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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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把總李得祿、于五月初九日。
由漁澇直搗賊巢。
疊斃七十餘賊。
鐘慶瑞、薩國亮、劉鎮、牟考祥、分帶兵勇。
于十三日進剿。
轟斃一百三十六名。
生捦二十四名。
奪獲銅鐵炮三十二位。
及大旗槍矛多件。
餘匪潰散。
其逆首溫大貨五一名。
複經前任肇慶府知府蔡振武、懸賞購線。
督同各員弁、于十四日在廣甯之梅子尖拏獲。
解省審辦。
此時肇慶一帶。
漸就廓清。
夥匪曾亞淐等、勢已窮蹙。
不難悉數殄滅。
着該督等、督饬文武。
盡力摉捕。
勿任竄逸。
所有出力員弁。
着查明确實分别保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等奏、剿辦廣甯匪徒。
連獲勝仗。
并追剿東省各股零匪。
及覆查廣西大股會匪情形。
又奏參升任總兵托故遷延各一摺。
已分别明降谕旨。
将趙如勝以都司降補。
交賽尚阿差委。
并谕令徐廣缙等、督饬文武。
嚴密堵剿矣。
該大臣已抵軍營。
所有該處賊股。
地勢情形。
自必全局在胸。
妥為布置。
象州大股逆匪。
固應厚集兵力。
合并圍剿。
其南甯太平一帶各股零匪。
紛如猬集。
勢甚猖獗。
亦應多派弁兵。
并力埽除。
前據鄒鳴鶴奏、請饬藩司勞崇光、分駐該處。
并咨商該大臣、遴委将官。
會同剿辦。
諒已酌量調遣。
降補都司趙如勝、前在廣東剿捕。
尚屬得力。
現交該大臣差委。
着即酌量調撥。
或饬赴南甯太平一帶。
與高廉接壤扼要處所。
随同剿賊。
察其能否感奮。
據實具奏。
賊首劉八、及淩十八兩股、并何名科一股。
雖經廣東文武、疊次捦剿。
而渠魁總未就獲。
餘黨仍複分竄。
若不急合東西兩省兵力。
四面兜捕。
滋蔓伊子胡底。
着該大臣随時知照徐廣缙等、嚴饬高廉一帶文武。
不分畛域。
與廣西派出之文武員弁。
兩路夾擊。
以期及早撲滅。
淨絕根株。
其賊首溫大貨五一名。
已據廣東拏獲解省審辦。
惟夥匪曾亞淐等、黨與尚多。
已谕令徐廣缙等、嚴密摉捕。
西省文武、亦應一體堵緝。
勿令竄逸。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徐廣缙馳奏、剿辦廣甯匪徒、生捦要匪、連獲勝仗各情。
逆匪溫大貨五、業經捦獲。
其夥匪曾亞淐、尚有數百之衆。
難保不因首匪就捦。
铤而走險。
至劉八、淩十八、及何名科、各股賊犯。
雖據疊次追拏。
而逆首尚未捦獲。
剿辦不容松懈。
現在周天爵、已饬令來京。
賽尚阿等、業已馳抵軍營。
事權歸一。
該督兼轄兩省。
尤當不分畛域。
合力兜拏。
庶可速圖蒇事。
以副朕望。
至所奏蔡振武拏獲逆匪溫大貨五一名。
着即查明。
據實保奏。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四川川北鎮總兵官趙如勝、緣事降調。
以督标中軍副将劉長清、為川北鎮總兵官。
○予廣東陣亡署千總盧威揚、祭葬世職。
○乙亥。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本日據實尚阿奏、六月初四日。
馳抵桂林。
巴清德、達洪阿、亦先後馳到。
現在相機剿辦。
并繪呈廣西全省地圖。
單開賊首名數。
所陳核汰兵勇。
申明紀律。
多購閑諜。
解散賊黨。
嚴斷接濟。
實行團練。
使賊無可掠之食。
無可竄之路。
籌畫均合機宜。
該大臣等、經朕特簡。
畀以重任。
到粵之始。
即能通籌全局。
條理秩然。
深慰朕念。
着發去黃馬褂二件。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一對。
火鐮一個。
賞給賽尚阿祗領。
黃馬褂二件。
分賞巴清德、達洪阿祗領。
粵西地近瘴鄉。
時當炎暑。
現值用兵之際。
朕念軍士勤勞。
馳驅用命。
眷懷南服。
宵旰難忘。
惟望迅埽賊氛。
俾吾民鹹登衽席。
不特該大臣等、渥膺懋賞。
即文武員弁紳士壯勇。
亦得共荷恩施。
用酬勞勚。
朕實有厚望焉。
○谕軍機大臣等、據賽尚阿馳奏、到粵籌剿賊匪。
布置一切事宜。
并提鎮進剿逆匪。
三獲勝仗。
及遵查李伏、密訪湖南會匪、寬籌軍饷各摺片。
并開列股匪清單。
繪圖全省地圖。
披覽均悉。
廣西群盜如毛。
自用兵以來。
雖屢獲勝仗。
時有斬捦。
總未大加懲創。
該大臣現抵軍營。
節制各将。
事權歸一。
所陳廣西匪股地勢情形。
了如指掌。
據稱先行甄汰怯懦之兵。
烏合之勇。
而後嚴定賞罰。
痛剿力攻。
使賊匪無可掠之鹽糧。
無可竄之隘路。
并堅堵賊巢。
解散黨與。
實行團練。
布置均合機宜。
象州大股逆匪。
距省不遠。
固當嚴防北竄。
但既聞有欲竄回東鄉之說。
更當嚴饬文武。
四面堵截。
斷不可再令竄回舊巢。
複緻滋蔓。
此次連獲勝仗。
楚兵似尚可用。
着該大臣、體察情形。
其尚堪驅策者。
留在軍營。
其餘或令回守省城。
或撤回湖南防堵。
酌量辦理。
前任道員林士傅、既經查明贻誤屬實。
着即革職。
與已革職知縣甯琙、均着留于軍營差遣。
仍查明能否得力。
據實具奏。
該大臣暫駐省城。
控制全局。
糧台諸務。
鄒鳴鶴已籌辦周妥。
巴清德、達洪阿、烏蘭泰、向榮等、皆能奮勇圖功。
堪資分任。
應如何分剿合擊。
度地相機。
以操勝算。
想該大臣必能契合朕意。
埽蕩賊氛。
迅奏膚功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賽尚阿、并谕令巴清德、達洪阿、烏蘭泰、鄒鳴鶴、向榮知之。
○又谕、據賽尚阿馳奏、密訪湖南會匪情形等語。
現在廣西賊氛未靖。
湖南境地毗連。
若會匪潛相句引。
所關非細。
着程矞采、即行馳赴湖南。
督同文武大員、于要隘處所。
加意防堵。
仍不動聲色。
訪查該省會匪實在情形。
妥為防備。
總期弭患未然。
斷不可稍涉張皇。
緻滋事端。
至賽尚阿曆陳湖南吏治之廢弛。
民情之浮動。
自系确有聞見。
該督兼轄兩
由漁澇直搗賊巢。
疊斃七十餘賊。
鐘慶瑞、薩國亮、劉鎮、牟考祥、分帶兵勇。
于十三日進剿。
轟斃一百三十六名。
生捦二十四名。
奪獲銅鐵炮三十二位。
及大旗槍矛多件。
餘匪潰散。
其逆首溫大貨五一名。
複經前任肇慶府知府蔡振武、懸賞購線。
督同各員弁、于十四日在廣甯之梅子尖拏獲。
解省審辦。
此時肇慶一帶。
漸就廓清。
夥匪曾亞淐等、勢已窮蹙。
不難悉數殄滅。
着該督等、督饬文武。
盡力摉捕。
勿任竄逸。
所有出力員弁。
着查明确實分别保奏。
○谕軍機大臣等、據徐廣缙等奏、剿辦廣甯匪徒。
連獲勝仗。
并追剿東省各股零匪。
及覆查廣西大股會匪情形。
又奏參升任總兵托故遷延各一摺。
已分别明降谕旨。
将趙如勝以都司降補。
交賽尚阿差委。
并谕令徐廣缙等、督饬文武。
嚴密堵剿矣。
該大臣已抵軍營。
所有該處賊股。
地勢情形。
自必全局在胸。
妥為布置。
象州大股逆匪。
固應厚集兵力。
合并圍剿。
其南甯太平一帶各股零匪。
紛如猬集。
勢甚猖獗。
亦應多派弁兵。
并力埽除。
前據鄒鳴鶴奏、請饬藩司勞崇光、分駐該處。
并咨商該大臣、遴委将官。
會同剿辦。
諒已酌量調遣。
降補都司趙如勝、前在廣東剿捕。
尚屬得力。
現交該大臣差委。
着即酌量調撥。
或饬赴南甯太平一帶。
與高廉接壤扼要處所。
随同剿賊。
察其能否感奮。
據實具奏。
賊首劉八、及淩十八兩股、并何名科一股。
雖經廣東文武、疊次捦剿。
而渠魁總未就獲。
餘黨仍複分竄。
若不急合東西兩省兵力。
四面兜捕。
滋蔓伊子胡底。
着該大臣随時知照徐廣缙等、嚴饬高廉一帶文武。
不分畛域。
與廣西派出之文武員弁。
兩路夾擊。
以期及早撲滅。
淨絕根株。
其賊首溫大貨五一名。
已據廣東拏獲解省審辦。
惟夥匪曾亞淐等、黨與尚多。
已谕令徐廣缙等、嚴密摉捕。
西省文武、亦應一體堵緝。
勿令竄逸。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徐廣缙馳奏、剿辦廣甯匪徒、生捦要匪、連獲勝仗各情。
逆匪溫大貨五、業經捦獲。
其夥匪曾亞淐、尚有數百之衆。
難保不因首匪就捦。
铤而走險。
至劉八、淩十八、及何名科、各股賊犯。
雖據疊次追拏。
而逆首尚未捦獲。
剿辦不容松懈。
現在周天爵、已饬令來京。
賽尚阿等、業已馳抵軍營。
事權歸一。
該督兼轄兩省。
尤當不分畛域。
合力兜拏。
庶可速圖蒇事。
以副朕望。
至所奏蔡振武拏獲逆匪溫大貨五一名。
着即查明。
據實保奏。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四川川北鎮總兵官趙如勝、緣事降調。
以督标中軍副将劉長清、為川北鎮總兵官。
○予廣東陣亡署千總盧威揚、祭葬世職。
○乙亥。
上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本日據實尚阿奏、六月初四日。
馳抵桂林。
巴清德、達洪阿、亦先後馳到。
現在相機剿辦。
并繪呈廣西全省地圖。
單開賊首名數。
所陳核汰兵勇。
申明紀律。
多購閑諜。
解散賊黨。
嚴斷接濟。
實行團練。
使賊無可掠之食。
無可竄之路。
籌畫均合機宜。
該大臣等、經朕特簡。
畀以重任。
到粵之始。
即能通籌全局。
條理秩然。
深慰朕念。
着發去黃馬褂二件。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一對。
火鐮一個。
賞給賽尚阿祗領。
黃馬褂二件。
分賞巴清德、達洪阿祗領。
粵西地近瘴鄉。
時當炎暑。
現值用兵之際。
朕念軍士勤勞。
馳驅用命。
眷懷南服。
宵旰難忘。
惟望迅埽賊氛。
俾吾民鹹登衽席。
不特該大臣等、渥膺懋賞。
即文武員弁紳士壯勇。
亦得共荷恩施。
用酬勞勚。
朕實有厚望焉。
○谕軍機大臣等、據賽尚阿馳奏、到粵籌剿賊匪。
布置一切事宜。
并提鎮進剿逆匪。
三獲勝仗。
及遵查李伏、密訪湖南會匪、寬籌軍饷各摺片。
并開列股匪清單。
繪圖全省地圖。
披覽均悉。
廣西群盜如毛。
自用兵以來。
雖屢獲勝仗。
時有斬捦。
總未大加懲創。
該大臣現抵軍營。
節制各将。
事權歸一。
所陳廣西匪股地勢情形。
了如指掌。
據稱先行甄汰怯懦之兵。
烏合之勇。
而後嚴定賞罰。
痛剿力攻。
使賊匪無可掠之鹽糧。
無可竄之隘路。
并堅堵賊巢。
解散黨與。
實行團練。
布置均合機宜。
象州大股逆匪。
距省不遠。
固當嚴防北竄。
但既聞有欲竄回東鄉之說。
更當嚴饬文武。
四面堵截。
斷不可再令竄回舊巢。
複緻滋蔓。
此次連獲勝仗。
楚兵似尚可用。
着該大臣、體察情形。
其尚堪驅策者。
留在軍營。
其餘或令回守省城。
或撤回湖南防堵。
酌量辦理。
前任道員林士傅、既經查明贻誤屬實。
着即革職。
與已革職知縣甯琙、均着留于軍營差遣。
仍查明能否得力。
據實具奏。
該大臣暫駐省城。
控制全局。
糧台諸務。
鄒鳴鶴已籌辦周妥。
巴清德、達洪阿、烏蘭泰、向榮等、皆能奮勇圖功。
堪資分任。
應如何分剿合擊。
度地相機。
以操勝算。
想該大臣必能契合朕意。
埽蕩賊氛。
迅奏膚功也。
将此由五百裡谕知賽尚阿、并谕令巴清德、達洪阿、烏蘭泰、鄒鳴鶴、向榮知之。
○又谕、據賽尚阿馳奏、密訪湖南會匪情形等語。
現在廣西賊氛未靖。
湖南境地毗連。
若會匪潛相句引。
所關非細。
着程矞采、即行馳赴湖南。
督同文武大員、于要隘處所。
加意防堵。
仍不動聲色。
訪查該省會匪實在情形。
妥為防備。
總期弭患未然。
斷不可稍涉張皇。
緻滋事端。
至賽尚阿曆陳湖南吏治之廢弛。
民情之浮動。
自系确有聞見。
該督兼轄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