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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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名(十八)
○對搏獸判
〈山有徒搏殺獸者請賞,州之所不與。
使科州違式,不伏。
〉 賦受不同,勇怯殊迹,瞻彼徒搏,罕能為之!眷乎傷生,吾所不與。
何者?啟足贻訓,嘗不愛於遺軀;履尾有言,翻見矜於扼猛。
撫毒雖殊愛己,除橫誠則利人。
州司執文,切同膠柱;使科違式,所謂合宜。
○對捕獸判 〈設獲取獸,而誤陷人。
有司按罪。
不伏。
〉 山有猛獸,林木不伐。
擇肉而食,已假喻於秦君;在物為患,實有同於周處。
所以冥氏張弧,設其獲。
冀(疑)蹊在足,李陵無憂於垂餌;檻搖尾,張衡絕言於搏翼。
人之誤陷,罪亦何加?且啟塞從時,古今明準。
若鷹隼未擊,設者誠則匪彜;如鴻雁已飛,陷人豈可有訟?兩端斯按,一言可蔽。
○對捕鳥鼠獲豹判 〈甲捕鳥鼠獲豹,以為有異,送官求賞。
所由科罪。
〉 網罟結繩,見彼取禽之道;雄雌共穴,聞於導渭之山。
甲雅志平生,盤於是習。
利有攸往,每懷馳騁之娛;适我願兮,仍持采捕之術。
既尋巒而讨谷,遂乘幽而曆險。
羅未亘,傍掩西嶺之岩;霧雨潛栖,并獲南山之獸。
然體君子之變,雖符彖象;入虞人之羁,蓋無奇異。
瞻言賞典,或恐難從;乃眷刑科,甯宜濫罰! ○對采捕判 〈甲采捕為業,斷溪路之木。
不殊夜行者過,乃推蹶。
科故為罪。
訴雲:“暗中不審。
”〉 為利殊途,生人各業,或豺已祭獸,羅方設;或獺未祭魚,津梁仍禁。
惟甲情閑采捕,志樂畋遊。
即鹿於林,涉崎岖之險道;将禽伐木,橫诘屈之荒途。
所以盡巢穴之羽毛,窮栖宿之飛走。
竟歲趨末,彌年棄本。
相彼夜行,不遑宵處。
河傾左界,扪暗樹以求溪;月映前峰,度幽蹊而失路。
倚衡招譴,推蹶贻災,斷之者雖則不殊,觸之者有同非意。
不利攸往,是妨行邁。
欲罪故為,良難與奪。
覽薄言之訴,援不審之詞,法貴在寬,庶從非濫。
○對觀魚判 〈同州刺史矢魚而觀之。
禦史糾彈。
辭曰:“農隙以講,事仰處分。
”〉 爰整車徒,用陳狩,辨其貴賤,習以威儀。
将七德而聿修,在三時而無害。
眷言刺史,殊昧《禮經》。
在施政以庇人,無聞去獸;苟徇情而略地,空見觀魚。
且魯隐如棠,僖伯稱谏;有窮遊洛,虞人獻箴。
從皂隸之賤司,誠當失位;輕公侯之重任,實曰“曠官”。
理合緘言,豈宜文過?請從繡衣之糾,勿聽彤之辭。
○對取魚判 〈有人取魚,輕車重馬。
或告非法,訴有古義。
〉 彼何人斯?漁以為事。
結廬逃境,吟澤畔之風煙;垂竿振缗,盡河邊之歲月。
坐嚴陵之矶石,芳餌長懸;入尚父之溪,遊鱗或躍。
始虛徐以在藻,亦沈淨以繞蓮,臨川之羨不忘,入肆之求何遠?殊野客之來獻,匪曰猶賢;類詩人之逝梁,方聞起訟。
或告非法,未見其宜。
采川徒山,實庶人之攸往,輕車重馬,合古義其何傷?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陳力以位,任才居守。
列王者之職,百度惟貞;在有司之能,庶官奚曠?惟乙績乖幹蠱,名非靖恭。
等<韋軍>人之從吏,周行是處;均倚相之言詩,祈招以感。
何則?躬為下士,秩等上農。
莫究端倪,孰雲主守?未聞數馬而對,如何屍祿以言?匪課月成,徒稱日近,請抑無稽之訴,以從司寇之罰。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執技事上,各有司存;學古入官,固非失職。
将守其業,用不易方;必也正名,無敢反側。
惟乙賤吏,實曰“函人”,忘其下旋上旋之權,失其犀甲兕甲之屬。
訴雲“近莅”,豈曉籌年?比農功之越思,同美錦而學制。
懵其名物,主者不利於操刀;正以刑書,所按乃得其資斧。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國有等威,秩分貴賤,必恭爾職,乃罔後艱。
乙何人斯?吏之賤者。
匪懈於位,無聞幹蠱之美;不思厥職,遽招屍素之刺。
且龜玉見毀,誰之過欤?名物不分,信為罪者!贻曠官之罰,自己包羞;以日近為詞,是亦文過。
必若德同周勃,才異啬夫,當寬呐呐之人,無求喋喋之口。
待窮閱實,然後丕蔽。
○對小吏陵上判 〈得
使科州違式,不伏。
〉 賦受不同,勇怯殊迹,瞻彼徒搏,罕能為之!眷乎傷生,吾所不與。
何者?啟足贻訓,嘗不愛於遺軀;履尾有言,翻見矜於扼猛。
撫毒雖殊愛己,除橫誠則利人。
州司執文,切同膠柱;使科違式,所謂合宜。
○對捕獸判 〈設獲取獸,而誤陷人。
有司按罪。
不伏。
〉 山有猛獸,林木不伐。
擇肉而食,已假喻於秦君;在物為患,實有同於周處。
所以冥氏張弧,設其獲。
冀(疑)蹊在足,李陵無憂於垂餌;檻搖尾,張衡絕言於搏翼。
人之誤陷,罪亦何加?且啟塞從時,古今明準。
若鷹隼未擊,設者誠則匪彜;如鴻雁已飛,陷人豈可有訟?兩端斯按,一言可蔽。
○對捕鳥鼠獲豹判 〈甲捕鳥鼠獲豹,以為有異,送官求賞。
所由科罪。
〉 網罟結繩,見彼取禽之道;雄雌共穴,聞於導渭之山。
甲雅志平生,盤於是習。
利有攸往,每懷馳騁之娛;适我願兮,仍持采捕之術。
既尋巒而讨谷,遂乘幽而曆險。
羅未亘,傍掩西嶺之岩;霧雨潛栖,并獲南山之獸。
然體君子之變,雖符彖象;入虞人之羁,蓋無奇異。
瞻言賞典,或恐難從;乃眷刑科,甯宜濫罰! ○對采捕判 〈甲采捕為業,斷溪路之木。
不殊夜行者過,乃推蹶。
科故為罪。
訴雲:“暗中不審。
”〉 為利殊途,生人各業,或豺已祭獸,羅方設;或獺未祭魚,津梁仍禁。
惟甲情閑采捕,志樂畋遊。
即鹿於林,涉崎岖之險道;将禽伐木,橫诘屈之荒途。
所以盡巢穴之羽毛,窮栖宿之飛走。
竟歲趨末,彌年棄本。
相彼夜行,不遑宵處。
河傾左界,扪暗樹以求溪;月映前峰,度幽蹊而失路。
倚衡招譴,推蹶贻災,斷之者雖則不殊,觸之者有同非意。
不利攸往,是妨行邁。
欲罪故為,良難與奪。
覽薄言之訴,援不審之詞,法貴在寬,庶從非濫。
○對觀魚判 〈同州刺史矢魚而觀之。
禦史糾彈。
辭曰:“農隙以講,事仰處分。
”〉 爰整車徒,用陳狩,辨其貴賤,習以威儀。
将七德而聿修,在三時而無害。
眷言刺史,殊昧《禮經》。
在施政以庇人,無聞去獸;苟徇情而略地,空見觀魚。
且魯隐如棠,僖伯稱谏;有窮遊洛,虞人獻箴。
從皂隸之賤司,誠當失位;輕公侯之重任,實曰“曠官”。
理合緘言,豈宜文過?請從繡衣之糾,勿聽彤之辭。
○對取魚判 〈有人取魚,輕車重馬。
或告非法,訴有古義。
〉 彼何人斯?漁以為事。
結廬逃境,吟澤畔之風煙;垂竿振缗,盡河邊之歲月。
坐嚴陵之矶石,芳餌長懸;入尚父之溪,遊鱗或躍。
始虛徐以在藻,亦沈淨以繞蓮,臨川之羨不忘,入肆之求何遠?殊野客之來獻,匪曰猶賢;類詩人之逝梁,方聞起訟。
或告非法,未見其宜。
采川徒山,實庶人之攸往,輕車重馬,合古義其何傷?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陳力以位,任才居守。
列王者之職,百度惟貞;在有司之能,庶官奚曠?惟乙績乖幹蠱,名非靖恭。
等<韋軍>人之從吏,周行是處;均倚相之言詩,祈招以感。
何則?躬為下士,秩等上農。
莫究端倪,孰雲主守?未聞數馬而對,如何屍祿以言?匪課月成,徒稱日近,請抑無稽之訴,以從司寇之罰。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執技事上,各有司存;學古入官,固非失職。
将守其業,用不易方;必也正名,無敢反側。
惟乙賤吏,實曰“函人”,忘其下旋上旋之權,失其犀甲兕甲之屬。
訴雲“近莅”,豈曉籌年?比農功之越思,同美錦而學制。
懵其名物,主者不利於操刀;正以刑書,所按乃得其資斧。
○對不知名物判 〈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
被科。
訴雲:“莅事日近。
”〉 國有等威,秩分貴賤,必恭爾職,乃罔後艱。
乙何人斯?吏之賤者。
匪懈於位,無聞幹蠱之美;不思厥職,遽招屍素之刺。
且龜玉見毀,誰之過欤?名物不分,信為罪者!贻曠官之罰,自己包羞;以日近為詞,是亦文過。
必若德同周勃,才異啬夫,當寬呐呐之人,無求喋喋之口。
待窮閱實,然後丕蔽。
○對小吏陵上判 〈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