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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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敵宜遵;李将軍過灞亭,宵行何禁?左巡使糾非其罪,難以抵尤;草止者職司無他,孰為不慎。
請從夏卿之教,無舉秋官之典。
○對不饣盍獸於郊判 〈得大畋所司不饣盍獸於郊。
禦史诘之。
甲雲:“将頒禽也。
”〉 設彼大畋,陳其盛禮,車徒畢備,铙鼓皆作。
三發三刺,無差於進退;大獸小獸,爰及於公私。
既而獲耳之校未施,驅逆之儀方罷。
所司莅職,舊典攸著,何饣盍祭之雲廢,乃頒禽而是先?宗伯守官,實虧於古制;主吏問罪,雅符於通識。
以茲見诘,理合無辭。
○對澤虞傷田苗判 〈乙為虞所司夏苗,乙萊田表地。
或告有阙。
訴稱:“恐傷夏苗,仰正斷。
”〉 乙為澤虞,掌於原獸,司其牝牡,職在畋漁。
逢有司之夏苗,而猶秉於《周禮》。
至於萊田表地,事屬農休;驅豕迎貓,恐為害稼。
何得迷夏令之事,行冬狩之儀?翻罪守官之人,奚勸在公之吏?或者有告,訟則未孚,虞人所陳,辭皆可據。
請從審克,甯使厚誣。
○對招虞人以弓不進判 〈甲畋於郊,招虞人以弓不進。
法司劾辭以守官。
〉 林麓薮澤,以畋以漁,農牧衡虞,是糾是禁。
禮無變俗,政在守官。
甲獨於何?不臧厥訓。
雖弦弧或進,足以表微;而皮冠不懸,無聞受令。
法司順谀成德,舉以為非;君子正直於人,韪之無怒。
可否之理,居然易知。
○對中郎率家僮出畋判 〈中郎高牟,率家僮出畋,晚歸滋水。
長因醉使酒呵止,雲違敕出畋。
牟雲:“今既斷酒,豈宜帶酒忿?”競詣金吾。
〉 高牟早承亭育,夙效款誠,背牛加之絕壤,奉鷹揚之峻秩。
屬以葉下黃山,草腓丹浦,曆飛熊之舊徑,徇逐兔之荒遊。
既而獲已多乎,言指灞陵之路;日暮矣,果逢醉尉之呵。
類寬饒之發狂,焉知去就;同季布之飲酒,豈辨尊卑?既蚌鹬而相持,乃齊楚之俱失。
則獵雖有禁,文不系於蕃官;酒乃停沽,限未拘於自飲。
若其因酒入罪,豈非釀具招刑?以獵為違,則是移轅獲戾。
彼此俱無本罪,論告皆失正途,既詣金吾之司,須玉條之典。
但告雖不當,狀匪構虛,不可從敕反科,宜以不應罪,待知官陰,方定刑名。
○對仲夏百姓弋獵判 〈得鄭州刺史廉範,以仲夏月令百姓弋獵。
觀察使糾其違令。
雲:“為苗除害。
”〉 網罟之設,有自來矣!犄角之用,其可廢乎?苟利人阜俗,亦違令何咎。
廉範榮參建隼,職列褰帷,将布政以頒條,故違經而合道。
當仲夏之月,畋以為苗;居專城之尊,德惟除害,不は不卵,合取則於《禮經》;以畋以漁,蓋規承於《易象》。
且獸之暴物,人何以堪?俾肅肅《兔》,不忘於詩義;芒芒禹迹,克疆我甫田。
雖黎庶勞四體之勤,而畎畝取十千之歲,則原田無無,不逢走險之遊;稼穑,豈雜食蘋之地?刺史為政,諒在随時;觀察所繩,奚将勸善?之於理,恐未通途。
○對出畋毀耕者之瓶判 〈丁畋於渭表,毀耕者之瓶。
诟丁及父為厲事。
〉 眷彼獵徒,情多禽獸之獲;語茲農者,心惟稼穑之勤。
鳴镝彎弧,适騁麗龜之妙;晨耕夕耒,殊異非熊之師。
坐毀重邱之瓶,行取閉門之诟。
苟敗其器,宜徵陪償之資;言詈彼尊,有虧者耋之敬。
野人不敏,於義何誅? ○對張侯下綱判 〈景張侯下綱,不及地。
武賓遂貫之。
監者謂無揖讓之禮,不坐奠豐上。
賓袒決而退。
〉 考賢論材,審藝觀德,爰設三侯之禮,以崇五善之儀。
《狸首》登歌,是求於合雅;《采》斯奏,何先於主皮?惟彼武賓,齒於其位,宜揖讓中節,允諧於觀善。
何穿洞非儀,坐彰於伐德?綱則未下,射何速加,自贻監者之尤,遂幹司馬之政。
不奠於坐,誠葉周人之式;袒決而還,亦符相圃之事。
雖君子之争,戒所苟得;而士師之律,未可深文。
宜從肆緩,謂葉平典。
○對用毒矢而射判 〈乙用毒矢而射,迹人禁之。
雲:“貴其必獲。
”〉 大獸小禽,各有攸處,敦弓潔矢,随利而行。
爰俾迹人,職斯厲禁,用舍必由其令,左右無乃失宜,苟封毒而重傷,雖省括而何狩?況今物遂蕃茂,政和鐘律,四靈雜襲,百瑞同休。
彼何人斯?虧我王化,禁之可也,多訴奚為? ○對金吾不供畋矢判 〈金吾申不供畋矢,冬狩有阙。
〉 制國之用,必歲之杪,量大小而用地,審豐耗以視年。
鸠化為鷹,見草木之搖落;豺既祭獸,設羅而以畋。
然後順時出遊,因隙校獵,俾虞人以入澤,閱車徒而展事。
昆蟲未蟄,無以火田,は卵不傷,動必讨叛。
金吾申上,由矢不供,職司其憂,冬狩慮阙。
然寬則得衆,敏則有功。
合供雖則不供,恐阙固應未阙。
若官曹立限,送者違程。
於理難容,請從嚴斷。
請從夏卿之教,無舉秋官之典。
○對不饣盍獸於郊判 〈得大畋所司不饣盍獸於郊。
禦史诘之。
甲雲:“将頒禽也。
”〉 設彼大畋,陳其盛禮,車徒畢備,铙鼓皆作。
三發三刺,無差於進退;大獸小獸,爰及於公私。
既而獲耳之校未施,驅逆之儀方罷。
所司莅職,舊典攸著,何饣盍祭之雲廢,乃頒禽而是先?宗伯守官,實虧於古制;主吏問罪,雅符於通識。
以茲見诘,理合無辭。
○對澤虞傷田苗判 〈乙為虞所司夏苗,乙萊田表地。
或告有阙。
訴稱:“恐傷夏苗,仰正斷。
”〉 乙為澤虞,掌於原獸,司其牝牡,職在畋漁。
逢有司之夏苗,而猶秉於《周禮》。
至於萊田表地,事屬農休;驅豕迎貓,恐為害稼。
何得迷夏令之事,行冬狩之儀?翻罪守官之人,奚勸在公之吏?或者有告,訟則未孚,虞人所陳,辭皆可據。
請從審克,甯使厚誣。
○對招虞人以弓不進判 〈甲畋於郊,招虞人以弓不進。
法司劾辭以守官。
〉 林麓薮澤,以畋以漁,農牧衡虞,是糾是禁。
禮無變俗,政在守官。
甲獨於何?不臧厥訓。
雖弦弧或進,足以表微;而皮冠不懸,無聞受令。
法司順谀成德,舉以為非;君子正直於人,韪之無怒。
可否之理,居然易知。
○對中郎率家僮出畋判 〈中郎高牟,率家僮出畋,晚歸滋水。
長因醉使酒呵止,雲違敕出畋。
牟雲:“今既斷酒,豈宜帶酒忿?”競詣金吾。
〉 高牟早承亭育,夙效款誠,背牛加之絕壤,奉鷹揚之峻秩。
屬以葉下黃山,草腓丹浦,曆飛熊之舊徑,徇逐兔之荒遊。
既而獲已多乎,言指灞陵之路;日暮矣,果逢醉尉之呵。
類寬饒之發狂,焉知去就;同季布之飲酒,豈辨尊卑?既蚌鹬而相持,乃齊楚之俱失。
則獵雖有禁,文不系於蕃官;酒乃停沽,限未拘於自飲。
若其因酒入罪,豈非釀具招刑?以獵為違,則是移轅獲戾。
彼此俱無本罪,論告皆失正途,既詣金吾之司,須玉條之典。
但告雖不當,狀匪構虛,不可從敕反科,宜以不應罪,待知官陰,方定刑名。
○對仲夏百姓弋獵判 〈得鄭州刺史廉範,以仲夏月令百姓弋獵。
觀察使糾其違令。
雲:“為苗除害。
”〉 網罟之設,有自來矣!犄角之用,其可廢乎?苟利人阜俗,亦違令何咎。
廉範榮參建隼,職列褰帷,将布政以頒條,故違經而合道。
當仲夏之月,畋以為苗;居專城之尊,德惟除害,不は不卵,合取則於《禮經》;以畋以漁,蓋規承於《易象》。
且獸之暴物,人何以堪?俾肅肅《兔》,不忘於詩義;芒芒禹迹,克疆我甫田。
雖黎庶勞四體之勤,而畎畝取十千之歲,則原田無無,不逢走險之遊;稼穑,豈雜食蘋之地?刺史為政,諒在随時;觀察所繩,奚将勸善?之於理,恐未通途。
○對出畋毀耕者之瓶判 〈丁畋於渭表,毀耕者之瓶。
诟丁及父為厲事。
〉 眷彼獵徒,情多禽獸之獲;語茲農者,心惟稼穑之勤。
鳴镝彎弧,适騁麗龜之妙;晨耕夕耒,殊異非熊之師。
坐毀重邱之瓶,行取閉門之诟。
苟敗其器,宜徵陪償之資;言詈彼尊,有虧者耋之敬。
野人不敏,於義何誅? ○對張侯下綱判 〈景張侯下綱,不及地。
武賓遂貫之。
監者謂無揖讓之禮,不坐奠豐上。
賓袒決而退。
〉 考賢論材,審藝觀德,爰設三侯之禮,以崇五善之儀。
《狸首》登歌,是求於合雅;《采》斯奏,何先於主皮?惟彼武賓,齒於其位,宜揖讓中節,允諧於觀善。
何穿洞非儀,坐彰於伐德?綱則未下,射何速加,自贻監者之尤,遂幹司馬之政。
不奠於坐,誠葉周人之式;袒決而還,亦符相圃之事。
雖君子之争,戒所苟得;而士師之律,未可深文。
宜從肆緩,謂葉平典。
○對用毒矢而射判 〈乙用毒矢而射,迹人禁之。
雲:“貴其必獲。
”〉 大獸小禽,各有攸處,敦弓潔矢,随利而行。
爰俾迹人,職斯厲禁,用舍必由其令,左右無乃失宜,苟封毒而重傷,雖省括而何狩?況今物遂蕃茂,政和鐘律,四靈雜襲,百瑞同休。
彼何人斯?虧我王化,禁之可也,多訴奚為? ○對金吾不供畋矢判 〈金吾申不供畋矢,冬狩有阙。
〉 制國之用,必歲之杪,量大小而用地,審豐耗以視年。
鸠化為鷹,見草木之搖落;豺既祭獸,設羅而以畋。
然後順時出遊,因隙校獵,俾虞人以入澤,閱車徒而展事。
昆蟲未蟄,無以火田,は卵不傷,動必讨叛。
金吾申上,由矢不供,職司其憂,冬狩慮阙。
然寬則得衆,敏則有功。
合供雖則不供,恐阙固應未阙。
若官曹立限,送者違程。
於理難容,請從嚴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