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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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知之。
○兵部右侍郎李維翰、因病解任。
以内閣學士畢道遠、為兵部右侍郎。
署戶部右侍郎袁希祖、兼署兵部左侍郎。
○雲貴總督張亮基、因病解任。
以貴州巡撫劉源灏、為雲貴總督。
雲南布政使鄧爾恒、為貴州巡撫。
山東按察使陳景亮、為雲南布政使。
長蘆鹽運使貢璜、為山東按察使。
○以雲南需饷。
命四川、山西、陝西、各督撫。
将每月準撥銀兩。
如數解往。
○加賞駐劄張家口備調錫林郭勒官兵柴炭銀。
○以四川剿賊解圍出力。
賞遊擊雍中耳吉等、守備陳百勝、餘占鳌等、花翎。
州吏目華炜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複職、免罪有差。
○以雲南克複路南州城。
剿辦回夷。
及編查保甲出力。
賞通判保大泉、守備張成貴等、花翎。
同知直隸州知州姚學海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補用有差。
○以夷人擾及地壇。
管理太常寺禮部尚書倭什珲布等、下部議處嚴議有差。
○以滇匪闌入四川。
參将馬旭林等、革職留任有差。
署總督崇實、提督郭相忠、下部議處 ○予雲南路南州陣亡把總鄧明貴、祭葬世職。
○予四川丹棱殉難典史徐恩源、祭葬世職教谕溫恭毋許氏等、旌恤如例。
○癸亥。
谕内閣、翰林院侍讀學士綿宜奏、職員呈請回籍勸捐、據情代奏一摺。
山西職員張國棟、謝智爾、請回籍勸捐。
欲由戶部發給執照。
現在山西勸谕捐輸皆歸地方官督同紳士辦理。
若再添設市井之徒。
從中勸谕。
百弊叢生。
不可勝言。
且由戶部發給執照。
前往勸捐。
亦無此政體。
綿宜所奏。
着不準行。
○又谕、清盛奏、濟甯解圍、勇團接仗獲勝、并現在撥兵截剿情形一摺。
撚逆竄入東境。
圍政濟甯州城。
經署知州盧朝安、督率同城文武紳團。
嬰城固守。
不時缒城迎擊。
互有殺傷。
複會合河标參将孫延略、遊擊周貞元、兩路夾擊。
槍炮轟發。
賊始分股奔竄。
該州城圍立解。
現在竄賊分股肆擾。
着文煜會同德楞額、督饬将弁。
迅埽賊氛。
無任延蔓。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軍機處。
事繁人少。
焦祐瀛、着即赴行在當差。
所有津南彈壓土匪事宜。
着交張之萬、陳鴻翊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巡防江北師船。
請由江北糧台領饷等語。
總兵黃開榜、所帶水勇炮船。
前經袁甲三派往高寶湖一帶防剿。
所向有功。
得以保全完善。
現在湖防緊要。
未便撤歸皖營。
惟皖營饷绌。
勢難兼顧。
此項師船。
既在江北防守。
自應于江北領饷。
着王夢齡、即饬喬松年、轉饬糧台委員。
按月照數支發。
以歸簡便。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王夢齡、并傳谕喬松年知之。
○又谕、毛昶熙奏、請專派藩司辦理撫局等語。
據稱、撚首孫葵心、蓄意投誠。
惟負罪深重。
辦撫之員。
非所深信。
往往遲疑中止。
該撚首聞藩司賈臻、前随勝保招撫李世忠。
始終孚以誠信。
深為感服。
每欲由該藩司受撫等語。
孫葵心、如果真心悔罪投誠。
其機自不可失。
着毛昶熙、會同慶廉、體察情形。
傥該撚首遣人具禀。
即着責成該藩司、悉心經理。
務須示以誠信。
使之不疑而又不至堕其術中。
緻贻後患。
是為妥善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調正白旗漢軍都統肅順、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文盛、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鑲白旗蒙古都統瑞常、署鑲藍旗滿洲都統。
正白旗蒙古副都統麟魁、署左翼前鋒統領。
○以随扈辦公勤慎。
賞三品銜戶部員外郎文彬、花翎餘升叙有差。
○以安徽六安州擊賊解圍出力。
賞遊擊陳松田、巴圖魯名号。
署知州鄒笥、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湖南偪近賊氛各州縣防剿出力。
賞都司何習藝、花翎千總鄧彰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蜀滇接壤剿匪出力。
賞同知法豐阿、周廷績直隸州知州周力墉、都司長德等、花翎。
知州顧德齡等、藍翎。
○以撚逆竄入山東。
署巡撫清盛、下部議處。
○予山東濟甯州陣亡練總同知銜知縣季錫魯、祭葬世職。
如道員例。
典史龔紹昌、守備馬萬春、祭葬世職。
○予安徽六安州陣亡防禦永謙、骁騎校多羅倫、都司路成海、守備餘茂森、千總陳文昆、外委秦奎等、祭葬世職。
領催蘇爾精阿、賞恤如例。
○予解饷被難河南知縣武世昌、祭葬世職。
如陣亡例。
○科爾沁貝勒桑魯布都特賽等二人、土默特紮薩克貝勒那遜鄂勒哲依、紮魯特貝勒諾爾布林沁、喀喇沁額驸吉蘭泰等二人、于四知書屋瞻觐。
○甲子。
谕内閣、昌淳、祿權奏、總管子嗣、呈懇分襲世職、請旨遵行一摺。
陣亡總管台斐音保原襲之雲騎尉世職。
着伊長子春全承襲。
其新得之騎都尉世職。
着伊三子春毓承襲。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兼程北上一摺。
前因夷人業已換約退兵。
當谕都興阿、由壽州一帶。
前赴江北。
本日據奏、由臨淮改道兼程北上等語。
想系尚未接奉前旨。
着都興阿、于接奉此旨後。
無論行抵何處。
即行折回。
迅赴江北。
統籌全局。
力埽賊氛。
以慰朕望。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直隸總督恒福奏、津郡新設埠口通商。
請饬文謙籌辦。
得旨。
饬令文謙赴津。
會同恒祺等、辦理通商事宜。
吳廷棟、着回省督辦防務。
又奏勘辦古北口建牐築壩各工。
批先行擇要興辦。
不準草率偷減。
并将近口一帶山川形勢道路通透之處。
詳細繪圖呈覽。
○以湖南鎮筸鎮總兵官文安、為提督。
○乙醜。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請留道員辦理糧台。
并将次報銷。
暫行緩辦等語。
現命該大臣等統兵剿匪。
所有軍營糧台。
即着派天津道孫治辦理。
至該道前次所辦糧台
○兵部右侍郎李維翰、因病解任。
以内閣學士畢道遠、為兵部右侍郎。
署戶部右侍郎袁希祖、兼署兵部左侍郎。
○雲貴總督張亮基、因病解任。
以貴州巡撫劉源灏、為雲貴總督。
雲南布政使鄧爾恒、為貴州巡撫。
山東按察使陳景亮、為雲南布政使。
長蘆鹽運使貢璜、為山東按察使。
○以雲南需饷。
命四川、山西、陝西、各督撫。
将每月準撥銀兩。
如數解往。
○加賞駐劄張家口備調錫林郭勒官兵柴炭銀。
○以四川剿賊解圍出力。
賞遊擊雍中耳吉等、守備陳百勝、餘占鳌等、花翎。
州吏目華炜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複職、免罪有差。
○以雲南克複路南州城。
剿辦回夷。
及編查保甲出力。
賞通判保大泉、守備張成貴等、花翎。
同知直隸州知州姚學海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補用有差。
○以夷人擾及地壇。
管理太常寺禮部尚書倭什珲布等、下部議處嚴議有差。
○以滇匪闌入四川。
參将馬旭林等、革職留任有差。
署總督崇實、提督郭相忠、下部議處 ○予雲南路南州陣亡把總鄧明貴、祭葬世職。
○予四川丹棱殉難典史徐恩源、祭葬世職教谕溫恭毋許氏等、旌恤如例。
○癸亥。
谕内閣、翰林院侍讀學士綿宜奏、職員呈請回籍勸捐、據情代奏一摺。
山西職員張國棟、謝智爾、請回籍勸捐。
欲由戶部發給執照。
現在山西勸谕捐輸皆歸地方官督同紳士辦理。
若再添設市井之徒。
從中勸谕。
百弊叢生。
不可勝言。
且由戶部發給執照。
前往勸捐。
亦無此政體。
綿宜所奏。
着不準行。
○又谕、清盛奏、濟甯解圍、勇團接仗獲勝、并現在撥兵截剿情形一摺。
撚逆竄入東境。
圍政濟甯州城。
經署知州盧朝安、督率同城文武紳團。
嬰城固守。
不時缒城迎擊。
互有殺傷。
複會合河标參将孫延略、遊擊周貞元、兩路夾擊。
槍炮轟發。
賊始分股奔竄。
該州城圍立解。
現在竄賊分股肆擾。
着文煜會同德楞額、督饬将弁。
迅埽賊氛。
無任延蔓。
○谕軍機大臣等、現在軍機處。
事繁人少。
焦祐瀛、着即赴行在當差。
所有津南彈壓土匪事宜。
着交張之萬、陳鴻翊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巡防江北師船。
請由江北糧台領饷等語。
總兵黃開榜、所帶水勇炮船。
前經袁甲三派往高寶湖一帶防剿。
所向有功。
得以保全完善。
現在湖防緊要。
未便撤歸皖營。
惟皖營饷绌。
勢難兼顧。
此項師船。
既在江北防守。
自應于江北領饷。
着王夢齡、即饬喬松年、轉饬糧台委員。
按月照數支發。
以歸簡便。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王夢齡、并傳谕喬松年知之。
○又谕、毛昶熙奏、請專派藩司辦理撫局等語。
據稱、撚首孫葵心、蓄意投誠。
惟負罪深重。
辦撫之員。
非所深信。
往往遲疑中止。
該撚首聞藩司賈臻、前随勝保招撫李世忠。
始終孚以誠信。
深為感服。
每欲由該藩司受撫等語。
孫葵心、如果真心悔罪投誠。
其機自不可失。
着毛昶熙、會同慶廉、體察情形。
傥該撚首遣人具禀。
即着責成該藩司、悉心經理。
務須示以誠信。
使之不疑而又不至堕其術中。
緻贻後患。
是為妥善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調正白旗漢軍都統肅順、為鑲黃旗漢軍都統。
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文盛、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鑲白旗蒙古都統瑞常、署鑲藍旗滿洲都統。
正白旗蒙古副都統麟魁、署左翼前鋒統領。
○以随扈辦公勤慎。
賞三品銜戶部員外郎文彬、花翎餘升叙有差。
○以安徽六安州擊賊解圍出力。
賞遊擊陳松田、巴圖魯名号。
署知州鄒笥、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湖南偪近賊氛各州縣防剿出力。
賞都司何習藝、花翎千總鄧彰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蜀滇接壤剿匪出力。
賞同知法豐阿、周廷績直隸州知州周力墉、都司長德等、花翎。
知州顧德齡等、藍翎。
○以撚逆竄入山東。
署巡撫清盛、下部議處。
○予山東濟甯州陣亡練總同知銜知縣季錫魯、祭葬世職。
如道員例。
典史龔紹昌、守備馬萬春、祭葬世職。
○予安徽六安州陣亡防禦永謙、骁騎校多羅倫、都司路成海、守備餘茂森、千總陳文昆、外委秦奎等、祭葬世職。
領催蘇爾精阿、賞恤如例。
○予解饷被難河南知縣武世昌、祭葬世職。
如陣亡例。
○科爾沁貝勒桑魯布都特賽等二人、土默特紮薩克貝勒那遜鄂勒哲依、紮魯特貝勒諾爾布林沁、喀喇沁額驸吉蘭泰等二人、于四知書屋瞻觐。
○甲子。
谕内閣、昌淳、祿權奏、總管子嗣、呈懇分襲世職、請旨遵行一摺。
陣亡總管台斐音保原襲之雲騎尉世職。
着伊長子春全承襲。
其新得之騎都尉世職。
着伊三子春毓承襲。
○谕軍機大臣等、都興阿奏、兼程北上一摺。
前因夷人業已換約退兵。
當谕都興阿、由壽州一帶。
前赴江北。
本日據奏、由臨淮改道兼程北上等語。
想系尚未接奉前旨。
着都興阿、于接奉此旨後。
無論行抵何處。
即行折回。
迅赴江北。
統籌全局。
力埽賊氛。
以慰朕望。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直隸總督恒福奏、津郡新設埠口通商。
請饬文謙籌辦。
得旨。
饬令文謙赴津。
會同恒祺等、辦理通商事宜。
吳廷棟、着回省督辦防務。
又奏勘辦古北口建牐築壩各工。
批先行擇要興辦。
不準草率偷減。
并将近口一帶山川形勢道路通透之處。
詳細繪圖呈覽。
○以湖南鎮筸鎮總兵官文安、為提督。
○乙醜。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請留道員辦理糧台。
并将次報銷。
暫行緩辦等語。
現命該大臣等統兵剿匪。
所有軍營糧台。
即着派天津道孫治辦理。
至該道前次所辦糧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