四炮船,收入海口,與炮台相依護。

    又令前敵營務處記名提督吳殿元駐沽,聯絡将領,妥籌戰守。

    月前檄饬提督周盛傳,督所部挑築長牆重濠十八裡,由該營直達大沽,以便有警星馳速援。

    北塘口南岸炮台二座,平台七座,北岸炮台一座,平台三座,署廣西提督唐仁廉統仁字義勝各一營,通永練軍三營,分駐扼守;另募專管水雷哨隊,并調鎮南鎮邊兩炮船,收入海口,與炮台相依護。

    直隸提督李長樂,統武毅馬步四營,提标練軍馬步二營,駐蘆台為後應。

    由北塘東北至灤州、樂亭、昌黎一帶,曰清河口,曰老米溝,曰甜水溝,曰蒲河口,皆有淤沙數十裡攔港,潮長不過數尺,潮涸僅通民舟,輪船斷不得近,吳大澄分撥所部親軍炮隊一營,步隊一營,駐樂亭之黑坨,副将劉超佩統鞏字三營,駐樂亭甘草坨一帶,往來巡哨,以防乘小舟登岸。

    昌黎之東曰洋河口,水勢較深,輪船可泊十餘裡外,吳大澄派候補直隸州戴宗骞,統綏字馬步四營,分駐扼守。

    又東則山海關最為險要,臣先已派正定鎮總兵葉志超,統正定練軍馬步四營,在甯海城老龍頭,堅築炮台。

    惟該處老水貼岸,兵輪可泊近處,慮難受巨炮叢擊,兵力尤單,前派前甘肅提督曹克忠,馳往查勘,必須添隊合紮。

    該提督願告奮勇,統帶津勝六營,前往分屯關内外威遠城、崔家台、大灣、馬家店、青石溝等處,與葉志超互相掎角應援,該提鎮老于戎事,訓練調度,均甚周詳,緩急可恃。

    至大沽後路所築新城,則有大名鎮總兵徐道奎,統大名練軍二營,炮隊兩哨,與葛沽營守備張曙德練軍一營駐守,北塘之後路軍糧城,則有記名總兵徐邦道馬隊二營扼守,天津則有記名總兵黃金志統護衛一營,練軍四營三哨,都司王得勝帶親兵炮隊一營,由臣居中控制;而有專備各路接剿者,則有湖南提督周盛傳,統勝軍槍隊十一營,馬隊五營,分駐小站馬廠一帶;記名提督劉盛休,統銘軍槍隊十營,馬隊一營,駐紮興濟鎮,總視海口何處警急,調赴馳援,專為遊擊之師。

    此沿海各處分紮地方,及兵勇營數,布置防務之詳細情形也。

    各軍所用槍炮,多系後膛新式,平日督饬将弁,認真操練打靶布陣,原備有事時戰守之用,此次法人以兵艦倉卒北來,意圖要挾,度不過遊曆海上,虛張聲勢,其大船吃水深者,不能進大沽北塘各口。

    若欲登岸深入内地,決非兩三萬步隊,不能得手,該國遠在數萬裡外,調兵須上下集議,必數月乃能來華,見在越南境内法兵及土兵,聞隻一萬數千人,勢不能全數移調,即使聯■〈舟宗〉而至,水陸并進,臣等兵力雖非甚厚,但冀饷需無缺,當可設法鏖戰,為京畿捍衛要沖,臣惟随時察酌機宜,明定賞罰,俾将士鹹知奮勉,共伸同雠敵忾之忱,以纾宸廑于萬一。

    所有力籌戰備情形,謹會同會辦北洋事宜通政使臣吳大澄,繕折由驿六百裡覆陳,伏乞聖鑒。

    再奉五月初十日密谕,前因福祿諾臨行巡邊之言,李鴻章并未奏聞,亦未告知總理衙門,業經降旨申饬,見在法使即以此為口實,并以簡明條約,法文與漢文不符,藉詞嘗試,無理取鬧,皆由李鴻章辦理含混所緻,着責成竭力籌備為自贖之地等因。

    欽此。

    伏讀之下,惶悚萬分,查福祿諾臨行時,忽以限期退兵之語相要挾,臣當即正言駁斥。

    仍飛函密告雲貴督臣岑毓英,廣西撫臣潘鼎新,相度機宜,酌量進止,随時奏明,請旨辦理。

    緣臣系議約之人,與關外相距過遠,軍情地勢,究以調紮何處為宜,非敢遙度,其時适因所議簡約,雖蒙聖明曲諒,而都人士啧有煩言,若聞福酋又請限期退兵,必更嘩噪,徒惑衆聽。

    臣又明知事難照行,而約款未可遽背,欲令岑毓英、潘鼎新,查照調回邊界約文,自行斟酌委辦,實具委曲求全之苦衷。

    因未敢遽以上聞,緻幹聖怒,亦未立即告知總理衙門,疏忽之咎,誠所難辭。

    迨潘鼎新以電報請示,臣即飛告總署,屬其請旨定奪,昨又将當日面駁情節,詳細函達總署,法使即藉為口實,而臣并無允即調回之詞,可以互證共質,實無絲毫含混。

    至謂條約,法文與漢文不符,似系旁觀挑釁之論,臣本不識洋文,稅務司德璀琳,道員馬建忠,素精法文,皆欲成此事,臣原令該員與領事法蘭亭等,再三校對,據稱并無舛訛,自來各國定約,必聲明以洋文為正,非獨此次法約為然,而嗣後彼此辨論,又往複以漢文不符,兩相齲龁,此總理衙門與臣等所曆辦而深知者,誠如聖訓,無理取鬧,不過臨時多一辨駁,究其大旨,亦無甚出入也。

    惟是此次越境觀音橋接仗獲勝之後,法人藉詞要索,所欲甚奢,殊難甘心就範,臣斷不敢狃于和議,辦防疏懈,而還顧大局,恐竟無收束之法,殷憂彌切,負疚更深,謹附片據實瀝陳,伏乞聖鑒。

     法人要挾太甚請嚴行拒絕疏(附陳赫德猝猾不可委辦要件片) (光緒十年)周德潤 經筵講官、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臣周德潤跪奏,為法人要挾太甚,請旨嚴行拒絕,以揚我武而杜狡謀,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法越之事。

    朝廷隐忍許和,亦欲計出萬全,暫屈一時,求伸異日耳。

    故藩封可棄,猶謂非域中也;邊界可分,猶謂非腹地也;商可通而兵可撤,猶謂守約而非背約也。

    于五款之外,作無厭之要求,仍欲遷就以保和局,何以為國乎?臣謹擇緊要八條,為皇太後、為皇上敬陳之。

     一、賠費斷不可償。

    法索二百五十兆佛郎,合中銀三千五百餘萬兩,唐宋歲币,贻羞史冊,有如是之累累乎?此等狂吠,何足與争?然有權宜之說,謂不議賠而議恤,夫賠百而恤十,數且不赀,财者國家養命之源,财匮而國亦危,況我為法辱,諸國将疊起而辱我,何以堪乎?似宜直告之曰:索費即不議約,庶不為法所愚也。

     一、小挫斷不可餒。

    法人孤軍深入,兵家所忌,我逸彼勞,我主彼客,縱有小挫,無關全局。

    道光舟山之役,鹹豐大沽之役,皆師潰而即講和,坐失機宜,前車可鑒,務期矢志不移,不以小勝喜,不以小敗憂,必盡翦群兇而後已,則有志竟成矣。

     一、下诏書以激忠憤。

    自文宗顯皇帝巡幸木蘭,百姓與外人為仇,二十餘年矣,雖屢以嚴法相繩,而殺外人焚教堂者,絡繹不絕,其不共戴天之恨,藏之愈久,則發之愈毒,惜未奉君父一言以洩其憤耳。

    今将法人之罪,明谕寰中,則忠臣義士,不煩号召,必群起與法為難矣。

     一、懸重賞以勵人心。

    閩、廣之民,犷悍成風,械鬥則争赴敵,頂兇則視死如歸,況應募為兵者乎?計法人入寇,多不過三千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今下一令曰,焚一兵輪者賞萬金,擒一酋虜者千金,斬一法兵者五百金,出賞赀三十萬金,法人無遺種矣。

    夫法人入華,勢不能閉關不出,無論軍民皆以法兵為奇貨,偶一舉足,鋒刃随之,有不聞風夜遁耶? 一、封海口以杜陰謀。

    中法見未失和,兵處處可入,忽然開炮,何以禦之?勢不如封禁海口,沈舟絙筏,下樁疊石,預斷入口之途,似覺稍有防範。

    矧封每口必停商務,各國恐以兵受累,必出為調停。

    此一舉兩得者也。

     一、誘登岸以便邀擊。

    外洋相接,破敵為難,日久相持,負嵎久固。

    惟由船登岸之初,糗糧未運,軍火未齊,炮台未築,及其不定而攻,事半功倍,至林木叢雜,碉堡縱橫,我兵出沒無常,尤能因利乘便,法人竄擾平原,惟有處處荊棘耳。

     一、伏内港以燒敵船。

    船在海面其勢分,難以計破,入港其勢合,易于火攻,蓋路狹既難于退避,水淺尤阻于前行,火箭噴筒,乘風下手,雖有智勇,亦無所施,所謂以奇為正者也。

     一、攻北圻以牽敵勢。

    我撤兵守約,法索款背約,法之無禮,諸夷共知,然兵可撤亦可進,粵兵向北甯,則瓊州之謀必解,滇兵攻山西,則台灣之患自消。

    此圍魏救韓之策,攻其所必救耳。

     凡事當權其輕重,謹守五款之中,何必妄思改轍,苛求五款之外,豈能忍辱相從,事處萬難決計。

    臣謹獻一得之愚,伏乞聖鑒。

     再,李鴻章與法立約,于撤兵一款,約内曰調回邊界,函内曰仍紮原處,顯然兩歧。

    至福祿諾臨行所請三事,雖未許允,并不奏聞,竟緻橫生枝節,贻誤自不待言,欲調停此事,終當責成李鴻章一手經理。

    昨據總稅務司赫德電稱,法欲江南總督為全權大臣,往滬詳議,夫不請李鴻章而請曾國荃,是易人也。

    不至津而至滬,是易地也。

    易人易地,則必易約,舍舊圖新,豈獨索償要挾,何所不至。

    且海防吃緊,重臣驟離省會,亦非計出萬全,此中操縱之宜,聖心自有權衡,非臣下所敢竊拟。

    惟前次赫德來署,臣察其人甚狡猾,語多哃喝,斷不可委辦要件。

    謹就管見所及,附片具陳,伏乞聖鑒。

     敬摅管見疏(附密陳管見片)(光緒十年)洪良品 兵科給事中臣洪良品跪奏,為敵情叵測,和約尚未定議,防營不可驟撤,敬摅管見,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伏讀本月二十四日上谕,據李鴻章與福祿諾于四月間,議定簡明條約,第五款聲明三月後将所定各節詳細會議,見在已将屆期,所有第二款北圻各防營,調回各邊疆一節,應即如約照行,着岑毓英、潘鼎新将保勝諒山各處防營,撤回滇粵各關駐紮,并于一月内全數撤竣,以昭大信。

    欽此。

    臣維交鄰之道,固宜先示以信,而審敵之機,亦宜慎防其詐。

    四月間法人既遞照會求和,議約有期矣,乃忽有攻逼諒山之舉,賴我軍力戰,始得退走,可知彼特陽假乞和之名,陰收奪地之利,我軍一撤,彼必奪踞諒山各處,俟議約時再肆邀求,我若不從,而前所踞守之地,已不可複得矣。

    是法人力所能取者,既以兵攻之,力所不能取者,又以計賺之,此乃秦人之所以愚六國者,奈何堕其狡謀哉。

    今巽命已申,勢難反汗,唯有密饬岑毓英、潘鼎新托以道遠信遲,陰緩其期,專俟和局之成否,以定行止。

    一面速催李鴻章集與議諸臣,傳該國早定和約,如和不成,尚可議戰。

    不至為其所欺。

    況聞其所議新約,意存蒙混,不知李鴻章何以率意議行。

    如有一條雲:中國南界越南北圻,法人為之保護,不許他國侵占,彼既欲與中國連和,理應指一實在地方退出,為中國封貢地步,乃猶觑此一隅,名為保護,實圖專踞,則所稱不失中國臉面者,乃紙上空文,曷貴有此和局哉?又一條雲:不議兵費,準法國在雲南境外通商,夫兵費無名,何以出口,不過藉此為求通商計耳。

    通商何必在雲南境外,為将來求分礦利計耳。

    況所稱雲南境外者,為雲南全省境外乎?抑在雲南府一府境外乎?含混其詞,殊未分析。

    昔燕雲之役,宋金以地界不明,卒啟邊釁,可為前鑒,而臣更有請者,彼議和約必首以劉義為辭,彼與劉義戰不勝,招降劉義又不從,既奪越南,恐劉義之謀匡複,乃乞和中國,思假其力以制之,蓋懼劉義與中國互相掎角,而力不能支也。

    我正宜預籌一安置劉義之法,或割越南北圻之地,或就劉義屯踞之地,即用劉義鎮守,為我藩籬,以杜後日邊患。

    彼既托講和之名,曰保護,曰通商,曰封貢,豈區區者而不令中國為政,又曷貴有此和局哉?以上數端,諒皆會議諸臣所慮及,乃李鴻章隻圖遷就于目前,不顧贻憂于後日,議和未就,遽請撤兵,設兵撤而和約有不可從,諒山為所謀踞,李鴻章将何以仰對朝廷,萬一該國必以先撤兵後講約為詞,請将臣所慮數條,敕下李鴻章暨會議諸臣,先與該國預為剖析,俟其就我範圍,再為撤兵不遲。

    昔唐德宗之和吐蕃,戒将士盟所撤備,卒緻梨樹之變,為千古笑。

    自古敵情詭詐,往往如是,不可不防也。

    臣備位兵垣,職司谏诤,當此大局利害攸關,管見所及,不敢不以入告,是否有當,請即敕議施行,伏乞聖鑒。

     再,臣前閱福祿諾信函,詭謀妄語,臣以為有識處此,必如宋臣範仲淹焚元昊書辭之例矣。

    乃李鴻章徒信其空言哃喝,而未及揣其乞和本心,臣就管見所及,敬為皇太後、皇上陳之。

    法國萬裡行師,其兵饷由借國債而來,若與我久戰,則力不能支,帑無所出,必生内變之憂。

    其不能不與我和者一也。

    法人奪踞越南,越人之心未服,又有劉義與之力持,屢為所敗,今中國苟合力同仇,法人一戰不勝,越人必乘機而起,彼則三面受敵,何以圖終,其不能不與我和者二也。

    彼所挾以恐喝者,擾我各省海疆及天津耳。

    海疆皆各國通商口岸,法人苟擾其貿易,必觸衆怒,索償資本,聞前争紅海,已與他國構怨,則勢孤力弱制之何難,天津久宿重兵,講求洋戰,不比道光時之不習火器,鹹豐時之尚有内憂,彼欲孤軍深入,亦有戒心,其不能不與我和者三也。

    有此三端,乃乘新勝之後,投畏事之臣,怵以大言,騁其詭計,是彼真一紙賢于十萬師矣。

    夫制夷之道,在審夷情以定和戰,方不為其所欺,請敕會議諸臣力籌,萬勿稍遷就,以緻啟侮他國,贻患将來,臣愚昧之見,未識當否,為此附片密陳,伏乞聖鑒。

     法人撲犯營疊迎擊獲勝疏(光緒十年)潘鼎新 頭品頂戴廣西巡撫臣潘鼎新跪奏,為法人違約逞強,撲犯營壘,經官軍連日迎擊獲勝,恭折密陳,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于浔州行次,接準兩廣督臣張樹聲電開四月十五日奉旨,法人在天津講解,已有端倪,雲南、廣西防務,着岑毓英、潘鼎新督饬扼紮原處,進止機宜,悉候谕旨。

    欽此。

    即分别密饬,一體欽遵。

    臣到諒山後,疊據探報,北甯添來法兵數百人,時以火船二三艘,駛至諒山,船頭各處,往來窺伺。

    旋又駛大火船五艘至商江,即近諒山之舊府,載法兵及麻邪約五六千号,驅教民數千人,被以法人衣冠,令為前導,蔓延郎甲屯牙一帶。

    臣嚴饬各軍謹守營地,加意防範,固不可藐敵玩視,亦不可生事幸功,不意法人役越南民夫數千人,由郎甲一帶,修砌大路,并沿途蓋造房屋,愈逼愈近。

    臣猶以穩紮穩守,傳示各軍,及至五月杪正與各統領籌商機宜,适接準督臣電信,五月二十五日奉旨,據李鴻章照錄潘鼎新電報,法兵來至屯梅谷松以外,防守戒嚴等語。

    着潘鼎新嚴饬各營,仍紮原處,不準稍退示弱,亦不必先機接仗。

    倘法兵竟來撲犯,則釁自彼開,惟速與決戰,力遏兇鋒。

    欽此。

    跪誦之下,仰見聖明于寬示柔懷之中,仍遇不可幹犯之意。

    臣與諸将領得所禀承,不勝欣幸。

    當即恭錄轉行各營,無不人思自奮。

    閏五月初一日,法以大股匪黨越青花江,直犯觀音橋營邊,聲言越南是彼地界,見往巡視諒山,請大官面議,已革提督萬春暄,即出與理論,責以款議既成,何得複生枝節。

    法直答以和與不和,三日内定要諒山,語畢即開炮撲營,我軍先已倚橋橫築長城,至是乃憑牆迎擊,勇氣百倍。

    臣于聞警後,即由文淵州督饬方友生二營,前往接應,王德榜、方長華亦各派弁相地,安設地雷炸炮,并撥勇員送子藥米糧,以壯士氣。

    法人連撲數次,皆被我勇擊回,至晚收隊,互有傷亡。

    初二日,法人複分路來攻,我軍新派正新副新左奮勇副四營,分路接戰,軍中左軍中右軍中三營,于扼守長城之外,各派五隊,分路圍攻。

    左軍、左營及綏南各營,各挑奮勇,繞小路接殺,俟法隊攻撲前進,槍炮對施,各勇即分路繞出,奮勇直前。

    又以大隊沖殺其後,敵勢不支,拚命奔潰,炮斃一畫、二畫、三畫、四畫頭目各一名,并匪黨千餘,奪獲軍械騾馬無數。

    我軍亦于申刻收隊,查點傷亡共三百餘人,法人揚言,将以四路襲撲諒山,谲詐之性,剽悍之行,實難保其不分道圖犯。

    臣見饬各軍晝夜警備,切不可稍涉松懈,緻為所乘。

    桂軍将士,深以北甯之役為恥,此次經萬春暄、黃玉賢、王洪順親冒矢石,統将身臨前敵,各勇自能并力用命,見法兵退至屯牙一帶,距我營三十餘裡,惟時方盛暑,水土惡劣,瘴氣甚重,有全隊病而不舉火者,有一營僅食一粥者,屯梅谷松,皆在諒山百數十裡以外,其地偏僻荒涼,大軍久駐,米糧早已無可采買,艽封、憑祥各處,亦所購無多,專恃龍州後路,節節運送,而道路遙遠,舟車不通,人力轉輸,難資接濟。

    槍炮子藥笨重之物,運解尤覺維艱,疊據各統将禀報前來,邊務艱難,士卒甘苦。

    臣不敢不據實上聞。

    先事固不尚鋪張,臨事斷不存畏葸,惟有督饬各将領委員,殚竭驽鈍,勉力經營,以遏兇鋒而作士氣;所有法兵撲犯營壘,經官軍擊退,疊獲大勝各緣由,理合恭折由驿密陳,伏乞聖鑒。

     條陳管見疏(光緒十年)秦锺簡 刑科掌印給事中臣秦锺簡跪奏,為事機緊迫,聖志尤宜堅定,謹條陳管見,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聞法船多聚福建五虎門,并無守禦,敵船直泊馬尾,不允償款,立将船局轟毀,誠恐衆情驚駭,衆論紛歧,即聖意亦不能不有所搖奪。

    故将敵之不足畏,與我之急當備者,為皇太後、皇上陳之。

     一曰審敵情。

    法人犯邊,非據地,即分攻。

    臣以為皆屬虛聲,而非彼所能也。

    即以馬尾言之,彼以巨炮轟船局,我固有損,彼亦無益。

    據此殘破之片土,有何意味?我若以兵船塞五虎門,彼能入,不能出。

    當今其隻船不返,即我之兵力弗逮,彼亦将自退。

    何也?馬尾僅一窮山孤嶼,無所得食故也。

    臣料其必以一轟為驚我之地。

    不為所動,自當廢然返耳。

    其餘沿海諸境,如上海,如粵東,如煙台,如大沽,或久為泰西通商,或我有重兵固守,雖欲據之,烏得而據之。

    其并非口岸者,如瓊州則水土惡劣,出産甚少;如舟山定海,則彈丸之地,并非要害,又何損于我?惟台灣地頗膏腴,而南有鹿耳門之膠淺,彼不易入,北之基隆,登岸雖易,而陸戰非其所長。

    且舍舟登陸,深入重地,而兵船不能相應,彼必不為。

    故臣曰據地非其所能也。

    然則分攻之策,可多方以誤我,最為得計。

    顧法人與倭寇異。

    昔之倭寇,志在擄掠,随在登岸,皆可獲利。

    今之法人,志在要盟,非得我至重之地,即不足以要我。

    彼若分攻散地,直是虛張聲勢,若分攻重地,彼又無此兵力。

    故臣曰分攻亦非彼所能也。

    不特此也,法人最貧,其用兵全恃國債,而肯借債者,皆求重息,我惟以不償二字,始終握定,則聽其分攻,聽其據地,總之不予一錢,則彼終無利,無利則雖肯借債,不及一年,情見勢绌,必将稽颡求成矣。

    若我國早已設防,經費業有定數,不戰亦所減無幾,戰亦所增無幾,則固已操勝算矣。

     一曰辟邪論。

    自來言和而為衆所诋斥者,莫如秦桧。

    如秦桧無處不有,無時不有,而且十人之中必居六七,誤在高宗信之耳。

    請舉一二事以明之。

    譬如唐時蔡州之役,衆論紛呶,任一裴度而蔡州平;回纥之役,衆論紛呶,任一李德裕而回纥平。

    彼紛呶者,皆秦桧也。

    夫蔡州片土,回纥殘寇,而衆論猶如彼,況當強敵乎?今之所當,亦固強敵,兵釁未開,業已群懷疑惑,特因畏罪,未敢肆其邪說耳。

    兵釁一開,或地方有所殘毀,若輩欣欣得計,必且撫手而笑曰:如何,我固知其必敗矣。

    此輩喪心無恥之徒,若使聚于要地,臣料其必以法人之要挾我者為要挾,必以法人之哃喝我者為哃喝,至爾時兵事危疑,恐皇太後、皇上偶為所動。

    謂其群情如此,屈意俯從,則事機失矣。

    定大疑,決大計,全在危險之際,惟有奮揚天威,滅此朝食,則邪論終不敢進,即進亦斷然不聽,而惟求如裴度之謀,國勢可由此而振矣。

    如小有挫失,複倉皇議款,則後事不堪設想。

    臣實憂之。

     一曰嚴備禦。

    臣前條陳時務,謂何璟、張兆棟當立予罷斥,謂慶裕宜即更換,謂福建、奉天之防,甚為可慮。

    當由陳說太繁,不能逐條詳悉,是以未蒙采擇,不料何璟等果形同木偶,毫無施設,馬尾等處,毫無準備。

    今宜嚴饬何璟等,如自馬尾以上,再縱敵進攻,無論福州能守與否,皆立行正法。

    蓋自馬尾至福州,地雖險而至近,若令踰險,則福州必不能守也。

    至于奉天,臣始終慮之,今請仍申前說,查由牛莊至盛京,不過二百裡,渾河水漲,輪舟可直抵城外,即不遇水漲,如登岸亦屬可危。

    何也?我所恃以援遼河者,旅順、大沽之船也。

    顧遼河之重,不及天津,法人如犯北洋,則宋慶、吳大澄諸軍,必一意專顧沽口。

    旅順數船,自顧不暇,必不敢輕動,而遼河空虛,即彼不牽制我,而自然牽制矣。

    牛莊一路,誰為抵禦,乘虛而入,豈不可危?且奉天地方,最為可駭可歎可惡者,莫如匪人從教,法人若來,必相勾結,請敕慶裕分别辦理,如未開釁,則勒令出教;如已開釁,則骈首誅之;至于備禦之方,尤宜敕令嚴密布置,此龍興重地,甚非福州比也。

     以上各條,臣因驟聞傳說,倉卒定稿,未能詳盡,如有一得之愚,伏望采納,臣不勝屏營悚惶之至。

     謹備戰守瀝陳下情疏(光緒十年)曾國荃 太子少保、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臣曾國荃跪奏,為欽遵谕旨,嚴申軍令,謹備戰守,二十七日續聞電音,理合瀝陳下情,恭折由驿密奏,仰祈聖鑒事。

     竊臣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早,接北洋大臣李鴻章轉電,總理衙門電報,二十四日奉上谕,法國巴使逗留上海,不即來津議約,并據各處電報,孤拔有集兵船他駛,占據中國地方為質,索賠兵費之說等因。

    欽此。

    仰見聖朝明燭幾先;威震遐迩,莫名欽佩。

    臣當即宣示谕旨,嚴饬水陸各将領,準備戰事,三軍士卒聞之,莫不沁入肝脾,歡騰袍澤,齊聲三祝,感頌皇仁。

    臣因兵輪不敷分布,無一船出巡閩海,即守長江海口,船力亦單,而送兵赴粵之四船,至今未回。

    查吳淞口内外,法船已有數艦,安泊炮台上下,情形十分緊亟。

    臣派陳湜、章合才率陸師八營,前往江陰為接應吳淞之計,業于二十五夜亥刻馳奏在案。

    兩三月來,微臣所辦,皆系為登岸力戰地步,即于各統領矢志報國,亦祇知有戰守而未遑計其它。

    二十七日閱上海天津電報,稱奉總署電信,二十四日總稅務司赫德電稱,法巴使拟請中國于七月十五日以前撤兵,又請即電咨江督,本月二十七日抵滬與巴使會商等語。

    二十四日已奉撤兵之谕。

    此節勿庸再議。

    惟念七日為期太促,趕辦不及,囑關道面見巴使,如定議在滬會商,即定六月初四以前,由譯署奏明,派江督赴滬與巴使會商條約等語。

    臣閱信之餘,彌深惕勵,立刻覆電總署雲:國荃祇知守土,應盡死守封疆之職,萬萬不敢與聞和議。

    赫德所請江督至滬于巴使會商一層,臣性情戆直,深恐決裂事機,從未經手交涉事件,而尤不善議約。

    竊維聖朝因材器使,亦必不允外人所請指派戰将,與之定約,矧臣介冑出身,不過粗知軍旅,讵識中外因應之宜,即赫德巴使電請指派赴約會議,臣萬不敢自違戰守疆場之初心,而誤折沖樽俎之大局;良以決裂甚易,轉圜甚難。

    臣素安愚拙,鈍于言詞,衰年肝火極旺,每見無禮于國家者,辄欲效鷹鹯之逐鳥雀。

    豈可更聞狂悖之語?會商議約,實非微臣所長。

    再四思維,惟有籲懇天恩,俯準愚臣毋庸與議,以全匹夫不可奪之志。

    臣仍當整旅以守疆土,不敢隕越贻羞,無任感激悚惕之至。

    除電呈總署,懇請代奏外,所有二十七日續奉電音,并瀝陳下情各緣由,理合恭折由驿密陳,伏乞聖鑒。

     赴滬議約請派大員會商疏(光緒十年)曾國荃 太子少保、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臣曾國荃跪奏,為遵旨赴滬議約,籲懇天恩,添派總理衙門熟悉議約及在津之大員,迅速至滬會商同議,以昭慎重,恭折由驿密陳,仰祈聖鑒事。

     竊臣于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七日,接上海電信,稱赫德電請總署,奏派江督赴滬,臣因愚拙不善議約,瀝陳下情,是夜亥刻馳奏在案,乃于二十八日巳刻,即接上海轉電總理衙門電報。

    本日奉上谕,署兩江總督曾國荃,著作為全權大臣,馳赴上海,與法國使臣辦理詳細條約事務。

    欽此。

    臣跪聆之餘,驚惶失措。

    伏念臣以一介書生,僅娴軍旅,此次謬攝通商篆務,忽荷逾格恩綸,畀以全權重任,聞命自天,悚慚無地。

    查議約必須明白交涉事件,尤貴有通權達變之才,如臣素性庸愚,毫無知識,曷克膺茲重寄,今乃電掣風馳,遂已欽奉谕旨,臣何敢再陳異議。

    惟有不辭勞瘁,不避艱辛,遵旨赴滬,與法國巴使會議,據彼每次言詞呈電,請旨辦理。

    竊維詳細條約,關系重大,臣于中外交涉事件,向未究心學習。

    若竟貿然而行,實屬茫無把握。

    如或獨持己見,更恐贻誤滋多。

    惟有籲懇天恩,欽派總理衙門熟悉議約之大員,随帶司員,抱定成案,相與會商辦理,方可以免疏虞。

    如重臣難以遠行,或即派在津與北洋大臣會商詳約之三員,早日赴滬,并留會辦南洋事官陳寶琛,久駐上海,俾臣得與該四員面商一切,然後向巴使會議,臣等仍随時電奏,請旨定奪,庶幾有所遵循。

    頃已電請總署代奏請旨,恭候電覆到日,臣即輪舟赴滬。

    如初二日接奉電旨,臣即于初三日啟行。

    如初五六日奉到電旨,臣于初七八日啟行,斷不敢稍涉遲延。

    至于署内日行公事,循例劄委江甯藩司代拆代行,凡遇緊要事件,及洋務軍務,仍包封送至滬上,由臣一手經理,除電緻上海道邵友濂,徑告赫德知照外,所有臣遵旨赴滬,籲懇天恩,添派總理衙門熟悉議約,及在津之大員,早日到滬,并留會辦南洋事宜陳寶琛,久駐上海,相與面商會議條約,以昭慎重各緣由,理合恭折由驿密陳,伏乞聖鑒。

     查明邊關情形疏(光緒十年)岑毓英 降二級留任雲貴總督臣岑毓英跪奏,為遵旨查明邊關形勢,并探聞敵情,添兵防備,恭折密陳,仰祈聖鑒事。

     竊臣于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二日,曾将督饬各營,擇要駐紮操練,暨查明劉團人數,酌拟安置各情,恭折具奏在案。

    閏五月初三日承準軍機大臣字寄五月初八日奉上谕,周德潤奏滇粵當籌善後,法人以保護中國邊境為詞,意欲借為瓯脫,屯兵觀釁,請于分界前,先扼其要等因。

    欽此。

    臣正欽遵籌辦間,接準欽差辦理廣東防務兵部尚書臣彭玉麟鈔寄香港探禀,并接廣西撫臣潘鼎新鈔寄廣東電報,均雲法人又募兵六千,連原在越南之法兵,共合四萬人,定于閏五月六月來攻保勝,必欲得劉永福而甘心。

    又據駐防文盤州大灘遊擊張世榮,及越南提督劉永福,禀稱法人探聞于四月下旬,往攻宣光,經黃守忠擊敗,生擒法人二名。

    嗣因法人使兵輪八艘,直抵宣光城外,黃守忠因城内受敵,恐難抵禦,于五月初八日退紮距城六十裡之山龍地方駐守,見在法人愈聚愈衆,聲言将以淺水輪船直上大灘,攻取保勝,與廣東香港探報相符。

    臣查保勝為滇越咽喉,劉永福占據多年,抽收貨厘,坐擁重資,心存戀棧。

    永福一日不離保勝,法人一日不能通商,所以必欲去之。

    今法人既在天津講解畫押,若請朝廷将劉永福善為安置,自可不動幹戈,及又興兵四萬,大舉深入,其居心叵測,難逃聖明洞鑒。

    至劉團軍饷,臣欽遵谕旨,仍按月發給銀五千兩,前月據劉永福面禀。

    蒙恩賞由廣西撥給之項,尚未領獲銀六萬數千兩,道阻難領,請酌量墊發。

    臣又墊發銀三千兩,所需槍炮軍火,皆随時分發接濟。

    惟劉永福人雖骁勇,而智慮短淺,且賦性悭吝,刻薄寡恩,所部頗有怨望,即如黃守忠一股,共一千六百餘人,原歸其部下,自三月以來,即未分給饷銀。

    臣恐其散而為匪,又另發銀二千兩,藉資羁縻,而永福尚懷妒忌。

    其器小不能容衆,已可概見。

    當此大敵,恐難久支,臣前留遊擊張世榮等,帶粵勇二千五百人,協同防守文盤、大灘等處,見在和議已成,若官軍明與對壘開仗,又恐有礙和局,隻好改裝黑旗,仍在文盤州、大灘暗中相助。

    臣見已移紮馬白關,其保勝以下,均系越南地,劉團為主,而官軍為客,若劉團不守,法人乘勢追逐,難保不蔓入滇疆。

    若劉團竄入内地,則彼族借口尋釁,于大局更有窒礙。

    臣再三籌劃,惟有調集兵船,将邊界層層嚴加防備,并密饬劉永福,務須懸以重賞,激勵軍心,竭力抵禦。

    如力不能支,隻準退往三猛十洲,不許逃入内地。

    查雲南邊界,一由開化府屬之八寨、古林箐、南溪,至河口汛,隔一南溪小河,即是越南保勝,一出開化府屬馬白關,中分三路,一通保勝。

    下面之隴魯,一通隴魯。

    下面之文盤州,一通文盤州下面之館司關;又由開化府屬麻粟坡一路,直通河陽、宣光。

    又由蒙自縣屬之蠻耗一路,新街一路,均順紅江,直達保勝;要隘甚多,防不勝防。

    臣前奏留練軍七千五百人,系連粵勇二千五百人在内,兵分力弱,以當四萬之寇,衆寡懸殊。

    竊念軍情變動無常,緩則宜裁兵節饷,急則當添兵禦侮,貴乎随機應變,不可過于拘泥。

    臣已函商撫臣張凱嵩,将前調中正各勇營,仍催調前來,并抽調各綠營戰兵,及挑派附近開化、廣南、臨安三府團練,拟共湊集三四萬人,由臣督饬開化鎮總兵蔡标,署臨元鎮總兵何秀林,記名提督吳永安、鄒複勝,記名總兵丁槐、馬柱、覃修綱等,分别統帶,駐紮各路隘口,嚴密防堵。

    無論劉團、法人,均不準竄入滇境;如法人按兵不動,決意通商,應如何開關互市之處,拟請欽派熟習洋務大臣,來滇籌辦,以臻妥協。

    倘彼族狡焉思逞,侵犯滇疆,臣職司守土,責無旁貸,定獎率三軍,竭力堵剿,死生以之,不敢稍有疏忽。

    再見添兵勇,系因防務緊急起見,防務稍松,即行遣撤,所需饷銀,拟商請撫臣張凱嵩,由提存銅本項下,暫行借支,俟續撥協饷解到,仍提出歸款,合并陳明;所有遵旨查明邊關形勢。

    并探聞敵情,添兵防備各緣由,謹恭折由驿密陳,伏乞聖鑒。

     宜籌保護福建船政疏(光緒十年)萬培因 巡視北城吏科給事中臣萬培因跪奏,為敵情叵測,福建船政緊要,理宜速籌保護,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自越南構釁以來,法酋議和,屢次渝約,朝廷重開邊釁,曲與包荒,見在外間傳議,謂其要求無厭,勢非決戰不可,機務秘密,非微臣所敢妄測。

    臣籍隸閩省,風聞法兵輪船二艘,業已駛入馬尾船政港内,别有鐵艦二艘,停泊口外,戰局未定,勢難禁阻。

    臣維彼族勞師襲遠,僅以四船進逼福州,其為哃喝虛聲,毫無疑義。

    但船政為海防根本重地,敵船近在肘腋,而炮台防營,轉在其外,一旦決裂,占據堪虞。

    查船政大臣額設水隊親兵七十名,水師龍舵十隻,載勇百餘名,此外僅有福靖後營,向雖防船廠,仍歸省中調遣,兵力既單,事權不一;苟有疏虞,全局瓦解,拟請敕令督撫,将前由江南調往之霆慶兩營,或别枝得力勁旅,撥歸船政大臣何如璋調遣,益以各船水勇,庶中權得力,首尾皆能策應,内可樹省門之保障,外防彼旅之觊觎。

    至口門以内,大号鐵艦,吃水過深者,自難駛入,若夫臨敵之頃,沈木沙船以截敵舟,密布水雷以張疑陣,嚴查奸民以絕帶港,專攻附泊敵舟小船,以斷煤米接濟。

    是在當事諸臣先期豫籌,庶免臨事倉皇,有措手不及之患。

    臣為全局起見,事機已迫,是否有當,伏乞聖鑒。

     請簡知兵大臣接辦閩省軍務疏(附請饬提督歐陽利見等援閩防浙片、又派得力 将帥駐滇接應片)(光緒十年)徐樹銘 太常寺卿臣徐樹銘跪奏,為閩事孔亟,疆臣未能得力,請旨特簡知兵大臣前往接辦軍務,以維大局而靖海疆,恭折奏聞,仰祈聖鑒事。

     竊維沿海地方,如天津、江蘇、浙江、廣東各省,兵力将才,尚堪敷用,惟福建馬尾,業經敵船盤踞,馬尾之外,近又續添兵輪,閩省人心紛擾,岌岌可危。

    見在和議未成,是非決戰不止,而敵船犯順,必先閩境。

    閩省總督何璟、巡撫張兆棟娴于吏治,而用兵皆非所長,如或遷就因循,必緻贻誤匪鮮。

    拟請特派知兵大臣前往接辦閩省軍務,俾資得力之處,恭候宸斷施行。

    愚昧之見,是否有當,謹繕折具陳,伏乞聖鑒。

     再,台灣地方,久為法人所垂涎,劉銘傳封禁雞籠山煤窯,尚為得力。

    若移緩就急,調入閩省,誠恐顧此失彼,轉難收拾。

    查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忠勇樸誠,深谙兵律。

    若由所駐甯波,督帶勁部援閩,尚為近捷;至于甯波海口,亦須骁勇善戰之将,接充防軍,以資保衛。

    查衢州鎮總兵喻俊明,夙着戰功,勇果沈毅,堪以接充防軍,可否請旨敕令遵行,以綏閩境,以固浙防之處,恭候宸斷施行。

    謹附片密陳,伏乞聖鑒。

     再,見在中法議和未決,法人必将侵占殘虐,以為要挾取償之計。

    惟有奪其所恃,興師整旅,直薄南交,我軍批亢搗虛,以為攻魏救韓之策,即孤拔、巴德讷,不能不回帆轉轍,為舍閩援越之謀,則馬尾之急難可纾,而福州之人心亦定。

    如果關外各軍,逐漸得手,則越南全境可複,其次亦中分紅江,以北圻為我國之屏藩,不至以滇、粵為法商之唇齒。

    将來防邊諸事,較易辦理,庶幾目前之議圍速解,即将來之和局易成矣。

    查勳舊大臣,非留鎮京師,即見扼要地,不揣冒昧,拟就臣所深信者,敬為我皇太後、皇上陳之。

    一見任漕運總督楊昌浚,向隸左宗棠部下,剿賊立功,能謀善戰,谙練兵略,年力正強,體用兼備;一見任正紅旗漢軍都統善慶,忠樸誠實,勇敢善戰,辦事勤能,不辭勞瘁;可否請旨簡派一員,前往雲南、廣西交界地方,督同王德榜、劉永福及滇、粵各軍,相機進止,以寒賊膽而卻戎氛。

    至岑毓英前以孤軍無援,退駐館司,兵膽已落,亦難複振,應請敕令岑毓英,加意訓練整饬,以作士氣,仍另請簡派得力将帥,專駐滇省,以壯聲威而資接應之處,統候宸斷施行,謹附片密陳,伏乞聖鑒。

     基隆獲勝情形疏(光緒十年)劉銘傳 福建巡撫臣劉銘傳跪奏,為基隆炮台,為敵攻陷,我軍複踏毀敵營,大獲勝仗情形,恭折仰祈聖鑒事。

     竊臣前将抵台日期,并查看基隆炮台情形,恭折陳報在案。

    前月二十五日,即有法人兵船一隻,灣泊基隆口門,詢其前來之故,則答以巡弋海口。

    臣一面密饬将弁,嚴行戒備,一面督催趕将海口社寮炮台,興工修築。

    惟購運各料,不得輪船運載,諸務束手,當即飛函商告閩省,請将永保、深航兩官船,勻撥前來應用,而閩台兩處,音信隔絕,已近一月,前由上海裝運赴台炮械,又因久無輪船,遲遲不到。

    自本月初一二等日,法人時有兵船一隻,到基隆巡探,停泊一半日,即行開去。

    而前次所到之法船一隻,則仍不動。

    當以和戰之局,尚在未定,不便自我開釁,适其時伏波兵船,由台南裝載新調提督章高元所部之武毅軍頭批勇丁五百人,甫到基隆。

    閩省複将伏波調裝澎湖潮普軍兩營,台兵益單,輪船全無,當饬章高元督帶所部,駐紮基隆炮台左近,以資輔助,并派提督蘇得勝幫同照料。

    其在上海運解炮械委員遊學詩,因中國各輪船,皆憚于南下,于初九日設法商雇德商萬利輪船前來,甫于十二日抵滬尾海口。

    其時臣正在滬尾,督令孫開華所部,興築炮台,見軍裝運到,即令将基隆應用之炮位水雷等件,仍由萬利船運基隆布置。

    該船駛到基隆,法船兵酋,堅阻不令卸載,而德商輪船不能久耽時日,仍即由原船裝回滬尾。

    臣回至淡水接信,正拟設法改船裝運,忽于十四日續來法兵船四隻,駛近基隆,旋有該船兵酋李士卑斯,專通事告知曹志忠、蘇得勝,據稱中法和議不成,限期已屆,次日各口皆要開仗,随帶來戰書告示各一紙,語多狂悖,聲言定于次日八點鐘攻打炮台。

    該提督一面督勇嚴守,一面飛報。

    臣于十五日黎明,接到來信,當以該處炮台,本不足恃,曾于前折奏明,當即飛速親往督率戰守,行至半途,即聞炮聲,知系接仗,趕速趱行而至。

    法人于辰刻開炮攻台,營官姜鴻勝,督勇還炮相應,祇有洋炮五尊,土炮無用。

    炮台祇守當門一面,敵人由旁攻擊,炮即不能旁應。

    章高元、蘇得勝各帶隊百餘人,伏于炮台牆外溝中,該船巨炮猛攻不息,自辰至午,兩時之久,連放排炮,将炮台前牆,全行打碎。

    火藥房亦同時轟倒。

    章高元、蘇得勝密令姜鴻勝率勇退出,計傷亡弁勇六十餘人,半多壓傷;炮台我不能守,法亦未踞。

    其時臣亦至,當以法人一意逞強,固有輕我之心,非誘其陸戰,不足以挫其兇焰,即刻将海邊不能守禦各營,饬移山後,以避敵炮。

    曹志忠正營并中營,離海雖近,中隔小山,仍令照常設守,一面激勵士卒,豫備惡戰。

    十六日卯刻,果有法兵四五百人,以一半在曹志忠營北山頭站隊築營,以二百餘人,直薄曹志忠之壘,仍用輪船炸炮照攻,自卯至午,連環槍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