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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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隙濟甯一帶。
本日據杜<喬羽>奏報、撚匪滋擾東省。
現在曹州、沂州、兖州、泰安、濟甯州、所屬二十六州縣。
時有告急文報。
或城關被圍。
或屢戰失利。
賊蹤業已北趨。
勢甚猖獗。
亟須官兵迎頭截剿。
以期迅速堵遏。
傅振邦、前派恒齡等、所帶之兵一千數百名。
業經勝保饬令留東助剿。
田在田、現在督同胡元昌等、繞赴單縣。
即着繞前杜截。
偪令回巢。
以固北路藩籬。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貴州巡撫劉源灏奏、剿辦粵逆教匪。
可否擇尤保舉。
得旨。
每戰必保。
未免太優。
況天池蓋等處。
亦非大捷。
如有實在出力者。
準其存記彙案續保。
○直隸布政使文謙、奏催各州縣應解糧租。
得旨。
各該縣徵解錢糧。
在平時即難免遷延。
當此時事維艱。
更可藉口侵蝕。
必應随時嚴懲。
如果有徵多報少情弊。
除查抄外。
即按軍法從事。
○實授田興恕貴州提督。
以候補副将趙德昌、為貴州安義鎮總兵官。
○以山東剿撚出力。
予直隸州知州趙康侯等、加銜升叙有差。
○以夷人滋擾、防範獄囚出力。
予刑部提牢主事恩齡等、升叙即補有差。
○以疏防夷人拆毀城垣。
革北營參将馬溎等職。
仍留任。
步軍統領瑞常等、下部議處。
○以安徽甯國府城被賊竄陷。
都司銜孔旭日等、分别正法、拏問、革職、有差予殉難已革湖南提督周天受、開複原官。
祭葬世職。
建立專祠。
道員福鹹、知府顔培文、知縣王乃晉、副将朱景山、祭葬世職。
一并附祀。
并于周天受原籍建祠。
伊弟江蘇殉難提督天培、參将天孚、同入祀。
○予安徽叢山關陣亡同知童梅華、守備張培文、祭葬世職。
○蠲緩廣西賀、修仁、容、岑溪、桂平、貴、武宣、橫、永淳、馬平、柳城來賓、宜山、賓、永安、荔浦、藤、平南、宣化、新甯、歸德、果化、龍、崇善、左、養利、永康、甯明、萬承、太平、安平、龍英、雒容、羅城、懷遠、融、象、天河、上林、田、臨桂、靈川、永福、恭城、蒼梧、懷集、隆安、武緣、遷江、四十九漢土廳州縣被擾地方。
額賦有差。
○壬戌。
谕内閣、崇實奏、籌辦團練各情形。
并據李惺奏、瀝陳下情。
請另行簡派督辦大員一摺。
據稱、川省團練。
并無堪勝督辦之巨紳。
不若責成州縣。
各遴所屬紳士佐之。
由各該上司。
時加稽核。
以收官紳一氣之效。
其團練需費。
全藉民力。
密查從前辦理官紳。
有無勒追肥已情弊。
據實嚴參懲辦。
一面将每月所收所用數目。
榜示通衢。
以杜侵蝕。
所奏系為通籌大局起見。
即着照所議辦理。
前任右春坊右贊善李惺、年近八旬精力已衰。
不能勝任。
着即撤去督辦四川團練大臣。
并毋庸賞給五品卿銜。
所有四川省督辦團練事宜。
着責成該省總督藩臬。
督饬各州縣及各屬紳士認真辦理。
○又谕、慶昀奏、盜風日熾、請破格獎勵一摺。
張家口一帶。
盜賊肆行。
亟宜設法摉捕。
以安良善。
着照慶昀所請。
嗣後無論口内口外。
凡有拏獲騎馬持械。
結夥同行。
以及行強搶奪。
積匪猾賊。
準其格殺勿論。
其有獲解到官重犯。
審明後即行正法。
以免滋蔓獲盜之人。
準随時酌核案情。
分别人數多寡。
賞給功牌翎頂。
以示破格優獎。
○又谕、景廉奏、特參虧那捏控之都司、并将失察各員、分别議處一摺。
伊犁綠營都司馬舉、虧短營馬多匹。
私那兵糧。
抵交面帖。
經總兵常英、盤查點驗。
恐被揭參。
膽敢列款捏控。
計圖挾制實屬膽大妄為。
着即行革職。
以示懲儆。
所有虧短馬匹面斤。
并着勒限嚴追。
已故守備羅萬齡、虧短軍械。
即着落該故員家屬。
及兼管之參将王重福、分别勒限賠補。
以重軍儲參将王重福、于本營虧短軍械。
既經失察于前。
複敢颟顸于後。
都司王重祿、将營馬私行借給馬舉。
遊擊楊成、有稽察兵馬錢糧之責。
乃于馬舉任内虧空。
不早糾察。
扶同徇隐。
均屬不合。
王重福、王重祿、楊成、着交部分别議處。
總兵常英、亦有失察之咎。
着交部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奏、請饬文祥回京、商辦撫局等語。
現在夷兵已退。
匪徒斂迹。
清河一帶。
不過零星土匪。
文祥着即回京。
幫同恭親王商辦撫局事宜。
其捕匪事務。
着即交帶兵将領。
認真掩捕。
以安良善而靖地方。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帶兵入川。
請由川省接濟軍饷等語。
前命駱秉章赴川督辦軍務。
該撫已于九月十八日。
交卸撫篆。
料理啟程。
所帶劉嶽昭等軍。
不下萬人。
湖南僅能籌給行糧。
一入川境。
即須接濟。
着崇實即饬局員、于夔州所屬。
擇要設立糧台。
寬籌糧饷。
俾楚師士飽馬騰。
迅速奏功。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等奏、請饬已革提督、來滇效力等語。
據稱、雲南武職大員。
不敷布置。
已革貴州提督蔣玉龍、久曆戎行。
身經百戰。
若令來滇效力。
必于軍務大有裨益。
自系為軍務需人起見惟蔣玉龍、現已據崇實奏請調回川省剿匪。
正當得手之際。
未便更易生手。
該督等仍當于本省将弁中。
認真遴選可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德楞額等奏、追剿竄匪、疊獲斬捦一摺。
此次撚逆竄入東境。
被兖州擊退後。
擁衆東竄。
據德楞額奏稱、已饬色爾固善帶領馬隊。
自宮裡集地方。
抄至大汶口北面。
截其北竄青泰之路。
并令富新、帶兵駐劄曲阜。
摉捕土匪。
該副都統馳抵平邑。
與色爾固善合隊。
自北向南攻剿等語。
前因濟甯被圍。
谕令德楞額前往救援。
自系因剿捕東路竄匪。
未遑兼顧。
現在曹濟一帶。
均未肅清。
着俟兖沂竄匪。
偪回老巢後。
即會同文煜所帶兵勇。
迅将各處匪徒。
一律埽蕩。
勿令北犯一步。
将此由六百裡谕
本日據杜<喬羽>奏報、撚匪滋擾東省。
現在曹州、沂州、兖州、泰安、濟甯州、所屬二十六州縣。
時有告急文報。
或城關被圍。
或屢戰失利。
賊蹤業已北趨。
勢甚猖獗。
亟須官兵迎頭截剿。
以期迅速堵遏。
傅振邦、前派恒齡等、所帶之兵一千數百名。
業經勝保饬令留東助剿。
田在田、現在督同胡元昌等、繞赴單縣。
即着繞前杜截。
偪令回巢。
以固北路藩籬。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貴州巡撫劉源灏奏、剿辦粵逆教匪。
可否擇尤保舉。
得旨。
每戰必保。
未免太優。
況天池蓋等處。
亦非大捷。
如有實在出力者。
準其存記彙案續保。
○直隸布政使文謙、奏催各州縣應解糧租。
得旨。
各該縣徵解錢糧。
在平時即難免遷延。
當此時事維艱。
更可藉口侵蝕。
必應随時嚴懲。
如果有徵多報少情弊。
除查抄外。
即按軍法從事。
○實授田興恕貴州提督。
以候補副将趙德昌、為貴州安義鎮總兵官。
○以山東剿撚出力。
予直隸州知州趙康侯等、加銜升叙有差。
○以夷人滋擾、防範獄囚出力。
予刑部提牢主事恩齡等、升叙即補有差。
○以疏防夷人拆毀城垣。
革北營參将馬溎等職。
仍留任。
步軍統領瑞常等、下部議處。
○以安徽甯國府城被賊竄陷。
都司銜孔旭日等、分别正法、拏問、革職、有差予殉難已革湖南提督周天受、開複原官。
祭葬世職。
建立專祠。
道員福鹹、知府顔培文、知縣王乃晉、副将朱景山、祭葬世職。
一并附祀。
并于周天受原籍建祠。
伊弟江蘇殉難提督天培、參将天孚、同入祀。
○予安徽叢山關陣亡同知童梅華、守備張培文、祭葬世職。
○蠲緩廣西賀、修仁、容、岑溪、桂平、貴、武宣、橫、永淳、馬平、柳城來賓、宜山、賓、永安、荔浦、藤、平南、宣化、新甯、歸德、果化、龍、崇善、左、養利、永康、甯明、萬承、太平、安平、龍英、雒容、羅城、懷遠、融、象、天河、上林、田、臨桂、靈川、永福、恭城、蒼梧、懷集、隆安、武緣、遷江、四十九漢土廳州縣被擾地方。
額賦有差。
○壬戌。
谕内閣、崇實奏、籌辦團練各情形。
并據李惺奏、瀝陳下情。
請另行簡派督辦大員一摺。
據稱、川省團練。
并無堪勝督辦之巨紳。
不若責成州縣。
各遴所屬紳士佐之。
由各該上司。
時加稽核。
以收官紳一氣之效。
其團練需費。
全藉民力。
密查從前辦理官紳。
有無勒追肥已情弊。
據實嚴參懲辦。
一面将每月所收所用數目。
榜示通衢。
以杜侵蝕。
所奏系為通籌大局起見。
即着照所議辦理。
前任右春坊右贊善李惺、年近八旬精力已衰。
不能勝任。
着即撤去督辦四川團練大臣。
并毋庸賞給五品卿銜。
所有四川省督辦團練事宜。
着責成該省總督藩臬。
督饬各州縣及各屬紳士認真辦理。
○又谕、慶昀奏、盜風日熾、請破格獎勵一摺。
張家口一帶。
盜賊肆行。
亟宜設法摉捕。
以安良善。
着照慶昀所請。
嗣後無論口内口外。
凡有拏獲騎馬持械。
結夥同行。
以及行強搶奪。
積匪猾賊。
準其格殺勿論。
其有獲解到官重犯。
審明後即行正法。
以免滋蔓獲盜之人。
準随時酌核案情。
分别人數多寡。
賞給功牌翎頂。
以示破格優獎。
○又谕、景廉奏、特參虧那捏控之都司、并将失察各員、分别議處一摺。
伊犁綠營都司馬舉、虧短營馬多匹。
私那兵糧。
抵交面帖。
經總兵常英、盤查點驗。
恐被揭參。
膽敢列款捏控。
計圖挾制實屬膽大妄為。
着即行革職。
以示懲儆。
所有虧短馬匹面斤。
并着勒限嚴追。
已故守備羅萬齡、虧短軍械。
即着落該故員家屬。
及兼管之參将王重福、分别勒限賠補。
以重軍儲參将王重福、于本營虧短軍械。
既經失察于前。
複敢颟顸于後。
都司王重祿、将營馬私行借給馬舉。
遊擊楊成、有稽察兵馬錢糧之責。
乃于馬舉任内虧空。
不早糾察。
扶同徇隐。
均屬不合。
王重福、王重祿、楊成、着交部分别議處。
總兵常英、亦有失察之咎。
着交部察議。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奏、請饬文祥回京、商辦撫局等語。
現在夷兵已退。
匪徒斂迹。
清河一帶。
不過零星土匪。
文祥着即回京。
幫同恭親王商辦撫局事宜。
其捕匪事務。
着即交帶兵将領。
認真掩捕。
以安良善而靖地方。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帶兵入川。
請由川省接濟軍饷等語。
前命駱秉章赴川督辦軍務。
該撫已于九月十八日。
交卸撫篆。
料理啟程。
所帶劉嶽昭等軍。
不下萬人。
湖南僅能籌給行糧。
一入川境。
即須接濟。
着崇實即饬局員、于夔州所屬。
擇要設立糧台。
寬籌糧饷。
俾楚師士飽馬騰。
迅速奏功。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張亮基等奏、請饬已革提督、來滇效力等語。
據稱、雲南武職大員。
不敷布置。
已革貴州提督蔣玉龍、久曆戎行。
身經百戰。
若令來滇效力。
必于軍務大有裨益。
自系為軍務需人起見惟蔣玉龍、現已據崇實奏請調回川省剿匪。
正當得手之際。
未便更易生手。
該督等仍當于本省将弁中。
認真遴選可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德楞額等奏、追剿竄匪、疊獲斬捦一摺。
此次撚逆竄入東境。
被兖州擊退後。
擁衆東竄。
據德楞額奏稱、已饬色爾固善帶領馬隊。
自宮裡集地方。
抄至大汶口北面。
截其北竄青泰之路。
并令富新、帶兵駐劄曲阜。
摉捕土匪。
該副都統馳抵平邑。
與色爾固善合隊。
自北向南攻剿等語。
前因濟甯被圍。
谕令德楞額前往救援。
自系因剿捕東路竄匪。
未遑兼顧。
現在曹濟一帶。
均未肅清。
着俟兖沂竄匪。
偪回老巢後。
即會同文煜所帶兵勇。
迅将各處匪徒。
一律埽蕩。
勿令北犯一步。
将此由六百裡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