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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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豐十一年。
辛酉春正月庚寅朔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綏成殿行禮。
内廷王、禦前大臣軍機大臣随同行禮。
○詣武廟拈香。
○禦澹洎敬誠殿受朝作樂宣表如儀。
○禦勤政殿賜近支親藩等宴。
○署湖南巡撫翟诰奏、請将升任湖北按察使裕麟、暫留湖南按察使署任。
以資熟手。
從之。
○伊犁将軍常清奏、履任未久。
應出新疆各城大臣、及伊犁領隊總兵各員密考。
展緩辦理。
得旨。
着于十一年三月出考具奏。
○賞還三品頂帶明善、三品頂帶花翎。
○辛卯。
谕内閣、朕于二月十三日回銮。
○緩徵直隸武清、博野、完蠡、祁束、鹿獻、青靜海滄南皮、鹽山稿城永年邯鄲。
成安肥鄉曲周廣平雞澤大名、南樂、懷來、南宮、新河、武邑、衡水、柏鄉、隆平臨城甯晉深武強、饒陽、安平、深澤、開、東明、長垣、三十九州縣。
被水被旱被雹村莊、新舊額賦。
○貸山西薩拉齊、太平、臨汾、洪洞、徐溝、榆次、汾陽、太原、太谷、九廳縣。
被水被旱被雹災民倉谷。
○壬辰。
高宗純皇帝忌辰。
遣官祭裕陵。
○上詣綏成殿行禮。
○谕内閣、朕于三月初二日啟跸。
恭谒東陵。
禮成後。
駐跸避暑山莊。
所有應行事宜。
着各該衙門敬謹豫備。
○又谕、毓科奏、甄别才不稱職之守令、請分别改簡休緻降革一摺。
江西贛州府知府胡天墀、南昌縣知縣屈懷珠、才欠開展。
不勝繁劇。
均着以簡缺酌量補用。
準升定南廳同知浮梁縣知縣劉道衡、玉山縣、知縣袁翼、年力就衰。
難期振作。
均着原品休緻。
萬年縣知縣邢肇霈、準補新昌縣知縣汪壬、才具平庸。
辦事竭蹙。
均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歸部铨選。
南城縣知縣張鵬翰、糊塗躁妄。
不協輿情。
廣豐縣知縣劉鐘洛、沉湎于酒。
任性妄為。
均着即行革職。
以示懲儆。
○谕軍機大臣等、據薛煥奏、<口英>國領事争辨賠款。
并阻撓稅捐各等語。
業經谕知薛煥、向該領事曉谕妥辦矣。
賠補一項。
據<口英>國領事密迪樂稱口□普噜嘶來文。
系于上海關總收數内、各扣賠項二成。
除洋商按貨完稅外。
尚有外國商船所完船鈔、及海關所收罰充入官等款。
亦應一并核扣。
争之甚力。
又上海新定洋藥納稅章程。
密迪樂稱洋商已完上海進口稅。
斷不能重收華商稅捐。
其私販洋藥窩居洋泾濱之駱增美一犯。
該公使并不準查拏。
于稅捐殊多掣肘。
現在各國通商章程甫定。
彼此均應循照定章。
方能允協若任令要求格外必緻枝節叢生。
恭親王原咨。
但指納稅清單。
并無船鈔罰款字樣。
該領事欲照總數核扣。
已禀知口□普酋。
着恭親王奕等、即照會口□普噜嘶、告以既于關稅内交還二成。
即不應再扣船鈔罰款兩項。
況船鈔系充浮樁号船塔表望樓等項經費。
罰款系随案充賞。
并不收庫。
均無從追回核扣。
并令其通饬各口領事官。
一體遵照。
以杜狡執。
至洋商進口。
華商出口。
所納洋藥之稅。
兩不相礙。
該領事總以徵收華商之稅。
礙及洋商貿易。
亦難保非藉詞挾制。
業已密谕薛煥妥為辦理。
并着奕等、随時留心防範。
無庸先給照會。
傥口□普噜嘶。
轉據密迪樂之言。
有所陳渎。
即據理辨論。
并将私販之犯。
令其交出。
以杜欺蒙。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薛煥奏、<口英>國領事争辨賠款。
并阻撓稅捐。
請饬奕等留心防範各等語。
賠補一款。
據<口英>酋密迪樂稱口□普噜嘶來文。
系于海關總收數内、各扣二成。
除洋商按貨完稅外。
尚有外國所完船鈔、及海關所收罰充入官等款。
一并核扣顯系藉詞狡執。
本月已密谕恭親王等、照會口□普酋矣。
至華商應交出口稅銀、及内地商人販運洋藥應交捐款。
該酋阻撓不準繳納。
以緻華商互相觀望。
其私販洋藥之華商駱增美、該酋亦藉稱在伊租地界寓居。
不令中國查拏各節。
亦谕知恭親王等随時防範薛煥系辦理通商欽差大臣。
責無旁貸、密迪樂如不遵條約辦理即應據理駁斥。
不得盡诿之恭親王等辦理。
所有華商應完稅銀。
由舊關稽徵并完繳稅捐。
既與洋商毫無幹涉。
即不能任該國領事藉詞狡賴。
着該撫仍督饬吳煦、按照條款、與該領事逐層剖辨。
務令中外應收稅項。
彼此胥歸公允。
該領事無可藉口。
方為妥善。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予江西新建縣剿賊被戕在籍州同喻時和、祭葬世職。
○癸巳。
上禦萬樹園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宴。
○谕内閣。
朕于二月二十五日。
臨禦經筵所有應行典禮。
着各該衙門敬謹豫備。
○又谕、慶端等奏、保升人員難期勝任請旨降補等語。
福建福州府理事同知廣裕、經該督等保升永春直隸州知州。
茲據奏稱、該員辦事竭蹙。
漸不如前。
難期勝任。
廣裕着以府通判降補。
○又谕、着兵部查博崇武因何由吉林防禦。
洊保綠營曾否奏駁有案抑系例準保薦。
着查明具奏。
○調湖北鄖陽鎮總兵官文奎為浙江衢州鎮總兵官浙江衢州鎮總兵官安貴、為湖北鄖陽鎮總兵官。
○緩徵山
辛酉春正月庚寅朔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綏成殿行禮。
内廷王、禦前大臣軍機大臣随同行禮。
○詣武廟拈香。
○禦澹洎敬誠殿受朝作樂宣表如儀。
○禦勤政殿賜近支親藩等宴。
○署湖南巡撫翟诰奏、請将升任湖北按察使裕麟、暫留湖南按察使署任。
以資熟手。
從之。
○伊犁将軍常清奏、履任未久。
應出新疆各城大臣、及伊犁領隊總兵各員密考。
展緩辦理。
得旨。
着于十一年三月出考具奏。
○賞還三品頂帶明善、三品頂帶花翎。
○辛卯。
谕内閣、朕于二月十三日回銮。
○緩徵直隸武清、博野、完蠡、祁束、鹿獻、青靜海滄南皮、鹽山稿城永年邯鄲。
成安肥鄉曲周廣平雞澤大名、南樂、懷來、南宮、新河、武邑、衡水、柏鄉、隆平臨城甯晉深武強、饒陽、安平、深澤、開、東明、長垣、三十九州縣。
被水被旱被雹村莊、新舊額賦。
○貸山西薩拉齊、太平、臨汾、洪洞、徐溝、榆次、汾陽、太原、太谷、九廳縣。
被水被旱被雹災民倉谷。
○壬辰。
高宗純皇帝忌辰。
遣官祭裕陵。
○上詣綏成殿行禮。
○谕内閣、朕于三月初二日啟跸。
恭谒東陵。
禮成後。
駐跸避暑山莊。
所有應行事宜。
着各該衙門敬謹豫備。
○又谕、毓科奏、甄别才不稱職之守令、請分别改簡休緻降革一摺。
江西贛州府知府胡天墀、南昌縣知縣屈懷珠、才欠開展。
不勝繁劇。
均着以簡缺酌量補用。
準升定南廳同知浮梁縣知縣劉道衡、玉山縣、知縣袁翼、年力就衰。
難期振作。
均着原品休緻。
萬年縣知縣邢肇霈、準補新昌縣知縣汪壬、才具平庸。
辦事竭蹙。
均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歸部铨選。
南城縣知縣張鵬翰、糊塗躁妄。
不協輿情。
廣豐縣知縣劉鐘洛、沉湎于酒。
任性妄為。
均着即行革職。
以示懲儆。
○谕軍機大臣等、據薛煥奏、<口英>國領事争辨賠款。
并阻撓稅捐各等語。
業經谕知薛煥、向該領事曉谕妥辦矣。
賠補一項。
據<口英>國領事密迪樂稱口□普噜嘶來文。
系于上海關總收數内、各扣賠項二成。
除洋商按貨完稅外。
尚有外國商船所完船鈔、及海關所收罰充入官等款。
亦應一并核扣。
争之甚力。
又上海新定洋藥納稅章程。
密迪樂稱洋商已完上海進口稅。
斷不能重收華商稅捐。
其私販洋藥窩居洋泾濱之駱增美一犯。
該公使并不準查拏。
于稅捐殊多掣肘。
現在各國通商章程甫定。
彼此均應循照定章。
方能允協若任令要求格外必緻枝節叢生。
恭親王原咨。
但指納稅清單。
并無船鈔罰款字樣。
該領事欲照總數核扣。
已禀知口□普酋。
着恭親王奕等、即照會口□普噜嘶、告以既于關稅内交還二成。
即不應再扣船鈔罰款兩項。
況船鈔系充浮樁号船塔表望樓等項經費。
罰款系随案充賞。
并不收庫。
均無從追回核扣。
并令其通饬各口領事官。
一體遵照。
以杜狡執。
至洋商進口。
華商出口。
所納洋藥之稅。
兩不相礙。
該領事總以徵收華商之稅。
礙及洋商貿易。
亦難保非藉詞挾制。
業已密谕薛煥妥為辦理。
并着奕等、随時留心防範。
無庸先給照會。
傥口□普噜嘶。
轉據密迪樂之言。
有所陳渎。
即據理辨論。
并将私販之犯。
令其交出。
以杜欺蒙。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薛煥奏、<口英>國領事争辨賠款。
并阻撓稅捐。
請饬奕等留心防範各等語。
賠補一款。
據<口英>酋密迪樂稱口□普噜嘶來文。
系于海關總收數内、各扣二成。
除洋商按貨完稅外。
尚有外國所完船鈔、及海關所收罰充入官等款。
一并核扣顯系藉詞狡執。
本月已密谕恭親王等、照會口□普酋矣。
至華商應交出口稅銀、及内地商人販運洋藥應交捐款。
該酋阻撓不準繳納。
以緻華商互相觀望。
其私販洋藥之華商駱增美、該酋亦藉稱在伊租地界寓居。
不令中國查拏各節。
亦谕知恭親王等随時防範薛煥系辦理通商欽差大臣。
責無旁貸、密迪樂如不遵條約辦理即應據理駁斥。
不得盡诿之恭親王等辦理。
所有華商應完稅銀。
由舊關稽徵并完繳稅捐。
既與洋商毫無幹涉。
即不能任該國領事藉詞狡賴。
着該撫仍督饬吳煦、按照條款、與該領事逐層剖辨。
務令中外應收稅項。
彼此胥歸公允。
該領事無可藉口。
方為妥善。
将此由六百裡密谕知之。
○予江西新建縣剿賊被戕在籍州同喻時和、祭葬世職。
○癸巳。
上禦萬樹園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宴。
○谕内閣。
朕于二月二十五日。
臨禦經筵所有應行典禮。
着各該衙門敬謹豫備。
○又谕、慶端等奏、保升人員難期勝任請旨降補等語。
福建福州府理事同知廣裕、經該督等保升永春直隸州知州。
茲據奏稱、該員辦事竭蹙。
漸不如前。
難期勝任。
廣裕着以府通判降補。
○又谕、着兵部查博崇武因何由吉林防禦。
洊保綠營曾否奏駁有案抑系例準保薦。
着查明具奏。
○調湖北鄖陽鎮總兵官文奎為浙江衢州鎮總兵官浙江衢州鎮總兵官安貴、為湖北鄖陽鎮總兵官。
○緩徵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