鲒埼亭集選輯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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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贈太保谥忠襄孫公神道碑銘 明戶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禦史贈戶部尚書崇明沉公神道碑銘 明故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禦史王公墓碑 明故太師定西侯張公墓碑 張太傅守墓僧無凡塔志銘 明淮揚監軍道佥事谥節愍鄞王公神道碑銘 故儀部韋菴李公阡表 明嵩明州牧房仲錢公兩世窆域志銘 明監察禦史退山錢公墓石蓋文 明職方主事兼三錢公墳銘 明監紀推官葉虞錢公墓志銘 明錢八将軍墓表 明故都督江公墓碑銘 明故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東王公神道阙銘 明故太僕寺少卿眉仙馮公神道阙銘 ·明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贈太保谥忠襄孫公神道碑銘 有明三百年,天下稱世家者,莫如姚江孫氏。

    其官則閣學而下,六部、三法司、七寺、翰、詹、坊、局、科、道以及五府等官,無不備也。

    而其人則忠孝、政事、風節、文章,亦無不備。

    蓋自忠烈公遞傳至忠襄公,而明與之俱亡。

     忠襄公諱嘉績,字碩膚,燭湖先生應時之後—燭湖、宋乾淳間碩儒也,忠烈公燧之五世孫,尚寶司卿墀之玄孫,上林苑丞■〈金素〉之曾孫,大學士文恭公如遊之孫,工部郎中樽之子。

    公少嗜讀書。

    先世自月峰尚書喜儲藏四部,甲于姚江。

    至是盡歸于公,按其首尾而讀之,不以膏粱廢攻苦。

    及冠,應以門資得官,公不欲也,成崇祯丁醜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

    時嘉興徐忠襄公石麒為應天府丞,公從之分别當路君子、小人流品及廟堂諸文獻。

    調為北京兵部主事。

     戊寅,大兵薄都城,傅城閉壘,莫能測其進止。

    公曰:『此不難知。

    當俟後隊至即南下耳。

    曷乘其未集而急攻之』?楊嗣昌曰:『彼已傾國而入,安有繼耶』?又三日,大兵果挾西戎六萬由青山口入,即日拔營而南。

    于是以公知兵,不次進職方郎中。

    是役也,總督盧公衆昇與奄人高起潛分辦東西二路。

    督臣主戰,奄人主和。

    公論是督臣,嗣昌是奄人。

    故督臣死戰不予恩卹,而奄人叙功求世蔭。

    公憤甚,疏格之,奄人大恨。

    适上幸觀德殿閱軍器,起潛能辨其良楛稱旨,乘間讒公,下獄。

    時漳浦黃忠烈公亦得罪,上以嗣昌故欲殺之,先拜杖而後入獄。

    其家人以橐饘至,俱遭阻遏。

    公徹己服用奉之甚謹。

    稍間,從而受易。

    世所稱漳浦三易洞玑之學,莫有知者,公兀兀聽之。

    會諸生塗仲吉上書救忠烈,上益震怒,移忠烈于廠獄,其獄中相與往來者盡掠治之。

    公與黃文煥、陳天定、文震亨、楊廷麟、劉履丁、董養河、田诏皆被責诘。

    或诏當巽詞以求免,公曰:『吾得為夏侯勝之黃霸足矣,何必諱乎』?聞者以為名言。

    宜興再相,請清獄。

    當書徐忠襄公遂出公。

    歸而買地築室将隐矣,乙酉,赧王起為九江道佥事,末上而南京亡。

     先是公之同裡吏科都給事中熊公汝霖聞大兵将至杭,奔告潞王,欲發羅木營兵拒之。

    潞王已議迎降,不聽。

    熊公歸見劉忠正公宗周而泣。

    劉公歎曰:『吾已絕粒待死,諸公倘有能為田氏即墨之守者,天下事未可知也。

    顧悠悠之輩,其誰足語者,君其勉之』!熊公歸而商于公,然計無所出,姚之知縣王曰俞已棄官去,其司教王元如迎降,遂署知縣。

    發役夫,治馳道。

    以其不勉抶之,役夫譁反,毆元如,衆遂攘攘不可止。

    公方遣家人偵衢巷間,聞之,遽率健兒鳴金鼓,突入縣署,擒元如,斬以徇。

    公以宰相家兒舉事,百姓從之者如雲。

    乃急邀熊公出治軍,分為兩營,公主左,熊公主右,時閨六月初九日也。

     浙東列郡,人情正在恇擾間,所至竊竊偶語,特觀望莫敢先發,而公以中流之一壺,激而行之,遂皆響應。

    公遣急足東告會稽,西告鄞。

    次日,會稽章公正宸以鄭公遵謙等應之。

    又次日,鄞錢公肅樂應之。

    又次日,慈谿沉公宸荃應之。

    又次日,紹之屬縣皆應之。

    天台以東,無不應者。

    乃迎監國魯王于天台。

    諸軍會于江上。

    張公國維指公言曰:『此真五世相韓之子弟也』。

    王加公都察院右佥都禦史,督師瓜裡。

    時諸軍分汛瓜裡者,公與熊公、章公、錢公、沉公、太僕前分守甯紹台道于公,江上人呼為六家軍。

    而公營于瓜裡之龍王堂前。

    公至江上,薦故吏科林公時對請為監軍,薦前進士王公正中以禦史知馀姚縣事,又請許其募鄉兵以助防守,薦諸生屠獻宸以職方參軍務,蕭章欽臣為大将使治火器,江上人呼為火功營。

    同裡黃公宗羲以義兵數百人從,公薦之為禦史。

    公于烈廟時雖以知兵起,然将略實非所長。

    江上所仗庇者,惟方國安、王之仁、顧悍甚。

    于是有分饷、分地之議。

    公等無所得軍賦。

    之仁之軍視國安稍弱,其子鳴謙留守定海,思所以張之,乃招張國柱軍以為助。

    國柱遂劫鳴謙入内地,大掠馀姚,越中震恐。

    朝議欲封為伯以安之。

    公與宗羲等議,以國柱兇暴,既不能讨誠,不可無官爵以羁縻之,但列之五等,則有功者其何以加之,請署為将軍。

    時皆服公之守正。

    國柱雖去,遂據定海為巢窟,鳴謙反為所制。

    之仁從此懷内顧之憂,無心複戰,前此江上物論謂之仁稍愈于國安,至是大壞于鳴謙之手。

    公悒悒日甚。

     已而王加公兵部右侍郎兼都禦史,督師如故。

    公又言故禦史姜埰及其弟垓之賢,近聞其避地天台,乞主上特敕召之。

    采知事不可為,以疾辭,不至;垓亦從公幕而不受官。

    會聞黃忠烈公自閩出兵,不克而死,公恸哭曰:『先生竟先我去乎』!阮大铖嗾方國安疏糾東林馀蘖,公與林公時對,沉公履祥等并豫焉,公遂乞休,不許。

    公之令欽臣治火器也,製作甚精。

    既力陳西渡之策,方、王不與同心。

    至是師日老,饷日竭。

    宗羲言于公曰:『願得以此軍獨出,必得當以報公』。

    公喜,命欽臣汰其不中步伐者,熊公亦簡軍中精銳,合之得三千人,以正中副之。

    于是公定議由海道西渡,取海甯、海鹽一帶,而揚聲由盛嶺出軍,請給監軍等官敕印。

    錢公肅樂聞之曰:『孫公殆有成算,必非由此間攻其有備者也』。

     五月,加公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督師如故。

    公以老營駐龍王堂前,而宗羲等潛師出潭山,會太僕陳公潛夫軍議取沿海諸縣,尚寶司卿朱公大定、平吳将軍陳公萬良、職方查公繼佐等皆來聽命,浙西震動。

    公蒿目望之,俟捷音至,欲令鄭公遵謙等夾攻杭城。

    而國安七條沙之軍已潰,列戍四竄。

    公急還會稽,則王已登舟而去,乃亦航海入翁洲以觀時變。

    時公已疽發于背,至翁洲,疾笃,問從者曰:『此何地也』?從者曰:『道隆觀也』。

    公歎曰:『吾聞建炎時,宋高宗至此,金人以刃斫柱,血流如雨,金人驚仆,而宋提領張公裕以大舶擊之,今五百年矣』。

    因唏噓泣下。

    二十四日賦絕命詞。

    錢公已先在翁,來視疾,和公詩相向哭。

    公謂子延齡曰:『倘聞王所在,宜急從之』。

    語畢而卒。

    生于萬曆甲辰九月十四日,得年四十三歲。

    配陳氏,封夫人。

    延齡藁葬公于蘆花岙。

    錢公具疏為公請卹于閩,而閩又破。

    明年,王複出師長垣,延齡從之。

    以遺言奏贈太保,賜祭九壇,谥忠襄。

    以延齡為右佥都禦史,奪情巡撫閩南。

    錢公草制曰:『爾父唱黃鐘之孤管,以存一線,有大功于國,爾尚克繼之。

    爾年少中丞哉』!王次健跳,延齡進兵部侍郎。

    中途遇大兵,家屬俱被執,延齡獨奉其太夫人及妹免。

    王次翁洲,延齡進戶部尚書。

     初,公少,應童子試,其師夢公簪花以第一人出。

    丁醜,計偕,縣令梁佳植夢亦如之。

    公亦頻夢與古之大魁者遊,私自喜孫氏于科名無不備,所少者此耳,或以己承之;其後不驗。

    迨公之葬适在明初狀元張信墓南,以為異事。

    予謂周官六夢良多徵應,然如此夢,則鬼神之陋者。

    以公之所豎立如此,區區科第曾何足道?而況于塚木之鄰比,足以重公乎?必欲比拟,其必求之文丞相、陳參政之科第而後可,馀子非其匹也。

     翁洲既成城外,公家亦梗。

    康熙乙醜,始複為内地。

    延齡子讷渡海求公墓不可得,方恸哭,忽有一老人扶杖至,問所以,則曰:『吾故公蒼頭也,吾識之』,導以往。

    扶歸姚江,改葬于燭湖,蓋不作寒食者四十年矣。

     公所著有五世傳贊、存直錄。

    其詩文不盡傳。

     嗚呼!世之論是舉者,皆謂畫江之始不當以軍旅大枋拱手而予之方、王,以是為孫、熊諸公咎。

    予謂公等固未必知兵,然以當時之匆匆,亦不能不資一二宿将以為衛,不料其披猖至此也。

    方國安縱恣無狀,蓋已有年,至是突然以客軍來,本難位置。

    若王之仁則浙東故鎮,一切營兵衛軍皆其舊轄,公等欲不予之得乎?且以顔太師之忠輸一著于賀蘭進明而卒隳其業,鄭畋之忠困于李昌言而不展,王庶之忠亦不足以制曲端,事勢有無可如何者,忠臣義士求諒于天而已。

    而況天心既去,雖以諸葛孔明、姜伯約之才之力,不能有濟,而何論其馀者。

     至于江上諸公事蹟,其脫略莫甚于公。

    予見錢肅樂集中有為公辨誣疏,雖存其目而失其文,不知時人所誣者何事,錢公所辨何語,諸家作公傳志皆廖廖少考索。

    予以乾隆丁巳拜公墓下,孫氏後人争來問公遺事,因請予為埏道之文,以補諸家之阙。

    見聞荒落,不足以稱孝慈惓惓之意,良自醜己。

    其銘曰: 聖朝受命,百國來同。

    稽山甲楯,讵足成功?奮臂一呼,浙東雲連。

    雖然爝火,殘喘所延。

    以報酬高廟,以報烈皇,以見忠烈,世臣有光。

    蘆花寒月,夜色漫漫,公屍雖返,公魂未還! ·明戶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禦史贈戶部尚書崇明沉公神道碑銘 崇明沉編修文鎬,予同年友也,以予曾觀舊柱下之史,屬篡其先司農公神道之文。

    惟公精忠大節,足與日月争光,而于吾鄉尤有遺愛,所不敢辭。

    況編修為公群從孫枝,能以表章先烈是念,尤可尚也。

     按公諱廷揚,字季明,一字五梅。

    自小喜為有用之學,不屑章句,由蘇州府崇明縣學諸生入太學。

    崇祯九年丙子,河道累決,漕運艱阻,不以時至,思陵患之。

    公應诏上書言海運可複,思宗召見。

    公言:『元時百年俱海運,從太倉劉家河放洋,計半月可抵天津,雖風波之險不無損失,先臣邱濬考元史曆年運到米數,除所損失,費當省于内運。

    臣生長海上,訪問水手,頗知其道。

    但不若從淮上截漕道,竟出淮河口入海放洋尤便。

    臣以為可行』。

    因上海運書五卷。

    思宗下戶部覆奏。

    戶部諸臣無知水道者,奏言:『元時故嘗海運,每歲風波飄蕩,累有沉溺,則人米俱失。

    國初轸念民命,故開濬會通河故道,改從内運。

    今一旦欲複海運,則必另造船隻,召募水手,費用既多,未易猝辦。

    一旦風濤不測,傷人失米,誰任其咎』?思宗不以為然,凡三覆議,而戶部終莫敢任之者。

    于是戶部言:『臣等書生,未谙海道,不敢妄議。

    廷揚以為可行,莫若竟委之督運,令其自雇舟楫,召募役夫,令漕撫量撥漕糧試行之。

    果然有效,則海運可複也』。

     思宗以為然。

    于是以公試戶部主事,一切船隻,水手皆自行辦理。

    诏漕撫以漕米二萬石予之。

    公奉命出,相視山東膠州與南岸相對者為廟灣,公以廟灣六船由淮河口出,七晝夜抵天津。

    馳疏以聞,而遣其家人緻箋于戶部。

    戶部諸臣驚曰:『前日已奏汝主人就道,奈何尚在』!家人笑曰:『運船抵津矣』。

    思陵大喜。

    而戶部諸臣尚疑之,以為海道艱難,安有七日即至之理,廷揚饒于财,恐自東省買米以充數年。

    不數日而漕撫所奏公撥米開洋日期暨津撫所奏公登岸日期皆與公所奏合,思宗出以示群臣曰:『朕固知其無僞也』!于是定議,每歲春秋二運,增米至二十萬石。

    春運以三月,歸以四月;秋運以九月,歸以十月。

    隆冬、盛夏,則避風濤不出。

    船隻、水手之費,仍委公任之,而以運到之日給其費,如内漕之半。

    公曆官主事、員外郎、郎中,督運凡七年。

    癸未,加内府光祿寺少卿,仍督運,駐劄登州。

     初,大兵之下松山也,繞出洪承疇軍後,圍之急。

    十三鎮援兵俱不得前,城中饷絕,道已斷。

    思陵召公議之。

    公請行。

    自天津口出,經山海關,左達鴨綠江,半月底松山,軍事皆呼萬歲。

    公還,松山竟以援絕而破。

    時論以為初被圍時若分十三鎮之半從公循海而東,前後夾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