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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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爾國并未附和。
何以今有兵船忽至煙台。
實屬有失和好之道。
該處并非通商之口。
傥該民人等或有争端。
轉傷和好。
速将此項兵船。
撤回上海。
定議後即可換約。
從此永敦和好。
以免猜疑。
如此剀切開導。
或可使就範圍。
薛煥現署欽差大臣。
辦理夷務。
是其專責。
務須悉心籌辦。
不可意存推诿。
緻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文煜奏、夷人持械登岸劄營、張貼僞示、尚不滋鬧、委員前往妥辦一摺。
口□佛酋孟姓、帶領夷船。
于本月十九日。
駛至煙台山下。
約有三四千人。
各執器械上岸。
占住房屋。
即于山上劄營。
并張貼僞示。
安撫居民。
并不滋鬧。
其心叵測。
恐其意圖久踞。
煽惑民人。
徐謀構釁。
文煜現委署青州府知府董步雲等、前往相機妥辦。
當令告以去歲在津。
該國并未幫助<口英>國打仗。
中國已令欽差大臣、知照貴國。
按咪國換約之事。
商辦在案。
迄今并未接據照核。
亦無妥定章程。
今驟然攜兵而來。
實堪詫異。
此處既非通商之地。
又非商辦換約之處。
未例相留。
設久住此地。
居民或相驚擾。
反傷和好之道。
仍應速回上海。
向欽差大臣議定條約。
應在何處換約。
總俟欽差大臣知照。
方能辦理。
看其如何答覆。
總在該委員等、剀切開導。
勸其将船令撤回上海。
毋行久踞。
方為妥善。
并饬沿海将弁、于各路密為防範。
固不可自啟釁端。
亦不得因其并不滋事。
漫無準備。
總宜暗中布置。
有備無患。
并嚴禁内地民人。
接濟食物。
潛相句結。
是為至要。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以江蘇揚州剿賊出力。
開複福建陸路提督李若珠處分。
○癸巳。
孝慎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軍機大臣等、前有旨、令曾國藩統領所部各軍。
取道甯國廣建一帶。
徑赴蘇州。
相機兜剿。
并令都興阿速赴江北。
督辦江北軍務。
本日據瑞昌等奏、蘇州于四月十三日失守、請饬催曾國藩克日統師東下等語。
現在江南遭此蹂躏。
糧饷無款可籌。
着官文、胡林翼、妥速将各軍應需饷糈。
寬為籌備。
一面遴委妥員、撥解曾國藩軍營。
一面即籌款交都興阿帶赴江北。
此後并須源源接濟。
毋令缺乏。
以次攻克蘇常。
維持東南大局。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瑞昌奏、蘇州失守、請饬曾國藩來浙督辦等語。
江南軍務。
自和春身故。
大營兵勇。
全行潰散。
不獨不堪任使。
并且擾害民間。
非有勁旅。
不足埽蕩賊氛。
張芾派江長貴、帶兵二千七百名。
蕭翰慶、帶兵四千名。
周天受派劉仁福、帶兵二千名。
毓科派文瑞、劉芳貴、帶兵三千八百餘名。
皆系赴援蘇常之軍。
據瑞昌等奏、江蘇潰散兵勇。
紛紛南下。
已谕令該将軍等、饬張玉良截留。
認真簡汰。
惟賊勢飄忽異常。
官兵能否抵禦。
尚未可定。
着曾國藩即遵前旨。
兼程前進。
由浙赴蘇。
會同瑞昌、調度各軍。
昨據張芾奏、溧陽股匪。
複陷建平。
進犯甯國。
此路如有梗阻。
務當設法繞道。
以免耽延。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王有齡、喬松年等奏、蘇州不守。
張玉良退至杭州。
江南全勢。
已成糜爛。
江北六合之賊。
竄擾揚州僧道橋地方。
雖經李若珠奏稱擊退。
而賊勢正張。
江南逃潰兵勇難民。
紛紛渡江。
又恐南岸逆匪。
乘此分擾。
與六合天長之賊。
合成一片。
辦理益難着手。
李若珠近患風痹。
聞已不能得力。
都興阿曾經具奏啟程。
着速統帶馬步諸軍。
馳往揚州等處。
擇要扼劄。
力籌堵剿。
務使天六之賊。
不得與江南賊勢聯合。
其江面水師。
斷賊北渡。
尤為緊要。
必須設法調度。
水陸互相策應。
毋緻長江之險盡失。
鎮江與揚州隔江。
聲勢相倚。
都興阿到江北後。
亦應聯絡一氣。
探明蘇常确實情形。
相為策應。
曾國藩現署兩江總督。
未知何時始能趕到。
并須随時偵探明悉具奏。
方能胸有全局。
通籌辦理。
力固北路藩籬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瑞昌等、先後馳奏、蘇省被陷、張玉良退回杭州、請催調援師各摺。
江長貴一軍。
已由湖州至平望。
去蘇州不過數十裡。
王有齡何不催令赴蘇。
乃令在平望相機前進。
以緻援兵不至。
蘇州失陷。
實屬誤事。
此時瑞昌已總統諸軍。
即着饬令江長貴、及蕭翰慶各軍。
星夜前進。
迅圖克複蘇州。
毋稍延誤。
江蘇潰散兵勇。
紛紛南下。
到杭者已有一二萬之衆。
着即令張玉良認真簡汰。
挑選得力者、統帶前行。
毋使流為匪類。
杭州城守事宜。
即着副都統來存、會同王有齡督辦。
另撥兵于嘉興平望一帶。
扼要設防。
以保浙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知瑞昌、王有齡、并谕江長貴知之。
○又谕、前命曾國藩署理兩江總督。
尚未據奏啟程。
已降旨、令薛煥暫署。
惟現在上海辦理夷務。
正當吃緊之際。
薛煥未可遽離。
而蘇常猝遭蹂躏。
其餘各屬地方。
應如何籌防籌剿之處。
及收集兵勇。
籌備各路援兵糧饷軍火。
均屬萬分緊要。
着薛煥即在上海地方。
悉心籌辦。
務饬各屬地方官、聯絡紳民。
同心禦侮。
毋令該逆再陷完善之地。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喬松年奏、蘇州危急、并探聞蘇城失守各一摺。
現在京營勁旅。
萬難遠調。
已谕曾國藩等、帶兵前進。
江北軍務緊要。
李若珠病體雖未就痊。
昨因僧道橋等處獲勝。
責令實力防剿。
荊州将軍都興阿、統帶各軍。
計日亦可馳抵揚州。
并令王夢齡、迅赴淮安。
撥軍來揚助剿。
是江北兵力。
足資堵禦。
該運使所奏水師艇船。
饷無從出。
已交戶部速議具奏矣。
遏賊北竄。
全恃江面水師。
不可聽其潰散。
喬松年當仍遵前旨。
先行設法支放水師兵饷。
毋得意存推诿。
○兩淮鹽運使喬松年奏、大江南北。
賊勢愈熾。
而<口英>夷志在觊利。
尚非壹意構兵。
請暫主撫議。
得旨。
速就撫局。
原屬正辦。
若藉資夷力。
後患無窮。
○先是安徽巡撫翁同書奏、皖北軍需協饷不濟。
請核議籌撥。
以顧大局。
當交怡親王載垣等、會同軍機大臣、戶部、議奏。
至是奏稱、該撫軍營饷需。
撥款每月不下十餘萬兩。
除趕令山西、陝西、河南三省。
于月協二萬兩外。
按月帶解一二萬兩。
仍限半年。
将欠款全數解清。
惟該營兵勇。
共有若幹。
安省地漕、關稅、捐輸、抽厘、每歲共有若幹。
請饬令查明奏報。
至恩錫摺内所陳一切情形。
祇極言欠饷之弊。
不暇顧理之所安。
顯系暗受囑使。
尤屬非是。
請将署按察使恩錫、交部議處。
從之。
○以兵勇潰退。
革署欽差大臣廣西提督張玉良職。
仍留營差遣。
命杭州将軍瑞昌、總統江南軍務。
署湖北提督江長貴、幫同辦理。
○以江蘇布政使薛煥、暫署兩江總督。
○命江西、福建各督撫、速籌饷銀。
解往浙江。
以備要需。
○改江蘇靖江縣暫隸通州。
從鹽運使喬松年請也。
爾國并未附和。
何以今有兵船忽至煙台。
實屬有失和好之道。
該處并非通商之口。
傥該民人等或有争端。
轉傷和好。
速将此項兵船。
撤回上海。
定議後即可換約。
從此永敦和好。
以免猜疑。
如此剀切開導。
或可使就範圍。
薛煥現署欽差大臣。
辦理夷務。
是其專責。
務須悉心籌辦。
不可意存推诿。
緻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文煜奏、夷人持械登岸劄營、張貼僞示、尚不滋鬧、委員前往妥辦一摺。
口□佛酋孟姓、帶領夷船。
于本月十九日。
駛至煙台山下。
約有三四千人。
各執器械上岸。
占住房屋。
即于山上劄營。
并張貼僞示。
安撫居民。
并不滋鬧。
其心叵測。
恐其意圖久踞。
煽惑民人。
徐謀構釁。
文煜現委署青州府知府董步雲等、前往相機妥辦。
當令告以去歲在津。
該國并未幫助<口英>國打仗。
中國已令欽差大臣、知照貴國。
按咪國換約之事。
商辦在案。
迄今并未接據照核。
亦無妥定章程。
今驟然攜兵而來。
實堪詫異。
此處既非通商之地。
又非商辦換約之處。
未例相留。
設久住此地。
居民或相驚擾。
反傷和好之道。
仍應速回上海。
向欽差大臣議定條約。
應在何處換約。
總俟欽差大臣知照。
方能辦理。
看其如何答覆。
總在該委員等、剀切開導。
勸其将船令撤回上海。
毋行久踞。
方為妥善。
并饬沿海将弁、于各路密為防範。
固不可自啟釁端。
亦不得因其并不滋事。
漫無準備。
總宜暗中布置。
有備無患。
并嚴禁内地民人。
接濟食物。
潛相句結。
是為至要。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以江蘇揚州剿賊出力。
開複福建陸路提督李若珠處分。
○癸巳。
孝慎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軍機大臣等、前有旨、令曾國藩統領所部各軍。
取道甯國廣建一帶。
徑赴蘇州。
相機兜剿。
并令都興阿速赴江北。
督辦江北軍務。
本日據瑞昌等奏、蘇州于四月十三日失守、請饬催曾國藩克日統師東下等語。
現在江南遭此蹂躏。
糧饷無款可籌。
着官文、胡林翼、妥速将各軍應需饷糈。
寬為籌備。
一面遴委妥員、撥解曾國藩軍營。
一面即籌款交都興阿帶赴江北。
此後并須源源接濟。
毋令缺乏。
以次攻克蘇常。
維持東南大局。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瑞昌奏、蘇州失守、請饬曾國藩來浙督辦等語。
江南軍務。
自和春身故。
大營兵勇。
全行潰散。
不獨不堪任使。
并且擾害民間。
非有勁旅。
不足埽蕩賊氛。
張芾派江長貴、帶兵二千七百名。
蕭翰慶、帶兵四千名。
周天受派劉仁福、帶兵二千名。
毓科派文瑞、劉芳貴、帶兵三千八百餘名。
皆系赴援蘇常之軍。
據瑞昌等奏、江蘇潰散兵勇。
紛紛南下。
已谕令該将軍等、饬張玉良截留。
認真簡汰。
惟賊勢飄忽異常。
官兵能否抵禦。
尚未可定。
着曾國藩即遵前旨。
兼程前進。
由浙赴蘇。
會同瑞昌、調度各軍。
昨據張芾奏、溧陽股匪。
複陷建平。
進犯甯國。
此路如有梗阻。
務當設法繞道。
以免耽延。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王有齡、喬松年等奏、蘇州不守。
張玉良退至杭州。
江南全勢。
已成糜爛。
江北六合之賊。
竄擾揚州僧道橋地方。
雖經李若珠奏稱擊退。
而賊勢正張。
江南逃潰兵勇難民。
紛紛渡江。
又恐南岸逆匪。
乘此分擾。
與六合天長之賊。
合成一片。
辦理益難着手。
李若珠近患風痹。
聞已不能得力。
都興阿曾經具奏啟程。
着速統帶馬步諸軍。
馳往揚州等處。
擇要扼劄。
力籌堵剿。
務使天六之賊。
不得與江南賊勢聯合。
其江面水師。
斷賊北渡。
尤為緊要。
必須設法調度。
水陸互相策應。
毋緻長江之險盡失。
鎮江與揚州隔江。
聲勢相倚。
都興阿到江北後。
亦應聯絡一氣。
探明蘇常确實情形。
相為策應。
曾國藩現署兩江總督。
未知何時始能趕到。
并須随時偵探明悉具奏。
方能胸有全局。
通籌辦理。
力固北路藩籬也。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瑞昌等、先後馳奏、蘇省被陷、張玉良退回杭州、請催調援師各摺。
江長貴一軍。
已由湖州至平望。
去蘇州不過數十裡。
王有齡何不催令赴蘇。
乃令在平望相機前進。
以緻援兵不至。
蘇州失陷。
實屬誤事。
此時瑞昌已總統諸軍。
即着饬令江長貴、及蕭翰慶各軍。
星夜前進。
迅圖克複蘇州。
毋稍延誤。
江蘇潰散兵勇。
紛紛南下。
到杭者已有一二萬之衆。
着即令張玉良認真簡汰。
挑選得力者、統帶前行。
毋使流為匪類。
杭州城守事宜。
即着副都統來存、會同王有齡督辦。
另撥兵于嘉興平望一帶。
扼要設防。
以保浙疆。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知瑞昌、王有齡、并谕江長貴知之。
○又谕、前命曾國藩署理兩江總督。
尚未據奏啟程。
已降旨、令薛煥暫署。
惟現在上海辦理夷務。
正當吃緊之際。
薛煥未可遽離。
而蘇常猝遭蹂躏。
其餘各屬地方。
應如何籌防籌剿之處。
及收集兵勇。
籌備各路援兵糧饷軍火。
均屬萬分緊要。
着薛煥即在上海地方。
悉心籌辦。
務饬各屬地方官、聯絡紳民。
同心禦侮。
毋令該逆再陷完善之地。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喬松年奏、蘇州危急、并探聞蘇城失守各一摺。
現在京營勁旅。
萬難遠調。
已谕曾國藩等、帶兵前進。
江北軍務緊要。
李若珠病體雖未就痊。
昨因僧道橋等處獲勝。
責令實力防剿。
荊州将軍都興阿、統帶各軍。
計日亦可馳抵揚州。
并令王夢齡、迅赴淮安。
撥軍來揚助剿。
是江北兵力。
足資堵禦。
該運使所奏水師艇船。
饷無從出。
已交戶部速議具奏矣。
遏賊北竄。
全恃江面水師。
不可聽其潰散。
喬松年當仍遵前旨。
先行設法支放水師兵饷。
毋得意存推诿。
○兩淮鹽運使喬松年奏、大江南北。
賊勢愈熾。
而<口英>夷志在觊利。
尚非壹意構兵。
請暫主撫議。
得旨。
速就撫局。
原屬正辦。
若藉資夷力。
後患無窮。
○先是安徽巡撫翁同書奏、皖北軍需協饷不濟。
請核議籌撥。
以顧大局。
當交怡親王載垣等、會同軍機大臣、戶部、議奏。
至是奏稱、該撫軍營饷需。
撥款每月不下十餘萬兩。
除趕令山西、陝西、河南三省。
于月協二萬兩外。
按月帶解一二萬兩。
仍限半年。
将欠款全數解清。
惟該營兵勇。
共有若幹。
安省地漕、關稅、捐輸、抽厘、每歲共有若幹。
請饬令查明奏報。
至恩錫摺内所陳一切情形。
祇極言欠饷之弊。
不暇顧理之所安。
顯系暗受囑使。
尤屬非是。
請将署按察使恩錫、交部議處。
從之。
○以兵勇潰退。
革署欽差大臣廣西提督張玉良職。
仍留營差遣。
命杭州将軍瑞昌、總統江南軍務。
署湖北提督江長貴、幫同辦理。
○以江蘇布政使薛煥、暫署兩江總督。
○命江西、福建各督撫、速籌饷銀。
解往浙江。
以備要需。
○改江蘇靖江縣暫隸通州。
從鹽運使喬松年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