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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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稿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鹹豐十年。
庚申。
十二月。
庚辰。
上禦萬樹園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額驸等宴。
并賞赉有差。
○谕内閣、僧格林沁奏、東省倚恃鄉團、聚衆抗糧、請交地方官督辦團練等語。
前任戶部侍郎杜<喬羽>、督辦山東團練。
既據該大臣奏稱、該侍郎查閱各處。
供應未免浩繁。
況未着成效。
着即撤去督辦山東團練大臣。
俟交審案件訊辦完結後。
再行來京。
所有山東省團練事宜。
即着文煜督辦。
該撫務即督率所屬地方官、認真經理。
選擇公正紳士、專司其事。
嚴饷各處團練等、同心守禦。
不得藉端勒索。
惑衆抗糧。
該地方官亦不得以現在撤去團練大臣。
辄即遷延不辦。
如各該州縣不能秉公辦理。
實力稽查。
及浮收勒折。
以緻百姓有所藉口。
别滋事端。
即行據實嚴參。
毋稍徇隐。
○又谕、四川川北道苗沛霖帶練立功。
忠勇奮發。
并能約束所部練勇。
講求軍律。
不許妄為滋事。
是以朕疊加簡擢。
冀其與官軍協同滅賊。
為國宣勞。
渥膺懋賞。
近聞壽州團勇殺害苗練。
因而彼此尋仇。
懷疑不釋。
苗沛霖、系屬大員。
必不至因私忿而忘公義。
如其所部練勇、因嫌起釁。
該道員亦應妥為彈壓。
聽候地方官查辦。
不得私相報複。
所有壽州團勇殺害苗練一案。
着袁甲三、會同翁同書、秉公查訊。
如果練董孫家泰等、有濫殺無辜情事據實具奏。
按律懲辦。
毋得稍有偏袒隐飾。
○谕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撚逆出巢北竄、現拟整隊截剿等語。
撚匪每遇冬春之交。
即行離巢四出焚掠。
習以為常。
該大臣現既稱有賊目趙浩然等、率領藍黑兩旗賊隊、圍攻陳家寨後。
即向北竄至砀山縣境地方。
又據伊興額報稱、撚匪五旗并出。
有直撲濟甯大營之信。
現在西淩阿、國瑞、剿捕鄒縣教匪竣事。
業已将全隊撤回。
着該大臣等、趕緊整饬隊伍。
聯絡鄉團。
扼要嚴防。
一面勤加偵探。
傥遇該匪竄至。
即相機截擊。
毋令闌入東境。
上次羊山之戰。
官軍未能得手。
此次如撚逆北竄。
該大臣等、務當布置周妥。
謀定後戰。
不可稍涉大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工部奏、各省欠解硝斤、請旨饬催一摺。
工部火藥局需用硝斤。
于鹹豐八九兩年、行取各該省硝斤各一批。
除山東省、祇将九年分應解硝斤解部外。
其直隸、河南、應解硝斤。
久未報解。
現在火藥局庫内硝斤。
并無存儲。
待用孔殷。
着恒福将九月間奏明先解十萬斤之數。
刻即解部。
其餘應補解截留八年分硝斤。
着一并迅速解部。
山東河南應解硝斤。
着黃贊湯、文煜、迅即委解。
務于明年正二月間、陸續全行解部。
以資配造。
毋再延宕。
并将承辦不力各職名。
咨送吏部核議。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袁甲三奏、軍營饷無來源、萬分難支等語。
袁甲三軍營、因淮河梗阻。
饷無來源。
以緻兵勇解體。
該大臣所奏情形。
實屬萬分危迫。
若不速籌接濟。
恐有意外之虞。
着黃贊湯、文煜、無論何項。
務各迅撥銀四五萬兩。
并着黃贊湯、提饷票二十萬兩。
派委妥員。
兼程克日解赴袁甲三軍營。
以濟急需。
毋得遷延推诿。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上江協副将沉宏富、為雲南昭通鎮總兵官。
○以京師内城團防出力。
予副指揮林懋铎等、加銜升叙有差。
○以直隸天津辦團帶勇出力。
賞在籍知縣張之京、藍翎。
同知銜。
知府朱金城等、升叙有差。
○予山東羊山陣亡三等侍衛遐昌、哲裡木盟二品翎頂梅林鞥合巴雅爾、三品翎頂梅林那順德格勒、頭品頂帶台吉兵倭羅啟立、四品翎頂台吉兵德瓦等、百六十一員。
護軍校玉林等、六百七十三員名。
祭葬世職。
并賞恤如例。
○辛巳。
山西巡撫英桂、丁父憂。
回旗穿孝。
以布政使常績、暫署巡撫。
○以天津海防局辦理文案出力。
賞同知陳翰芬、花翎。
餘升叙有差。
○壬午。
谕内閣、王有齡奏、請将失守城池潛回原籍之知縣、革職拏問一摺。
浙江代理秀水縣事蕭山縣知縣顔煃、于嘉興府城失陷後。
潛回廣東原籍。
實屬目無法紀。
着即革職拏問。
其任内應解之款。
短欠尚
庚申。
十二月。
庚辰。
上禦萬樹園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額驸等宴。
并賞赉有差。
○谕内閣、僧格林沁奏、東省倚恃鄉團、聚衆抗糧、請交地方官督辦團練等語。
前任戶部侍郎杜<喬羽>、督辦山東團練。
既據該大臣奏稱、該侍郎查閱各處。
供應未免浩繁。
況未着成效。
着即撤去督辦山東團練大臣。
俟交審案件訊辦完結後。
再行來京。
所有山東省團練事宜。
即着文煜督辦。
該撫務即督率所屬地方官、認真經理。
選擇公正紳士、專司其事。
嚴饷各處團練等、同心守禦。
不得藉端勒索。
惑衆抗糧。
該地方官亦不得以現在撤去團練大臣。
辄即遷延不辦。
如各該州縣不能秉公辦理。
實力稽查。
及浮收勒折。
以緻百姓有所藉口。
别滋事端。
即行據實嚴參。
毋稍徇隐。
○又谕、四川川北道苗沛霖帶練立功。
忠勇奮發。
并能約束所部練勇。
講求軍律。
不許妄為滋事。
是以朕疊加簡擢。
冀其與官軍協同滅賊。
為國宣勞。
渥膺懋賞。
近聞壽州團勇殺害苗練。
因而彼此尋仇。
懷疑不釋。
苗沛霖、系屬大員。
必不至因私忿而忘公義。
如其所部練勇、因嫌起釁。
該道員亦應妥為彈壓。
聽候地方官查辦。
不得私相報複。
所有壽州團勇殺害苗練一案。
着袁甲三、會同翁同書、秉公查訊。
如果練董孫家泰等、有濫殺無辜情事據實具奏。
按律懲辦。
毋得稍有偏袒隐飾。
○谕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撚逆出巢北竄、現拟整隊截剿等語。
撚匪每遇冬春之交。
即行離巢四出焚掠。
習以為常。
該大臣現既稱有賊目趙浩然等、率領藍黑兩旗賊隊、圍攻陳家寨後。
即向北竄至砀山縣境地方。
又據伊興額報稱、撚匪五旗并出。
有直撲濟甯大營之信。
現在西淩阿、國瑞、剿捕鄒縣教匪竣事。
業已将全隊撤回。
着該大臣等、趕緊整饬隊伍。
聯絡鄉團。
扼要嚴防。
一面勤加偵探。
傥遇該匪竄至。
即相機截擊。
毋令闌入東境。
上次羊山之戰。
官軍未能得手。
此次如撚逆北竄。
該大臣等、務當布置周妥。
謀定後戰。
不可稍涉大意。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工部奏、各省欠解硝斤、請旨饬催一摺。
工部火藥局需用硝斤。
于鹹豐八九兩年、行取各該省硝斤各一批。
除山東省、祇将九年分應解硝斤解部外。
其直隸、河南、應解硝斤。
久未報解。
現在火藥局庫内硝斤。
并無存儲。
待用孔殷。
着恒福将九月間奏明先解十萬斤之數。
刻即解部。
其餘應補解截留八年分硝斤。
着一并迅速解部。
山東河南應解硝斤。
着黃贊湯、文煜、迅即委解。
務于明年正二月間、陸續全行解部。
以資配造。
毋再延宕。
并将承辦不力各職名。
咨送吏部核議。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袁甲三奏、軍營饷無來源、萬分難支等語。
袁甲三軍營、因淮河梗阻。
饷無來源。
以緻兵勇解體。
該大臣所奏情形。
實屬萬分危迫。
若不速籌接濟。
恐有意外之虞。
着黃贊湯、文煜、無論何項。
務各迅撥銀四五萬兩。
并着黃贊湯、提饷票二十萬兩。
派委妥員。
兼程克日解赴袁甲三軍營。
以濟急需。
毋得遷延推诿。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上江協副将沉宏富、為雲南昭通鎮總兵官。
○以京師内城團防出力。
予副指揮林懋铎等、加銜升叙有差。
○以直隸天津辦團帶勇出力。
賞在籍知縣張之京、藍翎。
同知銜。
知府朱金城等、升叙有差。
○予山東羊山陣亡三等侍衛遐昌、哲裡木盟二品翎頂梅林鞥合巴雅爾、三品翎頂梅林那順德格勒、頭品頂帶台吉兵倭羅啟立、四品翎頂台吉兵德瓦等、百六十一員。
護軍校玉林等、六百七十三員名。
祭葬世職。
并賞恤如例。
○辛巳。
山西巡撫英桂、丁父憂。
回旗穿孝。
以布政使常績、暫署巡撫。
○以天津海防局辦理文案出力。
賞同知陳翰芬、花翎。
餘升叙有差。
○壬午。
谕内閣、王有齡奏、請将失守城池潛回原籍之知縣、革職拏問一摺。
浙江代理秀水縣事蕭山縣知縣顔煃、于嘉興府城失陷後。
潛回廣東原籍。
實屬目無法紀。
着即革職拏問。
其任内應解之款。
短欠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