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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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斃多名。
實屬兇橫不法。
知縣方振業、事後查辦。
自應虛心詳察。
何以趙典涵約同驗查。
并不前往。
亟應嚴切根究。
着清盛即派妥員。
确切查明。
是否該勇丁搶奪擾害。
傅萬清所禀不實。
抑系該處民團。
恃強滋事。
該知縣藉詞規避。
務須秉公勘究。
按律懲辦。
以期兩得其平。
毋稍寬縱。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玻崇武奏、兵丁索米滋事一摺。
密雲駐防兵丁瑞等、因索米石。
聚衆滋事。
已降旨将該犯等懲辦矣。
據玻崇武奏稱、欠放兵米。
系九年冬季一季。
十年一年。
兵食關系緊要。
年餘未經散放。
無怪該兵丁等、藉口滋事。
着成琦、廉兆綸、将應放密雲兵丁米石。
趕緊設法挽運。
交該副都統按季散放。
毋任再有延誤。
将此谕令知之。
○吉林将軍景淳等奏、捕珠各河。
與夷務無礙。
得旨。
圖留中。
着于十三年照例采捕。
今歲即趕緊設法籌辦。
除必需之款。
仍照例支放外。
其餘可減則減。
通融辦理。
○以工部尚書綿森、正黃旗滿洲副都統恩醇、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調阿勒楚喀副都統喀通阿、為甯古塔副都統。
甯古塔副都統德楞額為阿勒楚喀副都統。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苗練與壽州團練。
尋仇滋事。
疊經谕令袁甲三等、嚴密訪查防範。
并谕令田在田往宿州鎮撫後。
仍即折回徐州一帶。
以固北路之防。
本日複據翁同書奏、瀝陳苗練橫行。
兵饷已絕。
勢不能支。
請降旨慰勉各摺片。
并鈔錄苗沛霖。
緻僞總統禀稿呈覽。
壽州饷需。
不至者已五十日。
嘩潰堪虞。
袁甲三昨奏、請于皖省協饷内。
明定章程。
業經谕令各該省如數撥解。
壽營待饷孔亟。
該大臣自當不分畛域。
着由臨淮軍饷内。
無論多寡。
先行通融勻撥。
以冀保全大局。
至苗沛霖偪脅紳富領旗。
并密禀内、有欲句結發逆。
搶掠壽州以南一帶。
并欲攻取兩淮、山東、河南、地方。
合肥練總褚開泰、所呈苗沛霖禀稿。
是否實有其事。
或系壽州團練僞造。
希圖構釁。
均未可知。
着袁甲三嚴密訪查。
如果苗沛霖有句通發逆之事。
亦宜不動聲色。
妥為防範。
不可稍涉大意。
并嚴催張學醇、才宇和、将團練仇殺一案迅速秉公查辦。
毋稍延誤。
苗練現在過淮築營。
偪脅民圩歸服。
并着田在田、伊興額、确查該練動靜。
密為防備。
切不可稍涉張皇。
以緻激而生變。
翁同書密片一件。
苗沛霖禀稿。
并鈔錄摺片二件均着鈔給袁甲三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袁甲三、田在田并傳谕伊興額知之。
○又谕、勝保奏、練兵籌費、添置器械一摺。
據稱、圓明園八旗包衣三旗兵丁。
入槍營操演者向祇二千四百名現拟于八旗護軍内。
挑出精壯兵一千四百名。
統共三千八百名。
并添置擡槍、鳥槍、排槍、刀、矛、馬槍、号衣等件。
共需銀六千三百六十餘兩。
請于厘捐鹽價罰賠各項銀兩内提用。
或由部籌款一萬兩。
或八千兩。
發交該營等語。
已交戶部核議具奏矣。
京營訓練兵丁。
添置器械。
除擡槍照數添置外。
其餘鳥槍等件。
着該大臣再行核減。
以節經旨而務實際并核實估計究竟統需銀兩若幹。
詳細确查具奏。
毋得稍有浮濫。
将此谕令知之。
○賞已革大學士瑞麟四品頂帶辦理吉地工程。
○以甘肅哈密協副将黃鳴铎、署安徽壽春鎮總兵官。
○以防守安徽壽州出力。
賞參将吳峻基、巴圖魯名号。
遊擊朱佩芬、守備滕傳述、委參領阿克敦、同知言南金、知州任春和等、花翎。
知縣熊英等、藍翎。
餘升叙加銜有差。
○以防護直隸永定河上年伏秋。
大汛出力。
予知府王茂勳等、升叙有差。
○戊午。
孝儀純皇後忌辰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本屆京察吏部将盛京五部侍郎開單題請盛京侍郎倭仁等着照舊供職。
○又谕、本日義道等、奏參擅撤、摺件之中書。
請交部議處。
并據肅順另摺奏參該中書等、請分别嚴議議處一摺。
内閣中書文林、于戶部郎中呂赓南、私撤摺件。
既無該部文書。
又未告知内閣侍讀。
辄擅自拆封。
撤交該員。
實屬荒謬文林、着即革職。
侍讀文綱、及委署侍讀等于私撤摺件。
未能覺察。
亦難辭咎。
均着查取職名。
一并交部議處。
○又谕、戶部奏、請饬催運米船隻等語。
奉天額運米石。
上年因直隸船隻遲延。
以緻未能起運。
實屬延玩。
着直隸總督嚴饬押船委員。
刻即押催船隻。
赴奉天領運毋得再有遲誤。
至本年應需船隻。
并着該督嚴饬天津甯河二縣克期雇備務于四月内齊抵奉天口岸守候裝運并着該将軍等嚴饬經徵各員。
認真經理。
一俟津船到口。
再行趕緊裝兌。
于六七月間、赴通交納傥再遲延逾限。
即着嚴參懲辦。
以肅運務而儆玩洩。
○谕軍機大臣等、毛昶熙奏、兵勇馬隊過單。
現拟每寨挑選壯丁一名。
騎馬一匹。
于到營後。
按照馬勇給發口糧。
事竣各回原寨等語。
撚匪馬匹甚多。
我軍馬隊過單。
僅恃步隊追剿。
勢難得力。
自應多添馬隊。
以資攻擊。
前因馬隊不能再調。
谕令毛昶熙招募馬勇。
該大臣現于每寨中、派選一人一騎輕而易舉。
并于投效之人。
責令寨長保送。
約歸陳兩屬中、可得馬隊三四百名。
辦理尚屬妥協。
惟賊勢剽疾異常。
恐現集馬隊。
尚不敷攻剿。
着于歸陳兩屬之外。
再行設法選派馬勇。
務期多多益善。
俾成大隊。
庶可随賊所向。
馳往攻擊。
另片奏、辦理招撫撚首事宜等語。
孫葵心在六安境内。
既為該逆等拘囚。
投誠之意。
自必更堅。
正宜乘此機會。
迅速入手。
以免緻滋他變。
賈臻業已調任安徽。
着即饬令該藩司設法辦理。
毋再稽延。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戶部奏、請饬催寄囤漕糧赴津一摺。
上年江浙兩省。
海運漕糧船隻。
因天津戒嚴。
在奉天、山東、各口岸。
分别暫停寄囤。
共漕米一萬五千餘石。
現在春融。
海洋安靜。
着玉明、倭仁、景霖、清盛、即饬各屬。
将上年寄囤之江浙尾漕克期運赴天津交納。
仍将轉運船米數目先行咨報戶部以憑查核毋稍稽延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直隸天津等處拏辦枭匪出力。
賞知縣毛慶麟、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四川馬邊等處剿賊出力。
賞知縣黃漢章、蔣道轸等、花翎。
把總何玉春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河南确山等處剿匪出力。
予都司餘萬明等、升叙加銜有差。
陣亡把總谷有富、祭葬世職。
實屬兇橫不法。
知縣方振業、事後查辦。
自應虛心詳察。
何以趙典涵約同驗查。
并不前往。
亟應嚴切根究。
着清盛即派妥員。
确切查明。
是否該勇丁搶奪擾害。
傅萬清所禀不實。
抑系該處民團。
恃強滋事。
該知縣藉詞規避。
務須秉公勘究。
按律懲辦。
以期兩得其平。
毋稍寬縱。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玻崇武奏、兵丁索米滋事一摺。
密雲駐防兵丁瑞等、因索米石。
聚衆滋事。
已降旨将該犯等懲辦矣。
據玻崇武奏稱、欠放兵米。
系九年冬季一季。
十年一年。
兵食關系緊要。
年餘未經散放。
無怪該兵丁等、藉口滋事。
着成琦、廉兆綸、将應放密雲兵丁米石。
趕緊設法挽運。
交該副都統按季散放。
毋任再有延誤。
将此谕令知之。
○吉林将軍景淳等奏、捕珠各河。
與夷務無礙。
得旨。
圖留中。
着于十三年照例采捕。
今歲即趕緊設法籌辦。
除必需之款。
仍照例支放外。
其餘可減則減。
通融辦理。
○以工部尚書綿森、正黃旗滿洲副都統恩醇、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調阿勒楚喀副都統喀通阿、為甯古塔副都統。
甯古塔副都統德楞額為阿勒楚喀副都統。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苗練與壽州團練。
尋仇滋事。
疊經谕令袁甲三等、嚴密訪查防範。
并谕令田在田往宿州鎮撫後。
仍即折回徐州一帶。
以固北路之防。
本日複據翁同書奏、瀝陳苗練橫行。
兵饷已絕。
勢不能支。
請降旨慰勉各摺片。
并鈔錄苗沛霖。
緻僞總統禀稿呈覽。
壽州饷需。
不至者已五十日。
嘩潰堪虞。
袁甲三昨奏、請于皖省協饷内。
明定章程。
業經谕令各該省如數撥解。
壽營待饷孔亟。
該大臣自當不分畛域。
着由臨淮軍饷内。
無論多寡。
先行通融勻撥。
以冀保全大局。
至苗沛霖偪脅紳富領旗。
并密禀内、有欲句結發逆。
搶掠壽州以南一帶。
并欲攻取兩淮、山東、河南、地方。
合肥練總褚開泰、所呈苗沛霖禀稿。
是否實有其事。
或系壽州團練僞造。
希圖構釁。
均未可知。
着袁甲三嚴密訪查。
如果苗沛霖有句通發逆之事。
亦宜不動聲色。
妥為防範。
不可稍涉大意。
并嚴催張學醇、才宇和、将團練仇殺一案迅速秉公查辦。
毋稍延誤。
苗練現在過淮築營。
偪脅民圩歸服。
并着田在田、伊興額、确查該練動靜。
密為防備。
切不可稍涉張皇。
以緻激而生變。
翁同書密片一件。
苗沛霖禀稿。
并鈔錄摺片二件均着鈔給袁甲三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袁甲三、田在田并傳谕伊興額知之。
○又谕、勝保奏、練兵籌費、添置器械一摺。
據稱、圓明園八旗包衣三旗兵丁。
入槍營操演者向祇二千四百名現拟于八旗護軍内。
挑出精壯兵一千四百名。
統共三千八百名。
并添置擡槍、鳥槍、排槍、刀、矛、馬槍、号衣等件。
共需銀六千三百六十餘兩。
請于厘捐鹽價罰賠各項銀兩内提用。
或由部籌款一萬兩。
或八千兩。
發交該營等語。
已交戶部核議具奏矣。
京營訓練兵丁。
添置器械。
除擡槍照數添置外。
其餘鳥槍等件。
着該大臣再行核減。
以節經旨而務實際并核實估計究竟統需銀兩若幹。
詳細确查具奏。
毋得稍有浮濫。
将此谕令知之。
○賞已革大學士瑞麟四品頂帶辦理吉地工程。
○以甘肅哈密協副将黃鳴铎、署安徽壽春鎮總兵官。
○以防守安徽壽州出力。
賞參将吳峻基、巴圖魯名号。
遊擊朱佩芬、守備滕傳述、委參領阿克敦、同知言南金、知州任春和等、花翎。
知縣熊英等、藍翎。
餘升叙加銜有差。
○以防護直隸永定河上年伏秋。
大汛出力。
予知府王茂勳等、升叙有差。
○戊午。
孝儀純皇後忌辰遣官祭裕陵。
○谕内閣、本屆京察吏部将盛京五部侍郎開單題請盛京侍郎倭仁等着照舊供職。
○又谕、本日義道等、奏參擅撤、摺件之中書。
請交部議處。
并據肅順另摺奏參該中書等、請分别嚴議議處一摺。
内閣中書文林、于戶部郎中呂赓南、私撤摺件。
既無該部文書。
又未告知内閣侍讀。
辄擅自拆封。
撤交該員。
實屬荒謬文林、着即革職。
侍讀文綱、及委署侍讀等于私撤摺件。
未能覺察。
亦難辭咎。
均着查取職名。
一并交部議處。
○又谕、戶部奏、請饬催運米船隻等語。
奉天額運米石。
上年因直隸船隻遲延。
以緻未能起運。
實屬延玩。
着直隸總督嚴饬押船委員。
刻即押催船隻。
赴奉天領運毋得再有遲誤。
至本年應需船隻。
并着該督嚴饬天津甯河二縣克期雇備務于四月内齊抵奉天口岸守候裝運并着該将軍等嚴饬經徵各員。
認真經理。
一俟津船到口。
再行趕緊裝兌。
于六七月間、赴通交納傥再遲延逾限。
即着嚴參懲辦。
以肅運務而儆玩洩。
○谕軍機大臣等、毛昶熙奏、兵勇馬隊過單。
現拟每寨挑選壯丁一名。
騎馬一匹。
于到營後。
按照馬勇給發口糧。
事竣各回原寨等語。
撚匪馬匹甚多。
我軍馬隊過單。
僅恃步隊追剿。
勢難得力。
自應多添馬隊。
以資攻擊。
前因馬隊不能再調。
谕令毛昶熙招募馬勇。
該大臣現于每寨中、派選一人一騎輕而易舉。
并于投效之人。
責令寨長保送。
約歸陳兩屬中、可得馬隊三四百名。
辦理尚屬妥協。
惟賊勢剽疾異常。
恐現集馬隊。
尚不敷攻剿。
着于歸陳兩屬之外。
再行設法選派馬勇。
務期多多益善。
俾成大隊。
庶可随賊所向。
馳往攻擊。
另片奏、辦理招撫撚首事宜等語。
孫葵心在六安境内。
既為該逆等拘囚。
投誠之意。
自必更堅。
正宜乘此機會。
迅速入手。
以免緻滋他變。
賈臻業已調任安徽。
着即饬令該藩司設法辦理。
毋再稽延。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戶部奏、請饬催寄囤漕糧赴津一摺。
上年江浙兩省。
海運漕糧船隻。
因天津戒嚴。
在奉天、山東、各口岸。
分别暫停寄囤。
共漕米一萬五千餘石。
現在春融。
海洋安靜。
着玉明、倭仁、景霖、清盛、即饬各屬。
将上年寄囤之江浙尾漕克期運赴天津交納。
仍将轉運船米數目先行咨報戶部以憑查核毋稍稽延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直隸天津等處拏辦枭匪出力。
賞知縣毛慶麟、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四川馬邊等處剿賊出力。
賞知縣黃漢章、蔣道轸等、花翎。
把總何玉春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河南确山等處剿匪出力。
予都司餘萬明等、升叙加銜有差。
陣亡把總谷有富、祭葬世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