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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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用事者既不早為自強之謀,又不預作遷都之計,夷釁既開,虛僑空談,相與言戰,乃稍敗衄,震動畏縮,苟幸得和,乃至割根本之地、棄千萬之民而亦為之,其不智而失計亦甚矣。

     以今事言之,吾所以忍割地、棄民者,為保都畿,安乘輿也。

    微論将來外夷繼軌,都畿終不能保,乘輿終必緻驚,而以區區十裡之城,棄千裡之地、十兆之民以易之,甚非策也。

    以後事料之,諸夷知我之專保都畿也,鹹借端開釁,陽攻都畿以索邊省,我必将盡割沿邊十馀省,以保都畿,是棄天下萬裡之地、數萬萬之民,以易區區之都城也。

     夫王者有都以治天下耳,豈有割天下以保都城而恃為至計哉!以五十年來前後今事考之,吾之款和輸割,皆為都畿邊海之故,其事易征,其理易明。

    昔者苟能自強,雖不遷都,猶可立國;今日雖欲自強,而外夷連軌,計不及待。

    故非遷都,智者無所騁其謀,勇者無所竭其力,必将坐困脅割盡而後已。

    夫以一都城之故而亡其國,豈不痛哉! 故今日猶言不遷都者,非至愚病狂,則甘心鬻國。

    大臣既不能預鑒于前,而至辱國,又不補救于後,必至喪邦。

    皇上聖明,試以诘難諸臣,當無從置喙,或下群臣集議,當亦從同,而後宸衷獨斷,定議遷都,以安宗廟而保疆土,無逾于此。

     或謂我能往,寇亦能往,我遷都以避,寇深入以争,自古遷都之謀,皆遂為偏安之計,此明臣于謙所以力争,而庚申所以止議也。

    不知古今異形,今昔殊勢,外夷政由議院,愛惜民命,用兵甚慎,不敢深入,與古不同,今日本用兵已可概見。

    我即遷都,可以力戰,雖沿邊糜爛,而朝廷深固,不為震懾,即無所脅制,主和者無所容其身,主戰者得以激其氣。

    豈不鑒于五十年事,而尚以為孤注哉!獨不畏徽、欽之辱乎? 或謂國君有死社稷之義,此尤不達經義之讆也。

    夫國君者,諸侯之謂,以社稷受之天子,當死守之,猶今地方有司,有城池之責比耳。

    若天子以天下為家,四方皆可建都立社,何一城之為?明莊烈帝既為迂儒所誤,明社遂屋,豈可複以此誤我國家哉!且一朝而有數都,自古為然,商七遷,周營三邑,漢室二京,唐世兩都,及明祖定鼎金陵,永樂乃遷燕薊,以太子留守南京,宮殿官僚,悉仍舊制,擇有司扈從行在,廟社官署,随時增修,永分兩京,可以為法。

    若夫建都之地,北出熱河、遼沈,則更迫強敵;南入汴梁、金梁,則非控天險;入蜀則太深;都晉則太近。

    天府之腴,崤函之固,莫如秦中。

    近雖水利不開,漕運難至,然都畿既建,百貨自歸,若借機器督散軍,亦何水利之不開哉? 夫京都建自遼、金,大于元、明,迄今千年,精華殆盡。

    近歲西山崩裂,屢年大水,城垣隳圮,闾閻房屋,傾壞無數。

    甚者太和正門、祈年法殿無故而災,疑其地氣當已洩盡。

    王者順天,革故鼎新,當應天命,謂宜舍燕薊之舊京,宅長安為行在。

    然人情樂于守常,難于移動,以盤庚遷殷,誠論至煩“三诰”,以魏文遷洛,世臣猶有違言。

     蓋世臣大家,辎重繁多,遷徙不易,聽其變舊,庶免阻撓,自非大有為之君,不易破尋常之論。

    魏文南征,永樂北伐,皆借巡幸留而作都。

    皇上既講明利害,遠之防諸夷之聯镳,近之距日本之脅制,急斷乃成,亟法漢高,即日移駕,奉皇太後巡于陝西,六龍西幸,萬人歡慶。

    幸當講和之時,民心稍靜,擇親藩之望重者留守舊京,車駕從容西狩,擇百司扈從,以重兵擁衛,必不慮宵小生心。

    日人雖欲輕兵相襲,數日乃抵津、沽,而我大雲集都畿,猶可一戰,彼豈敢深入内地,飛越四天門、潼關之險哉?然後扼守函、潼,奠定豐、鎬,建為行在,權宜營置,激厲天下,妙選将才,總屯重兵,以二萬萬之費改充軍饷,示之以雖百戰百敗,沿海糜爛,必不為和。

    日本既失脅制之術,即破舊京,不足輕重,必不來攻,都城可保。

    或俯就駕馭,不必割地,和議亦成。

    即使不成,可以言戰矣。

    故謂遷都以定天下之本者,此也。

     何謂強天下之勢也?凡兩物相交,必有外患,獸有爪牙之衛,人有甲胄之蔽,列國并立,兵者,國之甲胄也。

    昔戰國之世,魏有武卒,齊有輕騎,秦有武士。

    楚莊投袂,屦及劍及,即日伐宋。

    蓋諸國并騁,無日不訓讨軍實,國乃可立。

    今環地球五十馀國,而泰西争雄,皆以民為兵,大國練兵至百馀萬。

    選兵先以醫生視其強弱,乃入學堂學習布陣、騎擊、測量、繪圖。

    其陣法、營壘、器械、槍炮,日夕講求,确有程度。

    操練如真戰,平居如臨敵,所由雄視海内也。

    日本步武其後,遂來侮我。

    而我猶守大一統之舊制以待之,不訓兵備,至有割地款和之事。

    今日氛未已,不及精練,然能将卒相知,共其甘苦,器械精利,壯其膽氣,亦可自用,選将購械,猶可成軍。

     夫用兵者,用其氣也。

    老将富貴已足,無所願望,或聲色銷铄,精氣竭衰,暮氣已深,萬不能戰。

    即或效忠,一死而已,喪師辱國,不可救矣。

    近者楊芳失律于粵城,鮑超驕蹇于西蜀,令彼再如為兵時跳身坐炮眼上,豈可得哉? 此趙惠王所以緻疑于廉頗,光武所以不用馬援也。

    伏讀《聖祖仁皇帝聖訓》,亦以老将氣衰不能用,此真聖人之遠谟也。

    惟少年強力,賤卒懷賞,故敢萬死以求一生。

    故選将之道,貴新不貴陳,用賤不用貴。

    且外夷戰備日新,老将多恃舊效,昧于改圖,故緻無功。

    今請更練重兵,以待敵變。

    都畿根本至重,必有忠勇謀略下士愛民之督撫,如李秉衡之流者,專督畿輔之軍,假令便宜,令其密選将才十人,不拘資格,各練十營,日夜訓練,厲以忠義,激以國恥,擇其精悍,優其饷糈,以為選鋒。

    既有李克用之義兒,李成梁之家丁,緩急可恃,得此五萬,都畿可守。

    再有将才,可以續練。

    前敵之宋慶、魏光焘、李光久,宿将之馮子材,并一時人望,可咨以将才,假以便宜,悉用選鋒,厲以仇恥,沿邊疆臣,亦宜選振作有為之人,不宜用衰老資格之舊,各選将才,各練精兵萬人。

    并饬紳士各自團練,遇有警迫,堅壁清野,并請敕下群臣,外至守令,傳谕紳士,有忠義沈毅慷慨知兵之士,不拘資格,悉令薦舉,引見拔用,或交關内外軍差遣。

    各縣草澤中,皆有魁梧任氣忠義謀略之士,責令州縣各薦一人,拔十得一,才不可勝用,必有千城之選,足應國家之急者。

    是謂選将。

     《管子》謂:“器械不精,以卒予敵。

    ”外夷講求槍炮,制作日新。

    槍則德有得來斯槍、毛瑟槍,法有沙士缽槍,英有亨利馬梯尼槍,美有哈乞開司槍、林明敦槍、秘薄馬地尼槍,俄有俾爾達奴槍,而近者英之黎姆斯槍為尤精。

    炮自克虜伯炮、嘉立炮外,近有毒煙開花炮、空氣黃藥大炮,以及暗炮台、水底自行船、機器飛車、禦敵戎衣、測量炮子表,巧制日新。

    日本步武泰西,亦能自制新器,曰苗也理槍。

    而我中國未能創制,隻購舊式,經辦委員不解制造,于堅輕遠準速無所谙曉,或以舊槍改充毛瑟,貪其價廉,乃不可用,其中飽者益無論。

    聞近來所購者,多暹羅廢槍,香港以二兩八錢購得,而中國以十二兩購之。

    查同治十三年,德之攻法,每分時槍十馀響。

    光緒三年,俄之攻土,槍三十馀響。

    至日之犯我,槍乃六十馀響。

    我師潰敗,雖将士不力,亦器械不精,故膽氣不壯,有以緻之。

    故吾非懸重賞,以厲新制,不足取勝。

    今不及辦,宜選精于制造操守廉潔之士,專購英黎姆斯槍十數萬,以備前敵,并廣購毒煙空氣之炮、禦敵之衣,庶器械精利,有恃無恐,是謂購械。

     又我南洋諸島民四百萬,雖久商異域,鹹戴本朝。

    以喪師割地為外夷姗笑,其懷憤怒過于内地之民,其人富實,巨萬之資以數千計,通達外情,鹹思内歸中國,團成一軍,以雪國恥。

    特去天萬裡,無路自通。

    若派殷商,密令舉辦,派公忠智略通達商情之大臣領之,或防都畿,或攻前敵,并令聯通外國,助攻日本,或有奇功。

    所謂練兵以強天下之本者,此也。

     然凡上所陳,皆權宜應敵之謀,非立國自強之策也。

    伏念國朝法度,因沿明制,數百年矣。

    物久則廢,器久則壞,法久則弊。

    官制則冗散萬數,甚且鬻及監司,教之無本,選之無擇,故營私交賂,欺飾成風,而少忠信之吏。

    學校則教及詞章詩字,寡能講求聖道,用非所學,學非所用,故空疏愚陋,謬種相傳,而少才智之人。

    兵則綠營老弱,而募勇皆烏合之徒。

    農則地利未開,而工商無制造之業。

    其他凡百積弊,難以遍舉。

    而外國奇技淫巧,流行内地,民日窮匮,乞丐遍地,群盜滿山,即無外釁,精華已竭,将有他變。

    方今當數十國之觊觎,值四千年之變局,盛暑已至,而不釋重裘,病症已變,而猶用舊方,未有不暍死而重危者也。

     竊以為今之為治,當以開創之勢治天下,不當以守成之勢治天下;當以列國并立之勢治天下,不當以一統垂裳之勢治天下。

    蓋開創則更新百度,守成則率由舊章。

    列國并立,則争雄角智;一統垂裳,則拱手無為。

    言率由則外變相迫,必至不守不成;言無為而諸國交争,必至四分五裂。

    《易》曰:“窮則變,變則通。

    ”董仲舒曰:“為政不調,甚者更張,乃可謂理。

    ”若謂祖宗之法不可變,則我世祖章皇帝何嘗不變太宗文皇帝之法哉?若使仍以八貝勒舊法為治,剛我聖清豈能久安長治乎?不變法而割祖宗之疆土,馴至于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