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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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以宗室會試中額請。
得旨。
取中二名。
○江蘇巡撫傅繩勳奏、白茆河年久淤塞。
海口石牐。
啟閉不能見功。
必須移建距海較遠之老牐橋地方。
現已議定挑辦。
得旨。
依議妥辦。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免經過地方本年額賦十分之五。
易州十分之七。
○壬子。
孝和睿皇後梓宮發引。
上詣幾筵前、奠獻。
擗踴哀恸。
屆時、奉移梓宮出迎晖殿。
至绮春園門外。
升大昇轝啟行。
上攀掖呼号。
步引至大紅橋跪送。
祗候梓宮過。
号恸不已。
王以下文武大臣等、叩請節哀。
至于再四。
上乃盡哀。
怅立良久。
始還圓明園。
命惠親王綿愉、恭送梓宮、暫安昌陵隆恩殿。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祁寯藻、保奏前任翰林院修撰劉繹、才堪簡用。
請饬令來京供職。
着費開绶查明該員現在有無事故。
能否來京供職。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江西巡撫費開绶奏、廬陵縣抗糧刁徒楊習堂、聚衆拆毀鄉徵糧局。
吉水縣知縣楊昇、帶兵拏辦。
該匪徒辄敢持械抗敵。
拒傷兵役。
知縣陳俊、先行撤任。
遴委楊曉畇署理。
責成拏辦。
得旨。
嚴行查辦。
○癸醜。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遣怡親王載垣、詣孝德皇後殡宮、行百日祭禮。
○以通政使司副使王慶雲、為詹事府詹事。
○甲寅。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穆騰額等奏、達賴喇嘛、哷徵阿齊圖諾們罕、聞大行皇太後慈馭升遐。
不勝哀泣。
叩請聖安。
呈進佛尊哈達。
并率集各喇嘛、盡心諷經。
修造善事一摺。
正月十四日。
當皇考大行皇帝大故。
朕曾降旨、谕令應行來京呈進丹書克之使臣堪布等、均俟二十七月後。
再行來京。
茲達賴喇嘛、哷徵阿齊圖諾們罕、聞皇祖妣大行皇太後大故。
即出至誠。
率集衆喇嘛等、于諷經畢。
會同班禅額爾德尼、差派使臣堪布等、恭請聖安。
殊屬可嘉。
惟思皇考大行皇帝大故之信。
此時計可抵藏。
該達賴喇嘛聞之。
自必出于至誠。
差派使臣堪布等、恭請聖安。
呈進丹書克。
着穆騰額等、轉行曉谕達賴喇嘛等、即将皇祖妣大行皇太後大故。
及皇考大行皇帝大故。
遣派堪布一分來京。
且将朕體恤達賴喇嘛之意。
轉行曉谕。
并着賞給達賴喇嘛、珊瑚念珠一串。
椰子念珠一串。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賞給哷徵阿齊圖諾們罕、水晶念珠一串。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均着于抵藏之時。
轉行賞給。
○改鑄兩江總督中軍營遊擊關防。
從總督陸建瀛請也。
○乙卯。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裕泰奏、逆匪在城逃竄、文武大員疏于防範、請俟事竣後詳查一摺。
馮德馨身任巡撫。
遷延贻誤。
咎無可辭。
着即行革職。
仍着來京聽候查辦。
餘着照所拟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裕泰、喬用遷馳奏、堵剿逆厝情形各一摺。
此次楚匪竄入黔境。
屢遭懲創。
勢将窮蹙。
現已竄回。
且據現獲之犯供稱、分途于湖南廣西探信。
明系恃其翻山便捷。
希圖乘間滋擾。
既據喬用遷、咨會提督秦鐘英、選帶得力官兵。
相機會剿。
該匪等被追情急。
自不能不折回湖南。
況據裕泰奏稱、審度賊情。
非直趨廣西之西延全州。
即從五排折回楚省。
若在沿邊苗猺地界堵剿。
散漫難圖。
不如虛留一路。
引其竄回。
為聚而殲旃之計等語。
是此時匪蹤奔突。
折回楚省。
若裕泰再不乘機督剿。
尚待何時。
着裕泰激勵兵勇。
四面圍捕。
毋令該匪乘間逃逸。
以緻滋蔓難圖。
并着喬用遷知會粵西。
督饬員弁。
并力夾攻。
以期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裕泰奏、各營官兵會剿新甯縣匪徒。
現在添調官兵較多。
需銀接濟。
請在司庫酌撥銀九萬兩。
解濟軍營。
以供支用。
下部知之。
○丙辰。
孝和睿皇後梓宮至昌陵。
惠親王綿愉、遙向泰陵。
泰東陵。
恭代行禮。
至隆恩門。
惠親王綿愉、詣仁宗睿皇帝神牌前、恭代行禮。
安奉于隆恩殿西閑。
○遣官告祭泰陵。
泰東陵。
昌陵。
并後土永甯山之神。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大興縣屬之西營。
東安縣屬之東營。
通州所屬之餘家府各地方。
回民多搶奪勒贖之事。
天津府城匪徒聚會。
名曰鍋夥。
索擾鋪戶貨船。
本年正月、有拆毀住房一案。
又定興縣姚村鎮。
正月間、有錢鋪被賊明火持械、劫去錢文衣服一案。
易州東關。
于本月、有騎馬賊匪百餘人、
得旨。
取中二名。
○江蘇巡撫傅繩勳奏、白茆河年久淤塞。
海口石牐。
啟閉不能見功。
必須移建距海較遠之老牐橋地方。
現已議定挑辦。
得旨。
依議妥辦。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免經過地方本年額賦十分之五。
易州十分之七。
○壬子。
孝和睿皇後梓宮發引。
上詣幾筵前、奠獻。
擗踴哀恸。
屆時、奉移梓宮出迎晖殿。
至绮春園門外。
升大昇轝啟行。
上攀掖呼号。
步引至大紅橋跪送。
祗候梓宮過。
号恸不已。
王以下文武大臣等、叩請節哀。
至于再四。
上乃盡哀。
怅立良久。
始還圓明園。
命惠親王綿愉、恭送梓宮、暫安昌陵隆恩殿。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祁寯藻、保奏前任翰林院修撰劉繹、才堪簡用。
請饬令來京供職。
着費開绶查明該員現在有無事故。
能否來京供職。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江西巡撫費開绶奏、廬陵縣抗糧刁徒楊習堂、聚衆拆毀鄉徵糧局。
吉水縣知縣楊昇、帶兵拏辦。
該匪徒辄敢持械抗敵。
拒傷兵役。
知縣陳俊、先行撤任。
遴委楊曉畇署理。
責成拏辦。
得旨。
嚴行查辦。
○癸醜。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遣怡親王載垣、詣孝德皇後殡宮、行百日祭禮。
○以通政使司副使王慶雲、為詹事府詹事。
○甲寅。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穆騰額等奏、達賴喇嘛、哷徵阿齊圖諾們罕、聞大行皇太後慈馭升遐。
不勝哀泣。
叩請聖安。
呈進佛尊哈達。
并率集各喇嘛、盡心諷經。
修造善事一摺。
正月十四日。
當皇考大行皇帝大故。
朕曾降旨、谕令應行來京呈進丹書克之使臣堪布等、均俟二十七月後。
再行來京。
茲達賴喇嘛、哷徵阿齊圖諾們罕、聞皇祖妣大行皇太後大故。
即出至誠。
率集衆喇嘛等、于諷經畢。
會同班禅額爾德尼、差派使臣堪布等、恭請聖安。
殊屬可嘉。
惟思皇考大行皇帝大故之信。
此時計可抵藏。
該達賴喇嘛聞之。
自必出于至誠。
差派使臣堪布等、恭請聖安。
呈進丹書克。
着穆騰額等、轉行曉谕達賴喇嘛等、即将皇祖妣大行皇太後大故。
及皇考大行皇帝大故。
遣派堪布一分來京。
且将朕體恤達賴喇嘛之意。
轉行曉谕。
并着賞給達賴喇嘛、珊瑚念珠一串。
椰子念珠一串。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賞給哷徵阿齊圖諾們罕、水晶念珠一串。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均着于抵藏之時。
轉行賞給。
○改鑄兩江總督中軍營遊擊關防。
從總督陸建瀛請也。
○乙卯。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裕泰奏、逆匪在城逃竄、文武大員疏于防範、請俟事竣後詳查一摺。
馮德馨身任巡撫。
遷延贻誤。
咎無可辭。
着即行革職。
仍着來京聽候查辦。
餘着照所拟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裕泰、喬用遷馳奏、堵剿逆厝情形各一摺。
此次楚匪竄入黔境。
屢遭懲創。
勢将窮蹙。
現已竄回。
且據現獲之犯供稱、分途于湖南廣西探信。
明系恃其翻山便捷。
希圖乘間滋擾。
既據喬用遷、咨會提督秦鐘英、選帶得力官兵。
相機會剿。
該匪等被追情急。
自不能不折回湖南。
況據裕泰奏稱、審度賊情。
非直趨廣西之西延全州。
即從五排折回楚省。
若在沿邊苗猺地界堵剿。
散漫難圖。
不如虛留一路。
引其竄回。
為聚而殲旃之計等語。
是此時匪蹤奔突。
折回楚省。
若裕泰再不乘機督剿。
尚待何時。
着裕泰激勵兵勇。
四面圍捕。
毋令該匪乘間逃逸。
以緻滋蔓難圖。
并着喬用遷知會粵西。
督饬員弁。
并力夾攻。
以期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裕泰奏、各營官兵會剿新甯縣匪徒。
現在添調官兵較多。
需銀接濟。
請在司庫酌撥銀九萬兩。
解濟軍營。
以供支用。
下部知之。
○丙辰。
孝和睿皇後梓宮至昌陵。
惠親王綿愉、遙向泰陵。
泰東陵。
恭代行禮。
至隆恩門。
惠親王綿愉、詣仁宗睿皇帝神牌前、恭代行禮。
安奉于隆恩殿西閑。
○遣官告祭泰陵。
泰東陵。
昌陵。
并後土永甯山之神。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大興縣屬之西營。
東安縣屬之東營。
通州所屬之餘家府各地方。
回民多搶奪勒贖之事。
天津府城匪徒聚會。
名曰鍋夥。
索擾鋪戶貨船。
本年正月、有拆毀住房一案。
又定興縣姚村鎮。
正月間、有錢鋪被賊明火持械、劫去錢文衣服一案。
易州東關。
于本月、有騎馬賊匪百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