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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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
斷其搶掠之路。
再此時賊匪分竄。
勢已渙散。
正可乘此機會。
立懸重賞。
設法捦縛逆首數人。
則賊膽自落。
其勢更易解散。
所募福勇、潮勇。
即饬趕緊招募精壯者數千。
以資堵截。
總兵德亮等、業已革職。
着仍遵前旨。
留營效力。
匪首顔品瑤、是否已被殲戮。
李士青等、現在如何設法捦捕。
均即查明具奏。
該大臣務當相機妥籌。
嚴密布置。
毋得再有疏失。
以副朕望。
至軍饷已饬戶部續撥一百萬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楊以增奏、豐北三堡。
黃流漫溢。
朕心實深焦灼。
着瑞常于場事完竣後回京。
路過徐州。
即前往豐北一帶。
訪察該處漫口是否實系無工處所。
究系何員贻誤。
所報口門塌寬一百八十五丈。
是否屬實。
現辦裹頭。
已否完固。
其民田廬舍、淹浸若幹。
被水居民、如何安撫。
沛縣一帶村莊。
被災尤重。
現在情形如何。
饑民衆多。
有無匪徒乘機搶掠。
滋生事端。
陸建瀛計已馳抵工所。
現與楊以增如何籌畫經費。
核實辦理。
至河流串入運道。
于回空漕船果否無礙。
以上各情節。
着瑞常逐一詳細查明。
迅速由驿具奏。
以慰朕念。
楊以增先後奏到摺片。
并谕旨二道。
均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盛京将軍奕興奏、遵查浙江福建等省商船。
在金州、複州、錦州屬界洋面、被劫勒贖。
業将緝捕不力之水師營弁。
奏參摘頂。
王以鹹在牛莊界被劫。
業經勒緝查參。
錦州府知府、并無遣人進京、中途被劫之事。
已革複州知州王安業、前在雲南同知任内。
吸食鴉片。
既已戒絕因患寒疾。
複借煙具。
冀圖治病。
尚非無故久慣吸食。
孫雲沛與馬泳德等、至事主曲泳順家。
行劫得财。
梁洪春窩盜分贓。
均經分别問拟斬決。
梁洪春與何泳幅等二十六人、結拜弟兄。
并無歃血訂盟情事。
緝獲梁洪春時。
衆鋪戶懼扳受累。
措備東錢一千四百串。
寄在吳學讓家。
嗣經詢無其事。
将錢退還。
并無為梁洪春行賄、用錢萬串之事。
捐職千總蔡序東、系通判劉榮桂戚誼。
曾至吳學讓鋪内。
緻招物議。
實無句通情弊。
刑書栾吉生等、亦無受賄舞弊重情。
至奸民偷穵金沙。
曾經酌定緝捕章程。
每年春秋會哨一次。
現複嚴饬台卡各員随時認真稽查。
報聞兵部左侍郎孫葆元、以親老多病。
乞開缺回籍侍養。
允之轉兵部右侍郎趙光、為左侍郎。
以署吏部右侍郎何桂清、為兵部右侍郎。
戶部右侍郎翁心存、兼署吏部右侍郎。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李菡署禮部左侍郎。
○丁酉。
湖北巡撫龔裕奏、遵旨查拏痞匪、及現辦緝捕情形。
得旨認真辦理不可視為具文。
○刑部尚書阿勒清阿、因病開缺。
仍管正紅旗漢軍都統。
以察哈爾都統恒春、為刑部尚書。
吏部尚書柏葰、署正紅旗漢軍都統。
○戊戌。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鹽場猝被風潮、委員查勘大概情形一摺。
淮南豐利、栟茶、掘港草堰等場本年八月内。
猝遭風雨潮勢洶湧。
将範堤稽堤沖缺數處。
竈田廬舍多被淹浸。
土□亭場坍塌。
鹵灰漂灙。
人口亦有損傷。
殊堪憫恻。
該督現已委員馳往查勘。
有應行撫恤之區。
着即先行籌款散放。
勿任一夫失所。
并着查明各場何處被災較重。
何處不緻成災。
核實辦理。
淮南甫定新章。
正值秋産緊要之時。
斷不可任聽該場員等、藉口被災。
豫為缺額地步。
沖決之範堤等工。
均着勘明趕緊修複。
其豐利場竈棍、藉災滋鬧一案。
着即饬屬嚴拏懲辦。
以戢奸宄而安善良。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前任湖南巡撫陸費瑔、在任時貪贓賣缺。
以巡捕蔡鼎新、王逢吉、為腹心。
緻佐雜人員、争先進賄。
知縣張宗世、俞舜欽、俞會昌、皆有賄賂情事等語。
湖南吏治廢弛。
總由大吏表率無方。
前因程矞采、奏參前任藩司萬貢珍、道員呂恩湛、已照部議革職。
并谕該督查辦。
若如所奏。
是萬貢珍等未能整頓。
未必非陸費瑔為之厲階。
着程矞采按照摺内所稱、逐款訪查如有前項劣迹。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湖南同知俞舜欽、前在江西鉛山縣任内。
貪賄庇差。
以練保兼催漕米。
各都未完之米。
勒令練保賠墊以緻該縣五十餘都。
胥受其累又私設班館。
濫押無辜。
非刑拷打。
緻斃練保餘添福等數十人之多。
或捏稱病故。
或抑勒家屬出結。
俱在該府衙門控告有案。
又囑令書吏朱象賢等、藉端詐贓。
及蠹書張朱周楊等姓、說事過錢各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保甲為弭盜之法。
若如所奏。
種種擾累貪酷。
大幹法紀。
着陸建瀛、陸應谷、按照摺内各款。
逐一訪查其有案可據者。
提省秉公訊辦。
據實參奏毋得稍有不實不盡。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尋奏、俞舜欽任鉛山縣時。
用練保催辦錢糧。
又将監生吳兆南、勒充練保。
戶書朱象賢從中需索。
實屬辦理不善。
下部處分如例。
○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經、馳往江南。
随同兩江總督陸建瀛、辦理豐北河工。
○江蘇布政使武棠、因病解任。
以江蘇按察使聯英、為布政使。
調福建按察使查文經、為江蘇按察使。
以江西督糧道楊培、為福建按察使。
斷其搶掠之路。
再此時賊匪分竄。
勢已渙散。
正可乘此機會。
立懸重賞。
設法捦縛逆首數人。
則賊膽自落。
其勢更易解散。
所募福勇、潮勇。
即饬趕緊招募精壯者數千。
以資堵截。
總兵德亮等、業已革職。
着仍遵前旨。
留營效力。
匪首顔品瑤、是否已被殲戮。
李士青等、現在如何設法捦捕。
均即查明具奏。
該大臣務當相機妥籌。
嚴密布置。
毋得再有疏失。
以副朕望。
至軍饷已饬戶部續撥一百萬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楊以增奏、豐北三堡。
黃流漫溢。
朕心實深焦灼。
着瑞常于場事完竣後回京。
路過徐州。
即前往豐北一帶。
訪察該處漫口是否實系無工處所。
究系何員贻誤。
所報口門塌寬一百八十五丈。
是否屬實。
現辦裹頭。
已否完固。
其民田廬舍、淹浸若幹。
被水居民、如何安撫。
沛縣一帶村莊。
被災尤重。
現在情形如何。
饑民衆多。
有無匪徒乘機搶掠。
滋生事端。
陸建瀛計已馳抵工所。
現與楊以增如何籌畫經費。
核實辦理。
至河流串入運道。
于回空漕船果否無礙。
以上各情節。
着瑞常逐一詳細查明。
迅速由驿具奏。
以慰朕念。
楊以增先後奏到摺片。
并谕旨二道。
均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盛京将軍奕興奏、遵查浙江福建等省商船。
在金州、複州、錦州屬界洋面、被劫勒贖。
業将緝捕不力之水師營弁。
奏參摘頂。
王以鹹在牛莊界被劫。
業經勒緝查參。
錦州府知府、并無遣人進京、中途被劫之事。
已革複州知州王安業、前在雲南同知任内。
吸食鴉片。
既已戒絕因患寒疾。
複借煙具。
冀圖治病。
尚非無故久慣吸食。
孫雲沛與馬泳德等、至事主曲泳順家。
行劫得财。
梁洪春窩盜分贓。
均經分别問拟斬決。
梁洪春與何泳幅等二十六人、結拜弟兄。
并無歃血訂盟情事。
緝獲梁洪春時。
衆鋪戶懼扳受累。
措備東錢一千四百串。
寄在吳學讓家。
嗣經詢無其事。
将錢退還。
并無為梁洪春行賄、用錢萬串之事。
捐職千總蔡序東、系通判劉榮桂戚誼。
曾至吳學讓鋪内。
緻招物議。
實無句通情弊。
刑書栾吉生等、亦無受賄舞弊重情。
至奸民偷穵金沙。
曾經酌定緝捕章程。
每年春秋會哨一次。
現複嚴饬台卡各員随時認真稽查。
報聞兵部左侍郎孫葆元、以親老多病。
乞開缺回籍侍養。
允之轉兵部右侍郎趙光、為左侍郎。
以署吏部右侍郎何桂清、為兵部右侍郎。
戶部右侍郎翁心存、兼署吏部右侍郎。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李菡署禮部左侍郎。
○丁酉。
湖北巡撫龔裕奏、遵旨查拏痞匪、及現辦緝捕情形。
得旨認真辦理不可視為具文。
○刑部尚書阿勒清阿、因病開缺。
仍管正紅旗漢軍都統。
以察哈爾都統恒春、為刑部尚書。
吏部尚書柏葰、署正紅旗漢軍都統。
○戊戌。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鹽場猝被風潮、委員查勘大概情形一摺。
淮南豐利、栟茶、掘港草堰等場本年八月内。
猝遭風雨潮勢洶湧。
将範堤稽堤沖缺數處。
竈田廬舍多被淹浸。
土□亭場坍塌。
鹵灰漂灙。
人口亦有損傷。
殊堪憫恻。
該督現已委員馳往查勘。
有應行撫恤之區。
着即先行籌款散放。
勿任一夫失所。
并着查明各場何處被災較重。
何處不緻成災。
核實辦理。
淮南甫定新章。
正值秋産緊要之時。
斷不可任聽該場員等、藉口被災。
豫為缺額地步。
沖決之範堤等工。
均着勘明趕緊修複。
其豐利場竈棍、藉災滋鬧一案。
着即饬屬嚴拏懲辦。
以戢奸宄而安善良。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前任湖南巡撫陸費瑔、在任時貪贓賣缺。
以巡捕蔡鼎新、王逢吉、為腹心。
緻佐雜人員、争先進賄。
知縣張宗世、俞舜欽、俞會昌、皆有賄賂情事等語。
湖南吏治廢弛。
總由大吏表率無方。
前因程矞采、奏參前任藩司萬貢珍、道員呂恩湛、已照部議革職。
并谕該督查辦。
若如所奏。
是萬貢珍等未能整頓。
未必非陸費瑔為之厲階。
着程矞采按照摺内所稱、逐款訪查如有前項劣迹。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湖南同知俞舜欽、前在江西鉛山縣任内。
貪賄庇差。
以練保兼催漕米。
各都未完之米。
勒令練保賠墊以緻該縣五十餘都。
胥受其累又私設班館。
濫押無辜。
非刑拷打。
緻斃練保餘添福等數十人之多。
或捏稱病故。
或抑勒家屬出結。
俱在該府衙門控告有案。
又囑令書吏朱象賢等、藉端詐贓。
及蠹書張朱周楊等姓、說事過錢各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保甲為弭盜之法。
若如所奏。
種種擾累貪酷。
大幹法紀。
着陸建瀛、陸應谷、按照摺内各款。
逐一訪查其有案可據者。
提省秉公訊辦。
據實參奏毋得稍有不實不盡。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尋奏、俞舜欽任鉛山縣時。
用練保催辦錢糧。
又将監生吳兆南、勒充練保。
戶書朱象賢從中需索。
實屬辦理不善。
下部處分如例。
○命福建按察使查文經、馳往江南。
随同兩江總督陸建瀛、辦理豐北河工。
○江蘇布政使武棠、因病解任。
以江蘇按察使聯英、為布政使。
調福建按察使查文經、為江蘇按察使。
以江西督糧道楊培、為福建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