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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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稿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鹹豐十年。
庚申。
三月。
乙醜朔。
谕内閣、前因朝日壇行禮。
百官宗室世職章京。
未見陪祀。
當令仁壽等、查明覆奏。
茲據奏稱、僅據吏部等衙門開送收到職名。
并未聲明陪祀與否。
着宗人府、吏部、禮部、兵部、都察院、查明除另有差使、及例不陪祀各員外。
其餘應行陪祀未到各員。
着開單參奏。
以儆怠玩。
○又谕、玉明奏、請添派大員會審交辦案件一摺。
玉明現在因公出省。
所有前派該将軍會審之盛京刑部司員、得贓賣放盜賊一案。
着改派煜綸、會同原派之倭仁、景霖、審辦。
驿丞陳五福、京控于國寶截扣馬乾銀兩一案。
着改派和潤、會同原派之倭仁審辦。
其餘各案。
即着原派各員。
遵照前奉谕旨。
分案審辦。
毋庸另行派員會審。
○又谕、滿慶等奏、班禅額爾德尼坐戕受戒、請派照料一摺。
班禅額爾德尼呼畢勒罕、現屆坐床。
又值受戒之期。
達賴喇嘛、尚屬年幼。
未能前往。
前班禅額爾德尼披剃。
更取法名時。
經哷徵阿齊圖呼圖克圖、前往辦理。
甚屬吉祥。
仍着派令前赴紮什倫布、照料坐戕受戒。
以示朕振興黃教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瑞昌等奏、探聞廣德州城失守、請饬江南迅撥勁兵。
業經谕令和春等、将上次派赴高淳之軍。
饬令迅速赴援。
以固浙江門戶。
茲據羅遵殿奏、賊氛直逼浙境。
安吉城内。
已有賊蹤。
毗連廣德之東平湖。
築有賊卡二座。
李定太甫抵梅溪。
為大股賊匪所乘。
帶傷折回湖州。
周天孚在四安鏖戰。
亦恐寡不敵衆。
杭湖情形危迫。
請饬于江南大營撥兵。
派鄭魁士督帶援剿等語。
又據周天受奏、所派援兵。
于四安迎剿獲勝。
是羅遵殿所奏。
不免稍涉張皇。
惟浙江無素能用兵之将。
所恃李定太督率調度。
不料甫經出仗。
即已受傷。
退至湖州。
本日又據和春奏、安吉亦已失守。
鄭魁士帶兵四千。
取道溧陽等處救援。
又恐鄭魁士一軍。
僅能進攻廣德。
未能繞出賊前。
又派副将曾秉忠、參将羅希賢、帶陸兵二千名。
水勇一千名。
戰船六十号。
由蘇常馳往湖州堵剿。
何桂清等、複派兵一千一百名。
長龍船一百隻。
前往助剿。
兵力不為單薄。
但能調度得宜。
無難埽蕩賊蹤。
其高淳、東壩。
為蘇常門戶。
因鄭魁士帶兵出援。
另派朱承先、梁成桂、帶兵四千餘名。
分别屯劄。
以固守要隘。
所籌甚為周密。
本日周天受摺内。
有南陵灣黃、如一撤防。
賊必群起而進。
聯廣德為一氣之語。
和春等諒必加意防範。
不使該逆有隙可乘。
庶于救援鄰省之中。
仍為自固藩籬之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羅遵殿二月初十、十四日、兩次奏報。
均于本日先後遞到。
所陳杭湖危急情形。
并請調援兵各等語。
逆賊竄陷廣德。
窺伺杭湖。
并已闌入安吉。
情形實屬吃重。
所請饬令和春派兵援應之處。
現據該大臣奏稱、已令鄭魁士統兵赴浙。
并派副将曾秉忠等、統帶水陸官兵三千名。
由蘇常徑赴湖州。
合之何桂清所派三起官兵。
及長龍舢闆船水勇。
為數已屬不少。
并據周天受奏、已派周天孚、帶兵于四安獲勝。
着羅遵殿、即将前項援軍。
飛提前進。
速将安吉攻複。
賊衆尚未深入。
自不難于擊退。
李定太素善用兵。
此次尚未劄定營盤。
猝然遇賊。
以緻受傷。
退守湖州。
俟江南兵到。
仍令會同出剿。
不可令其株守一隅。
省垣防堵。
固屬緊要。
亦不可以有用之兵。
徒為防守之計。
總以迎賊截剿。
使無竄入。
庶足以保全完善之區。
該撫當統籌緩急。
不可徒事張皇。
其灣黃、南陵防兵。
據周天受奏稱、曾經該撫饬令由建平轉入四安。
惟灣沚為江浙藩籬。
一經撤動。
則蕪湖青繁、賊衆。
必與廣德聯為一氣。
大局更不可問等語。
所奏不為無見。
所有灣黃、南陵等防兵。
羅遵殿切不可輕率調度。
緻有疏虞。
其甯軍饷需。
并着該撫揀委妥員。
由湖州取道梅溪建平。
陸續解往。
毋得藉詞延誤。
張芾如能提兵援浙。
固屬就近。
但恐自顧不暇。
已谕令酌量緩急。
抽撥協濟。
所有徽甯二處援軍。
俟抵浙境。
統歸李定太調度。
已谕知張芾等、饬令帶兵将弁。
遵照辦理矣。
曾國藩遠在皖北。
未能赴浙。
即江西兵。
亦恐緩不濟急。
另片奏、請截留漕米、以濟眉急等語。
所有未經起運漕糧。
準其截留數萬石。
接濟國民食用。
先将截留數目具奏。
至多不得過五萬石。
一俟軍務稍松。
即行籌補起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周天受奏、四安官軍闌剿獲勝、并瀝陳南陵等處防軍、未可輕撤一摺。
逆匪由廣德州竄撲四安。
經參将周天孚等、督率隊伍。
分路截殺。
追奔二十餘裡。
得此勝仗。
賊鋒自可稍挫。
惟本日據羅遵殿馳奏、李定太劄營梅溪未定。
被匪攻撲。
突圍退守湖郡。
又據和春等奏、探聞賊已竄陷安吉縣城。
此時匪衆已繞出四安之南。
偪近杭郡。
省城待援孔亟。
着即飛催周天孚、督兵繞出賊前。
迎頭截擊。
現據和春奏、已派鄭魁士、統兵四千。
由溧陽一帶。
馳援湖郡。
複派副将曾秉忠等、統帶水陸官軍三千。
由蘇郡馳赴浙省。
江蘇督撫、又撥兵協濟。
當足以資剿辦。
鄭魁士赴浙後。
高淳、東壩。
和春已派兵扼守。
至南陵、黃池、灣沚。
亦為江浙門戶。
況現在甯邑已失。
甯郡可危。
該署提督、不可因羅遵殿咨調。
遽将防兵撤歸浙境。
又據羅遵殿奏、張芾咨稱、拟俟克複績溪後。
親督勁旅。
赴援浙江。
惟徽郡情形。
亦屬急迫。
能否分兵出剿。
着張芾酌量情形。
權其緩急。
抽撥應援。
如有得力将
庚申。
三月。
乙醜朔。
谕内閣、前因朝日壇行禮。
百官宗室世職章京。
未見陪祀。
當令仁壽等、查明覆奏。
茲據奏稱、僅據吏部等衙門開送收到職名。
并未聲明陪祀與否。
着宗人府、吏部、禮部、兵部、都察院、查明除另有差使、及例不陪祀各員外。
其餘應行陪祀未到各員。
着開單參奏。
以儆怠玩。
○又谕、玉明奏、請添派大員會審交辦案件一摺。
玉明現在因公出省。
所有前派該将軍會審之盛京刑部司員、得贓賣放盜賊一案。
着改派煜綸、會同原派之倭仁、景霖、審辦。
驿丞陳五福、京控于國寶截扣馬乾銀兩一案。
着改派和潤、會同原派之倭仁審辦。
其餘各案。
即着原派各員。
遵照前奉谕旨。
分案審辦。
毋庸另行派員會審。
○又谕、滿慶等奏、班禅額爾德尼坐戕受戒、請派照料一摺。
班禅額爾德尼呼畢勒罕、現屆坐床。
又值受戒之期。
達賴喇嘛、尚屬年幼。
未能前往。
前班禅額爾德尼披剃。
更取法名時。
經哷徵阿齊圖呼圖克圖、前往辦理。
甚屬吉祥。
仍着派令前赴紮什倫布、照料坐戕受戒。
以示朕振興黃教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瑞昌等奏、探聞廣德州城失守、請饬江南迅撥勁兵。
業經谕令和春等、将上次派赴高淳之軍。
饬令迅速赴援。
以固浙江門戶。
茲據羅遵殿奏、賊氛直逼浙境。
安吉城内。
已有賊蹤。
毗連廣德之東平湖。
築有賊卡二座。
李定太甫抵梅溪。
為大股賊匪所乘。
帶傷折回湖州。
周天孚在四安鏖戰。
亦恐寡不敵衆。
杭湖情形危迫。
請饬于江南大營撥兵。
派鄭魁士督帶援剿等語。
又據周天受奏、所派援兵。
于四安迎剿獲勝。
是羅遵殿所奏。
不免稍涉張皇。
惟浙江無素能用兵之将。
所恃李定太督率調度。
不料甫經出仗。
即已受傷。
退至湖州。
本日又據和春奏、安吉亦已失守。
鄭魁士帶兵四千。
取道溧陽等處救援。
又恐鄭魁士一軍。
僅能進攻廣德。
未能繞出賊前。
又派副将曾秉忠、參将羅希賢、帶陸兵二千名。
水勇一千名。
戰船六十号。
由蘇常馳往湖州堵剿。
何桂清等、複派兵一千一百名。
長龍船一百隻。
前往助剿。
兵力不為單薄。
但能調度得宜。
無難埽蕩賊蹤。
其高淳、東壩。
為蘇常門戶。
因鄭魁士帶兵出援。
另派朱承先、梁成桂、帶兵四千餘名。
分别屯劄。
以固守要隘。
所籌甚為周密。
本日周天受摺内。
有南陵灣黃、如一撤防。
賊必群起而進。
聯廣德為一氣之語。
和春等諒必加意防範。
不使該逆有隙可乘。
庶于救援鄰省之中。
仍為自固藩籬之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羅遵殿二月初十、十四日、兩次奏報。
均于本日先後遞到。
所陳杭湖危急情形。
并請調援兵各等語。
逆賊竄陷廣德。
窺伺杭湖。
并已闌入安吉。
情形實屬吃重。
所請饬令和春派兵援應之處。
現據該大臣奏稱、已令鄭魁士統兵赴浙。
并派副将曾秉忠等、統帶水陸官兵三千名。
由蘇常徑赴湖州。
合之何桂清所派三起官兵。
及長龍舢闆船水勇。
為數已屬不少。
并據周天受奏、已派周天孚、帶兵于四安獲勝。
着羅遵殿、即将前項援軍。
飛提前進。
速将安吉攻複。
賊衆尚未深入。
自不難于擊退。
李定太素善用兵。
此次尚未劄定營盤。
猝然遇賊。
以緻受傷。
退守湖州。
俟江南兵到。
仍令會同出剿。
不可令其株守一隅。
省垣防堵。
固屬緊要。
亦不可以有用之兵。
徒為防守之計。
總以迎賊截剿。
使無竄入。
庶足以保全完善之區。
該撫當統籌緩急。
不可徒事張皇。
其灣黃、南陵防兵。
據周天受奏稱、曾經該撫饬令由建平轉入四安。
惟灣沚為江浙藩籬。
一經撤動。
則蕪湖青繁、賊衆。
必與廣德聯為一氣。
大局更不可問等語。
所奏不為無見。
所有灣黃、南陵等防兵。
羅遵殿切不可輕率調度。
緻有疏虞。
其甯軍饷需。
并着該撫揀委妥員。
由湖州取道梅溪建平。
陸續解往。
毋得藉詞延誤。
張芾如能提兵援浙。
固屬就近。
但恐自顧不暇。
已谕令酌量緩急。
抽撥協濟。
所有徽甯二處援軍。
俟抵浙境。
統歸李定太調度。
已谕知張芾等、饬令帶兵将弁。
遵照辦理矣。
曾國藩遠在皖北。
未能赴浙。
即江西兵。
亦恐緩不濟急。
另片奏、請截留漕米、以濟眉急等語。
所有未經起運漕糧。
準其截留數萬石。
接濟國民食用。
先将截留數目具奏。
至多不得過五萬石。
一俟軍務稍松。
即行籌補起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周天受奏、四安官軍闌剿獲勝、并瀝陳南陵等處防軍、未可輕撤一摺。
逆匪由廣德州竄撲四安。
經參将周天孚等、督率隊伍。
分路截殺。
追奔二十餘裡。
得此勝仗。
賊鋒自可稍挫。
惟本日據羅遵殿馳奏、李定太劄營梅溪未定。
被匪攻撲。
突圍退守湖郡。
又據和春等奏、探聞賊已竄陷安吉縣城。
此時匪衆已繞出四安之南。
偪近杭郡。
省城待援孔亟。
着即飛催周天孚、督兵繞出賊前。
迎頭截擊。
現據和春奏、已派鄭魁士、統兵四千。
由溧陽一帶。
馳援湖郡。
複派副将曾秉忠等、統帶水陸官軍三千。
由蘇郡馳赴浙省。
江蘇督撫、又撥兵協濟。
當足以資剿辦。
鄭魁士赴浙後。
高淳、東壩。
和春已派兵扼守。
至南陵、黃池、灣沚。
亦為江浙門戶。
況現在甯邑已失。
甯郡可危。
該署提督、不可因羅遵殿咨調。
遽将防兵撤歸浙境。
又據羅遵殿奏、張芾咨稱、拟俟克複績溪後。
親督勁旅。
赴援浙江。
惟徽郡情形。
亦屬急迫。
能否分兵出剿。
着張芾酌量情形。
權其緩急。
抽撥應援。
如有得力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