鲒埼亭集選輯卷一
關燈
小
中
大
呼山中父老,問以侍禦之姓名,而莫之知也。
蓋天下之平久矣。
乃為之哀辭。
嗚呼!周之頑民皆商之義士也,而田橫之客至敢以鬼伯詈漢,易地以觀,其揆一矣。
然則如侍禦諸公者,其謂之狂生也亦固其宜。
其辭曰: 信公越公,不能扶宋,而況一旅,乃思妄動!肝腦塗地,逆天堪痛。
五百人者,其死益奇;空山投骨,重泉相随。
國殇毅魄,至今累唏。
死者可生,生者可媿。
死殉其軍,生埋其蛻。
我作诔文,唾壺欲碎。
·明管江杜秀才窆石志 秀才姓杜氏,諱懋俊,字英侯,浙之甯波府鄞縣人也。
世居縣之管江。
嘉靖中,有官山東按察副使名思者,其族祖也。
自言出于少陵次子宗武之後,故又稱管江曰花谿。
仍世富厚,食指百口,而秀才最以仗義聞于時。
鄞江自錢湖而東,負大海、韓嶺、鄒谿、尖埼諸道與晉江皆相錯,圍以重山,塹以深溝,擅魚鹽竹木之利,民居殷阜,而亦以岩險自為風氣。
宋、元時置巡司于大嵩以防察之。
明初,湯信公視海,以為未足,乃于大嵩築城,設兵控扼,隸定海衛,置烽堠,貯倉庾。
管江一帶始為安土。
明季,流寇鼎沸,中原海隅,不逞之徒亦乘間起。
秀才憂之,乃謀于某叔兆苮,請頒土團之法于有司。
遂以兵法部勒族人,分隊瞭野,擊柝行夜,闾黨為之安堵。
而沿海諸村無不仿而行之者。
丙戌,浙東不守,諸遺民章皇山澤間,猶思再舉。
秀才慨然歎曰:『國家養士三百年,而今日反顔易節者,大半進賢冠人物也。
草野書生安得軍師國邑之寄,為一灑之』!于是秀才忽若病癎者,獨坐一樓,援筆不少置,或朗吟、或笑、或痛哭,竟日夕。
家人駭甚,從壁罅竊窺之,則案無他物,惟陶菴黃進士臣事君以忠闱義,墨之硃之,纍纍不絕。
施公子宗炌者,故都督翰子,其先世亦居管江。
時适有五君子之難,公子豫焉,以家财募死士。
秀才聞而大喜,乃招姜山之徒助之,幾及三千。
公子邀王評事家勤入管江,刻期舉事。
約以馮禦史京第軍至城東,則秀才引軍助之。
而金峨山中有賣炭趙翁者,或言其精星象,谙兵法,秀才則親往緻之,置軍中,奉以為帥。
未抵期三日,評事來奔,以事洩告。
城中邏者亦踵至。
秀才枭邏者,首據山立寨,鳴鼓起事,而急遣評事先入海。
秀才意以城中雖已有備,然計海師早晚必薄城,則勢未能分,故且部署軍士為入海計。
城中兵果不出,而定海鎮将常得功豫遣舟師扼海口,分軍直抵管江。
評事中途被執。
山寨頗阨塞,據險而鬥,三日,矢石兩集,夷傷殆盡。
寨陷,秀才猶以家丁力戰。
頭目中矢如蝟,重傷,倚牆而斃,屍屹立不仆者數日。
公子縱火自焚。
兆苮被縛,斫其首十二刀而後墜。
事定,管江之血如渠。
而賣炭趙翁者,或見其煙焰中飛去。
時秀才之父尚在堂,有司籍之。
山中人憐其義,匿其親屬不以聞。
未幾,其父卒,其妻亦卒。
其二子憲琦、憲堇育于陸高士宇燝家,撫之如己子,董高士曉山教之讀書,範孝子洪震為之治葬,置墓田以瞻其祀。
憲琦甚有志行,自以父死國難,缟素不近酒肉,有妻不娶。
宇燝等以大誼責之,始婚。
未幾,病卒。
憲堇已早夭,秀才遂無後。
兆苮字承芝,宗蚧字仲茂,時稱為管江三烈士。
而趙翁辛卯、壬辰間猶以其術往來海上,後亦死。
嗚呼!予嘗過杜氏之居,流覽當年戰場。
其間居民果伉勇,一呼雲集,自視無前。
然此特山澤間習氣,亦不特湖東也。
秀才讀書多矣,徒以廟社之感,頓忘其力之不足,而仗此輩以揮魯陽之戈,不亦愚乎!抑亦聊以一擲也。
杜氏之宗在管江者至今猶盛,然皆莫知表章秀才者。
而陸高士子曰經旦,頻請予志其遺兆,予故不辭而銘之。
其辭曰: 由管江而東為童谷,是為吾先人再世避地之區,其于秀才之事,蓋所目擊而唏噓。
嗚呼!崩雲裂瀑,如聞英爽之踟蹰。
平陵黃犢,剩茲殘墟。
·雪窦山人墳版文 雪窦山人魏耕者,原名璧,字楚白,甲申後改名,又别名甦,茲谿人也;世冑,顧少失業,學為衣工于苕上,然能讀書。
有富家奇其才,客之,尋以贅婿居焉,因成諸生。
國亡,棄去。
先生所交皆當世賢豪義俠,志圖大事。
與于苕上之役,事敗,亡命走江湖,妻子滿獄,勿恤也。
久之,事解,乃與歸安錢缵曾居苕谿,閉戶為詩,酷嗜李供奉。
長洲陳三島尤心契之。
東歸,遊會稽。
有張近道者。
好黃、老、管、商之術,以王霸自命,見詩人,則唾之曰『雕蟲之徒也』。
而其裡人朱士稚與先生論詩,極傾倒。
近道見之,亦辄痛罵不置。
然三人者,交相得,因此并交缵曾,三島,稱莫逆。
先生又因此與祈忠敏公子理孫、班孫兄弟善,得盡讀淡生堂藏書,詩日益工。
然先生于酒色有沉癖,一日之間,非酒不甘,非妓不寝,禮法之士深惡之。
惟祁氏兄弟竭力資給之。
每先生至,辄為置酒呼妓,而朱、張數子左右之。
久之,先生又遣死士緻書延平,謂海道甚易,南風三日可直抵京口。
己亥,延平如其言,幾下金陵。
已而退軍,先生複遮道留張尚書,請入焦湖,以圖再舉,不克。
是役也,江南半壁震動。
既而聞其謀出于先生,于是邏者益急。
缵曾以兼金賄吏,得稍解。
癸卯,有孔孟文者,從延平軍來,有所求于缵曾,不餍,并怨先生,以其蠟書首之。
先生方館于祁氏,邏者猝至,被執,至錢塘,與缵曾俱不屈以死,妻子盡沒。
班孫亦以是遣戍。
初,諸子之破産結客也,士稚首以是傾家。
近道救之得出獄,而近道竟以此渡江遇盜而死。
己亥之役,三島亦以憂憤而死。
真所謂白首同歸者矣。
嗚呼!諸子并負不世之志,而遭逢喪亂,相繼以不良死,則百六之厄也。
先生既死,山陰李達、楊遷經營其喪甚力,亦以是遣戍。
而錢塘孫治卒購得先生骨,葬之南屏。
其後改葬于靈隐石人峰下,改題長白山人之墓。
鄞人墓在湖上者,楊職方文琮同以是年死。
而次年張尚書蒼水亦葬焉。
時呼曰三忠之墓。
先生之居于苕上,為晉時二沉高士故山,故有息賢堂,因名其集曰息賢堂集。
自言其前身乃劉公幹也。
粵人□□□不可一世,獨心折先生之詩。
賞曰:『平生梁雪窦,是我最知音。
一自斯人死,三年不鼓琴』。
是矣。
□□蓋嘗從先生寓鄞,其風格頗相近雲。
楊職方之墓在孤山。
——以上錄自「鲒埼亭集」卷八。
·明太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華亭張公神道碑銘 順治八年辛卯九月,大兵破翁洲,大傅閣部留守華亭張公阖門死之。
大兵入其家,至所謂雪交亭下,見遺骸二十有七。
有懸梁間者,亦有絕缳而墜者。
其中珥貂束帶佩玉者,則公也。
庑下亦有冠服俨然者,則公之門下儀部吳江蘇君兆人也。
有以兵死者,則諸部将也。
亦有浮屍水面者。
大兵為之驚愕卻步,歎息遷延而退,命扃其門。
鄞之諸生聞性道時在随征府倅喬缽幕中,聞而亟往視之,思為之殡,顧滿城鼎沸,無所得棺。
公之故将汝都督應元己為僧補陀,公前此曾託孤者也,翌日入城谒帥府,乞葬故主。
諸大将皆怒曰:『汝主久抗天命以拒天兵,汝其馀孽也,方竄伏不暇,敢來葬此骨耶』!命駈出斬之。
應元曰:『山僧本戴頭而來,得葬故主,當歸就僇,乞假命一日耳』。
提督金砺憫之,乃曰:『是出家人,姑贳之』。
于是應元舁公屍出城,性道與定之諸生謝歸昌及補陀僧心蓮等募鄉民舁公眷屬及賓從等屍出城。
然卒無所得棺,乃以火化之,貯以三大甕,其一貯公骨,其一貯公四姬、一婦、一女孫、諸婢骨,其一貯儀部以下骨,葬于補陀之茶山。
茶山者,應元所築寶稱菴以避人者也。
時公尚有一孫茂滋,遺命毋死,以全宗祀,以俘入鄞。
次年十月始得放還。
茂滋将負公骨以歸,應元以道梗,令先載木主歸,祔瘗先茔,而徐俟後期。
未幾,茂滋亦卒,公無後。
應元乃不複歸公骨,而身居寶稱菴以奉公墓。
未幾,應元亦卒,寶稱菴圯,公墓遂沒于榛莽間。
雍正丙午,予遊補陀,諸僧導予遊故蹟,予概弗往,而先登茶山,求公埋骨之地。
尚有一石,題曰「張相國墓」。
隐秀菴僧百成,予宗人也,謂予曰:『子既肅拜公墓,曷為文以紀之?其麗牲之石,吾當謀之,以為山中之重』。
嗚呼!荒山野塚,非有石麟、闢邪、翁仲之儀也,非有墓田、丙舍之寄也,然則百成之惓惓于此,其亦重可感也。
予乃博考唐、魯二王野乘,參之明史,折衷于茂滋所述,論定其異同,以為公碑。
按公諱肯堂,字載甯,别号鲵淵,南直隸松江府華亭人也。
天啟乙醜進士,釋褐,知大名之濬縣。
流寇方充斥河南彰德等府,烽火相望,與大名祗隔一河。
公練民兵,沿河立堡,團甲禦寇。
寇至,舉砲擊之,莫敢渡者。
大名守盧公象昇以為能,令濱河諸縣皆倣之,因盡行其法于畿南,其後所謂天雄軍者也。
以考最擢禦史。
崇祯八年,流賊陷鳳陽,皇陵震驚,公疏劾閣臣,且條上滅賊方略有五。
尋出按福建。
時撫軍沉公猶龍亦松産良吏也,公與之同心剿撫海寇,閩氛稍輯。
力薦徐公世明之廉,卒為安撫。
還朝,掌河南道。
疏言:『監司營競紛纭,意所欲就則保留久任,意所欲避則易地借才,今歲燕、秦,明歲閩、粵,道路往返,動以數千,程限稽遲,多踰數月。
故有一番之更移者,必多一番之擾害』。
帝是之。
十二年,疏言:『裁練之法,當以屯實練。
如欲求練總、練備之官,光于衛所世弁求之,而即屬以清核本屯之任。
欲得兵卒,宜即于衛所官軍馀子中選之,而即令補其久虛之伍。
欲求兵饷,宜盡查各衛所軍産原額複之,而即課以開墾之事。
舉一練務即可複一屯職,選一新兵即可還一舊饷。
河北、山東地相錯,一方奏效,馀可迎刃辦也』。
章下所司。
當是時,亡國之政莫甚于練饷,而屯田雖有二撫,不過虛語。
使能以公言實力行之,可捄其弊,而為時已晚,終不能用。
楊嗣昌出督師,逮熊文燦。
公知嗣昌之必仍用撫也,疏言:『文燦喪師辱國,今輔臣出,賊又必以撫乞憐,伺間而動。
請著為例:自今有撫議者,議出編氓行伍,以奸細反間論;議出道将紳衿,以通賊論;議出督撫鎮帥,以誤國論』。
疏入,嗣昌果大愠,奉旨诘責。
十四年,言『嗣昌受事且二年,賊勢日橫,宜解其權』。
诏未報而嗣昌已死。
是冬,公言:『今讨賊之人甚多,巡撫之外更有撫治,總督之上又有督師,位号雖殊,事權無别,今楚自報捷,豫自報敗,甚至南陽失守,禍中宗藩;督師職掌安在?試問今督師者,将居中而運、以發從指示為功乎?抑分賊而辦,以焦頭爛額為事乎?今為秦、保二督者,将兼領提封、相為犄角之勢乎?抑遇賊即勦、專提出境之師乎?今為撫者,将一禀督師之令,進退惟其指揮乎?抑兼視賊之急、可以擇利乎?凡此肯綮,中樞冥冥而決,諸臣愦愦而任。
至失地喪師,中樞糾督撫以自解,督撫又互相委以謝愆,而疆事不可問矣』。
下所司詳議。
于時天子憂勞殊甚,頗成操切之治。
大吏稍不當意,辄置于理。
而荒殘之地,逋稅至數十萬,征輸愈迫,流亡愈多。
适大祲,二京、山東西、河南、陝西等處人相食,大吏以饷匮乏故,令有司催科如故。
公疏言:『天災可畏,宜行寬大之政。
今任繭絲之吏以求必不可得之糧,弱者轉死溝壑,強者嘯聚山林,是驅之為盜也。
長官一切以法從事,囹圄盈滿而盜不可除,其不為盜者皆以餓緻奄奄,何以禦盜?宜下肆赦之條,捐逋欠,招流亡,赦過誤、開自新、庶幾可以挽回天意』。
會召舊輔周延儒入京,公面陳要務。
延儒是公言,捐糧五百馀萬,清冤獄以千計,皆公之力。
十六年,疏請休複向來言事諸臣,謂『諸臣率意敷陳,罪止成于狂戆。
在聖明薄從降罰法,姑予以困橫。
然夷考諸臣所言,或議征求宜緩,或陳刑獄宜寬,或糾行間功罪之淆,或争朝端名節之重,或糾奸于氣燄方張之日,或诋近侍于威權思竊之時,一腔忠愛,天日臨之。
偶爾摧折,便作逐臣,雖盛世原無棄人,何官不可自效,然使之回翔下位,何如竟予賜環』。
得旨俞允。
于是原降科臣李清等皆得召用。
自公掌道,凡所敷陳,不堕同時門戶詭激之習。
皆其可見之施行者。
是年,陞大理寺丞,尋以都禦史撫福建。
時調閩師赴登,需饷七萬。
公陛辭,面奏言
蓋天下之平久矣。
乃為之哀辭。
嗚呼!周之頑民皆商之義士也,而田橫之客至敢以鬼伯詈漢,易地以觀,其揆一矣。
然則如侍禦諸公者,其謂之狂生也亦固其宜。
其辭曰: 信公越公,不能扶宋,而況一旅,乃思妄動!肝腦塗地,逆天堪痛。
五百人者,其死益奇;空山投骨,重泉相随。
國殇毅魄,至今累唏。
死者可生,生者可媿。
死殉其軍,生埋其蛻。
我作诔文,唾壺欲碎。
·明管江杜秀才窆石志 秀才姓杜氏,諱懋俊,字英侯,浙之甯波府鄞縣人也。
世居縣之管江。
嘉靖中,有官山東按察副使名思者,其族祖也。
自言出于少陵次子宗武之後,故又稱管江曰花谿。
仍世富厚,食指百口,而秀才最以仗義聞于時。
鄞江自錢湖而東,負大海、韓嶺、鄒谿、尖埼諸道與晉江皆相錯,圍以重山,塹以深溝,擅魚鹽竹木之利,民居殷阜,而亦以岩險自為風氣。
宋、元時置巡司于大嵩以防察之。
明初,湯信公視海,以為未足,乃于大嵩築城,設兵控扼,隸定海衛,置烽堠,貯倉庾。
管江一帶始為安土。
明季,流寇鼎沸,中原海隅,不逞之徒亦乘間起。
秀才憂之,乃謀于某叔兆苮,請頒土團之法于有司。
遂以兵法部勒族人,分隊瞭野,擊柝行夜,闾黨為之安堵。
而沿海諸村無不仿而行之者。
丙戌,浙東不守,諸遺民章皇山澤間,猶思再舉。
秀才慨然歎曰:『國家養士三百年,而今日反顔易節者,大半進賢冠人物也。
草野書生安得軍師國邑之寄,為一灑之』!于是秀才忽若病癎者,獨坐一樓,援筆不少置,或朗吟、或笑、或痛哭,竟日夕。
家人駭甚,從壁罅竊窺之,則案無他物,惟陶菴黃進士臣事君以忠闱義,墨之硃之,纍纍不絕。
施公子宗炌者,故都督翰子,其先世亦居管江。
時适有五君子之難,公子豫焉,以家财募死士。
秀才聞而大喜,乃招姜山之徒助之,幾及三千。
公子邀王評事家勤入管江,刻期舉事。
約以馮禦史京第軍至城東,則秀才引軍助之。
而金峨山中有賣炭趙翁者,或言其精星象,谙兵法,秀才則親往緻之,置軍中,奉以為帥。
未抵期三日,評事來奔,以事洩告。
城中邏者亦踵至。
秀才枭邏者,首據山立寨,鳴鼓起事,而急遣評事先入海。
秀才意以城中雖已有備,然計海師早晚必薄城,則勢未能分,故且部署軍士為入海計。
城中兵果不出,而定海鎮将常得功豫遣舟師扼海口,分軍直抵管江。
評事中途被執。
山寨頗阨塞,據險而鬥,三日,矢石兩集,夷傷殆盡。
寨陷,秀才猶以家丁力戰。
頭目中矢如蝟,重傷,倚牆而斃,屍屹立不仆者數日。
公子縱火自焚。
兆苮被縛,斫其首十二刀而後墜。
事定,管江之血如渠。
而賣炭趙翁者,或見其煙焰中飛去。
時秀才之父尚在堂,有司籍之。
山中人憐其義,匿其親屬不以聞。
未幾,其父卒,其妻亦卒。
其二子憲琦、憲堇育于陸高士宇燝家,撫之如己子,董高士曉山教之讀書,範孝子洪震為之治葬,置墓田以瞻其祀。
憲琦甚有志行,自以父死國難,缟素不近酒肉,有妻不娶。
宇燝等以大誼責之,始婚。
未幾,病卒。
憲堇已早夭,秀才遂無後。
兆苮字承芝,宗蚧字仲茂,時稱為管江三烈士。
而趙翁辛卯、壬辰間猶以其術往來海上,後亦死。
嗚呼!予嘗過杜氏之居,流覽當年戰場。
其間居民果伉勇,一呼雲集,自視無前。
然此特山澤間習氣,亦不特湖東也。
秀才讀書多矣,徒以廟社之感,頓忘其力之不足,而仗此輩以揮魯陽之戈,不亦愚乎!抑亦聊以一擲也。
杜氏之宗在管江者至今猶盛,然皆莫知表章秀才者。
而陸高士子曰經旦,頻請予志其遺兆,予故不辭而銘之。
其辭曰: 由管江而東為童谷,是為吾先人再世避地之區,其于秀才之事,蓋所目擊而唏噓。
嗚呼!崩雲裂瀑,如聞英爽之踟蹰。
平陵黃犢,剩茲殘墟。
·雪窦山人墳版文 雪窦山人魏耕者,原名璧,字楚白,甲申後改名,又别名甦,茲谿人也;世冑,顧少失業,學為衣工于苕上,然能讀書。
有富家奇其才,客之,尋以贅婿居焉,因成諸生。
國亡,棄去。
先生所交皆當世賢豪義俠,志圖大事。
與于苕上之役,事敗,亡命走江湖,妻子滿獄,勿恤也。
久之,事解,乃與歸安錢缵曾居苕谿,閉戶為詩,酷嗜李供奉。
長洲陳三島尤心契之。
東歸,遊會稽。
有張近道者。
好黃、老、管、商之術,以王霸自命,見詩人,則唾之曰『雕蟲之徒也』。
而其裡人朱士稚與先生論詩,極傾倒。
近道見之,亦辄痛罵不置。
然三人者,交相得,因此并交缵曾,三島,稱莫逆。
先生又因此與祈忠敏公子理孫、班孫兄弟善,得盡讀淡生堂藏書,詩日益工。
然先生于酒色有沉癖,一日之間,非酒不甘,非妓不寝,禮法之士深惡之。
惟祁氏兄弟竭力資給之。
每先生至,辄為置酒呼妓,而朱、張數子左右之。
久之,先生又遣死士緻書延平,謂海道甚易,南風三日可直抵京口。
己亥,延平如其言,幾下金陵。
已而退軍,先生複遮道留張尚書,請入焦湖,以圖再舉,不克。
是役也,江南半壁震動。
既而聞其謀出于先生,于是邏者益急。
缵曾以兼金賄吏,得稍解。
癸卯,有孔孟文者,從延平軍來,有所求于缵曾,不餍,并怨先生,以其蠟書首之。
先生方館于祁氏,邏者猝至,被執,至錢塘,與缵曾俱不屈以死,妻子盡沒。
班孫亦以是遣戍。
初,諸子之破産結客也,士稚首以是傾家。
近道救之得出獄,而近道竟以此渡江遇盜而死。
己亥之役,三島亦以憂憤而死。
真所謂白首同歸者矣。
嗚呼!諸子并負不世之志,而遭逢喪亂,相繼以不良死,則百六之厄也。
先生既死,山陰李達、楊遷經營其喪甚力,亦以是遣戍。
而錢塘孫治卒購得先生骨,葬之南屏。
其後改葬于靈隐石人峰下,改題長白山人之墓。
鄞人墓在湖上者,楊職方文琮同以是年死。
而次年張尚書蒼水亦葬焉。
時呼曰三忠之墓。
先生之居于苕上,為晉時二沉高士故山,故有息賢堂,因名其集曰息賢堂集。
自言其前身乃劉公幹也。
粵人□□□不可一世,獨心折先生之詩。
賞曰:『平生梁雪窦,是我最知音。
一自斯人死,三年不鼓琴』。
是矣。
□□蓋嘗從先生寓鄞,其風格頗相近雲。
楊職方之墓在孤山。
——以上錄自「鲒埼亭集」卷八。
·明太傅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華亭張公神道碑銘 順治八年辛卯九月,大兵破翁洲,大傅閣部留守華亭張公阖門死之。
大兵入其家,至所謂雪交亭下,見遺骸二十有七。
有懸梁間者,亦有絕缳而墜者。
其中珥貂束帶佩玉者,則公也。
庑下亦有冠服俨然者,則公之門下儀部吳江蘇君兆人也。
有以兵死者,則諸部将也。
亦有浮屍水面者。
大兵為之驚愕卻步,歎息遷延而退,命扃其門。
鄞之諸生聞性道時在随征府倅喬缽幕中,聞而亟往視之,思為之殡,顧滿城鼎沸,無所得棺。
公之故将汝都督應元己為僧補陀,公前此曾託孤者也,翌日入城谒帥府,乞葬故主。
諸大将皆怒曰:『汝主久抗天命以拒天兵,汝其馀孽也,方竄伏不暇,敢來葬此骨耶』!命駈出斬之。
應元曰:『山僧本戴頭而來,得葬故主,當歸就僇,乞假命一日耳』。
提督金砺憫之,乃曰:『是出家人,姑贳之』。
于是應元舁公屍出城,性道與定之諸生謝歸昌及補陀僧心蓮等募鄉民舁公眷屬及賓從等屍出城。
然卒無所得棺,乃以火化之,貯以三大甕,其一貯公骨,其一貯公四姬、一婦、一女孫、諸婢骨,其一貯儀部以下骨,葬于補陀之茶山。
茶山者,應元所築寶稱菴以避人者也。
時公尚有一孫茂滋,遺命毋死,以全宗祀,以俘入鄞。
次年十月始得放還。
茂滋将負公骨以歸,應元以道梗,令先載木主歸,祔瘗先茔,而徐俟後期。
未幾,茂滋亦卒,公無後。
應元乃不複歸公骨,而身居寶稱菴以奉公墓。
未幾,應元亦卒,寶稱菴圯,公墓遂沒于榛莽間。
雍正丙午,予遊補陀,諸僧導予遊故蹟,予概弗往,而先登茶山,求公埋骨之地。
尚有一石,題曰「張相國墓」。
隐秀菴僧百成,予宗人也,謂予曰:『子既肅拜公墓,曷為文以紀之?其麗牲之石,吾當謀之,以為山中之重』。
嗚呼!荒山野塚,非有石麟、闢邪、翁仲之儀也,非有墓田、丙舍之寄也,然則百成之惓惓于此,其亦重可感也。
予乃博考唐、魯二王野乘,參之明史,折衷于茂滋所述,論定其異同,以為公碑。
按公諱肯堂,字載甯,别号鲵淵,南直隸松江府華亭人也。
天啟乙醜進士,釋褐,知大名之濬縣。
流寇方充斥河南彰德等府,烽火相望,與大名祗隔一河。
公練民兵,沿河立堡,團甲禦寇。
寇至,舉砲擊之,莫敢渡者。
大名守盧公象昇以為能,令濱河諸縣皆倣之,因盡行其法于畿南,其後所謂天雄軍者也。
以考最擢禦史。
崇祯八年,流賊陷鳳陽,皇陵震驚,公疏劾閣臣,且條上滅賊方略有五。
尋出按福建。
時撫軍沉公猶龍亦松産良吏也,公與之同心剿撫海寇,閩氛稍輯。
力薦徐公世明之廉,卒為安撫。
還朝,掌河南道。
疏言:『監司營競紛纭,意所欲就則保留久任,意所欲避則易地借才,今歲燕、秦,明歲閩、粵,道路往返,動以數千,程限稽遲,多踰數月。
故有一番之更移者,必多一番之擾害』。
帝是之。
十二年,疏言:『裁練之法,當以屯實練。
如欲求練總、練備之官,光于衛所世弁求之,而即屬以清核本屯之任。
欲得兵卒,宜即于衛所官軍馀子中選之,而即令補其久虛之伍。
欲求兵饷,宜盡查各衛所軍産原額複之,而即課以開墾之事。
舉一練務即可複一屯職,選一新兵即可還一舊饷。
河北、山東地相錯,一方奏效,馀可迎刃辦也』。
章下所司。
當是時,亡國之政莫甚于練饷,而屯田雖有二撫,不過虛語。
使能以公言實力行之,可捄其弊,而為時已晚,終不能用。
楊嗣昌出督師,逮熊文燦。
公知嗣昌之必仍用撫也,疏言:『文燦喪師辱國,今輔臣出,賊又必以撫乞憐,伺間而動。
請著為例:自今有撫議者,議出編氓行伍,以奸細反間論;議出道将紳衿,以通賊論;議出督撫鎮帥,以誤國論』。
疏入,嗣昌果大愠,奉旨诘責。
十四年,言『嗣昌受事且二年,賊勢日橫,宜解其權』。
诏未報而嗣昌已死。
是冬,公言:『今讨賊之人甚多,巡撫之外更有撫治,總督之上又有督師,位号雖殊,事權無别,今楚自報捷,豫自報敗,甚至南陽失守,禍中宗藩;督師職掌安在?試問今督師者,将居中而運、以發從指示為功乎?抑分賊而辦,以焦頭爛額為事乎?今為秦、保二督者,将兼領提封、相為犄角之勢乎?抑遇賊即勦、專提出境之師乎?今為撫者,将一禀督師之令,進退惟其指揮乎?抑兼視賊之急、可以擇利乎?凡此肯綮,中樞冥冥而決,諸臣愦愦而任。
至失地喪師,中樞糾督撫以自解,督撫又互相委以謝愆,而疆事不可問矣』。
下所司詳議。
于時天子憂勞殊甚,頗成操切之治。
大吏稍不當意,辄置于理。
而荒殘之地,逋稅至數十萬,征輸愈迫,流亡愈多。
适大祲,二京、山東西、河南、陝西等處人相食,大吏以饷匮乏故,令有司催科如故。
公疏言:『天災可畏,宜行寬大之政。
今任繭絲之吏以求必不可得之糧,弱者轉死溝壑,強者嘯聚山林,是驅之為盜也。
長官一切以法從事,囹圄盈滿而盜不可除,其不為盜者皆以餓緻奄奄,何以禦盜?宜下肆赦之條,捐逋欠,招流亡,赦過誤、開自新、庶幾可以挽回天意』。
會召舊輔周延儒入京,公面陳要務。
延儒是公言,捐糧五百馀萬,清冤獄以千計,皆公之力。
十六年,疏請休複向來言事諸臣,謂『諸臣率意敷陳,罪止成于狂戆。
在聖明薄從降罰法,姑予以困橫。
然夷考諸臣所言,或議征求宜緩,或陳刑獄宜寬,或糾行間功罪之淆,或争朝端名節之重,或糾奸于氣燄方張之日,或诋近侍于威權思竊之時,一腔忠愛,天日臨之。
偶爾摧折,便作逐臣,雖盛世原無棄人,何官不可自效,然使之回翔下位,何如竟予賜環』。
得旨俞允。
于是原降科臣李清等皆得召用。
自公掌道,凡所敷陳,不堕同時門戶詭激之習。
皆其可見之施行者。
是年,陞大理寺丞,尋以都禦史撫福建。
時調閩師赴登,需饷七萬。
公陛辭,面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