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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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貸。
懔之。
○駐藏大臣穆騰額奏、達賴喇嘛、采買緞匹逾限、懇準趕行采辦。
得旨。
着加恩準行。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改鑄山東滕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陳慶偕請也。
○以廣西永安州城被賊竄陷。
欽差大臣大學士賽尚阿、下部議處。
革提督向榮、都統巴清德翎頂。
○以攻剿廣西新墟賊匪出力。
賞知州馮玉衡、花翎。
勇目張興、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侍衛文瑞、守備劉正江、張相桓、千總周接受、張文魁、把總定治、王鴻信、外委李升、李銳武、傅尚升、尹克選、藍翎長伊精額、步軍校齡山、祭葬世職。
○癸卯。
上禦乾清門聽政。
○甲辰。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命翰林院編修趙畇、在上書房行走。
○乙巳。
谕内閣、刑部等衙門、具題湖南衡山縣民曾思義、劃傷小功服兄曾叙倫身死一本。
聲明并非有心幹犯。
夾簽請旨。
該犯曾思義、與曾叙倫夥砍山柴。
至晚清算擔數。
曾叙倫因被斥攏扭。
僅止用柴向毆。
曾思義何以尚帶柴刀在身。
遽行抵格。
且一傷适在緻命處所。
恐不免以案關服制。
相沿救生不救死之惡習。
曲為開脫。
着駱秉章、再将此案親提。
悉心研鞫。
務得确情。
據實定拟具奏。
以成信谳。
尋奏、覆審曾思義被毆情急。
抵格适傷。
委非有心幹犯。
請仍照原拟辦理。
得旨。
改為斬監候。
秋後處決。
○又谕、程矞采奏、粵東竄入股匪、經楚粵兩省會剿、殲捦多名一摺。
前撲宜章縣邊卡之粵匪。
擊退後、逃至乳源交界之容家洞。
參将積拉明阿等、分路上山。
腹背夾攻。
斃賊不計其數。
該匪逃至曲江隴歸墟。
複經南韶鎮昆壽、先後殲捦百餘名。
該匪等經兩省合力剿捕。
餘黨無多。
所有廣東湖南毗連之處。
仍着程矞采、饬令鎮道。
會同廣東文武。
探蹤搜捕。
務期殲除淨盡。
不留餘孽。
守備趙鴻賓、前攻思仁坳。
身先士卒。
奮勇被戕。
情實可憫。
着交部從優賜恤。
陣亡兵勇。
一并照例議恤。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廣東股匪。
竄撲湖南宜章縣邊卡。
當降旨、饬令徐廣缙、葉名琛、派兵兜捕。
本日據程矞采奏、此股賊匪。
經湖南官兵在容家洞地方攻剿。
殲捦多名。
餘匪仍竄回粵東。
又疊被粵省官兵剿捕。
屢有捦獲等語。
仍着徐廣缙等、督饬地方文武。
将此股逸匪搜捕淨盡。
勿留餘孽。
前饬查拏沙包會匪楊得魁等、并着嚴拏務獲。
再粵西新墟會匪竄逸。
逆首洪秀泉、有由水路東下之信。
永定藤縣。
接連梧郡。
為東西兩省孔道。
徐廣缙遠駐高州。
葉名琛在省。
務須添派弁兵。
嚴守肇慶。
傥匪徒竄近梧州。
悉力堵禦。
勿令順流東下。
是為至要。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程矞采奏、酌撥永州防兵一千名。
馳赴廣西省城。
以資捍衛。
并另調各營兵丁補防等語。
湖南永明江華等處。
與永安州相近。
現在廣西大兵。
圍攻永安。
難保餘匪不乘間逃竄楚境。
且新甯城步。
亦與廣西壤地毗連。
各該處派兵設防。
是否不至單薄。
該督移駐衡州。
是否堪資策應。
不至鞭長莫及。
提鎮帶兵分駐之處。
是否扼要。
着與駱秉章悉心籌畫。
督饬文武。
加意巡防。
勿任鄰省餘匪竄入句結。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程矞采奏、遵查湖南齋匪、并獲犯嚴懲。
得旨。
嚴行究辦。
毋稍輕縱。
○以禮部尚書奕湘、兼正紅旗漢軍都統。
未到任前。
以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華山泰署理。
○命成郡王載銳、帶領侍衛十員。
往奠故刑部尚書阿勒清阿茶酒。
予祭葬。
谥悫慎。
○丙午。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六牐漫工堵合一摺。
前因江運廳境、六牐内撐堤。
漫溢潰塌。
降旨責令廳營賠修。
茲據奏稱、購集料土。
刻日興工。
經河督及該督。
先後駐工督辦。
已于本月初四将漫口堵合。
所有被淹災民。
仍着饬令該府縣妥為撫恤。
毋令一夫失所。
○谕軍機大臣等、陸建瀛奏、豐北漫口情形一摺。
并片陳徐屬民情等語。
此次全河北趨。
由沛縣之華山戚山、分注微山、昭陽等湖、挾清水外泛。
運河牐壩纖堤。
均已漫淹。
現在回空軍船。
銜尾南下。
不以片刻停留。
如何急籌宣洩。
俾運道纖堤涸出。
回空可以無誤。
其豐、沛、銅山、砀山各縣。
及毗連山東境内災黎。
蕩析離居。
不堪設想。
雖據該督奏稱、酌提銀兩。
分饬該管道府縣撫恤。
并捐廉倡率。
以資接濟。
能否不緻流離失所。
俾逃亡者可以次第複業。
着該督等、趕緊設法。
饬屬妥為辦理。
并移咨山東。
一體實力。
安撫。
不得令庸劣屬員。
諱飾侵漁。
緻滋流弊。
徐屬民情強悍。
尤當随時查察。
有無匪徒乘機搶掠。
或句結饑民。
緻釀事端。
查文經到工。
尚需時日。
該督等、即行饬屬勘估工需。
将現在籌辦情形。
迅速具奏。
以慰朕懷。
至楊以增前奏、請撥來年歲料銀兩一摺。
已交戶部議奏矣。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葉名琛奏、暹羅國王、先後奉到孝和睿皇後宣宗成皇帝遺诏。
遣使進香。
又赍遞表文方物。
慶賀登極。
并因例貢屆期。
将貢物一并呈進等語。
上年七月内。
據鄭祖琛奏、越南國王、遣使進香。
當經降旨、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已于三月内奉移山陵。
宣宗成皇帝梓宮、亦擇于九月内奉移慕陵。
該國王遣使進香。
已在奉移之後。
不及恭薦。
谕令不必遣使遠來。
其慶賀登極方物。
亦無庸呈進。
今暹羅國遣使進香。
更在期年以後。
着徐廣缙等、即傳知該國使臣。
毋庸來京。
所有呈進儀物方物。
着該使臣赍回。
至應進例貢。
現當國制二十七月之内。
不受朝賀。
并停止筵宴。
着俟該國嗣王、恭請敕封時。
一并呈遞。
該督等即行文該國遵照可也。
将此谕令知之。
○軍機大臣大學士祁寯藻等
懔之。
○駐藏大臣穆騰額奏、達賴喇嘛、采買緞匹逾限、懇準趕行采辦。
得旨。
着加恩準行。
嗣後不得援以為例。
○改鑄山東滕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陳慶偕請也。
○以廣西永安州城被賊竄陷。
欽差大臣大學士賽尚阿、下部議處。
革提督向榮、都統巴清德翎頂。
○以攻剿廣西新墟賊匪出力。
賞知州馮玉衡、花翎。
勇目張興、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侍衛文瑞、守備劉正江、張相桓、千總周接受、張文魁、把總定治、王鴻信、外委李升、李銳武、傅尚升、尹克選、藍翎長伊精額、步軍校齡山、祭葬世職。
○癸卯。
上禦乾清門聽政。
○甲辰。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命翰林院編修趙畇、在上書房行走。
○乙巳。
谕内閣、刑部等衙門、具題湖南衡山縣民曾思義、劃傷小功服兄曾叙倫身死一本。
聲明并非有心幹犯。
夾簽請旨。
該犯曾思義、與曾叙倫夥砍山柴。
至晚清算擔數。
曾叙倫因被斥攏扭。
僅止用柴向毆。
曾思義何以尚帶柴刀在身。
遽行抵格。
且一傷适在緻命處所。
恐不免以案關服制。
相沿救生不救死之惡習。
曲為開脫。
着駱秉章、再将此案親提。
悉心研鞫。
務得确情。
據實定拟具奏。
以成信谳。
尋奏、覆審曾思義被毆情急。
抵格适傷。
委非有心幹犯。
請仍照原拟辦理。
得旨。
改為斬監候。
秋後處決。
○又谕、程矞采奏、粵東竄入股匪、經楚粵兩省會剿、殲捦多名一摺。
前撲宜章縣邊卡之粵匪。
擊退後、逃至乳源交界之容家洞。
參将積拉明阿等、分路上山。
腹背夾攻。
斃賊不計其數。
該匪逃至曲江隴歸墟。
複經南韶鎮昆壽、先後殲捦百餘名。
該匪等經兩省合力剿捕。
餘黨無多。
所有廣東湖南毗連之處。
仍着程矞采、饬令鎮道。
會同廣東文武。
探蹤搜捕。
務期殲除淨盡。
不留餘孽。
守備趙鴻賓、前攻思仁坳。
身先士卒。
奮勇被戕。
情實可憫。
着交部從優賜恤。
陣亡兵勇。
一并照例議恤。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廣東股匪。
竄撲湖南宜章縣邊卡。
當降旨、饬令徐廣缙、葉名琛、派兵兜捕。
本日據程矞采奏、此股賊匪。
經湖南官兵在容家洞地方攻剿。
殲捦多名。
餘匪仍竄回粵東。
又疊被粵省官兵剿捕。
屢有捦獲等語。
仍着徐廣缙等、督饬地方文武。
将此股逸匪搜捕淨盡。
勿留餘孽。
前饬查拏沙包會匪楊得魁等、并着嚴拏務獲。
再粵西新墟會匪竄逸。
逆首洪秀泉、有由水路東下之信。
永定藤縣。
接連梧郡。
為東西兩省孔道。
徐廣缙遠駐高州。
葉名琛在省。
務須添派弁兵。
嚴守肇慶。
傥匪徒竄近梧州。
悉力堵禦。
勿令順流東下。
是為至要。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程矞采奏、酌撥永州防兵一千名。
馳赴廣西省城。
以資捍衛。
并另調各營兵丁補防等語。
湖南永明江華等處。
與永安州相近。
現在廣西大兵。
圍攻永安。
難保餘匪不乘間逃竄楚境。
且新甯城步。
亦與廣西壤地毗連。
各該處派兵設防。
是否不至單薄。
該督移駐衡州。
是否堪資策應。
不至鞭長莫及。
提鎮帶兵分駐之處。
是否扼要。
着與駱秉章悉心籌畫。
督饬文武。
加意巡防。
勿任鄰省餘匪竄入句結。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程矞采奏、遵查湖南齋匪、并獲犯嚴懲。
得旨。
嚴行究辦。
毋稍輕縱。
○以禮部尚書奕湘、兼正紅旗漢軍都統。
未到任前。
以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華山泰署理。
○命成郡王載銳、帶領侍衛十員。
往奠故刑部尚書阿勒清阿茶酒。
予祭葬。
谥悫慎。
○丙午。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六牐漫工堵合一摺。
前因江運廳境、六牐内撐堤。
漫溢潰塌。
降旨責令廳營賠修。
茲據奏稱、購集料土。
刻日興工。
經河督及該督。
先後駐工督辦。
已于本月初四将漫口堵合。
所有被淹災民。
仍着饬令該府縣妥為撫恤。
毋令一夫失所。
○谕軍機大臣等、陸建瀛奏、豐北漫口情形一摺。
并片陳徐屬民情等語。
此次全河北趨。
由沛縣之華山戚山、分注微山、昭陽等湖、挾清水外泛。
運河牐壩纖堤。
均已漫淹。
現在回空軍船。
銜尾南下。
不以片刻停留。
如何急籌宣洩。
俾運道纖堤涸出。
回空可以無誤。
其豐、沛、銅山、砀山各縣。
及毗連山東境内災黎。
蕩析離居。
不堪設想。
雖據該督奏稱、酌提銀兩。
分饬該管道府縣撫恤。
并捐廉倡率。
以資接濟。
能否不緻流離失所。
俾逃亡者可以次第複業。
着該督等、趕緊設法。
饬屬妥為辦理。
并移咨山東。
一體實力。
安撫。
不得令庸劣屬員。
諱飾侵漁。
緻滋流弊。
徐屬民情強悍。
尤當随時查察。
有無匪徒乘機搶掠。
或句結饑民。
緻釀事端。
查文經到工。
尚需時日。
該督等、即行饬屬勘估工需。
将現在籌辦情形。
迅速具奏。
以慰朕懷。
至楊以增前奏、請撥來年歲料銀兩一摺。
已交戶部議奏矣。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葉名琛奏、暹羅國王、先後奉到孝和睿皇後宣宗成皇帝遺诏。
遣使進香。
又赍遞表文方物。
慶賀登極。
并因例貢屆期。
将貢物一并呈進等語。
上年七月内。
據鄭祖琛奏、越南國王、遣使進香。
當經降旨、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已于三月内奉移山陵。
宣宗成皇帝梓宮、亦擇于九月内奉移慕陵。
該國王遣使進香。
已在奉移之後。
不及恭薦。
谕令不必遣使遠來。
其慶賀登極方物。
亦無庸呈進。
今暹羅國遣使進香。
更在期年以後。
着徐廣缙等、即傳知該國使臣。
毋庸來京。
所有呈進儀物方物。
着該使臣赍回。
至應進例貢。
現當國制二十七月之内。
不受朝賀。
并停止筵宴。
着俟該國嗣王、恭請敕封時。
一并呈遞。
該督等即行文該國遵照可也。
将此谕令知之。
○軍機大臣大學士祁寯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