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二十七則(選十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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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狗者也。
"此亦謙謹自将,斂其高遠之懷,即于卑選之道。
蓋不如是,則不足以自緻于久大。
藏之不密,則放之不準。
蘇轼詩:"始知真放本精微。
"即此義也。
氣節·傲 自好之士多講氣節。
講之不精,則流于做而不自覺。
風節穿于己者也,傲則加于人者也。
漢蕭望之初見霍大将軍光,不肯露索挾持。
王仲翁譏之。
望之曰:"各從其志。
"魏孫資、劉放用事,辛毗不與往來。
子敝谏之,毗正色曰:"吾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孫、劉不平,不過令告不作三公而已。
"家顧消之不肯降意于戴法興等,蔡興宗嫌其風節太峻,觊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我不為三公耳。
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
"因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此三事者,皆風節之守于己者也。
若汲黯不下張場,宋(王景)不禮王毛仲,此自位高望尊,得行其志已,不得以風節目之矣。
然猶不可謂之傲也。
以做加入者,若蓋寬饒之于許伯,孔融之于曹操,此傲在言詞者也。
稽康之于鐘會,謝靈運之于孟觊,此做在神理在也。
殷仲文之于何無忌,王僧達之于路瓊之,此傲在儀節者也。
息夫躬曆低諸公,暨豔彈射百寮;此傲在奏議者也。
此數人者,皆不得令終。
大抵人道害盈,鬼神福謙,傲者内恃其才,外溢其氣,其心已不固矣。
如蓋、孔、稽、謝、殷、王等,僅以加諸一二人,猶用無德不報,有毒必發。
若息夫躬、暨豔之褊什同列,安有幸全之理哉? 裴子野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
"蓋俗之量,則偾常均之下。
其能守之以道,将之以禮,殆為鮮乎!大抵懷材負奇,恒冀人以異眼相看。
若一概以平等視之,非所願也。
韓信含羞于哙等,彭寵積望于無異。
被其素所扶持者高,誠不欲與庸庸者齊耳。
君子之道,莫善于能下人,莫不善于矜。
以齊桓公之盛業,葵邱之會微有振矜,而叛者九國。
以關公之忠勇,一念之矜,則身敗于徐晃,地喪于呂蒙。
以大禹之聖,而伯益贊之,以滿招損,謙受益。
以鄭伯之弱,而楚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不自恃者,雖危而得安;自恃者,雖安而易危。
自古國家,往往然也。
故挾貴、挾長、挾賢、挾放勳勞,皆孟子之所不答;而怙寵、怙侈、怙非、怙亂,皆春秋土大夫之所深譏爾。
文 文字者,以代語言,記事物名數而已。
其留〔流〕别大率十有一類。
著作敷陳,發明吾心之所欲言者,其為類有二:無韻者曰著作,辯論之類;有韻者曰詞賦,敷陳之類。
人有所著,吾以意從而闡明之者,其為類一,曰叙述注釋之類。
以言告于人者,其為類有三:自上告下,曰诏諧檄令之類;自下告上,曰奏議獻策之類;友朋相告,曰書問箋讀之類。
以言告于鬼神者,其為類一,曰祝祭哀吊之類。
記載事實以傳示于後世者,其為類有四:記名人,曰紀傳碑表之類;記事迹,曰叙述書事之類;記大綱,曰大政典禮之類;記小物,曰小事雜記之類。
凡此一十一類,古今文字之用,盡于此矣。
其九類者,占畢小儒,夫人而能為之。
至詞賦敷陳之類,大政典禮之類,非博學通識殆庶之才,烏足以涉其藩籬哉? 造句約有二端:一曰雄奇,一曰惬适。
雄奇者,瑰珠俊邁,以揚馬為最;诙詭恣肆,以莊生為最;兼擅瑰玮诙詭之勝者,則莫盛于韓子。
惬适者,漢之匡、劉,宋之歐、曾,均能細意熨貼,樸屬微至。
雄奇者,得之天事,非人力所可強企。
惬适者,詩書醞釀,歲月磨練,皆可日起而有功。
惬适未必能兼雄奇之長;雄奇則未有不惬适者。
學者之識,當仰窺于瑰玮俊邁,诙詭瓷肆之域,以期日進于高明。
若施手之處,則端從平實惬适始。
友人錢塘戴醇土熙,嘗為餘言:"李伯時畫七十二賢像,其妙全在異端一筆,面目精神,四肢百體,衣裙靴紋,皆與其鼻端相準相肖。
或端供而凝思,或歌欹以取勢,或若列仙古佛之殊形,或若鱗身蛇軀之詭趣,皆自其鼻端一筆以生變化,而卒不離其宗。
"國藩以謂斯言也,可通于古文之道。
夫古文亦自有氣焉,有體焉。
今使有人于此,足反居上,首顧居下。
一勝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則見者謂之不成人。
又或頤隐于齊,肩高于頂,五管在上,兩髀為脅,則見者亦必反而卻走。
為文者,或無所專注,無所歸宿,漫衍而不知所裁,氣不能舉其體,則謂之不成文。
故雖長篇巨制
"此亦謙謹自将,斂其高遠之懷,即于卑選之道。
蓋不如是,則不足以自緻于久大。
藏之不密,則放之不準。
蘇轼詩:"始知真放本精微。
"即此義也。
氣節·傲 自好之士多講氣節。
講之不精,則流于做而不自覺。
風節穿于己者也,傲則加于人者也。
漢蕭望之初見霍大将軍光,不肯露索挾持。
王仲翁譏之。
望之曰:"各從其志。
"魏孫資、劉放用事,辛毗不與往來。
子敝谏之,毗正色曰:"吾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孫、劉不平,不過令告不作三公而已。
"家顧消之不肯降意于戴法興等,蔡興宗嫌其風節太峻,觊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我不為三公耳。
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
"因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此三事者,皆風節之守于己者也。
若汲黯不下張場,宋(王景)不禮王毛仲,此自位高望尊,得行其志已,不得以風節目之矣。
然猶不可謂之傲也。
以做加入者,若蓋寬饒之于許伯,孔融之于曹操,此傲在言詞者也。
稽康之于鐘會,謝靈運之于孟觊,此做在神理在也。
殷仲文之于何無忌,王僧達之于路瓊之,此傲在儀節者也。
息夫躬曆低諸公,暨豔彈射百寮;此傲在奏議者也。
此數人者,皆不得令終。
大抵人道害盈,鬼神福謙,傲者内恃其才,外溢其氣,其心已不固矣。
如蓋、孔、稽、謝、殷、王等,僅以加諸一二人,猶用無德不報,有毒必發。
若息夫躬、暨豔之褊什同列,安有幸全之理哉? 裴子野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
"蓋俗之量,則偾常均之下。
其能守之以道,将之以禮,殆為鮮乎!大抵懷材負奇,恒冀人以異眼相看。
若一概以平等視之,非所願也。
韓信含羞于哙等,彭寵積望于無異。
被其素所扶持者高,誠不欲與庸庸者齊耳。
君子之道,莫善于能下人,莫不善于矜。
以齊桓公之盛業,葵邱之會微有振矜,而叛者九國。
以關公之忠勇,一念之矜,則身敗于徐晃,地喪于呂蒙。
以大禹之聖,而伯益贊之,以滿招損,謙受益。
以鄭伯之弱,而楚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不自恃者,雖危而得安;自恃者,雖安而易危。
自古國家,往往然也。
故挾貴、挾長、挾賢、挾放勳勞,皆孟子之所不答;而怙寵、怙侈、怙非、怙亂,皆春秋土大夫之所深譏爾。
文 文字者,以代語言,記事物名數而已。
其留〔流〕别大率十有一類。
著作敷陳,發明吾心之所欲言者,其為類有二:無韻者曰著作,辯論之類;有韻者曰詞賦,敷陳之類。
人有所著,吾以意從而闡明之者,其為類一,曰叙述注釋之類。
以言告于人者,其為類有三:自上告下,曰诏諧檄令之類;自下告上,曰奏議獻策之類;友朋相告,曰書問箋讀之類。
以言告于鬼神者,其為類一,曰祝祭哀吊之類。
記載事實以傳示于後世者,其為類有四:記名人,曰紀傳碑表之類;記事迹,曰叙述書事之類;記大綱,曰大政典禮之類;記小物,曰小事雜記之類。
凡此一十一類,古今文字之用,盡于此矣。
其九類者,占畢小儒,夫人而能為之。
至詞賦敷陳之類,大政典禮之類,非博學通識殆庶之才,烏足以涉其藩籬哉? 造句約有二端:一曰雄奇,一曰惬适。
雄奇者,瑰珠俊邁,以揚馬為最;诙詭恣肆,以莊生為最;兼擅瑰玮诙詭之勝者,則莫盛于韓子。
惬适者,漢之匡、劉,宋之歐、曾,均能細意熨貼,樸屬微至。
雄奇者,得之天事,非人力所可強企。
惬适者,詩書醞釀,歲月磨練,皆可日起而有功。
惬适未必能兼雄奇之長;雄奇則未有不惬适者。
學者之識,當仰窺于瑰玮俊邁,诙詭瓷肆之域,以期日進于高明。
若施手之處,則端從平實惬适始。
友人錢塘戴醇土熙,嘗為餘言:"李伯時畫七十二賢像,其妙全在異端一筆,面目精神,四肢百體,衣裙靴紋,皆與其鼻端相準相肖。
或端供而凝思,或歌欹以取勢,或若列仙古佛之殊形,或若鱗身蛇軀之詭趣,皆自其鼻端一筆以生變化,而卒不離其宗。
"國藩以謂斯言也,可通于古文之道。
夫古文亦自有氣焉,有體焉。
今使有人于此,足反居上,首顧居下。
一勝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則見者謂之不成人。
又或頤隐于齊,肩高于頂,五管在上,兩髀為脅,則見者亦必反而卻走。
為文者,或無所專注,無所歸宿,漫衍而不知所裁,氣不能舉其體,則謂之不成文。
故雖長篇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