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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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俄夷船隻。
在天津一帶海口停泊。
張家口外。
為俄夷往來熟徑。
此時雖無該夷藏匿。
難保無内地漢奸。
暗通消息。
務當嚴密查拏。
至元寶溝地方。
該夷前既有緊要之語。
應如何防備之處。
着慶昀不動聲色。
遴委明幹之員。
密赴遠近一帶。
時常查探。
以便先事豫防。
毋稍大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四川軍務緊要。
拟令左宗棠前往督辦。
當谕官文、胡林翼、将該員能否勝任。
迅速具奏。
茲據奏稱、左宗棠督辦川省軍務。
難收速效。
若令劉長佑、由酉秀進保重慶。
取徑甚捷。
保全甚大等語。
左宗棠既不能獨當一面。
即毋庸赴川。
仍襄辦曾國藩軍務。
廣西省現在防剿正當吃緊。
劉長佑未便遽離該省。
湖南地方。
尚稱安靜。
着駱秉章即馳赴四川。
督辦軍務。
該撫于湖南紳士。
素為熟悉。
擇其曉暢軍務者。
酌量帶往。
并添募湖南練勇。
以資剿辦。
湖北軍營中。
曾經仗陣得力之員。
籍隸湖南者。
亦不乏人。
着官文、胡林翼、酌派數員。
交駱秉章差委。
石達開窺伺川疆。
滇匪尚未撲滅。
其勢岌岌可虞。
東純現署川督。
未谙軍旅。
該撫務即迅速啟程。
由便道入川。
毋稍延誤。
蕭啟江所帶之勇。
據官文等奏、已咨令都司彭忠信、候選同知直隸州王沐、分起管帶。
此項勇丁。
及川省兵勇。
均歸該撫調遣。
以冀迅埽賊氛。
駱秉章出省後。
湖南巡撫。
着文格暫行署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許乃普奏、皖浙交界情形、并請饬辦理皖南團練一摺。
皖南為江浙門戶。
地當要沖。
曾國藩已抵建德。
即日進駐徽境。
現在各省舉行團練。
皖南地方緊要。
自應一律辦理。
前據鴻胪寺卿程祖诰奏、翰林院侍讀呂錦文、在籍有年。
籌辦團防。
擊退竄匪。
着有成效。
請饬令辦理皖南團練事宜。
茲據許乃普奏、請饬工部郎中餘述祖、回籍辦理婺源團練。
該員資望較淺。
若令專辦該縣團練。
當可得力。
呂錦文在籍率團擊賊。
辦有成效。
未知能否勝督辦之任。
着曾國藩察看情形。
擇其谙練軍務。
素系人望者。
酌保一員。
迅速奏聞。
候旨簡派。
即令督辦皖南團練事宜。
以期協助官兵。
保衛疆圉。
許乃普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官文等奏、請饬陝甘督撫練勇辦團一摺。
據稱陝西南山一帶。
山深箐密。
易藏奸匪。
且處處與蜀境毗連。
為滇匪川匪。
販土熟遊之路。
恐逆黨隐謀句結。
乘機滋事。
請饬陝甘督撫。
慎選将領。
募土着良民。
練作勁勇。
以補兵力。
一面責成地方文武。
籌辦團練等語。
前經降旨、令譚廷襄督辦陝西團練。
該署撫于接奉前旨後。
自已饬屬一律興辦。
現在川省軍務未平。
河南撚氛亦未盡息。
陝西鳳邠兩屬。
界連南山。
即應豫為防範。
潼關商雒。
皆與河南接壤。
興安漢中。
皆與川省接壤。
該處有險可扼。
如果認真防堵。
自可遏匪徒竄入之路。
着樂斌。
譚廷襄、體察情形。
何路吃重。
即先行遴派妥員。
會同地方官紳。
籌辦團練。
堅築堡砦。
以防各匪竄越。
如有土匪隐匿句結。
亦即認真查拏懲辦。
該督撫等、務當未雨綢缪。
毋得臨事周章。
緻滋贻誤。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德楞額奏、請饬調察哈爾馬匹等語。
察哈爾距山東較遠。
恐解到時。
轉多疲乏。
此項馬匹。
為數無多。
即着德楞額在該處左近地方。
自行采買膘壯馬二百匹。
補足疲殘缺額。
俾官兵随時訓練。
以成勁旅。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薛煥奏、籌濟鎮江及大江水師饷糈。
并滬上道府。
無員可委。
劄饬喬松年在江北遴委妥員。
辦理江南糧台。
茲據查文經奏、饷需無款可指。
專候接辦糧台委員前來督辦等語。
當常州失陷之後。
兵勇潰散。
退至望亭。
存營兵勇無多。
該員所稱、普放水陸各營一月口糧。
并途次補放借給之款。
共放銀十八萬三千二百餘兩。
難保無任意冒銷之弊。
查文經着即革職。
由薛煥嚴密訪查。
有無藉端虛冒情事。
并饬令将從前經手收支各款。
交代清楚。
如有含混侵蝕情弊。
即着嚴行參辦。
至江南糧台。
存項無多。
無款可指。
現在大江水師。
及長龍船。
待饷孔殷。
必得迅派委員接辦。
薛煥不必拘定官階大小。
趕緊遴選公正谙練之員。
仍遵前旨。
設法籌款。
饬令帶往江北。
辦理江南分設糧台。
專放鎮江一軍。
及大江水師軍饷。
不得以無員可委。
盡诿之喬松年派員經理。
傥有贻誤。
緻令諸軍饑潰。
惟薛煥是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安徽按察使毛鴻賓、總辦皖北營務。
○以冒濫保薦。
安徽帶兵參将劉元勳等、分别革職留營。
并撤銷所保原案。
○命工部郎中餘述祖、回籍辦理安徽婺源團練。
○命四川馬邊廳同知孫濂等、聽候團練大臣李惺差委。
○辛卯。
朱谕僧格林沁、握手言别。
倏逾半載。
現在大沽兩岸。
正在危急。
諒汝在軍中。
憂心如焚。
倍切朕懷。
惟天下根本。
不在海口。
實在京師。
若稍有挫大。
總須帶兵退守津郡。
設法迎頭自北而南截剿。
萬不可寄身命于炮台。
切要切要。
以國家倚賴之身。
與醜夷拌命。
太不值矣。
離營後。
南北兩岸炮台。
須擇可靠之大員。
代為防守。
方為妥善。
朕為汝思之。
身為統帥。
固難言擅自離營。
今有朱筆特旨。
并非自已畏葸。
有何顧忌。
若執意不念天下大局。
隻了一身之計。
殊屬有負朕心。
握管不勝凄怆。
諄諄特谕。
汝其懔遵此朱谕。
着載垣、端華、軍機大臣、公同閱看。
附廷寄由六百裡加緊發去。
○谕内閣、宗人府奏、應給貝勒官員甲數。
請旨遵行一摺。
瑞敏郡王奕志之承繼子載漪、已封為貝勒。
其從前所留郡王分内官員甲數。
着即照貝勒分内應得之數。
裁減給與。
○又谕、玉通等奏、科布多額爾德尼畢什哷勒圖墨爾根班第達呼畢勒罕、本年因朕三旬萬壽聖節。
率領該處喇嘛等唪經奏聞一摺。
本年朕三旬萬壽聖節。
額爾德尼畢什哷勒圖墨爾根班第達呼畢勒罕。
自備資斧。
率領明噶特、額魯特二旗遊牧居住之喇嘛等、唪丹書克等經、二十一日。
實出忱悃。
甚屬可嘉。
着加恩由該處庫内動銀二百兩。
賞給該呼畢勒罕等、以示朕嘉獎之意。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唐兒沽被賊占踞、大沽兩岸、危在旦夕一摺。
據稱該夷大隊。
于二十八日卯刻。
先欲渡河。
因我兵防守嚴密。
随向唐兒沽攻撲。
我軍相持兩時。
傷亡甚重。
餘俱退回。
現在拉撤浮橋。
令潰兵均歸北岸炮台。
以圖扼守各等語。
唐兒沽既被占踞。
夷勢自必益張。
該大臣現以兵勇悉力抵禦。
如果無可支撐。
惟當設法酌撤。
由該大臣等督帶。
馳赴天津扼要守禦。
以固京師門戶。
至該大臣韬略素娴。
久為朕躬所倚賴。
現在身膺重寄。
惟當以大局為重。
不可因目前小挫。
緻有憤懑之心。
總當妥為調度。
鎮定自持。
以期挽回補救。
是為至要。
該大臣所寄載垣等信函。
業由軍機大臣呈覽矣。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前日據僧格林沁奏稱、夷人占踞新河。
恐由軍糧城。
直赴天津府城。
業令西陵阿、派撥營城駐劄之吉林黑龍江察哈爾馬隊。
會合大沽南北兩岸馬隊。
跟蹤追剿。
本日複據
現在俄夷船隻。
在天津一帶海口停泊。
張家口外。
為俄夷往來熟徑。
此時雖無該夷藏匿。
難保無内地漢奸。
暗通消息。
務當嚴密查拏。
至元寶溝地方。
該夷前既有緊要之語。
應如何防備之處。
着慶昀不動聲色。
遴委明幹之員。
密赴遠近一帶。
時常查探。
以便先事豫防。
毋稍大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四川軍務緊要。
拟令左宗棠前往督辦。
當谕官文、胡林翼、将該員能否勝任。
迅速具奏。
茲據奏稱、左宗棠督辦川省軍務。
難收速效。
若令劉長佑、由酉秀進保重慶。
取徑甚捷。
保全甚大等語。
左宗棠既不能獨當一面。
即毋庸赴川。
仍襄辦曾國藩軍務。
廣西省現在防剿正當吃緊。
劉長佑未便遽離該省。
湖南地方。
尚稱安靜。
着駱秉章即馳赴四川。
督辦軍務。
該撫于湖南紳士。
素為熟悉。
擇其曉暢軍務者。
酌量帶往。
并添募湖南練勇。
以資剿辦。
湖北軍營中。
曾經仗陣得力之員。
籍隸湖南者。
亦不乏人。
着官文、胡林翼、酌派數員。
交駱秉章差委。
石達開窺伺川疆。
滇匪尚未撲滅。
其勢岌岌可虞。
東純現署川督。
未谙軍旅。
該撫務即迅速啟程。
由便道入川。
毋稍延誤。
蕭啟江所帶之勇。
據官文等奏、已咨令都司彭忠信、候選同知直隸州王沐、分起管帶。
此項勇丁。
及川省兵勇。
均歸該撫調遣。
以冀迅埽賊氛。
駱秉章出省後。
湖南巡撫。
着文格暫行署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許乃普奏、皖浙交界情形、并請饬辦理皖南團練一摺。
皖南為江浙門戶。
地當要沖。
曾國藩已抵建德。
即日進駐徽境。
現在各省舉行團練。
皖南地方緊要。
自應一律辦理。
前據鴻胪寺卿程祖诰奏、翰林院侍讀呂錦文、在籍有年。
籌辦團防。
擊退竄匪。
着有成效。
請饬令辦理皖南團練事宜。
茲據許乃普奏、請饬工部郎中餘述祖、回籍辦理婺源團練。
該員資望較淺。
若令專辦該縣團練。
當可得力。
呂錦文在籍率團擊賊。
辦有成效。
未知能否勝督辦之任。
着曾國藩察看情形。
擇其谙練軍務。
素系人望者。
酌保一員。
迅速奏聞。
候旨簡派。
即令督辦皖南團練事宜。
以期協助官兵。
保衛疆圉。
許乃普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官文等奏、請饬陝甘督撫練勇辦團一摺。
據稱陝西南山一帶。
山深箐密。
易藏奸匪。
且處處與蜀境毗連。
為滇匪川匪。
販土熟遊之路。
恐逆黨隐謀句結。
乘機滋事。
請饬陝甘督撫。
慎選将領。
募土着良民。
練作勁勇。
以補兵力。
一面責成地方文武。
籌辦團練等語。
前經降旨、令譚廷襄督辦陝西團練。
該署撫于接奉前旨後。
自已饬屬一律興辦。
現在川省軍務未平。
河南撚氛亦未盡息。
陝西鳳邠兩屬。
界連南山。
即應豫為防範。
潼關商雒。
皆與河南接壤。
興安漢中。
皆與川省接壤。
該處有險可扼。
如果認真防堵。
自可遏匪徒竄入之路。
着樂斌。
譚廷襄、體察情形。
何路吃重。
即先行遴派妥員。
會同地方官紳。
籌辦團練。
堅築堡砦。
以防各匪竄越。
如有土匪隐匿句結。
亦即認真查拏懲辦。
該督撫等、務當未雨綢缪。
毋得臨事周章。
緻滋贻誤。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德楞額奏、請饬調察哈爾馬匹等語。
察哈爾距山東較遠。
恐解到時。
轉多疲乏。
此項馬匹。
為數無多。
即着德楞額在該處左近地方。
自行采買膘壯馬二百匹。
補足疲殘缺額。
俾官兵随時訓練。
以成勁旅。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薛煥奏、籌濟鎮江及大江水師饷糈。
并滬上道府。
無員可委。
劄饬喬松年在江北遴委妥員。
辦理江南糧台。
茲據查文經奏、饷需無款可指。
專候接辦糧台委員前來督辦等語。
當常州失陷之後。
兵勇潰散。
退至望亭。
存營兵勇無多。
該員所稱、普放水陸各營一月口糧。
并途次補放借給之款。
共放銀十八萬三千二百餘兩。
難保無任意冒銷之弊。
查文經着即革職。
由薛煥嚴密訪查。
有無藉端虛冒情事。
并饬令将從前經手收支各款。
交代清楚。
如有含混侵蝕情弊。
即着嚴行參辦。
至江南糧台。
存項無多。
無款可指。
現在大江水師。
及長龍船。
待饷孔殷。
必得迅派委員接辦。
薛煥不必拘定官階大小。
趕緊遴選公正谙練之員。
仍遵前旨。
設法籌款。
饬令帶往江北。
辦理江南分設糧台。
專放鎮江一軍。
及大江水師軍饷。
不得以無員可委。
盡诿之喬松年派員經理。
傥有贻誤。
緻令諸軍饑潰。
惟薛煥是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安徽按察使毛鴻賓、總辦皖北營務。
○以冒濫保薦。
安徽帶兵參将劉元勳等、分别革職留營。
并撤銷所保原案。
○命工部郎中餘述祖、回籍辦理安徽婺源團練。
○命四川馬邊廳同知孫濂等、聽候團練大臣李惺差委。
○辛卯。
朱谕僧格林沁、握手言别。
倏逾半載。
現在大沽兩岸。
正在危急。
諒汝在軍中。
憂心如焚。
倍切朕懷。
惟天下根本。
不在海口。
實在京師。
若稍有挫大。
總須帶兵退守津郡。
設法迎頭自北而南截剿。
萬不可寄身命于炮台。
切要切要。
以國家倚賴之身。
與醜夷拌命。
太不值矣。
離營後。
南北兩岸炮台。
須擇可靠之大員。
代為防守。
方為妥善。
朕為汝思之。
身為統帥。
固難言擅自離營。
今有朱筆特旨。
并非自已畏葸。
有何顧忌。
若執意不念天下大局。
隻了一身之計。
殊屬有負朕心。
握管不勝凄怆。
諄諄特谕。
汝其懔遵此朱谕。
着載垣、端華、軍機大臣、公同閱看。
附廷寄由六百裡加緊發去。
○谕内閣、宗人府奏、應給貝勒官員甲數。
請旨遵行一摺。
瑞敏郡王奕志之承繼子載漪、已封為貝勒。
其從前所留郡王分内官員甲數。
着即照貝勒分内應得之數。
裁減給與。
○又谕、玉通等奏、科布多額爾德尼畢什哷勒圖墨爾根班第達呼畢勒罕、本年因朕三旬萬壽聖節。
率領該處喇嘛等唪經奏聞一摺。
本年朕三旬萬壽聖節。
額爾德尼畢什哷勒圖墨爾根班第達呼畢勒罕。
自備資斧。
率領明噶特、額魯特二旗遊牧居住之喇嘛等、唪丹書克等經、二十一日。
實出忱悃。
甚屬可嘉。
着加恩由該處庫内動銀二百兩。
賞給該呼畢勒罕等、以示朕嘉獎之意。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唐兒沽被賊占踞、大沽兩岸、危在旦夕一摺。
據稱該夷大隊。
于二十八日卯刻。
先欲渡河。
因我兵防守嚴密。
随向唐兒沽攻撲。
我軍相持兩時。
傷亡甚重。
餘俱退回。
現在拉撤浮橋。
令潰兵均歸北岸炮台。
以圖扼守各等語。
唐兒沽既被占踞。
夷勢自必益張。
該大臣現以兵勇悉力抵禦。
如果無可支撐。
惟當設法酌撤。
由該大臣等督帶。
馳赴天津扼要守禦。
以固京師門戶。
至該大臣韬略素娴。
久為朕躬所倚賴。
現在身膺重寄。
惟當以大局為重。
不可因目前小挫。
緻有憤懑之心。
總當妥為調度。
鎮定自持。
以期挽回補救。
是為至要。
該大臣所寄載垣等信函。
業由軍機大臣呈覽矣。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前日據僧格林沁奏稱、夷人占踞新河。
恐由軍糧城。
直赴天津府城。
業令西陵阿、派撥營城駐劄之吉林黑龍江察哈爾馬隊。
會合大沽南北兩岸馬隊。
跟蹤追剿。
本日複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