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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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雖未贈刀;盧君之撫南康,終其化鶴。
所司妄舉,将有昧於條章;安既有推,詞請從於緘默。
○對詐稱官銜判 〈辛詐稱官,銜取給州縣。
所司以僞論。
不伏,仰正斷。
〉 辛在德多涼,於朝不齒,九班之榮未及,三思之志阙如。
妄稱爵裡之尊,以求州縣之給,詐難久恃,僞果自彰。
行詐為官,仲由以欺天見诮;言僞而辨,少正以左道亦誅。
前史以舉其不然,在律又繩其有過。
理宜緘口,何恤薄言? ○對部曲判 〈已男準格,不合取部曲妻,違者被繩。
訴雲:“強幹弱枝,竊将益利。
”未知合利否?〉 國家每轸納隍,偏憂邊徼,在庸微之俗,隔良賤之婚。
千頭之奴,具傳其号;百姓之女,罕聞其蔔。
故為罔冒,取陷刑書。
何強幹而弱枝,非愛人而治國。
議事以制,非我博哉!斯之謂宜,确乎不拔。
○對婢判 〈命官婦女阿劉母,先是蔣恭家婢,被放為客,女懷阿劉,娠出嫁恭。
死後嫂将劉充女使。
劉不伏,投匦訴。
〉 阿劉母先從侍兒,放為客女。
夢蛇納慶,先含候月之胎;附馬申歡,即就行霜之禮。
才欣執盥,仍誕弄磚,既而李善主君,俄驚阚室;仲尼兄子,欲契宜家。
遽擁妖妍,将充媵婢;徒為枉抑,終見稱張。
望彼劉閨,甯甘誦賦,均夫鄭室,聊事薄言。
論母既謝萱枝,按女即非桃葉。
方欲指腹稱賤,憑胎索婢;自可以大匹小,将古明今。
劉氏若屬蔣家,秦政須歸呂族,據斯一節,足定百端。
○對買奴雲是良人判 《王丙於趙丁處,買奴勤心,至家一月馀日,乃自雲是良人。
丙告縣,勘是良人,科趙丁及奴罪申州。
州斷科趙丁,其奴無罪。
》 美言可市,老經之格言;聚人曰财,彖象之明義。
王丙室盈龜貝,持貨蒼頭,雖挾諸龐之規,終成教子之競。
經三十日,非關買者之愆;依三千條,須結鬻良之罪。
趙丁宜從縣斷,勤心難聽州裁,彼此攸同,斯為可矣! ○對奴判 〈下士有僮指千,為鄰人所告。
縣斷不應,雲“遇廉賈五(一作金)之所緻”。
州覆無罪。
〉 爵以馭賢,祿以頒士,去嫌守職,雖殆亦榮。
舍道成富,在官所鬼,況位沾下士,利掩上農。
千指家僮,等江陵之橘樹;萬金賈子,均洛陽之富商。
畜伎既埒於卓孫,遇業頗同於翁伯。
财之所聚,但覺浮;訟之所興,果為鳴鼓。
雖州縣兩斷,片折未分;而鄰人一言,商亦何玷?士且同於賈豎,州頗昧於正刑,是可忍焉,孰為過者? ○對奴死棄水中判 〈丙奴死,不埋棄水中。
人告之。
〉 丙為不道,魚鼈何親,情之不良,僮仆是棄。
愛其有力,未聞削舟之恩;欺其遊魂,更比懷沙之慘。
雖不封不樹,家僮無葬送之儀;而載沉載浮,甲令有棄屍之禁。
告言不謬,刑典宜申。
○對夢冰下人語判 〈得甲為人作媒,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當仲春成婚。
”乙告甲诳惑。
〉 甲以判合為資,行媒是務,瞻言匪斧,有類因針,爰求六夢之徵,告以三星之會。
微波可托,豈脈脈於輕冰;仙漢難攀,尚盈盈於一水。
将同竹鳳之驗,有符刍狗之言。
乙以至人所無,告其诳惑,必人同趙壹,術等周宣。
王懸刀,不聞加罪;仲尼曳杖,未陷深愆。
○對夢處女鼓琴判 〈乙封侯,嘗夢見處女鼓琴而歌曰:“美人熒熒,顔若苕之華。
”後遂納國人姓為内子。
禦史劾其僭,訴雲:“夢應也。
”〉 國以定封,邑惟利建,社稷是衛,邦畿以藩。
乙将度以土圭,設其苑序。
式遵厥度,宜立其家。
鳳凰之兆未期,桃李之妖将至。
剛柔自應,精爽潛通。
吉以有祥,将(一作符)表神來之兆;庶乎無亂,理齊藏往之感。
位在通侯,夢茲處女,橫角枕而就寝,見鼓琴而作歌。
熒熒之詞,聞彼魂交之日;夭夭之質,睹茲形開之時。
六夢之驗若存,八徵之候如會。
納為内子,誠類小君。
稱僭欲繩,未通平典。
○對正室為門子判 〈甲多諸媵之子,乃以正室為門子,令限出入。
或人告有違。
不伏。
〉 五常之教,以經王道,三族之别,則辨人倫。
正昭穆以承祧,分嫡庶而繼代,必誡差忒,克明敦叙。
是以微子從禮,舍其孫盾;獻公愛,立以奚齊。
璧埋太室之庭,楚則違命;寶藏恒山之上,趙乃知才。
順之克昌,易則生亂。
苟至於道,訟不可成。
甲齊其家,宅心知訓。
鐘鼓思樂,早聘問名。
媵侄從觀,仍邀蔔姓。
自殊南陌,豈秋胡之遲回;寵若東山,即謝安之攜賞。
於是慶徵蘭夢,義感桑弧,探社金而屢祥,列階玉以分照。
同石骀之六子,庶孽斯聞;均衛家之一兒,冢嫡其取。
爰崇立長,有以代親。
讵黜商臣,非取厚於江芊;甯謀子,亦何怨於惠公?趨庭既學詩人,正室遂為門子。
達其禮典,穆以閨門,掌政令而攸歸,限出入而奚失?信居家之理,甯父子之嘻,或人所陳,深為未可。
○對告密判
所司妄舉,将有昧於條章;安既有推,詞請從於緘默。
○對詐稱官銜判 〈辛詐稱官,銜取給州縣。
所司以僞論。
不伏,仰正斷。
〉 辛在德多涼,於朝不齒,九班之榮未及,三思之志阙如。
妄稱爵裡之尊,以求州縣之給,詐難久恃,僞果自彰。
行詐為官,仲由以欺天見诮;言僞而辨,少正以左道亦誅。
前史以舉其不然,在律又繩其有過。
理宜緘口,何恤薄言? ○對部曲判 〈已男準格,不合取部曲妻,違者被繩。
訴雲:“強幹弱枝,竊将益利。
”未知合利否?〉 國家每轸納隍,偏憂邊徼,在庸微之俗,隔良賤之婚。
千頭之奴,具傳其号;百姓之女,罕聞其蔔。
故為罔冒,取陷刑書。
何強幹而弱枝,非愛人而治國。
議事以制,非我博哉!斯之謂宜,确乎不拔。
○對婢判 〈命官婦女阿劉母,先是蔣恭家婢,被放為客,女懷阿劉,娠出嫁恭。
死後嫂将劉充女使。
劉不伏,投匦訴。
〉 阿劉母先從侍兒,放為客女。
夢蛇納慶,先含候月之胎;附馬申歡,即就行霜之禮。
才欣執盥,仍誕弄磚,既而李善主君,俄驚阚室;仲尼兄子,欲契宜家。
遽擁妖妍,将充媵婢;徒為枉抑,終見稱張。
望彼劉閨,甯甘誦賦,均夫鄭室,聊事薄言。
論母既謝萱枝,按女即非桃葉。
方欲指腹稱賤,憑胎索婢;自可以大匹小,将古明今。
劉氏若屬蔣家,秦政須歸呂族,據斯一節,足定百端。
○對買奴雲是良人判 《王丙於趙丁處,買奴勤心,至家一月馀日,乃自雲是良人。
丙告縣,勘是良人,科趙丁及奴罪申州。
州斷科趙丁,其奴無罪。
》 美言可市,老經之格言;聚人曰财,彖象之明義。
王丙室盈龜貝,持貨蒼頭,雖挾諸龐之規,終成教子之競。
經三十日,非關買者之愆;依三千條,須結鬻良之罪。
趙丁宜從縣斷,勤心難聽州裁,彼此攸同,斯為可矣! ○對奴判 〈下士有僮指千,為鄰人所告。
縣斷不應,雲“遇廉賈五(一作金)之所緻”。
州覆無罪。
〉 爵以馭賢,祿以頒士,去嫌守職,雖殆亦榮。
舍道成富,在官所鬼,況位沾下士,利掩上農。
千指家僮,等江陵之橘樹;萬金賈子,均洛陽之富商。
畜伎既埒於卓孫,遇業頗同於翁伯。
财之所聚,但覺浮;訟之所興,果為鳴鼓。
雖州縣兩斷,片折未分;而鄰人一言,商亦何玷?士且同於賈豎,州頗昧於正刑,是可忍焉,孰為過者? ○對奴死棄水中判 〈丙奴死,不埋棄水中。
人告之。
〉 丙為不道,魚鼈何親,情之不良,僮仆是棄。
愛其有力,未聞削舟之恩;欺其遊魂,更比懷沙之慘。
雖不封不樹,家僮無葬送之儀;而載沉載浮,甲令有棄屍之禁。
告言不謬,刑典宜申。
○對夢冰下人語判 〈得甲為人作媒,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當仲春成婚。
”乙告甲诳惑。
〉 甲以判合為資,行媒是務,瞻言匪斧,有類因針,爰求六夢之徵,告以三星之會。
微波可托,豈脈脈於輕冰;仙漢難攀,尚盈盈於一水。
将同竹鳳之驗,有符刍狗之言。
乙以至人所無,告其诳惑,必人同趙壹,術等周宣。
王懸刀,不聞加罪;仲尼曳杖,未陷深愆。
○對夢處女鼓琴判 〈乙封侯,嘗夢見處女鼓琴而歌曰:“美人熒熒,顔若苕之華。
”後遂納國人姓為内子。
禦史劾其僭,訴雲:“夢應也。
”〉 國以定封,邑惟利建,社稷是衛,邦畿以藩。
乙将度以土圭,設其苑序。
式遵厥度,宜立其家。
鳳凰之兆未期,桃李之妖将至。
剛柔自應,精爽潛通。
吉以有祥,将(一作符)表神來之兆;庶乎無亂,理齊藏往之感。
位在通侯,夢茲處女,橫角枕而就寝,見鼓琴而作歌。
熒熒之詞,聞彼魂交之日;夭夭之質,睹茲形開之時。
六夢之驗若存,八徵之候如會。
納為内子,誠類小君。
稱僭欲繩,未通平典。
○對正室為門子判 〈甲多諸媵之子,乃以正室為門子,令限出入。
或人告有違。
不伏。
〉 五常之教,以經王道,三族之别,則辨人倫。
正昭穆以承祧,分嫡庶而繼代,必誡差忒,克明敦叙。
是以微子從禮,舍其孫盾;獻公愛,立以奚齊。
璧埋太室之庭,楚則違命;寶藏恒山之上,趙乃知才。
順之克昌,易則生亂。
苟至於道,訟不可成。
甲齊其家,宅心知訓。
鐘鼓思樂,早聘問名。
媵侄從觀,仍邀蔔姓。
自殊南陌,豈秋胡之遲回;寵若東山,即謝安之攜賞。
於是慶徵蘭夢,義感桑弧,探社金而屢祥,列階玉以分照。
同石骀之六子,庶孽斯聞;均衛家之一兒,冢嫡其取。
爰崇立長,有以代親。
讵黜商臣,非取厚於江芊;甯謀子,亦何怨於惠公?趨庭既學詩人,正室遂為門子。
達其禮典,穆以閨門,掌政令而攸歸,限出入而奚失?信居家之理,甯父子之嘻,或人所陳,深為未可。
○對告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