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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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當激勵兵民。
固守蘇州。
張玉良現在無錫高橋地方駐劄。
着即收集潰兵。
奮力攻剿。
總須在蘇州之北。
擇要截擊。
兼可進援常州。
方為妥善。
該提督現署欽差大臣關防。
所有楚皖援兵。
及王有齡所派之軍。
均歸其節制。
即設法妥為布置。
以期保全蘇常。
昌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徐有壬、許乃钊奏、和春受傷身故、蘇州危急情形各等語。
現在常州被圍。
賊偪蘇州。
鎮江一城。
關系緊要。
恐該逆乘虛竄擾。
着巴棟阿、實力防剿。
勿稍疏失。
江甯将軍、已降旨令魁玉署理。
着巴棟阿知照、令其收集滿洲官兵。
會同駐守鎮江。
協力防剿。
務與張玉良互相關照。
聲息相通。
以免贻誤。
現調各路援軍。
當可陸續趕到。
蘇常剿辦得手。
則鎮江愈形吃重。
巴棟阿務當會同魁玉、激勵防剿各将弁、悉力固守。
相機截剿。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傳振邦奏、陣捦巨逆、痛挫賊鋒等語。
逆首李大喜、與張龔二逆、同時糾衆。
膽敢分列五旗。
實屬罪大惡極。
該提督以該逆願招所屬趙浩然等、三十餘圩。
暫行幽禁。
意在剿撫兼施。
惟此輩狼子野心。
深虞反覆。
果能設計攻敢各圩。
原可省我兵力。
若所言未足憑信。
着即立正典刑。
毋贻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張亮基等、馳奏滇省軍務各摺片。
并将尋常事件、一并附奏。
向來尋常事件。
各督撫皆專弁赍奏。
其有關軍務者。
方準由驿馳奏。
茲張亮基等、以尋常事件。
附報馳遞。
且劉源灏等、三月二十一日謝恩摺件。
遲至一月有餘。
始附入四月初二日報内呈遞。
該督等屢次奏報。
又俱無請安摺。
種種不合。
嗣後凡尋常奏事、及升遷謝恩。
概不準附軍報馳奏。
以示區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玉明奏、漕船在山東洋面、初夷船截搶、該夷複在船演放炮位、并有夷船二隻、向青泥窪行駛各等語。
據稱、金州和尚島口外。
有火輪船一隻停泊。
并江南金永康等商船、在山東洋面被劫。
初八日。
該夷火輪船一隻。
向東南洋駛去。
複有該夷劫來丁遊船一隻。
與前劫商船一處停泊。
據被劫船戶、登岸聲稱、由上海裝運漕米。
行至威海城山頭。
被火輪船截搶。
帶到青泥窪口。
原人俱令登岸。
每商船有夷人五六名。
并不交給原票。
前後共劫去商船六隻。
并将船身另塗白色。
欲改修火輪船。
帶赴天津打仗。
該夷複在船演炮。
驚駭鄉民。
又有白布篷船一隻。
四桅重疊篷大夷船一隻。
向青泥窪行駛等語。
該夷截搶漕船。
塗改船色。
扣留商船原票。
情殊叵測。
難保非漢奸假稱被劫商船。
登岸窺探虛實。
更難保該夷不藉此船隻、潛載夷兵。
扮作商船。
報持照票。
溷入各口。
随處埋伏。
着僧格林沁等、密饬将弁。
嚴為防備。
俟漕船進口時。
嚴密船查。
庶免堕其奸計。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玉明奏、漕船在山東洋面、被夷船截搶、并在青泥窪遊駛、演放炮位等語。
該夷肆其兇悍。
情殊叵測。
着玉明、嚴饬西拉布、加意嚴防。
如該夷非大隊登岸。
深入滋擾。
不可先行開炮。
緻該夷有所藉口。
其濱海口岸。
并着玉明、嚴饬随時豫防。
不得稍形疏懈。
該船戶裝運漕米。
有無押運弁兵。
原領票照。
又被夷人扣留。
無憑查驗。
難保非奸細假冒登岸窺探。
更難保不藉此船隻、持票溷入各口。
尤應确查嚴備。
着西拉布傳集被劫船戶水手。
逐層盤诘。
務得确情。
并饬沿海各口弁兵。
遇有商船停泊。
加意盤查。
毋堕奸計。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玉明、并傳谕西拉布知之。
○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奏、和春溘逝。
兵勇解體。
大局搖動。
非臣書生所能支持。
得旨。
平時無事。
侈談彼短。
一旦決裂。
尚不自知認罪。
猶以書生自居。
可歎可恨。
殊有負書生兩字。
○幫辦軍務四品京堂許乃钊奏、張玉良在無錫擊賊獲勝情形。
得旨。
張玉良雖未大勝。
究可望其漸能鼓勵軍心。
○命廣西提督張玉良、署欽差大臣。
督辦江南軍務。
○以江甯副都統魁玉、署将軍。
○以安徽皖南鎮總兵官江長貴、署湖北提督。
浙江金華協副将王明山、為安徽壽春鎮總兵官。
○以剿捦安徽浍南逆首出力。
賞遊擊苗景開、巴圖魯名号。
守備隋廣居、花翎。
軍功陳懷堂、藍翎。
餘升擢有差。
○以雲南元江等州縣剿匪出力。
賞都司藩延祚、守備張玉柱、米洪順、吳劻、鄭洪順、花翎。
武舉阚雲龍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雲南晉甯州等處被圍。
趙州等處失守。
革知府甘來旬、知州駱景熙、榮光、知縣陳棟、張邦彥、汛弁李鶴鳴等職。
留營效力。
○予江蘇陣亡湖北提督王浚、祭葬世職。
谥勤勇。
安徽壽春鎮總兵官熊天喜、祭葬世職。
○予湖北節年陣亡殉難守備嵩山、暨紳民婦女等九百三十五名口、分别祭葬世職。
旌恤如例。
○四川陣亡遊擊阿皂土地、雲騎尉阿多耳郎加大、屯把總占克戴明星、外委讷疋王明德甲米納太、祭葬世職。
○予雲南陣亡都司張福保、守備陳開榜、把總梁用、胡維森、恩騎尉洪鐘慶、訓導丁榮善、祭葬世職。
○丙戌。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巴棟阿奏、逆匪竄撲鎮江。
官軍擊剿獲勝。
現已解圍。
賊由丹徒馬陵遁去。
并探聞有調另股悍匪傾巢來撲之信。
請派兵往援等語。
此時張玉良、尚住常州以南。
恐難兼顧鎮江。
賊匪去而複至。
實在意中。
鎮江設有疏虞。
則瓜揚益難固守。
着李若珠、勤加偵探。
如逆匪果再竄擾鎮城。
即行派撥水師前往實力援剿。
不得稍存膜視。
其江面上下遊。
仍督同李德麟、吳全美等、會同楊載福水師、嚴密梭巡。
毋稍疏懈。
緻賊北渡。
至天長、六合等處。
逆焰亦正鸱張。
揚州防剿。
極關緊要。
李若珠駐劄該處。
責無旁貸。
務當督率弁兵。
認真守禦。
相機攻剿。
是為至要。
○山東巡撫文煜奏、查接管已結卷内。
尚有未辦各案。
現分别趕辦。
得旨。
該前撫雖未必有意延閣。
亦足見其平日漫不留心。
為幕吏之所蔽。
○以候補總兵官陳大富、為安徽皖南鎮總兵官。
○丁亥。
谕内閣、禦史王憲成奏、請複西北兩城禦史在園駐班舊制一摺。
着步軍統領衙門、都察院、會議具奏。
尋奏、現有總兵大員、輪班駐園。
該禦史自可無庸駐班。
惟稽查牌甲。
自宜核實。
西北兩城禦史。
應每月每人赴園押查二次。
從之。
○又谕、恒福奏、教谕毆傷典史、請分别革職撤任一摺。
直隸武強縣教谕鮑華麟、于該縣知縣傳訊抗差欠戶。
辄稱系該學署挂名門鬥。
不令傳訊。
複至縣署滋鬧。
經典史杜承懋理說。
該教谕竟敢喝令伊子、将杜承懋毆傷。
實屬任性妄為。
目無法紀。
鮑華麟、着先行革職審訊。
并将應訊門鬥、查拏審辦。
杜承懋、着撤任聽候傳質
固守蘇州。
張玉良現在無錫高橋地方駐劄。
着即收集潰兵。
奮力攻剿。
總須在蘇州之北。
擇要截擊。
兼可進援常州。
方為妥善。
該提督現署欽差大臣關防。
所有楚皖援兵。
及王有齡所派之軍。
均歸其節制。
即設法妥為布置。
以期保全蘇常。
昌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徐有壬、許乃钊奏、和春受傷身故、蘇州危急情形各等語。
現在常州被圍。
賊偪蘇州。
鎮江一城。
關系緊要。
恐該逆乘虛竄擾。
着巴棟阿、實力防剿。
勿稍疏失。
江甯将軍、已降旨令魁玉署理。
着巴棟阿知照、令其收集滿洲官兵。
會同駐守鎮江。
協力防剿。
務與張玉良互相關照。
聲息相通。
以免贻誤。
現調各路援軍。
當可陸續趕到。
蘇常剿辦得手。
則鎮江愈形吃重。
巴棟阿務當會同魁玉、激勵防剿各将弁、悉力固守。
相機截剿。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傳振邦奏、陣捦巨逆、痛挫賊鋒等語。
逆首李大喜、與張龔二逆、同時糾衆。
膽敢分列五旗。
實屬罪大惡極。
該提督以該逆願招所屬趙浩然等、三十餘圩。
暫行幽禁。
意在剿撫兼施。
惟此輩狼子野心。
深虞反覆。
果能設計攻敢各圩。
原可省我兵力。
若所言未足憑信。
着即立正典刑。
毋贻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張亮基等、馳奏滇省軍務各摺片。
并将尋常事件、一并附奏。
向來尋常事件。
各督撫皆專弁赍奏。
其有關軍務者。
方準由驿馳奏。
茲張亮基等、以尋常事件。
附報馳遞。
且劉源灏等、三月二十一日謝恩摺件。
遲至一月有餘。
始附入四月初二日報内呈遞。
該督等屢次奏報。
又俱無請安摺。
種種不合。
嗣後凡尋常奏事、及升遷謝恩。
概不準附軍報馳奏。
以示區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玉明奏、漕船在山東洋面、初夷船截搶、該夷複在船演放炮位、并有夷船二隻、向青泥窪行駛各等語。
據稱、金州和尚島口外。
有火輪船一隻停泊。
并江南金永康等商船、在山東洋面被劫。
初八日。
該夷火輪船一隻。
向東南洋駛去。
複有該夷劫來丁遊船一隻。
與前劫商船一處停泊。
據被劫船戶、登岸聲稱、由上海裝運漕米。
行至威海城山頭。
被火輪船截搶。
帶到青泥窪口。
原人俱令登岸。
每商船有夷人五六名。
并不交給原票。
前後共劫去商船六隻。
并将船身另塗白色。
欲改修火輪船。
帶赴天津打仗。
該夷複在船演炮。
驚駭鄉民。
又有白布篷船一隻。
四桅重疊篷大夷船一隻。
向青泥窪行駛等語。
該夷截搶漕船。
塗改船色。
扣留商船原票。
情殊叵測。
難保非漢奸假稱被劫商船。
登岸窺探虛實。
更難保該夷不藉此船隻、潛載夷兵。
扮作商船。
報持照票。
溷入各口。
随處埋伏。
着僧格林沁等、密饬将弁。
嚴為防備。
俟漕船進口時。
嚴密船查。
庶免堕其奸計。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玉明奏、漕船在山東洋面、被夷船截搶、并在青泥窪遊駛、演放炮位等語。
該夷肆其兇悍。
情殊叵測。
着玉明、嚴饬西拉布、加意嚴防。
如該夷非大隊登岸。
深入滋擾。
不可先行開炮。
緻該夷有所藉口。
其濱海口岸。
并着玉明、嚴饬随時豫防。
不得稍形疏懈。
該船戶裝運漕米。
有無押運弁兵。
原領票照。
又被夷人扣留。
無憑查驗。
難保非奸細假冒登岸窺探。
更難保不藉此船隻、持票溷入各口。
尤應确查嚴備。
着西拉布傳集被劫船戶水手。
逐層盤诘。
務得确情。
并饬沿海各口弁兵。
遇有商船停泊。
加意盤查。
毋堕奸計。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玉明、并傳谕西拉布知之。
○已革兩江總督何桂清奏、和春溘逝。
兵勇解體。
大局搖動。
非臣書生所能支持。
得旨。
平時無事。
侈談彼短。
一旦決裂。
尚不自知認罪。
猶以書生自居。
可歎可恨。
殊有負書生兩字。
○幫辦軍務四品京堂許乃钊奏、張玉良在無錫擊賊獲勝情形。
得旨。
張玉良雖未大勝。
究可望其漸能鼓勵軍心。
○命廣西提督張玉良、署欽差大臣。
督辦江南軍務。
○以江甯副都統魁玉、署将軍。
○以安徽皖南鎮總兵官江長貴、署湖北提督。
浙江金華協副将王明山、為安徽壽春鎮總兵官。
○以剿捦安徽浍南逆首出力。
賞遊擊苗景開、巴圖魯名号。
守備隋廣居、花翎。
軍功陳懷堂、藍翎。
餘升擢有差。
○以雲南元江等州縣剿匪出力。
賞都司藩延祚、守備張玉柱、米洪順、吳劻、鄭洪順、花翎。
武舉阚雲龍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雲南晉甯州等處被圍。
趙州等處失守。
革知府甘來旬、知州駱景熙、榮光、知縣陳棟、張邦彥、汛弁李鶴鳴等職。
留營效力。
○予江蘇陣亡湖北提督王浚、祭葬世職。
谥勤勇。
安徽壽春鎮總兵官熊天喜、祭葬世職。
○予湖北節年陣亡殉難守備嵩山、暨紳民婦女等九百三十五名口、分别祭葬世職。
旌恤如例。
○四川陣亡遊擊阿皂土地、雲騎尉阿多耳郎加大、屯把總占克戴明星、外委讷疋王明德甲米納太、祭葬世職。
○予雲南陣亡都司張福保、守備陳開榜、把總梁用、胡維森、恩騎尉洪鐘慶、訓導丁榮善、祭葬世職。
○丙戌。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巴棟阿奏、逆匪竄撲鎮江。
官軍擊剿獲勝。
現已解圍。
賊由丹徒馬陵遁去。
并探聞有調另股悍匪傾巢來撲之信。
請派兵往援等語。
此時張玉良、尚住常州以南。
恐難兼顧鎮江。
賊匪去而複至。
實在意中。
鎮江設有疏虞。
則瓜揚益難固守。
着李若珠、勤加偵探。
如逆匪果再竄擾鎮城。
即行派撥水師前往實力援剿。
不得稍存膜視。
其江面上下遊。
仍督同李德麟、吳全美等、會同楊載福水師、嚴密梭巡。
毋稍疏懈。
緻賊北渡。
至天長、六合等處。
逆焰亦正鸱張。
揚州防剿。
極關緊要。
李若珠駐劄該處。
責無旁貸。
務當督率弁兵。
認真守禦。
相機攻剿。
是為至要。
○山東巡撫文煜奏、查接管已結卷内。
尚有未辦各案。
現分别趕辦。
得旨。
該前撫雖未必有意延閣。
亦足見其平日漫不留心。
為幕吏之所蔽。
○以候補總兵官陳大富、為安徽皖南鎮總兵官。
○丁亥。
谕内閣、禦史王憲成奏、請複西北兩城禦史在園駐班舊制一摺。
着步軍統領衙門、都察院、會議具奏。
尋奏、現有總兵大員、輪班駐園。
該禦史自可無庸駐班。
惟稽查牌甲。
自宜核實。
西北兩城禦史。
應每月每人赴園押查二次。
從之。
○又谕、恒福奏、教谕毆傷典史、請分别革職撤任一摺。
直隸武強縣教谕鮑華麟、于該縣知縣傳訊抗差欠戶。
辄稱系該學署挂名門鬥。
不令傳訊。
複至縣署滋鬧。
經典史杜承懋理說。
該教谕竟敢喝令伊子、将杜承懋毆傷。
實屬任性妄為。
目無法紀。
鮑華麟、着先行革職審訊。
并将應訊門鬥、查拏審辦。
杜承懋、着撤任聽候傳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