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圍山叢談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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塗地。
兄弟因共尋血汙蹤,迄至於墓所,則弟婦之屍橫墓外,傷而死矣。
會其婦家适至,睹此而訟於官。
開墓則啟空棺而已,官莫能治。
俄兄弟鹹死獄中,姚氏遂絕。
李郁林者聞是,始大不然,鎮官即於坐命左右索其獄牍來,視之乃信。
嗚呼,亦異矣。
夫鬼神之事有不可緻诘者。
漢五行志言,元始元年,朔方女子病死,斂棺積六日而出棺外。
類如此乎?後三十一年,時當癸亥,案是為高宗紹興十三年。
夏四月,會於郡齋,李郁林為吾道之。
即書以補後世聽訟者之末也。
魯公在從班時,以趙安定王甲第傍近宮阙,便谒見,因僦止焉。
其地甚古,号多兇怪。
既入居之,是夕,有異人劉快活者,謂魯公未宜寝也。
公曰:「諾。
」乃命酒,與痛飲。
厪三鼓矣,中堂黑暗處辄格格有聲甚厲,忽覩一猴,猴類人長大,緩緩而出於外,因忽不見。
時夜中倉卒,故不大驚,然劉但顧曰:「汝又勝他不過。
」吳本「又」作「大」。
公亦大笑,謂劉:「此豈非所謂『山魈』者耶?」遂偕就枕而睡。
别本竝雲「遂偕就枕矣」。
任宗堯者,字子高。
名家子,仕至典樂,後改服武弁,終贈觀察使。
宗堯多藝能,洞曉天官、律呂,蓋其傳授於魏漢津先生。
吳本無「其」字。
宗堯始仕宦時,吳本「仕宦」作「任官」。
即喜功名。
大觀末,從尚書王甯、中書舍人張邦昌使高麗,為上節人[四],張本「節」下有「使」字。
至四明則放洋而去。
不十日,吳本雲「不一日」。
四明忽傳副使舶壞,衆為痛之。
始時宗堯将登舟,則寄所齎玩好琴書於相識故人家而邁,及是傳也,其故人者嗟恻。
一旦有女奴忽暴病不省,遂為宗堯音訴其故人曰:「某所以涉鲸波萬裡,奉希尺寸賞,不謂遽持千金之軀,而葬於魚鼈之腹。
故人念我乎?某所寓三琴,實平生所愛賞。
甲可歸之我家,乙亦奇古,當奉故人,下者可與某。
」凡所寓書畫箧笥中百物,曆曆分區,不遺一毫毛。
别本竝作「發」。
其故人大駭,為奠哭。
久之,女奴始蘇。
翌日,則四明一郡皆傳,謂使者舟壞信矣。
其後戒歸使人自高麗[五]。
上下一無恙。
故人者得見宗堯,懽喜竊笑,獨異於常。
宗堯始疑而詢焉,方道其事,始知為黠鬼所侮。
吾親見宗堯言之。
雒陽大内興立自隋唐五代,至聖朝藝祖嘗欲都之,開寶末幸焉。
而宮中多見怪,且适霖雨,徒雩祀謝,見上帝而歸矣。
是後至宣和,又為年百五十,久虛曠。
蓋自金銮殿後,雖白晝,人罕敢入,入亦多有異,虿或大於鬥,蛇率為巨蟒,日夜絲竹歌笑之聲不絕也。
宣和末,有監官吳本者武人,持氣不畏事。
夏月因納涼於殿庑間,至晡時後,天尚未昬黑,而從者堅請歸舍,不聽。
俄忽聞跸聲自内而出,即有衛從缤紛,執紅銷金籠燭者數十對,成行羅列。
中一衣黃人,如帝王狀,胸間尚帶鮮血,--吳本雲「胸間鮮血淋漓」。
--擁從甚盛,徐徐行繇殿庑,從本寓舍前過。
本與其從者,急趨入戶避之,得詳瞰焉。
最後有一衛士似怒,以納涼故妨其行從也。
乃以手兩指按其卧榻之四足,遂穿磚而陷於地,頃刻轉他殿而去,遂忽不見。
本大駭,自是不敢宿止其中矣。
因圖畫所見,徧以示人。
雒陽士大夫多能傳之,曰:「此必唐昭宗也。
」吾頃嘗聞是事,第流落不偶,久而忘七八矣。
偶流寓者趙令子與來,猶能道其略,因著於編。
劉器之安世,元祐臣也。
吳本雲「元祐賢臣也」。
晚在睢陽,以镪二十萬鬻一舊宅。
或謂此地素兇,不可止,器之不信。
始入即有蛇虺三四出屋室間,呼仆厮屏去,則率拱立,謂有鬼神,不敢措其手。
器之怒,改命家人輩,自納諸筐篚,而棄諸汴流。
翌日則蛇出益多,再棄辄複又倍。
曾不浃旬日,吳本「曾」作「增」、「旬」下無「日」字。
乃至日得五七篚不已也。
器之不樂,因自焚香於土神祠前,曰:「此舍某用己錢易之者,即是某所居矣。
蛇安得據以為怪乎?始猶觊鬼神之有職,吳本「觊」作「冀」。
而後悛革。
今不數日則怪益出,是土神之不職爾。
且當受罰,雖願仍其舊貫不可得矣。
」回顧從者,盡掊土偶五六擲之河中,召匠手為之改塑其神,吳本「召」作「命」。
繇是怪不複作。
(豆鬥)秤詐欺,陰理至重。
吳本「理」作「譴」。
郁林有謝秀才者,衣冠後也。
善以術籠人,上下頗愛之。
於田井間為驵儈事,每以小量輕權貸與人,必用大器巨秤責償,自喜其得計。
刻深匪一日矣,人往往不覺。
一旦從以仆,其手自捉升(豆鬥)諸诳具,将入林野,才出城東門未數裡,即雷雨驟興,有黑雲追逐。
及霹靂一聲,而謝秀才震死矣。
屢葬則屢為雷所發,伺其肉潰散,乃焚焉。
腹中得一雷楔也。
世人昧錐刀間,一不顧義理,至為鬼神所雠,猶多不戒,且甘以此死。
何哉? 建炎當三祀,北馬将飲江。
於是天子幸明而越[六]。
别本竝無「而」字。
隆祐太後龍輿駐豫章,行台從焉。
時警報益亟,有郎官侯懋、李幾凡三人者,每至城東南隅,得園林僻寂,私相謂曰:「使敵一不可避,得相與匿於是,宜死生以之。
」未幾,行宮南邁,倉卒之際果不克奔,而敵騎已遽入矣。
三人者得如約,共竄於林,因伏堂之巨梁上,夜則潛下取食而還伏焉,累十數日矣。
幸略無人至者。
一旦忽多人物且沓至,吳本無「物」字、「且」字。
三人但優梁之上計:「此豈皆避敵者耶?胡為而至哉?」别本竝無「而」字。
語未已,即有黑衣數十百人繼來,别本竝無「百」字。
共坐於堂,命左右邏捕男女,無少長悉以挺敲殺之,積屍傍午,向暮盡死始去。
當是時,三人者伏據於梁,惙惙然,向脫一仰其首見,必死矣。
黑衣既散,皆謂得免,況已昏夜。
俄複望紅紗燭籠數十對引導,别本「燭」竝作「燈」。
有主者數人又至,亦坐於堂,即多群吏據呼閱人姓名者,三人益懼,於此殆不得脫矣。
又細下視之,則但見人物可半。
□頭面俱勿辨,别本「半」下無空字。
乃知非人也。
凡點閱死籍至多,辄悉呼其姓名。
中間偶呼至一名,群吏乃争報曰:别本竝無「乃」字。
「不是,不是。
」類如是者,凡有四。
三人者,鹹能記憶也。
夜過半矣,事竟皆去。
殆曉則四顧,鳥雀不聞聲,知敵已洗城而引遁矣。
即於亂屍中偶有呻吟聲,三人共詢其名,乃夜來群吏所謂不是者四人,今悉複活矣。
異哉,吾得於宋高州,高州得於侯懋。
懋等皆顯官,宜不妄雲。
柳州柳侯祠,據羅池者不十許丈爾。
廟設甚嚴,其神靈則退之固載諸文辭矣。
吳本無
兄弟因共尋血汙蹤,迄至於墓所,則弟婦之屍橫墓外,傷而死矣。
會其婦家适至,睹此而訟於官。
開墓則啟空棺而已,官莫能治。
俄兄弟鹹死獄中,姚氏遂絕。
李郁林者聞是,始大不然,鎮官即於坐命左右索其獄牍來,視之乃信。
嗚呼,亦異矣。
夫鬼神之事有不可緻诘者。
漢五行志言,元始元年,朔方女子病死,斂棺積六日而出棺外。
類如此乎?後三十一年,時當癸亥,案是為高宗紹興十三年。
夏四月,會於郡齋,李郁林為吾道之。
即書以補後世聽訟者之末也。
魯公在從班時,以趙安定王甲第傍近宮阙,便谒見,因僦止焉。
其地甚古,号多兇怪。
既入居之,是夕,有異人劉快活者,謂魯公未宜寝也。
公曰:「諾。
」乃命酒,與痛飲。
厪三鼓矣,中堂黑暗處辄格格有聲甚厲,忽覩一猴,猴類人長大,緩緩而出於外,因忽不見。
時夜中倉卒,故不大驚,然劉但顧曰:「汝又勝他不過。
」吳本「又」作「大」。
公亦大笑,謂劉:「此豈非所謂『山魈』者耶?」遂偕就枕而睡。
别本竝雲「遂偕就枕矣」。
任宗堯者,字子高。
名家子,仕至典樂,後改服武弁,終贈觀察使。
宗堯多藝能,洞曉天官、律呂,蓋其傳授於魏漢津先生。
吳本無「其」字。
宗堯始仕宦時,吳本「仕宦」作「任官」。
即喜功名。
大觀末,從尚書王甯、中書舍人張邦昌使高麗,為上節人[四],張本「節」下有「使」字。
至四明則放洋而去。
不十日,吳本雲「不一日」。
四明忽傳副使舶壞,衆為痛之。
始時宗堯将登舟,則寄所齎玩好琴書於相識故人家而邁,及是傳也,其故人者嗟恻。
一旦有女奴忽暴病不省,遂為宗堯音訴其故人曰:「某所以涉鲸波萬裡,奉希尺寸賞,不謂遽持千金之軀,而葬於魚鼈之腹。
故人念我乎?某所寓三琴,實平生所愛賞。
甲可歸之我家,乙亦奇古,當奉故人,下者可與某。
」凡所寓書畫箧笥中百物,曆曆分區,不遺一毫毛。
别本竝作「發」。
其故人大駭,為奠哭。
久之,女奴始蘇。
翌日,則四明一郡皆傳,謂使者舟壞信矣。
其後戒歸使人自高麗[五]。
上下一無恙。
故人者得見宗堯,懽喜竊笑,獨異於常。
宗堯始疑而詢焉,方道其事,始知為黠鬼所侮。
吾親見宗堯言之。
雒陽大内興立自隋唐五代,至聖朝藝祖嘗欲都之,開寶末幸焉。
而宮中多見怪,且适霖雨,徒雩祀謝,見上帝而歸矣。
是後至宣和,又為年百五十,久虛曠。
蓋自金銮殿後,雖白晝,人罕敢入,入亦多有異,虿或大於鬥,蛇率為巨蟒,日夜絲竹歌笑之聲不絕也。
宣和末,有監官吳本者武人,持氣不畏事。
夏月因納涼於殿庑間,至晡時後,天尚未昬黑,而從者堅請歸舍,不聽。
俄忽聞跸聲自内而出,即有衛從缤紛,執紅銷金籠燭者數十對,成行羅列。
中一衣黃人,如帝王狀,胸間尚帶鮮血,--吳本雲「胸間鮮血淋漓」。
--擁從甚盛,徐徐行繇殿庑,從本寓舍前過。
本與其從者,急趨入戶避之,得詳瞰焉。
最後有一衛士似怒,以納涼故妨其行從也。
乃以手兩指按其卧榻之四足,遂穿磚而陷於地,頃刻轉他殿而去,遂忽不見。
本大駭,自是不敢宿止其中矣。
因圖畫所見,徧以示人。
雒陽士大夫多能傳之,曰:「此必唐昭宗也。
」吾頃嘗聞是事,第流落不偶,久而忘七八矣。
偶流寓者趙令子與來,猶能道其略,因著於編。
劉器之安世,元祐臣也。
吳本雲「元祐賢臣也」。
晚在睢陽,以镪二十萬鬻一舊宅。
或謂此地素兇,不可止,器之不信。
始入即有蛇虺三四出屋室間,呼仆厮屏去,則率拱立,謂有鬼神,不敢措其手。
器之怒,改命家人輩,自納諸筐篚,而棄諸汴流。
翌日則蛇出益多,再棄辄複又倍。
曾不浃旬日,吳本「曾」作「增」、「旬」下無「日」字。
乃至日得五七篚不已也。
器之不樂,因自焚香於土神祠前,曰:「此舍某用己錢易之者,即是某所居矣。
蛇安得據以為怪乎?始猶觊鬼神之有職,吳本「觊」作「冀」。
而後悛革。
今不數日則怪益出,是土神之不職爾。
且當受罰,雖願仍其舊貫不可得矣。
」回顧從者,盡掊土偶五六擲之河中,召匠手為之改塑其神,吳本「召」作「命」。
繇是怪不複作。
(豆鬥)秤詐欺,陰理至重。
吳本「理」作「譴」。
郁林有謝秀才者,衣冠後也。
善以術籠人,上下頗愛之。
於田井間為驵儈事,每以小量輕權貸與人,必用大器巨秤責償,自喜其得計。
刻深匪一日矣,人往往不覺。
一旦從以仆,其手自捉升(豆鬥)諸诳具,将入林野,才出城東門未數裡,即雷雨驟興,有黑雲追逐。
及霹靂一聲,而謝秀才震死矣。
屢葬則屢為雷所發,伺其肉潰散,乃焚焉。
腹中得一雷楔也。
世人昧錐刀間,一不顧義理,至為鬼神所雠,猶多不戒,且甘以此死。
何哉? 建炎當三祀,北馬将飲江。
於是天子幸明而越[六]。
别本竝無「而」字。
隆祐太後龍輿駐豫章,行台從焉。
時警報益亟,有郎官侯懋、李幾凡三人者,每至城東南隅,得園林僻寂,私相謂曰:「使敵一不可避,得相與匿於是,宜死生以之。
」未幾,行宮南邁,倉卒之際果不克奔,而敵騎已遽入矣。
三人者得如約,共竄於林,因伏堂之巨梁上,夜則潛下取食而還伏焉,累十數日矣。
幸略無人至者。
一旦忽多人物且沓至,吳本無「物」字、「且」字。
三人但優梁之上計:「此豈皆避敵者耶?胡為而至哉?」别本竝無「而」字。
語未已,即有黑衣數十百人繼來,别本竝無「百」字。
共坐於堂,命左右邏捕男女,無少長悉以挺敲殺之,積屍傍午,向暮盡死始去。
當是時,三人者伏據於梁,惙惙然,向脫一仰其首見,必死矣。
黑衣既散,皆謂得免,況已昏夜。
俄複望紅紗燭籠數十對引導,别本「燭」竝作「燈」。
有主者數人又至,亦坐於堂,即多群吏據呼閱人姓名者,三人益懼,於此殆不得脫矣。
又細下視之,則但見人物可半。
□頭面俱勿辨,别本「半」下無空字。
乃知非人也。
凡點閱死籍至多,辄悉呼其姓名。
中間偶呼至一名,群吏乃争報曰:别本竝無「乃」字。
「不是,不是。
」類如是者,凡有四。
三人者,鹹能記憶也。
夜過半矣,事竟皆去。
殆曉則四顧,鳥雀不聞聲,知敵已洗城而引遁矣。
即於亂屍中偶有呻吟聲,三人共詢其名,乃夜來群吏所謂不是者四人,今悉複活矣。
異哉,吾得於宋高州,高州得於侯懋。
懋等皆顯官,宜不妄雲。
柳州柳侯祠,據羅池者不十許丈爾。
廟設甚嚴,其神靈則退之固載諸文辭矣。
吳本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