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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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本有應行查辦之責。
着即按照所奏各情。
亟圖整頓。
其應如何察吏安民。
激勵化導之處。
諒該督必能酌量情形。
随時奏聞辦理也。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賽尚阿奏、請寬籌軍饷、以備撥用一摺。
前經特發内帑銀一百萬兩。
又經戶部籌撥銀一百萬兩。
嗣據江南奏撥鹽庫銀六十萬兩。
昨複據廣東奏撥粵海關稅銀二十萬兩。
均解赴廣西軍營應用。
計已可敷支發。
惟糧饷至要。
必當寬為儲備。
以免臨事周章。
着徐廣缙、葉名琛、仍于關稅項下。
按季扣存。
連前次已經撥解之二十萬兩。
統籌備銀一百萬兩。
聽候賽尚阿咨撥委解。
毋稍遲誤。
再前有旨、令該督撫等、察看兩粵交界、何處情形最為緊要。
如須葉名琛親往駐劄督辦。
即一面奏聞。
一面啟程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貢璜、為陝甘鄉試正考官。
檢讨顔培瑚、為副考官。
吏部左侍郎瑞常、為江南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侍讀金國均、為副考官。
○以攻剿廣西象州會匪獲勝。
免總兵官李伏、革職處分。
仍下部議叙。
予陣亡把總熊士貴、祭葬世職。
○予廣西陣亡千總龍應春、何龍章、管王□每、鐘懷玉、把總丁紹奇、鄧遇春、陳坤祥、朱钊、蔡雲升、顔先春、外委蕭鳳台、餘步廷、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奕山、布彥泰奏、山水暴發、農田渠道、間被沖淹一摺。
伊犁城東。
有東西大渠一道。
灌溉農田。
本年四月間。
因大雨并積雪消化。
山水暴發。
緻将大渠沖缺。
田畝亦有淹浸。
業經該将軍等、派員前往查勘撫恤。
并将渠道修複。
被沖橋梁。
亦經派員修整。
其被災田畝。
仍着于秋後查明。
妥為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奕山、布彥泰奏、查明佐領富珠爾泰、并未向俄羅斯囑其代尋馬匹。
亦無收馬給與回頭之事。
其巴桑失馬一案。
亦與該國來文數目不符。
并将近年收哈薩克馬租等情、詳細陳明。
現在俄羅斯遣使已抵伊犁、會議通商。
此事最關緊要。
該将軍等、給與該夷信稿。
甚屬妥協。
仍着遵照節次谕旨。
熟籌妥議。
總期經久無弊。
毋緻贻患将來。
至該夷飾辭代尋馬駝情節。
既經查明。
仍須慎密。
勿令該夷心生猜疑。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丁醜。
谕内閣、據理藩院奏、達賴喇嘛、遣巴雅爾堪布到京。
可否令候班禅額爾德尼、差來之巴雅爾堪布、同谒慕陵。
并谒昌陵行禮之處。
請旨一摺。
達賴喇嘛等、因孝和睿皇後宣宗成皇帝大事。
遣使呈獻供品。
着準其等候班禅額爾德尼差來之堪布、會同恭谒昌陵慕陵行禮。
該來使等赍來供品。
屆期仍着原護送來京之同知全佑等、妥為護送。
○又谕、潘铎奏參勘報發掘已故大員墳冢情節含混之知縣一摺。
河南新野縣知縣龐家淦、詳報賊匪發掘原任四川提督齊慎、墳墓。
竊出贓物情形。
與事主齊重義、呈報不符。
已屬含混。
且僅獲從犯李小一名。
又未能訊出首夥各犯蹤迹。
迅速查拏。
緝捕實屬廢弛。
龐家淦、着先行摘去頂帶。
勒限三個月。
嚴拏贓賊務獲究辦。
傥限滿無獲。
或查有諱飾輕縱情弊。
即行據實嚴參。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河南撚匪猖獗、請嚴饬籌剿一摺。
據稱南陽府屬撚首喬建德、匪黨二千餘人。
盤踞泌陽縣之角子山。
攔路搶劫。
擄人勒贖。
本年四月間。
一日搶掠十數家。
殺斃事主七人。
南召縣撚首李大、李二、率匪千餘。
将山内陳姓、搶劫一空。
并有奸淫斃命重情。
經事主控縣。
該縣知縣畏葸不辦。
鄰境裕州知州姚慶溥、率領兵壯往捕。
該匪膽敢抗拒。
施放槍炮。
又唐縣撚匪千餘。
肆行焚搶。
幾至圍城。
此外鄧州、桐柏、新野等處、均有匪黨賊巢甚多等語。
該撫潘铎、身膺疆寄。
于匪徒肆擾州縣。
因循諱飾。
何以毫無覺察。
該撫前參葉法、誤拏撚首。
何以事隔一年之久。
始将該管文武分别奏參。
而撚首迄未就獲。
又未将該匪徒橫肆情形。
及現在籌畫事宜。
詳細陳明。
豈于民生疾苦。
竟置不問耶。
着潘铎明白回奏。
南陽毗連湖北。
為楚豫問戶。
若不設法偵緝。
勢必滋蔓難圖。
着該撫、即饬南陽鎮總兵圖塔布、南汝光道鄭敦謹、督同文武。
上緊摉捕。
務令悉數弋獲。
毋使一名漏網。
南陽一府如此。
他郡亦恐不免。
并着嚴饬各地方官。
不分畛域。
實力查拏。
其畏葸諱飾、如南召縣知縣者。
此等劣員。
即行查明從嚴參辦。
傥仍疲玩。
緻匪徒肆行句結。
釀成事端。
朕惟知執法從事。
恐潘铎不能當此重咎也。
又另片奏、南陽府屬鄧州掘墓各案。
開單呈覽。
該撫本日奏到已故提督齊慎墳冢、被賊發掘一案。
即系南陽所屬新野地方。
可見單内所稱、并非無據。
何以鄧州東鄉十餘裡内、掘墓各案、如此之多。
并未具奏。
豈因案關已故大員、始行奏參。
其餘各案。
僅以咨結了事。
抑任令該地方官遷延諱飾。
匿不詳報。
着按照單内所開各案。
詳細查明。
一并據實具奏。
原摺片并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兩江總督陸建瀛、湖廣總督程矞采等、有人奏、河南撚匪肆橫。
南陽府屬為尤甚。
匪徒結黨數十人、或數百人不等。
賊巢甚多。
不外内鄉縣浙川廳各山内、及鄧州之林家壩、孟家樓、魏家集、溝龍關、李官橋等處、并湖北均州房縣諸山中、及光化縣之潦河口、襄陽縣之樊城鎮、皆為逋逃淵薮等語。
河南撚匪橫行。
總由地方文武、不能實力查拏所緻。
南
本有應行查辦之責。
着即按照所奏各情。
亟圖整頓。
其應如何察吏安民。
激勵化導之處。
諒該督必能酌量情形。
随時奏聞辦理也。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賽尚阿奏、請寬籌軍饷、以備撥用一摺。
前經特發内帑銀一百萬兩。
又經戶部籌撥銀一百萬兩。
嗣據江南奏撥鹽庫銀六十萬兩。
昨複據廣東奏撥粵海關稅銀二十萬兩。
均解赴廣西軍營應用。
計已可敷支發。
惟糧饷至要。
必當寬為儲備。
以免臨事周章。
着徐廣缙、葉名琛、仍于關稅項下。
按季扣存。
連前次已經撥解之二十萬兩。
統籌備銀一百萬兩。
聽候賽尚阿咨撥委解。
毋稍遲誤。
再前有旨、令該督撫等、察看兩粵交界、何處情形最為緊要。
如須葉名琛親往駐劄督辦。
即一面奏聞。
一面啟程可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貢璜、為陝甘鄉試正考官。
檢讨顔培瑚、為副考官。
吏部左侍郎瑞常、為江南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侍讀金國均、為副考官。
○以攻剿廣西象州會匪獲勝。
免總兵官李伏、革職處分。
仍下部議叙。
予陣亡把總熊士貴、祭葬世職。
○予廣西陣亡千總龍應春、何龍章、管王□每、鐘懷玉、把總丁紹奇、鄧遇春、陳坤祥、朱钊、蔡雲升、顔先春、外委蕭鳳台、餘步廷、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奕山、布彥泰奏、山水暴發、農田渠道、間被沖淹一摺。
伊犁城東。
有東西大渠一道。
灌溉農田。
本年四月間。
因大雨并積雪消化。
山水暴發。
緻将大渠沖缺。
田畝亦有淹浸。
業經該将軍等、派員前往查勘撫恤。
并将渠道修複。
被沖橋梁。
亦經派員修整。
其被災田畝。
仍着于秋後查明。
妥為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奕山、布彥泰奏、查明佐領富珠爾泰、并未向俄羅斯囑其代尋馬匹。
亦無收馬給與回頭之事。
其巴桑失馬一案。
亦與該國來文數目不符。
并将近年收哈薩克馬租等情、詳細陳明。
現在俄羅斯遣使已抵伊犁、會議通商。
此事最關緊要。
該将軍等、給與該夷信稿。
甚屬妥協。
仍着遵照節次谕旨。
熟籌妥議。
總期經久無弊。
毋緻贻患将來。
至該夷飾辭代尋馬駝情節。
既經查明。
仍須慎密。
勿令該夷心生猜疑。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丁醜。
谕内閣、據理藩院奏、達賴喇嘛、遣巴雅爾堪布到京。
可否令候班禅額爾德尼、差來之巴雅爾堪布、同谒慕陵。
并谒昌陵行禮之處。
請旨一摺。
達賴喇嘛等、因孝和睿皇後宣宗成皇帝大事。
遣使呈獻供品。
着準其等候班禅額爾德尼差來之堪布、會同恭谒昌陵慕陵行禮。
該來使等赍來供品。
屆期仍着原護送來京之同知全佑等、妥為護送。
○又谕、潘铎奏參勘報發掘已故大員墳冢情節含混之知縣一摺。
河南新野縣知縣龐家淦、詳報賊匪發掘原任四川提督齊慎、墳墓。
竊出贓物情形。
與事主齊重義、呈報不符。
已屬含混。
且僅獲從犯李小一名。
又未能訊出首夥各犯蹤迹。
迅速查拏。
緝捕實屬廢弛。
龐家淦、着先行摘去頂帶。
勒限三個月。
嚴拏贓賊務獲究辦。
傥限滿無獲。
或查有諱飾輕縱情弊。
即行據實嚴參。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河南撚匪猖獗、請嚴饬籌剿一摺。
據稱南陽府屬撚首喬建德、匪黨二千餘人。
盤踞泌陽縣之角子山。
攔路搶劫。
擄人勒贖。
本年四月間。
一日搶掠十數家。
殺斃事主七人。
南召縣撚首李大、李二、率匪千餘。
将山内陳姓、搶劫一空。
并有奸淫斃命重情。
經事主控縣。
該縣知縣畏葸不辦。
鄰境裕州知州姚慶溥、率領兵壯往捕。
該匪膽敢抗拒。
施放槍炮。
又唐縣撚匪千餘。
肆行焚搶。
幾至圍城。
此外鄧州、桐柏、新野等處、均有匪黨賊巢甚多等語。
該撫潘铎、身膺疆寄。
于匪徒肆擾州縣。
因循諱飾。
何以毫無覺察。
該撫前參葉法、誤拏撚首。
何以事隔一年之久。
始将該管文武分别奏參。
而撚首迄未就獲。
又未将該匪徒橫肆情形。
及現在籌畫事宜。
詳細陳明。
豈于民生疾苦。
竟置不問耶。
着潘铎明白回奏。
南陽毗連湖北。
為楚豫問戶。
若不設法偵緝。
勢必滋蔓難圖。
着該撫、即饬南陽鎮總兵圖塔布、南汝光道鄭敦謹、督同文武。
上緊摉捕。
務令悉數弋獲。
毋使一名漏網。
南陽一府如此。
他郡亦恐不免。
并着嚴饬各地方官。
不分畛域。
實力查拏。
其畏葸諱飾、如南召縣知縣者。
此等劣員。
即行查明從嚴參辦。
傥仍疲玩。
緻匪徒肆行句結。
釀成事端。
朕惟知執法從事。
恐潘铎不能當此重咎也。
又另片奏、南陽府屬鄧州掘墓各案。
開單呈覽。
該撫本日奏到已故提督齊慎墳冢、被賊發掘一案。
即系南陽所屬新野地方。
可見單内所稱、并非無據。
何以鄧州東鄉十餘裡内、掘墓各案、如此之多。
并未具奏。
豈因案關已故大員、始行奏參。
其餘各案。
僅以咨結了事。
抑任令該地方官遷延諱飾。
匿不詳報。
着按照單内所開各案。
詳細查明。
一并據實具奏。
原摺片并單、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兩江總督陸建瀛、湖廣總督程矞采等、有人奏、河南撚匪肆橫。
南陽府屬為尤甚。
匪徒結黨數十人、或數百人不等。
賊巢甚多。
不外内鄉縣浙川廳各山内、及鄧州之林家壩、孟家樓、魏家集、溝龍關、李官橋等處、并湖北均州房縣諸山中、及光化縣之潦河口、襄陽縣之樊城鎮、皆為逋逃淵薮等語。
河南撚匪橫行。
總由地方文武、不能實力查拏所緻。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