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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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自今以後,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禮拜。
○分立彌射為興昔亡可汗步真為繼往絕可汗诏 自西蕃罹亂,三十馀年,比者賀魯猖狂,百姓重被劫掠。
朕君臨四海,情均養育,不可使兇狡之虜,恣行侵漁,無辜之甿,久遭塗炭。
故遣右屯衛将軍蘇定方等,統率騎勇,北路讨逐。
卿等宣暢皇風,南道撫育,遂使兇渠畏威,夷人慕德。
伐叛柔服,西域總平,員魯父子,既已擒獲,諸頭部落,須有統領。
卿早歸阙庭,久參宿衛,深感恩義,甚知法式。
所以冊立卿等,各為一部可汗。
但諸姓從賀魯,非其本情,卿等才至即降,亦是赤心向國,卿宜與盧承慶等,準其部落大小,位望高下,節級授刺史以下官。
○建東都诏 朕聞踐華固德,百二稱乎建瓴;蔔洛歸仁,七百崇乎定鼎。
是以控膏腴於天府,啟黃圖於渭濱,襟沃壤於王城,摛綠字於河渚。
市朝之城,麗皇州之九緯;丹紫之原,邈神臯之千裡。
二京之盛,其來自昔。
此都中茲宇宙,通賦貢於四方,交乎風雨,均朝宗於萬國,置槷之規猶勤,測圭之地載革,豈得宅帝之鄉,獨稱都於四塞;來王之邑,匪建國於三川。
宜改洛陽宮為東都。
上棟下宇,彼勞昔以難前;廣廈高台,我名今而改後。
仍茲舊貫,式表宸居。
○禁縣主稱出降诏 古稱厘降,唯屬王姬。
比聞縣主适人,皆雲出降。
娶王女者,亦雲尚主,濫假名器,深乖禮經。
其縣主出嫁宜稱适,娶王女者稱娶,仍改令文。
○禁讓官诏 凡百具僚,群公卿尹,除命甫及,多存飾讓。
言勵己以辭榮,示舉能以自代。
既取當年之诮,還愆曩烈之風。
自茲厥後,須革前事。
必欲稅駕濠濮,褫绂岩廊,宜各舉所知自代。
仍宜顯述才行,送付中書省,将随才叙用。
○臨文不諱诏 孔宣設教,正名為首,戴聖贻範,嫌名不諱。
比見鈔寫古典,至於朕名,或缺其點畫,或随便改換。
恐六籍雅言,會意多爽;九流通義,指事全違;誠非立書之本意。
自今以後,繕寫舊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須随義改易。
○禁止臨喪嫁娶及上墓歡樂诏 如聞父母初亡,臨喪嫁娶,積習日久,遂以為恒。
亦有送葬之時,共為燕飲,遞相酬勸,酣醉始歸。
或寒食上墓,複為歡樂,坐對松槚,曾無戚容。
既點風猷,并宜禁斷。
仍令州縣捉搦,勿使更然。
○令僧道緻拜父母诏 東台:若夫華裔列聖,異轸而齊驅;中外裁風,百慮而同緻。
自周霄隕照。
漢夢延輝,妙化西移,慧流東被。
至於元牝邃旨,碧落希聲,具開六順之基,偕葉五常之本,而於愛敬之地,忘乎跪拜之儀。
其來永久,罔革茲弊,朕席圖登政,崇真導俗,凝襟解脫之津,陶思常名之境。
正以尊親之道,禮經之格言;孝友之義,詩人之明準。
豈可以絕塵峻範,而忘恃怙之敬;拔累貞規,乃遺溫清之序。
前欲令道士女冠僧尼等緻拜,将恐振駭恒心,爰俾詳定。
有司鹹引典據,兼陳情理,沿革二塗,紛綸相半。
朕商搉群議,沈研幽赜,然箕颍之風,高尚其事,遐想前載,故亦有之。
今於君處,勿須緻拜。
其父母之所,慈育彌深,祗伏斯曠,更将安設?自今已後,即宜跪拜,主者施行。
○停慶賀糜費诏 比每誕育王子公主,諸親慶賀,多進錦繡纂組,金銀雕镂,虛有糜費,深乖節儉。
自今以後,即宜并停。
○禁留獄诏 哀矜折獄,義先呂訓,明慎用刑,事昭姬象。
朕以寡昧,嗣登宸極,思闡大猷,式隆景運。
陷冰是懼,屢想於懷中;禦朽彌兢,馳襟於裕下。
虛己待物,每從寬政。
如聞率土州縣,留獄尚繁,困於囚系,緻於病死。
一歲之中,數盈二百。
蓋繇上愆亭育之化,下乖堯舜之心,深責在躬,興言多愧。
抑又聞之,與我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今之所任,或虧政道,未詳欽恤之旨,但徇苛刻之情。
幽絷困滞,證逮遐廣,寒暑相襲,風露交侵,淹乎年月,成其病苦。
加以搒笞失度,桎梏違法,巧诋深文,去将安适?獄市之寄,何其爽欤?自茲以後,宜革前弊。
罪無大小,不得稽留。
其囚病患及罪輕并笞杖等,雖法有常規,恐典吏妄生威福,官人不存簡較,或顔面囑請,觸類以之。
若仍舊不悛,當加重罰。
布告天下,知朕意焉。
○停封禅及幸東都诏 海東二蕃,久愆職貢,近者命帥薄伐,軍務事殷。
緣河州縣,勞於征役,比雖多有蠲免,庶事優矜。
萬邦俱會,恐緻煩擾。
勞逸二途,理無兼遂。
介邱大禮,及幸東都,并宜且停。
○恤刑诏 天德施行,陽和在節,言念幽圄,載恻分宵。
雖複每有哀矜,猶恐未免枉濫。
在京系囚應流死者,每日将二十人過。
○李義府罷相诏 右相兼行殷王府長史河間郡公李義府,緣茲小技,累升顯地。
塵露之益,未表於铨流;公廉之譽,有紊於彜典。
自今以後,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禮拜。
○分立彌射為興昔亡可汗步真為繼往絕可汗诏 自西蕃罹亂,三十馀年,比者賀魯猖狂,百姓重被劫掠。
朕君臨四海,情均養育,不可使兇狡之虜,恣行侵漁,無辜之甿,久遭塗炭。
故遣右屯衛将軍蘇定方等,統率騎勇,北路讨逐。
卿等宣暢皇風,南道撫育,遂使兇渠畏威,夷人慕德。
伐叛柔服,西域總平,員魯父子,既已擒獲,諸頭部落,須有統領。
卿早歸阙庭,久參宿衛,深感恩義,甚知法式。
所以冊立卿等,各為一部可汗。
但諸姓從賀魯,非其本情,卿等才至即降,亦是赤心向國,卿宜與盧承慶等,準其部落大小,位望高下,節級授刺史以下官。
○建東都诏 朕聞踐華固德,百二稱乎建瓴;蔔洛歸仁,七百崇乎定鼎。
是以控膏腴於天府,啟黃圖於渭濱,襟沃壤於王城,摛綠字於河渚。
市朝之城,麗皇州之九緯;丹紫之原,邈神臯之千裡。
二京之盛,其來自昔。
此都中茲宇宙,通賦貢於四方,交乎風雨,均朝宗於萬國,置槷之規猶勤,測圭之地載革,豈得宅帝之鄉,獨稱都於四塞;來王之邑,匪建國於三川。
宜改洛陽宮為東都。
上棟下宇,彼勞昔以難前;廣廈高台,我名今而改後。
仍茲舊貫,式表宸居。
○禁縣主稱出降诏 古稱厘降,唯屬王姬。
比聞縣主适人,皆雲出降。
娶王女者,亦雲尚主,濫假名器,深乖禮經。
其縣主出嫁宜稱适,娶王女者稱娶,仍改令文。
○禁讓官诏 凡百具僚,群公卿尹,除命甫及,多存飾讓。
言勵己以辭榮,示舉能以自代。
既取當年之诮,還愆曩烈之風。
自茲厥後,須革前事。
必欲稅駕濠濮,褫绂岩廊,宜各舉所知自代。
仍宜顯述才行,送付中書省,将随才叙用。
○臨文不諱诏 孔宣設教,正名為首,戴聖贻範,嫌名不諱。
比見鈔寫古典,至於朕名,或缺其點畫,或随便改換。
恐六籍雅言,會意多爽;九流通義,指事全違;誠非立書之本意。
自今以後,繕寫舊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須随義改易。
○禁止臨喪嫁娶及上墓歡樂诏 如聞父母初亡,臨喪嫁娶,積習日久,遂以為恒。
亦有送葬之時,共為燕飲,遞相酬勸,酣醉始歸。
或寒食上墓,複為歡樂,坐對松槚,曾無戚容。
既點風猷,并宜禁斷。
仍令州縣捉搦,勿使更然。
○令僧道緻拜父母诏 東台:若夫華裔列聖,異轸而齊驅;中外裁風,百慮而同緻。
自周霄隕照。
漢夢延輝,妙化西移,慧流東被。
至於元牝邃旨,碧落希聲,具開六順之基,偕葉五常之本,而於愛敬之地,忘乎跪拜之儀。
其來永久,罔革茲弊,朕席圖登政,崇真導俗,凝襟解脫之津,陶思常名之境。
正以尊親之道,禮經之格言;孝友之義,詩人之明準。
豈可以絕塵峻範,而忘恃怙之敬;拔累貞規,乃遺溫清之序。
前欲令道士女冠僧尼等緻拜,将恐振駭恒心,爰俾詳定。
有司鹹引典據,兼陳情理,沿革二塗,紛綸相半。
朕商搉群議,沈研幽赜,然箕颍之風,高尚其事,遐想前載,故亦有之。
今於君處,勿須緻拜。
其父母之所,慈育彌深,祗伏斯曠,更将安設?自今已後,即宜跪拜,主者施行。
○停慶賀糜費诏 比每誕育王子公主,諸親慶賀,多進錦繡纂組,金銀雕镂,虛有糜費,深乖節儉。
自今以後,即宜并停。
○禁留獄诏 哀矜折獄,義先呂訓,明慎用刑,事昭姬象。
朕以寡昧,嗣登宸極,思闡大猷,式隆景運。
陷冰是懼,屢想於懷中;禦朽彌兢,馳襟於裕下。
虛己待物,每從寬政。
如聞率土州縣,留獄尚繁,困於囚系,緻於病死。
一歲之中,數盈二百。
蓋繇上愆亭育之化,下乖堯舜之心,深責在躬,興言多愧。
抑又聞之,與我理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今之所任,或虧政道,未詳欽恤之旨,但徇苛刻之情。
幽絷困滞,證逮遐廣,寒暑相襲,風露交侵,淹乎年月,成其病苦。
加以搒笞失度,桎梏違法,巧诋深文,去将安适?獄市之寄,何其爽欤?自茲以後,宜革前弊。
罪無大小,不得稽留。
其囚病患及罪輕并笞杖等,雖法有常規,恐典吏妄生威福,官人不存簡較,或顔面囑請,觸類以之。
若仍舊不悛,當加重罰。
布告天下,知朕意焉。
○停封禅及幸東都诏 海東二蕃,久愆職貢,近者命帥薄伐,軍務事殷。
緣河州縣,勞於征役,比雖多有蠲免,庶事優矜。
萬邦俱會,恐緻煩擾。
勞逸二途,理無兼遂。
介邱大禮,及幸東都,并宜且停。
○恤刑诏 天德施行,陽和在節,言念幽圄,載恻分宵。
雖複每有哀矜,猶恐未免枉濫。
在京系囚應流死者,每日将二十人過。
○李義府罷相诏 右相兼行殷王府長史河間郡公李義府,緣茲小技,累升顯地。
塵露之益,未表於铨流;公廉之譽,有紊於彜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