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慈為本,況乎春令,義葉發生。
其天下弋獵采捕,宜明舉舊章,嚴加禁斷。
宣布中外,令知朕意。
○停不急之務诏 今土膏既動,農事将興,丁壯就功,不可妨奪。
其不急之務,一切并停。
○量減祭祀應用牛牲诏 祭祀之典,犧牲所備,将有達於虔誠,蓋不資於廣殺。
況牛之為畜,人實有賴,既功施播種,亦力被車輿。
自此馀牲,尤可矜憫。
況前聖有作,難為盡廢,明神克享,亦在深仁。
自今以後,每大祭祀應用骍犢,宜令所司,量減其數。
仍永為常式。
○增定祀典诏 皇王之典,聿循於百代,郊祭之義,允屬於三靈。
聖人既因時以制宜,王者亦緣情以革禮。
朕丕承寶運,肅遵明禋,曷嘗不克己齋心?虔恭夙夜,猶慮舊章或阙,誠敬未孚,有一於此,良深祗畏。
且尊莫大於天地,祭莫大於祖宗,嚴配昭升,豈宜異數。
今蒸嘗之獻,既著於常式,南北之郊,未展於時享。
粢盛且略,對越何申?自今已後,每載四時孟月,先擇吉日祭上帝,其以皇地祗合祭。
以次日祭九宮壇,皆令宰臣行禮奠祭。
務從蠲潔,稱朕意焉。
祭神如在,傳諸古訓,以多為貴,著自禮經。
膟膋之儀,蓋昔賢之尚質,甘旨之品,亦孝子之盡誠。
既切因心,方資變禮,其已後享太廟,宜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仍令所司,務盡豐潔。
發生振蟄,雷為其始,畫卦陳象,威物效靈,氣實本於陰陽,功乃施於動植。
今雨師風伯,久列常祠,唯此震雷,未登群望,已後每祀雨師,宜以雷神同祭。
朕承宗廟之福,為人神之主,事有未暢,義在得中,庶寅畏之誠,上達於郊廟,祈禳之典,載收於阙遺。
凡在有司,各揚所職,倍宜恭肅,以葉靈心。
○許百官旬節休假不入朝诏 百工允厘,彰乎奉職,五日休汗,義在優閑。
方貴無為之風,以宏多暇之政。
朕欽崇至道,思緻和平。
今寰宇克甯,朝廷無事,将欲葉於淳古,豈惟臻於小康,當與群寮,暢茲娛樂。
頃旬遊宴賞,已放入朝,節假常參,未敷後命。
公私葉慶,千載一時,上下同歡,自中及外。
自今已後,每至旬節休假,中書門下及百官并不須入朝,外官等其日亦不須衙集。
○禁流貶人在路逗留诏 應流貶人,皆負罪譴,其中或舍其昧死,全彼餘生,将寬常法,示有懲戒。
如聞在路,多作逗留,郡縣阿容,許其停滞,是何道理?自今已後,其左降官量情狀稍重者,馳十驿已上赴任,流移人令押領綱典畫時,遞相分付。
如更因循,尚有寬縱,所繇當别有處分。
○貶韋堅并免從坐诏 《書》曰:“無總貨寶,生生自庸。
”《傳》曰:“官之失德,寵賂章也。
”則古先哲王,不聞好貨,垂以明戒,無易紀律。
然法貴變通,罰宜平典,罪止其惡,過從寬宥,庶乎有勸,冀乎有懲。
韋堅是司潭漕,妄事興易,饷遺朝廷,計其積贓,數目甚廣。
朕以衣冠之士,豈往求之,而奸回之人,是為抑與。
韋堅已别有處分,所司一切不問。
鹹令自新,冀有廉隅,成予德化,各思變節,無貳過焉。
宣示中外,知朕此意。
○刊廣濟方诏 朕頃所撰《廣濟方》,救人疾患,頒行已久,計傳習亦多。
猶慮單貧之家,未能繕寫,闾閻之内,或有不知。
倘醫療失時,因緻橫夭,性命之際,甯忘恻隐。
宜令郡縣長官,就《廣濟方》中逐要者,於大闆上件錄,當村坊要路榜示。
仍委采訪使勾當,無令脫錯。
○黜陟守令诏 朕憂彼黎元,寄之牧宰,嘗慮授任非當,撫字乖方,頃所以設舉親之科,廣得賢之路。
爰初詣阙,亦既明試以言,及乎從政,必欲深考其實,懸之賞罰,要以始終。
近日分遣使臣,因之巡察,善惡之驗,事既足明,懲勸之端,言期可複。
其楊懋等七人,黜陟使并奏清狀,宜與改轉。
其所舉主,六品已下付所司準此處分,五品已下各賜一上下考。
李連等八人,既奏善狀,除已改官者,至選日各減三兩選,仍稍優與處分一中上考。
趙憕等六人,俱犯贓私,除已流貶者,自馀并速準律科斷。
其舉主各量犯者罪狀輕重,鹹從貶黜。
仍宣示中外,鹹使知悉。
○貶王琚江華郡司馬诏 琚久經任使,曆典藩條,恃朝廷之見寬,冒憲法而無憚。
凡所莅職,罕著善聲,自頃移官,益彰喧訟。
志由貪敗,政以賄成,所犯贓私,動盈千計。
正名論罪,
其天下弋獵采捕,宜明舉舊章,嚴加禁斷。
宣布中外,令知朕意。
○停不急之務诏 今土膏既動,農事将興,丁壯就功,不可妨奪。
其不急之務,一切并停。
○量減祭祀應用牛牲诏 祭祀之典,犧牲所備,将有達於虔誠,蓋不資於廣殺。
況牛之為畜,人實有賴,既功施播種,亦力被車輿。
自此馀牲,尤可矜憫。
況前聖有作,難為盡廢,明神克享,亦在深仁。
自今以後,每大祭祀應用骍犢,宜令所司,量減其數。
仍永為常式。
○增定祀典诏 皇王之典,聿循於百代,郊祭之義,允屬於三靈。
聖人既因時以制宜,王者亦緣情以革禮。
朕丕承寶運,肅遵明禋,曷嘗不克己齋心?虔恭夙夜,猶慮舊章或阙,誠敬未孚,有一於此,良深祗畏。
且尊莫大於天地,祭莫大於祖宗,嚴配昭升,豈宜異數。
今蒸嘗之獻,既著於常式,南北之郊,未展於時享。
粢盛且略,對越何申?自今已後,每載四時孟月,先擇吉日祭上帝,其以皇地祗合祭。
以次日祭九宮壇,皆令宰臣行禮奠祭。
務從蠲潔,稱朕意焉。
祭神如在,傳諸古訓,以多為貴,著自禮經。
膟膋之儀,蓋昔賢之尚質,甘旨之品,亦孝子之盡誠。
既切因心,方資變禮,其已後享太廟,宜料外每室加常食一牙盤,仍令所司,務盡豐潔。
發生振蟄,雷為其始,畫卦陳象,威物效靈,氣實本於陰陽,功乃施於動植。
今雨師風伯,久列常祠,唯此震雷,未登群望,已後每祀雨師,宜以雷神同祭。
朕承宗廟之福,為人神之主,事有未暢,義在得中,庶寅畏之誠,上達於郊廟,祈禳之典,載收於阙遺。
凡在有司,各揚所職,倍宜恭肅,以葉靈心。
○許百官旬節休假不入朝诏 百工允厘,彰乎奉職,五日休汗,義在優閑。
方貴無為之風,以宏多暇之政。
朕欽崇至道,思緻和平。
今寰宇克甯,朝廷無事,将欲葉於淳古,豈惟臻於小康,當與群寮,暢茲娛樂。
頃旬遊宴賞,已放入朝,節假常參,未敷後命。
公私葉慶,千載一時,上下同歡,自中及外。
自今已後,每至旬節休假,中書門下及百官并不須入朝,外官等其日亦不須衙集。
○禁流貶人在路逗留诏 應流貶人,皆負罪譴,其中或舍其昧死,全彼餘生,将寬常法,示有懲戒。
如聞在路,多作逗留,郡縣阿容,許其停滞,是何道理?自今已後,其左降官量情狀稍重者,馳十驿已上赴任,流移人令押領綱典畫時,遞相分付。
如更因循,尚有寬縱,所繇當别有處分。
○貶韋堅并免從坐诏 《書》曰:“無總貨寶,生生自庸。
”《傳》曰:“官之失德,寵賂章也。
”則古先哲王,不聞好貨,垂以明戒,無易紀律。
然法貴變通,罰宜平典,罪止其惡,過從寬宥,庶乎有勸,冀乎有懲。
韋堅是司潭漕,妄事興易,饷遺朝廷,計其積贓,數目甚廣。
朕以衣冠之士,豈往求之,而奸回之人,是為抑與。
韋堅已别有處分,所司一切不問。
鹹令自新,冀有廉隅,成予德化,各思變節,無貳過焉。
宣示中外,知朕此意。
○刊廣濟方诏 朕頃所撰《廣濟方》,救人疾患,頒行已久,計傳習亦多。
猶慮單貧之家,未能繕寫,闾閻之内,或有不知。
倘醫療失時,因緻橫夭,性命之際,甯忘恻隐。
宜令郡縣長官,就《廣濟方》中逐要者,於大闆上件錄,當村坊要路榜示。
仍委采訪使勾當,無令脫錯。
○黜陟守令诏 朕憂彼黎元,寄之牧宰,嘗慮授任非當,撫字乖方,頃所以設舉親之科,廣得賢之路。
爰初詣阙,亦既明試以言,及乎從政,必欲深考其實,懸之賞罰,要以始終。
近日分遣使臣,因之巡察,善惡之驗,事既足明,懲勸之端,言期可複。
其楊懋等七人,黜陟使并奏清狀,宜與改轉。
其所舉主,六品已下付所司準此處分,五品已下各賜一上下考。
李連等八人,既奏善狀,除已改官者,至選日各減三兩選,仍稍優與處分一中上考。
趙憕等六人,俱犯贓私,除已流貶者,自馀并速準律科斷。
其舉主各量犯者罪狀輕重,鹹從貶黜。
仍宣示中外,鹹使知悉。
○貶王琚江華郡司馬诏 琚久經任使,曆典藩條,恃朝廷之見寬,冒憲法而無憚。
凡所莅職,罕著善聲,自頃移官,益彰喧訟。
志由貪敗,政以賄成,所犯贓私,動盈千計。
正名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