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二十七則(選十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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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狗者也。

    "此亦謙謹自将,斂其高遠之懷,即于卑選之道。

    蓋不如是,則不足以自緻于久大。

    藏之不密,則放之不準。

    蘇轼詩:"始知真放本精微。

    "即此義也。

     氣節·傲 自好之士多講氣節。

    講之不精,則流于做而不自覺。

    風節穿于己者也,傲則加于人者也。

    漢蕭望之初見霍大将軍光,不肯露索挾持。

    王仲翁譏之。

    望之曰:"各從其志。

    "魏孫資、劉放用事,辛毗不與往來。

    子敝谏之,毗正色曰:"吾立身自有本末,就與孫、劉不平,不過令告不作三公而已。

    "家顧消之不肯降意于戴法興等,蔡興宗嫌其風節太峻,觊之曰:"辛毗有言:孫、劉不過使我不為三公耳。

    人禀命有定分,非智力可移。

    "因命弟子原著《定命論》以釋之。

    此三事者,皆風節之守于己者也。

    若汲黯不下張場,宋(王景)不禮王毛仲,此自位高望尊,得行其志已,不得以風節目之矣。

    然猶不可謂之傲也。

    以做加入者,若蓋寬饒之于許伯,孔融之于曹操,此傲在言詞者也。

    稽康之于鐘會,謝靈運之于孟觊,此做在神理在也。

    殷仲文之于何無忌,王僧達之于路瓊之,此傲在儀節者也。

    息夫躬曆低諸公,暨豔彈射百寮;此傲在奏議者也。

    此數人者,皆不得令終。

    大抵人道害盈,鬼神福謙,傲者内恃其才,外溢其氣,其心已不固矣。

    如蓋、孔、稽、謝、殷、王等,僅以加諸一二人,猶用無德不報,有毒必發。

    若息夫躬、暨豔之褊什同列,安有幸全之理哉? 裴子野曰:"夫有逸群之才,必思沖天之據。

    "蓋俗之量,則偾常均之下。

    其能守之以道,将之以禮,殆為鮮乎!大抵懷材負奇,恒冀人以異眼相看。

    若一概以平等視之,非所願也。

    韓信含羞于哙等,彭寵積望于無異。

    被其素所扶持者高,誠不欲與庸庸者齊耳。

    君子之道,莫善于能下人,莫不善于矜。

    以齊桓公之盛業,葵邱之會微有振矜,而叛者九國。

    以關公之忠勇,一念之矜,則身敗于徐晃,地喪于呂蒙。

    以大禹之聖,而伯益贊之,以滿招損,謙受益。

    以鄭伯之弱,而楚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不自恃者,雖危而得安;自恃者,雖安而易危。

    自古國家,往往然也。

    故挾貴、挾長、挾賢、挾放勳勞,皆孟子之所不答;而怙寵、怙侈、怙非、怙亂,皆春秋土大夫之所深譏爾。

     文 文字者,以代語言,記事物名數而已。

    其留〔流〕别大率十有一類。

    著作敷陳,發明吾心之所欲言者,其為類有二:無韻者曰著作,辯論之類;有韻者曰詞賦,敷陳之類。

    人有所著,吾以意從而闡明之者,其為類一,曰叙述注釋之類。

    以言告于人者,其為類有三:自上告下,曰诏諧檄令之類;自下告上,曰奏議獻策之類;友朋相告,曰書問箋讀之類。

    以言告于鬼神者,其為類一,曰祝祭哀吊之類。

    記載事實以傳示于後世者,其為類有四:記名人,曰紀傳碑表之類;記事迹,曰叙述書事之類;記大綱,曰大政典禮之類;記小物,曰小事雜記之類。

    凡此一十一類,古今文字之用,盡于此矣。

    其九類者,占畢小儒,夫人而能為之。

    至詞賦敷陳之類,大政典禮之類,非博學通識殆庶之才,烏足以涉其藩籬哉? 造句約有二端:一曰雄奇,一曰惬适。

    雄奇者,瑰珠俊邁,以揚馬為最;诙詭恣肆,以莊生為最;兼擅瑰玮诙詭之勝者,則莫盛于韓子。

    惬适者,漢之匡、劉,宋之歐、曾,均能細意熨貼,樸屬微至。

    雄奇者,得之天事,非人力所可強企。

    惬适者,詩書醞釀,歲月磨練,皆可日起而有功。

    惬适未必能兼雄奇之長;雄奇則未有不惬适者。

    學者之識,當仰窺于瑰玮俊邁,诙詭瓷肆之域,以期日進于高明。

    若施手之處,則端從平實惬适始。

     友人錢塘戴醇土熙,嘗為餘言:"李伯時畫七十二賢像,其妙全在異端一筆,面目精神,四肢百體,衣裙靴紋,皆與其鼻端相準相肖。

    或端供而凝思,或歌欹以取勢,或若列仙古佛之殊形,或若鱗身蛇軀之詭趣,皆自其鼻端一筆以生變化,而卒不離其宗。

    "國藩以謂斯言也,可通于古文之道。

    夫古文亦自有氣焉,有體焉。

    今使有人于此,足反居上,首顧居下。

    一勝之大幾如要,一指之大幾如股,則見者謂之不成人。

    又或頤隐于齊,肩高于頂,五管在上,兩髀為脅,則見者亦必反而卻走。

    為文者,或無所專注,無所歸宿,漫衍而不知所裁,氣不能舉其體,則謂之不成文。

    故雖長篇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