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八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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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名(二十五)
○對村人借罐判
〈村人借鄰家罐,未出門打破。
人索陪,雲:“未離本處。
”準令合比附。
〉 變古易俗,因物造器。
稽六爻之文,蓋取諸益;司百工之事,無或不良。
惟彼村人,幸參比屋,既借罐而攸要,非抱甕而為勞。
出門未觏於同人,纟井先驚於敝漏,雖罔離厥所,而譴自己招。
異管甯之深仁,愧林宗之妙賞。
且官之議事,貴在量情。
忝曰村鄰,得來得往;詳其故誤,有重有輕。
向若狹肆通,修街隘路,咽绮城之歌舞,暗紫陌之煙塵。
物雖見蕩,夫何足咎?況屬荊扉寂寞,蓬徑蕭疏。
破由彼已,孰當毀椟?事匪因人,爰煩投杼。
勒酬半價,良謂合宜,蕩物容據減條,損器何援比例。
辄雲不伏,深覺詞遊。
○對有五熟釜判 〈封君有五熟釜而銘其口,鄰人告違。
曰:“嘗有所賜。
”〉 書功常,然後克類,分命彜器,則惟其賢。
知三賜之有恒,故百代之令典,瞻言彼乙,齒我封君。
開國承家,方列土之貴;元衮赤舄,見諸侯之禮。
嘉孔生之居衛,三命益恭;韪锺氏之仕曹,五熟雲錫。
車服必班乎國命,釜銘何恤於人言?出話不然,覺善鄰之滕口;有孚勿問,驗所錫之徵人。
必也正名,此焉無咎? ○對告家有九龍鼎判 〈是賢告耳孫家有九龍鼎,曆代寶之。
恐非人臣所宜蓄。
〉 天子建德,是班宗彜;諸侯立家,爰受分器。
業盛鼎鼐,功昭篆刻。
若使世濟不泯,長子承主宗之規;胙土雲亡,耳孫何克複之有。
況光涵(一作滔)沒泗,氣溢汾,煥彼龍文,昭其象物。
何速戾於懷璧,盍歸休於國寶。
是賢所告,謂得其宜。
○對執蒲葵扇判 〈乙常執蒲葵扇於盛暑,人多效之。
或告妖衆。
〉 服玩垂則,歲時交進,韫狐白以禦冬,裂纨素而清暑。
由是五明開制,道在思賢;七華擅奇,思歸錫寵,委方圓以呈質,順行藏以适時,登用有期,著号無算。
乙行均山仰,時聞景慕。
執殊方竹,非承漢帝之私;即好蒲葵,式徇謝安之義,事符懷舊,迹逐移風,類折巾於林宗,甯俟題於逸少。
将以妖衆,孰謂欽賢?宜從三宥之書,無陷五詞之罰。
○對并冠兩梁判 〈丙為大官,令丁為博士,并冠兩梁。
禦史奏違法。
丙雲:“視省進膳。
”丁雲:“崇儒不伏。
”仰正斷。
〉 車服以庸,弁冕有等,必章彩而象位,具文物以昭德。
丁、丙各從王事,端委清時,遵儒師以奉職,率饔人以敬理。
至於玉膳将進,躬視丹墀之側;缥囊(一作裘)方展,危坐青衿之前。
雖非官聯,乃同其服,進賢遂戴,有類於漢臣;委貌未得,且謬於殷道。
以兩梁之制,觸鐵柱之威,巧詞俱飾,文過斯在。
請詳典式,以議科條。
○對禁楚制判 〈乙禁楚制(《漢書》雲:叔孫通降漢,王憎之。
乃變其服,短衣楚制。
)〉 衣裳楚楚,須辨於采章;雨雪漉漉,以虞其燥濕。
瞻言乙也,所習伊何?異子臧之不衷,載時人之将誡。
同陳鹹之所衣,為大國之榮觀,制豈變常,事仍師古。
魯之縫掖,君子嘉(疑)其蔑儒;楚之複陶,當時不以為罪。
庶窮閱實之典,爰不辜之刑。
○對權衡判 〈景造權衡,以百黍之重為一铢,以三兩為一大兩。
所由科違令。
訴雲:“調律。
”仰正斷。
〉 景職此權衡,性諧锺律,八音由茲遂播,五聲從此克諧。
掌類羲和,主同尹氏,锱铢無失於毫末,斤兩匪差於黍累。
颛顼火正,虞典銅衡,苟有罪(一作非)宜,誠合科結。
況三兩為一大兩,未爽於通規;百黍以為一铢,頗合於古制。
将科違令,事乃近於深文;訴以非辜,理亦宜從告免。
○對引漏水判 〈得甲引漏水於衡渠之下。
乙告違法。
甲雲:“是金龍口吐,轉注入渠。
”法司以為虛妄,科不應為。
不伏。
〉 七曜成文,二儀不測,聖人造理,衡有用。
為魯侯之金钅,吻合鬼神;窺漢史之銅渾,有探造化。
圭撮不謬,玉節斯調。
晝夜必盡其規,天地莫逃其算。
登台視朔,睹雲物之必書;拂移灰,識權衡之有度。
惟甲名當典刻,職在挈壺,望朱雁之在時,見金龍之吐水。
雨露時降,波結霜盤之中;晷刻相仍,流洩衡渠之下。
在金徒之昧職,
人索陪,雲:“未離本處。
”準令合比附。
〉 變古易俗,因物造器。
稽六爻之文,蓋取諸益;司百工之事,無或不良。
惟彼村人,幸參比屋,既借罐而攸要,非抱甕而為勞。
出門未觏於同人,纟井先驚於敝漏,雖罔離厥所,而譴自己招。
異管甯之深仁,愧林宗之妙賞。
且官之議事,貴在量情。
忝曰村鄰,得來得往;詳其故誤,有重有輕。
向若狹肆通,修街隘路,咽绮城之歌舞,暗紫陌之煙塵。
物雖見蕩,夫何足咎?況屬荊扉寂寞,蓬徑蕭疏。
破由彼已,孰當毀椟?事匪因人,爰煩投杼。
勒酬半價,良謂合宜,蕩物容據減條,損器何援比例。
辄雲不伏,深覺詞遊。
○對有五熟釜判 〈封君有五熟釜而銘其口,鄰人告違。
曰:“嘗有所賜。
”〉 書功常,然後克類,分命彜器,則惟其賢。
知三賜之有恒,故百代之令典,瞻言彼乙,齒我封君。
開國承家,方列土之貴;元衮赤舄,見諸侯之禮。
嘉孔生之居衛,三命益恭;韪锺氏之仕曹,五熟雲錫。
車服必班乎國命,釜銘何恤於人言?出話不然,覺善鄰之滕口;有孚勿問,驗所錫之徵人。
必也正名,此焉無咎? ○對告家有九龍鼎判 〈是賢告耳孫家有九龍鼎,曆代寶之。
恐非人臣所宜蓄。
〉 天子建德,是班宗彜;諸侯立家,爰受分器。
業盛鼎鼐,功昭篆刻。
若使世濟不泯,長子承主宗之規;胙土雲亡,耳孫何克複之有。
況光涵(一作滔)沒泗,氣溢汾,煥彼龍文,昭其象物。
何速戾於懷璧,盍歸休於國寶。
是賢所告,謂得其宜。
○對執蒲葵扇判 〈乙常執蒲葵扇於盛暑,人多效之。
或告妖衆。
〉 服玩垂則,歲時交進,韫狐白以禦冬,裂纨素而清暑。
由是五明開制,道在思賢;七華擅奇,思歸錫寵,委方圓以呈質,順行藏以适時,登用有期,著号無算。
乙行均山仰,時聞景慕。
執殊方竹,非承漢帝之私;即好蒲葵,式徇謝安之義,事符懷舊,迹逐移風,類折巾於林宗,甯俟題於逸少。
将以妖衆,孰謂欽賢?宜從三宥之書,無陷五詞之罰。
○對并冠兩梁判 〈丙為大官,令丁為博士,并冠兩梁。
禦史奏違法。
丙雲:“視省進膳。
”丁雲:“崇儒不伏。
”仰正斷。
〉 車服以庸,弁冕有等,必章彩而象位,具文物以昭德。
丁、丙各從王事,端委清時,遵儒師以奉職,率饔人以敬理。
至於玉膳将進,躬視丹墀之側;缥囊(一作裘)方展,危坐青衿之前。
雖非官聯,乃同其服,進賢遂戴,有類於漢臣;委貌未得,且謬於殷道。
以兩梁之制,觸鐵柱之威,巧詞俱飾,文過斯在。
請詳典式,以議科條。
○對禁楚制判 〈乙禁楚制(《漢書》雲:叔孫通降漢,王憎之。
乃變其服,短衣楚制。
)〉 衣裳楚楚,須辨於采章;雨雪漉漉,以虞其燥濕。
瞻言乙也,所習伊何?異子臧之不衷,載時人之将誡。
同陳鹹之所衣,為大國之榮觀,制豈變常,事仍師古。
魯之縫掖,君子嘉(疑)其蔑儒;楚之複陶,當時不以為罪。
庶窮閱實之典,爰不辜之刑。
○對權衡判 〈景造權衡,以百黍之重為一铢,以三兩為一大兩。
所由科違令。
訴雲:“調律。
”仰正斷。
〉 景職此權衡,性諧锺律,八音由茲遂播,五聲從此克諧。
掌類羲和,主同尹氏,锱铢無失於毫末,斤兩匪差於黍累。
颛顼火正,虞典銅衡,苟有罪(一作非)宜,誠合科結。
況三兩為一大兩,未爽於通規;百黍以為一铢,頗合於古制。
将科違令,事乃近於深文;訴以非辜,理亦宜從告免。
○對引漏水判 〈得甲引漏水於衡渠之下。
乙告違法。
甲雲:“是金龍口吐,轉注入渠。
”法司以為虛妄,科不應為。
不伏。
〉 七曜成文,二儀不測,聖人造理,衡有用。
為魯侯之金钅,吻合鬼神;窺漢史之銅渾,有探造化。
圭撮不謬,玉節斯調。
晝夜必盡其規,天地莫逃其算。
登台視朔,睹雲物之必書;拂移灰,識權衡之有度。
惟甲名當典刻,職在挈壺,望朱雁之在時,見金龍之吐水。
雨露時降,波結霜盤之中;晷刻相仍,流洩衡渠之下。
在金徒之昧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