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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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精修道源,為人祈福,雖則每多昭應,未若此之殊祥。
豈聖祖揆予之無私,靈真贶我之誠感,遂得休徵之應,出自神言,勤請之詞,上飛空境。
永惟虛薄,何以當茲?然福逮蒼生,深為慰也。
所請者依。
○答陳希烈奏道士蕭從一見元元皇帝手诏 缵承丕業,遵修元訓,精誠之至,冀在希夷。
寡昧之德,甯期昭應。
恭惟聖祖,屢降真容,仙衛接於雲間,飚駕回於天路。
又賜以無疆之壽,且欣以助成之言,嚴奉神休,良深祗慶。
所請者依。
○定祀元元皇帝儀注诏 尊祖奉先,必在於崇敬,辨儀正禮,所貴於緣情。
伏以大聖祖元元皇帝禦氣昇天,長生久視,體重元而不測,與元化以無窮。
真容屢現,寶符仍集。
恭惟孚祐,實表常存。
比太清宮行事官皆具冕服,爰及奏樂,未易舊名,并告獻之時,仍陳莢祝。
既非事生之禮,豈是降仙之儀,且真俗殊倫,幽明異數,理有非便,亦在從宜。
自今後,每於太清宮行禮,官宜改用朝服,兼停祝版,其告獻辭及所奏樂章,朕當别自修撰。
仍令所司,具儀注奏聞。
○引見諸州高蹈不仕舉人诏 君子之道,所以正心志全貞吉也,逸人之學,所以勵天下激浮躁也。
朕每崇先訓,以道化人,思緻栖貞之士,用先鹹在之列。
是以頻降束帛,冀空岩薮,虛懷式伫,明發不忘。
卿等來應辟命,遠緻城阙,周文多士,既葉於旁求,虞舜疇咨,亦在於佥議。
爰命台省,詢於道業,或善行無迹,名實難窺,或大器晚成,春秋尚富。
津涯未測,輪桷何施?事且隔於行藏,道以分於出處。
其馬曾、常廣心、賀蘭迪等三人,宜待後處分。
崔從一、王允贻、韓宣、胡祭、趙元獎等五人,年鬓既高,稍宜優異。
宜各賜綠衣一副,物二十段,馀并賜十段。
不奪隐淪之志,以成高尚之美,并宜坐食訖好去,仍依前給公乘還郡。
○尊道德南華經诏 王者天其祖,學者父其師。
義有尊崇,情歸孝敬。
況我元宗,道要無名,象先猶龍莫測。
昔嘗問禮,烹鮮有論,曆代攸尊,永惟重元,衆教之父者也。
朕缵承聖緒,祗服元言,乙夜觀書,将求於道。
雖理歸絕學,信無取於筌蹄,然垂代作程,義必存乎文字。
俾之大順,亦合禮經。
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南華等真人猶稱舊号者,并宜改正。
其馀編錄經義等書,亦宜以《道德經》列諸經之首。
其《南華經》等不須編在子書。
仍即令集賢院審詳改定應舊号并科目訖,具宣付所司,仍頒示中外。
○改波斯寺為大秦寺诏 波斯經教,出自大秦,傳習而來,久行中國。
爰初建寺,因以為名,将欲示人,必修其本。
其兩京波斯寺宜改為大秦寺,天下諸府郡者,亦宜準此。
○定犯徒配軍诏 刑之所設,将以閑邪,法不在嚴,貴於知禁。
朕自臨萬國,向逾三紀。
思宏至道之化,實務好生之德。
比者應犯極法,皆令免死配流,所以市無刑人,獄無冤系。
哀矜勿喜,冀洽於生靈,大小以情,甯忘於鑒寐。
至於徒罪,雖非重刑,力役之外,不免拘絷,載罹寒暑,誠可矜量。
自今以後,其犯罪應合徒者,并宜配諸軍效力,庶感激之士,因以成功,寬大之恩,葉於在宥。
且本置杖罪,是代肉刑,将以矜人,非惟重法。
今官吏決罰,或有任情,因茲緻斃,深可哀憫。
其犯杖罪,情非巨蠹者,量事亦令效力。
宜令所司作載限,仍立條例處分。
○答請宣示瑞鹿诏 宮苑之内,屢薦嘉祥。
今又缟質霜毛,變林虞之獸族,殊姿馴性,實雲駕之龍媒。
允謂休徵,用為慰也。
所請者依。
○遣使巡按天下诏 黜幽陟明,所以察風俗,求瘼恤隐,所以尉黎蒸。
不有其人,孰可将命?禮部尚書席豫等,亮直清節,經通大才,多識前言,備閑時政。
或久膺任使,嘗參八使之列,或夙蘊公忠,必副四方之委。
永懷兆庶,用寄澄清。
豫巡河北道,鉷巡京畿、關内及河東道,隐之巡東畿及河南道,見素巡山南東道、江南西道、黔中、嶺南等道。
麟巡河西、隴西、碛西等道,翹巡劍南及山南西道,光譽巡淮南及江南東道。
其百姓之間,及官吏之輩,如事或未該,須有厘革者,仍委量事處置,回日奏聞。
其嶺南、黔中、碛西,途路遙遠,若使臣一一自到,慮有稽遲,任各精擇判官,準舊例分往。
○禁弋獵诏 永言亭育,全
豈聖祖揆予之無私,靈真贶我之誠感,遂得休徵之應,出自神言,勤請之詞,上飛空境。
永惟虛薄,何以當茲?然福逮蒼生,深為慰也。
所請者依。
○答陳希烈奏道士蕭從一見元元皇帝手诏 缵承丕業,遵修元訓,精誠之至,冀在希夷。
寡昧之德,甯期昭應。
恭惟聖祖,屢降真容,仙衛接於雲間,飚駕回於天路。
又賜以無疆之壽,且欣以助成之言,嚴奉神休,良深祗慶。
所請者依。
○定祀元元皇帝儀注诏 尊祖奉先,必在於崇敬,辨儀正禮,所貴於緣情。
伏以大聖祖元元皇帝禦氣昇天,長生久視,體重元而不測,與元化以無窮。
真容屢現,寶符仍集。
恭惟孚祐,實表常存。
比太清宮行事官皆具冕服,爰及奏樂,未易舊名,并告獻之時,仍陳莢祝。
既非事生之禮,豈是降仙之儀,且真俗殊倫,幽明異數,理有非便,亦在從宜。
自今後,每於太清宮行禮,官宜改用朝服,兼停祝版,其告獻辭及所奏樂章,朕當别自修撰。
仍令所司,具儀注奏聞。
○引見諸州高蹈不仕舉人诏 君子之道,所以正心志全貞吉也,逸人之學,所以勵天下激浮躁也。
朕每崇先訓,以道化人,思緻栖貞之士,用先鹹在之列。
是以頻降束帛,冀空岩薮,虛懷式伫,明發不忘。
卿等來應辟命,遠緻城阙,周文多士,既葉於旁求,虞舜疇咨,亦在於佥議。
爰命台省,詢於道業,或善行無迹,名實難窺,或大器晚成,春秋尚富。
津涯未測,輪桷何施?事且隔於行藏,道以分於出處。
其馬曾、常廣心、賀蘭迪等三人,宜待後處分。
崔從一、王允贻、韓宣、胡祭、趙元獎等五人,年鬓既高,稍宜優異。
宜各賜綠衣一副,物二十段,馀并賜十段。
不奪隐淪之志,以成高尚之美,并宜坐食訖好去,仍依前給公乘還郡。
○尊道德南華經诏 王者天其祖,學者父其師。
義有尊崇,情歸孝敬。
況我元宗,道要無名,象先猶龍莫測。
昔嘗問禮,烹鮮有論,曆代攸尊,永惟重元,衆教之父者也。
朕缵承聖緒,祗服元言,乙夜觀書,将求於道。
雖理歸絕學,信無取於筌蹄,然垂代作程,義必存乎文字。
俾之大順,亦合禮經。
其墳籍中有載元元皇帝、南華等真人猶稱舊号者,并宜改正。
其馀編錄經義等書,亦宜以《道德經》列諸經之首。
其《南華經》等不須編在子書。
仍即令集賢院審詳改定應舊号并科目訖,具宣付所司,仍頒示中外。
○改波斯寺為大秦寺诏 波斯經教,出自大秦,傳習而來,久行中國。
爰初建寺,因以為名,将欲示人,必修其本。
其兩京波斯寺宜改為大秦寺,天下諸府郡者,亦宜準此。
○定犯徒配軍诏 刑之所設,将以閑邪,法不在嚴,貴於知禁。
朕自臨萬國,向逾三紀。
思宏至道之化,實務好生之德。
比者應犯極法,皆令免死配流,所以市無刑人,獄無冤系。
哀矜勿喜,冀洽於生靈,大小以情,甯忘於鑒寐。
至於徒罪,雖非重刑,力役之外,不免拘絷,載罹寒暑,誠可矜量。
自今以後,其犯罪應合徒者,并宜配諸軍效力,庶感激之士,因以成功,寬大之恩,葉於在宥。
且本置杖罪,是代肉刑,将以矜人,非惟重法。
今官吏決罰,或有任情,因茲緻斃,深可哀憫。
其犯杖罪,情非巨蠹者,量事亦令效力。
宜令所司作載限,仍立條例處分。
○答請宣示瑞鹿诏 宮苑之内,屢薦嘉祥。
今又缟質霜毛,變林虞之獸族,殊姿馴性,實雲駕之龍媒。
允謂休徵,用為慰也。
所請者依。
○遣使巡按天下诏 黜幽陟明,所以察風俗,求瘼恤隐,所以尉黎蒸。
不有其人,孰可将命?禮部尚書席豫等,亮直清節,經通大才,多識前言,備閑時政。
或久膺任使,嘗參八使之列,或夙蘊公忠,必副四方之委。
永懷兆庶,用寄澄清。
豫巡河北道,鉷巡京畿、關内及河東道,隐之巡東畿及河南道,見素巡山南東道、江南西道、黔中、嶺南等道。
麟巡河西、隴西、碛西等道,翹巡劍南及山南西道,光譽巡淮南及江南東道。
其百姓之間,及官吏之輩,如事或未該,須有厘革者,仍委量事處置,回日奏聞。
其嶺南、黔中、碛西,途路遙遠,若使臣一一自到,慮有稽遲,任各精擇判官,準舊例分往。
○禁弋獵诏 永言亭育,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