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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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西安駐防兵内挑選一千名。
以備調遣。
惟西安駐防餘丁尚多。
若挑選訓練。
足備緩急之用。
着托明阿、保慶、烏蘭都、認真選擇。
勤加操演。
所需口糧。
并着與譚廷襄、商籌間款。
作為該餘丁、操演經費。
該将軍等、務當随時訓練。
毋緻有名無實。
其挑選若幹名。
并着先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四川提督占泰、當賊在自貢兩井時。
駐兵丁遊。
并不出戰。
屢次虛報勝仗。
二月初八日。
在馬踏井大營。
慶賀生辰。
令将弁拜壽。
收受禮物。
賊竄五通橋、牛華溪等處。
該提督仍駐兵榮縣。
半月之久。
遷延不進。
緻賊連陷眉州、青神、彭山、蒲江、邛州等處。
三月十九日。
賊竄名山。
仍不追剿。
以緻名山又陷。
且以克複冒功。
并有毆打知縣劉棣威、需索供給。
民人徐恒順等、在建昌道鄂惠處。
禀告有案等語。
又有人奏、占泰怯懦無能。
擁兵自衛。
且忌功妒能。
不許人打仗。
井研縣知縣劉棣威、因禀其逃避。
該提督喝令随從捶擊幾殆。
所過州縣。
惡其擾害。
閉門不納。
甚緻開炮轟逐。
總兵虎嵩林、亦有賊至按兵不動之說。
四川臬司蔣徵蒲、由捐納道員、坐升臬司。
督辦軍務。
怯懦無能。
又四川近來辦事。
大權全歸于成錦龍茂道濮贻孫。
其人由佐雜捐升道員。
無孔不鑽。
無惡不作。
通省以其貪而忘禍。
或呼為撲燈蛾。
曾望顔初到四川。
聲望頗重。
傳聞該道有饋送該督黃金三百兩之事。
後遂遇事挾制。
肆無忌憚。
該道又借軍饷為名。
按畝歛錢。
每日二文。
十日一收。
差役四出騷擾。
大半皆飽該道私橐。
候補令武姓、欲揭其劣迹。
該道餌以即補好缺。
久而食言。
武知縣厲聲相向。
該道慚沮無辭等語。
事關吏治隳壞。
軍務廢弛。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着崇實、會同東純、确切查明。
據實參奏。
毋得稍有不實不盡。
自幹咎戾。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江蘇學政孫葆元、奏江陰等處情形。
得旨。
時事艱難。
汝雖任學政。
自應振刷精神。
不可豫存退志。
○以内閣學士清安、署工部左侍郎。
○以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察杭阿、署右翼前鋒統領。
兵部右侍郎載崇、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富明、署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統管内務府大臣明善、署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調熱河、密雲、官兵各五百名。
察哈爾馬隊官兵一千名。
赴直隸青縣駐劄。
命護軍統領克興阿、統帶。
○以山東蘭山剿匪出力。
賞知縣沈沅、花翎。
五品軍功劉志和等、藍翎。
協領富爾荪、以副都統用。
○予安徽全椒陣亡骁騎校巴彥太、勝德、阿勒楚喀拉林、把總李魁元、外委許輔清、黃心明、韓金标、祭葬世職。
披甲永連、賞恤如例。
○壬戌。
谕内閣、前谕江蘇等省辦理團練。
并令在京大小官員。
各就地方情形。
直抒所見。
并各舉所知。
候旨派往。
茲據大學士彭蘊章等、酌拟辦理章程十條呈覽。
均屬可行。
自應一律辦理。
着派大理寺卿晏端書、作為江北督辦團練大臣。
馳驿前往。
并着淮徐道吳棠、幫辦團練事宜。
在籍内閣學士龐鐘璐、着作為江南督辦團練大臣。
其幫辦之地方官。
着彭蘊章等于江蘇司道中訪察保奏。
候旨簡派。
晏端書等、即按照所議條款。
體察情形。
妥為辦理。
○又谕、前谕陝西等省在京大小官員各就地方情形各抒所見籌辦團練事宜。
并各舉所知。
候旨派往。
茲據戶部左侍郎梁瀚奏、酌拟辦理章程九條呈覽。
均屬可行。
陝西團練。
即派署巡撫譚廷襄、督辦。
前任陝西陝安道坐補鞏秦階道陳晉恩、着發往陝西。
與現任陝安道張守岱、在籍候選知府馬百齡、均幫辦團練事宜。
按照所拟條款。
并參酌河南等省章程。
體察情形。
妥為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官文等奏、湖北撥派兵勇已多。
趕往湖南增募勇丁。
并請另設水師專營等事。
與曾國藩所籌。
适相符合。
曾國藩現已抽調兵勇萬人。
由宿松進駐祁門。
俟鮑超、張運蘭、李元度、到後。
即由徽、甯、蕪湖、廣信、分路進兵。
并拟設淮揚水師。
以保裡下河、及各場竄。
并輔淮揚陸軍。
已令即日興辦。
鄂省官軍調出已多。
漢、黃、德、三府空虛無備。
恐賊匪乘間内犯。
繞入腹地。
包襲安慶、桐城、英、霍、後路。
不可不防。
胡林翼已派員前往湖南、增募勇丁。
着俟新募各軍到後。
妥為布置。
勿使逆匪得伺其隙。
新授江蘇巡撫薛煥、現在上海。
并未前赴揚州。
江北統兵大員。
非李若珠所能勝任。
都興阿雖患骽疾、不能騎馬。
然該将軍久曆戎行。
曉暢兵機。
正可藉資調度。
不必沖鋒陷陣。
親臨前敵。
着該大臣等、仍遵前旨。
調撥馬隊兵勇。
并籌備饷項。
派赴都興阿軍營。
以便該将軍統帶啟程。
前往江北督辦堵剿事宜。
勿稍遲誤。
将此由六在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等奏、廣德失陷。
賊蹤剽疾。
并欲添調黨援三四萬。
以圖大逞。
恐其席卷而東。
則浙省面面受敵。
将有應接不暇之勢。
着即咨催江長貴一軍。
迅速前進。
扼其内竄。
并檄平江營一軍。
進劄餘杭。
為江長貴等、後路策應。
毋令再有疏失。
嘉興賊匪出擾。
屢被民團擊退。
張玉良收集江南潰散兵勇。
合諸省城内外防剿諸軍。
及福建、江西、新撥各隊。
不下六萬餘人。
兵力不可謂不厚。
現已前赴石門灣、白洋鎮之間。
步步進劄。
并調水師炮船。
駛赴石門。
以便水陸并進。
張玉良素稱勇敢。
前次救援杭州。
厥功甚偉。
故命署理欽差大臣。
總統諸軍。
旋以蘇州失守潰退。
革職留營。
着即饬令迅速前進。
立複各城。
以贖前愆。
傥所向有功。
仍可重膺懋賞。
毋再挫失。
緻幹咎戾。
張芾奏、饷源告竭。
道員孫觀、赴浙乞饷未回。
暫行代辦之道員福鹹、又藉病诿卸。
請派大員經管糧台等語。
着王有齡、迅派大員。
前赴甯國辦理糧台。
以專責成。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張芾奏、廣德、泾縣、先後失守、徽防戒嚴、分兵堵截一摺。
賊匪敗竄回撲。
泾縣又複失陷。
徽甯之路隔絕。
亟宜乘其喘息未定。
迅圖克複。
即饬道員蘇式敬等、由績溪、旌德、迅速進攻。
節節埽蕩。
克複城池。
以保浙皖門戶。
據奏廣德之賊。
盡數竄出。
是否該州城已經收複。
并着查明具奏。
至皖饷缺乏。
前據張芾奏、請饬江西等省撥解。
已令戶部速議具奏。
旋據該部奏準、于湖南、湖北、各撥銀十五萬兩。
并令江西仍于每月解足三萬兩之外。
再行籌撥數萬兩。
迅解皖南。
以資接濟。
着張芾、先為安撫軍心。
毋令嘩潰。
俟各處饷項解到。
與周天受一軍酌量分用。
以安衆志。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薛煥奏、口□額口□爾唫、噶羅、已到上海。
即日北駛。
并派員來津聽候差遣等語。
薛煥署理欽差大臣後。
即照會<口英>口□佛咪俄四酋。
<口英>口□佛并不照覆。
口□額口□爾唫、噶羅、到滬。
惟裝運軍火行李上船。
并帶有竹梯車馬木刻假夷人等。
數日内即行北駛。
經華商楊坊等、勸其與薛煥見面。
該酋答以隻知進京。
不與外省官員相見。
口□額酋即日起碇。
噶羅尚須稍遲數日。
咪俄兩酋。
亦附和同行。
該夷等聯為一氣。
決意北駛。
薛煥已無從勸阻。
大沽設防嚴密。
該夷諒不敢輕入。
設或來至攔江沙外遊駛。
或徑抵北塘。
即着恒福揀派善于詞令之人。
詢其來意。
如該夷稱欲進京換約。
不肯遽言用兵。
或投遞文書。
該督亦不必拒絕。
可作為己意。
告以上年咪夷由北塘進京。
互換和約。
汝等此來。
如願照咪夷辦理。
不帶兵船。
少帶從人。
照會前來亦可代為轉奏。
大皇帝撫馭各國。
一視同仁。
允汝等進京。
亦未可定。
如該夷即言用武。
該督一面迅速具奏。
一面派委妥員。
仍作為己意。
詳細開導。
總以去歲<口英>國先行起釁。
口□佛國并未幫助。
大皇帝仍格覺施恩。
尚準其減輸船鈔。
足見中國不為不寬大。
今汝等必欲用武。
不但與兩國兵民有損。
且與通商貿易之處。
更屬無益。
以此為詞。
或可稍有轉機。
看其如何回覆。
奏明請旨。
固不可露先往說和之意。
亦應因勢利導。
不可失此機會。
薛煥現派候補知府藍蔚雯、帶同候選知縣黃仲畲、及華商一二人。
坐捕盜輪船。
前來北塘。
聽候差委。
到時不必驚疑。
即令上岸。
交恒福差遣。
至夷性詭谲。
或藉換約為名。
窺探虛實。
或俄咪兩國。
先來從中說合。
故作緩兵之計。
令我猝不及防。
遽肆猖獗。
不可不嚴為防範。
仍着僧格林沁等、倍加慎重。
不可堕其奸計。
雖僧格林、沁責在防剿。
然撫局亦當暗為幫同恒福、妥為辦理。
是為至要。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梁瀚奏、酌拟陝西團練事宜、并遵保辦理人員、開單呈覽一摺。
已明降谕旨。
派譚廷襄督辦矣。
陝西居四塞之中。
處處有險可扼。
該撫務董率各員。
按照各條。
認真辦理。
另片奏、陝西上年勸辦捐輸。
專為本省防堵經費而設。
各富戶皆努力輸将。
計書捐銀數共八十餘萬兩。
呈繳到庫者。
已有一半。
現在辦理團練。
若不動此項。
不惟已捐者。
交納未必踴躍。
且恐以後勸捐。
亦有妨礙。
請于捐輸項内、酌提銀十分之二三。
攤交各屬。
另款存儲。
以為置備器械、及随時賞需之費。
其不敷之數。
仍随時勸捐接濟等語。
此項捐款。
是否已經交清。
着該撫查明具奏。
至團練系為保衛鄉裡。
各省俱系民捐民辦。
如有緩不濟急之處。
準于前項内、酌量借動若幹。
仍俟集有成數。
即行歸款。
前項若需借動。
甘協各饷。
仍不準藉詞延宕。
并饬地方公正紳士支領。
不得假手胥吏。
以杜弊端。
所拟章程。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江西南贛鎮總兵官饒廷選、為浙江提督。
○以安徽廣德、泾、州縣等城被賊竄陷。
督辦皖南軍務張芾、下部議處。
撤署浙江提督已革總兵官米興朝任。
革遊擊楊名聲職。
均留營效力。
予陣亡總兵官李嘉萬、都司蔡湘、祭葬世職。
○命翰林院編修沈錫慶等、聽候江蘇督辦團練大臣晏端書、龐鐘璐、差委。
○命陝西西安府知府沈壽嵩等、聽候署巡撫譚廷襄、委辦各屬團練事宜。
以備調遣。
惟西安駐防餘丁尚多。
若挑選訓練。
足備緩急之用。
着托明阿、保慶、烏蘭都、認真選擇。
勤加操演。
所需口糧。
并着與譚廷襄、商籌間款。
作為該餘丁、操演經費。
該将軍等、務當随時訓練。
毋緻有名無實。
其挑選若幹名。
并着先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四川提督占泰、當賊在自貢兩井時。
駐兵丁遊。
并不出戰。
屢次虛報勝仗。
二月初八日。
在馬踏井大營。
慶賀生辰。
令将弁拜壽。
收受禮物。
賊竄五通橋、牛華溪等處。
該提督仍駐兵榮縣。
半月之久。
遷延不進。
緻賊連陷眉州、青神、彭山、蒲江、邛州等處。
三月十九日。
賊竄名山。
仍不追剿。
以緻名山又陷。
且以克複冒功。
并有毆打知縣劉棣威、需索供給。
民人徐恒順等、在建昌道鄂惠處。
禀告有案等語。
又有人奏、占泰怯懦無能。
擁兵自衛。
且忌功妒能。
不許人打仗。
井研縣知縣劉棣威、因禀其逃避。
該提督喝令随從捶擊幾殆。
所過州縣。
惡其擾害。
閉門不納。
甚緻開炮轟逐。
總兵虎嵩林、亦有賊至按兵不動之說。
四川臬司蔣徵蒲、由捐納道員、坐升臬司。
督辦軍務。
怯懦無能。
又四川近來辦事。
大權全歸于成錦龍茂道濮贻孫。
其人由佐雜捐升道員。
無孔不鑽。
無惡不作。
通省以其貪而忘禍。
或呼為撲燈蛾。
曾望顔初到四川。
聲望頗重。
傳聞該道有饋送該督黃金三百兩之事。
後遂遇事挾制。
肆無忌憚。
該道又借軍饷為名。
按畝歛錢。
每日二文。
十日一收。
差役四出騷擾。
大半皆飽該道私橐。
候補令武姓、欲揭其劣迹。
該道餌以即補好缺。
久而食言。
武知縣厲聲相向。
該道慚沮無辭等語。
事關吏治隳壞。
軍務廢弛。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着崇實、會同東純、确切查明。
據實參奏。
毋得稍有不實不盡。
自幹咎戾。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江蘇學政孫葆元、奏江陰等處情形。
得旨。
時事艱難。
汝雖任學政。
自應振刷精神。
不可豫存退志。
○以内閣學士清安、署工部左侍郎。
○以正黃旗滿洲副都統察杭阿、署右翼前鋒統領。
兵部右侍郎載崇、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富明、署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統管内務府大臣明善、署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調熱河、密雲、官兵各五百名。
察哈爾馬隊官兵一千名。
赴直隸青縣駐劄。
命護軍統領克興阿、統帶。
○以山東蘭山剿匪出力。
賞知縣沈沅、花翎。
五品軍功劉志和等、藍翎。
協領富爾荪、以副都統用。
○予安徽全椒陣亡骁騎校巴彥太、勝德、阿勒楚喀拉林、把總李魁元、外委許輔清、黃心明、韓金标、祭葬世職。
披甲永連、賞恤如例。
○壬戌。
谕内閣、前谕江蘇等省辦理團練。
并令在京大小官員。
各就地方情形。
直抒所見。
并各舉所知。
候旨派往。
茲據大學士彭蘊章等、酌拟辦理章程十條呈覽。
均屬可行。
自應一律辦理。
着派大理寺卿晏端書、作為江北督辦團練大臣。
馳驿前往。
并着淮徐道吳棠、幫辦團練事宜。
在籍内閣學士龐鐘璐、着作為江南督辦團練大臣。
其幫辦之地方官。
着彭蘊章等于江蘇司道中訪察保奏。
候旨簡派。
晏端書等、即按照所議條款。
體察情形。
妥為辦理。
○又谕、前谕陝西等省在京大小官員各就地方情形各抒所見籌辦團練事宜。
并各舉所知。
候旨派往。
茲據戶部左侍郎梁瀚奏、酌拟辦理章程九條呈覽。
均屬可行。
陝西團練。
即派署巡撫譚廷襄、督辦。
前任陝西陝安道坐補鞏秦階道陳晉恩、着發往陝西。
與現任陝安道張守岱、在籍候選知府馬百齡、均幫辦團練事宜。
按照所拟條款。
并參酌河南等省章程。
體察情形。
妥為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官文等奏、湖北撥派兵勇已多。
趕往湖南增募勇丁。
并請另設水師專營等事。
與曾國藩所籌。
适相符合。
曾國藩現已抽調兵勇萬人。
由宿松進駐祁門。
俟鮑超、張運蘭、李元度、到後。
即由徽、甯、蕪湖、廣信、分路進兵。
并拟設淮揚水師。
以保裡下河、及各場竄。
并輔淮揚陸軍。
已令即日興辦。
鄂省官軍調出已多。
漢、黃、德、三府空虛無備。
恐賊匪乘間内犯。
繞入腹地。
包襲安慶、桐城、英、霍、後路。
不可不防。
胡林翼已派員前往湖南、增募勇丁。
着俟新募各軍到後。
妥為布置。
勿使逆匪得伺其隙。
新授江蘇巡撫薛煥、現在上海。
并未前赴揚州。
江北統兵大員。
非李若珠所能勝任。
都興阿雖患骽疾、不能騎馬。
然該将軍久曆戎行。
曉暢兵機。
正可藉資調度。
不必沖鋒陷陣。
親臨前敵。
着該大臣等、仍遵前旨。
調撥馬隊兵勇。
并籌備饷項。
派赴都興阿軍營。
以便該将軍統帶啟程。
前往江北督辦堵剿事宜。
勿稍遲誤。
将此由六在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等奏、廣德失陷。
賊蹤剽疾。
并欲添調黨援三四萬。
以圖大逞。
恐其席卷而東。
則浙省面面受敵。
将有應接不暇之勢。
着即咨催江長貴一軍。
迅速前進。
扼其内竄。
并檄平江營一軍。
進劄餘杭。
為江長貴等、後路策應。
毋令再有疏失。
嘉興賊匪出擾。
屢被民團擊退。
張玉良收集江南潰散兵勇。
合諸省城内外防剿諸軍。
及福建、江西、新撥各隊。
不下六萬餘人。
兵力不可謂不厚。
現已前赴石門灣、白洋鎮之間。
步步進劄。
并調水師炮船。
駛赴石門。
以便水陸并進。
張玉良素稱勇敢。
前次救援杭州。
厥功甚偉。
故命署理欽差大臣。
總統諸軍。
旋以蘇州失守潰退。
革職留營。
着即饬令迅速前進。
立複各城。
以贖前愆。
傥所向有功。
仍可重膺懋賞。
毋再挫失。
緻幹咎戾。
張芾奏、饷源告竭。
道員孫觀、赴浙乞饷未回。
暫行代辦之道員福鹹、又藉病诿卸。
請派大員經管糧台等語。
着王有齡、迅派大員。
前赴甯國辦理糧台。
以專責成。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張芾奏、廣德、泾縣、先後失守、徽防戒嚴、分兵堵截一摺。
賊匪敗竄回撲。
泾縣又複失陷。
徽甯之路隔絕。
亟宜乘其喘息未定。
迅圖克複。
即饬道員蘇式敬等、由績溪、旌德、迅速進攻。
節節埽蕩。
克複城池。
以保浙皖門戶。
據奏廣德之賊。
盡數竄出。
是否該州城已經收複。
并着查明具奏。
至皖饷缺乏。
前據張芾奏、請饬江西等省撥解。
已令戶部速議具奏。
旋據該部奏準、于湖南、湖北、各撥銀十五萬兩。
并令江西仍于每月解足三萬兩之外。
再行籌撥數萬兩。
迅解皖南。
以資接濟。
着張芾、先為安撫軍心。
毋令嘩潰。
俟各處饷項解到。
與周天受一軍酌量分用。
以安衆志。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薛煥奏、口□額口□爾唫、噶羅、已到上海。
即日北駛。
并派員來津聽候差遣等語。
薛煥署理欽差大臣後。
即照會<口英>口□佛咪俄四酋。
<口英>口□佛并不照覆。
口□額口□爾唫、噶羅、到滬。
惟裝運軍火行李上船。
并帶有竹梯車馬木刻假夷人等。
數日内即行北駛。
經華商楊坊等、勸其與薛煥見面。
該酋答以隻知進京。
不與外省官員相見。
口□額酋即日起碇。
噶羅尚須稍遲數日。
咪俄兩酋。
亦附和同行。
該夷等聯為一氣。
決意北駛。
薛煥已無從勸阻。
大沽設防嚴密。
該夷諒不敢輕入。
設或來至攔江沙外遊駛。
或徑抵北塘。
即着恒福揀派善于詞令之人。
詢其來意。
如該夷稱欲進京換約。
不肯遽言用兵。
或投遞文書。
該督亦不必拒絕。
可作為己意。
告以上年咪夷由北塘進京。
互換和約。
汝等此來。
如願照咪夷辦理。
不帶兵船。
少帶從人。
照會前來亦可代為轉奏。
大皇帝撫馭各國。
一視同仁。
允汝等進京。
亦未可定。
如該夷即言用武。
該督一面迅速具奏。
一面派委妥員。
仍作為己意。
詳細開導。
總以去歲<口英>國先行起釁。
口□佛國并未幫助。
大皇帝仍格覺施恩。
尚準其減輸船鈔。
足見中國不為不寬大。
今汝等必欲用武。
不但與兩國兵民有損。
且與通商貿易之處。
更屬無益。
以此為詞。
或可稍有轉機。
看其如何回覆。
奏明請旨。
固不可露先往說和之意。
亦應因勢利導。
不可失此機會。
薛煥現派候補知府藍蔚雯、帶同候選知縣黃仲畲、及華商一二人。
坐捕盜輪船。
前來北塘。
聽候差委。
到時不必驚疑。
即令上岸。
交恒福差遣。
至夷性詭谲。
或藉換約為名。
窺探虛實。
或俄咪兩國。
先來從中說合。
故作緩兵之計。
令我猝不及防。
遽肆猖獗。
不可不嚴為防範。
仍着僧格林沁等、倍加慎重。
不可堕其奸計。
雖僧格林、沁責在防剿。
然撫局亦當暗為幫同恒福、妥為辦理。
是為至要。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梁瀚奏、酌拟陝西團練事宜、并遵保辦理人員、開單呈覽一摺。
已明降谕旨。
派譚廷襄督辦矣。
陝西居四塞之中。
處處有險可扼。
該撫務董率各員。
按照各條。
認真辦理。
另片奏、陝西上年勸辦捐輸。
專為本省防堵經費而設。
各富戶皆努力輸将。
計書捐銀數共八十餘萬兩。
呈繳到庫者。
已有一半。
現在辦理團練。
若不動此項。
不惟已捐者。
交納未必踴躍。
且恐以後勸捐。
亦有妨礙。
請于捐輸項内、酌提銀十分之二三。
攤交各屬。
另款存儲。
以為置備器械、及随時賞需之費。
其不敷之數。
仍随時勸捐接濟等語。
此項捐款。
是否已經交清。
着該撫查明具奏。
至團練系為保衛鄉裡。
各省俱系民捐民辦。
如有緩不濟急之處。
準于前項内、酌量借動若幹。
仍俟集有成數。
即行歸款。
前項若需借動。
甘協各饷。
仍不準藉詞延宕。
并饬地方公正紳士支領。
不得假手胥吏。
以杜弊端。
所拟章程。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江西南贛鎮總兵官饒廷選、為浙江提督。
○以安徽廣德、泾、州縣等城被賊竄陷。
督辦皖南軍務張芾、下部議處。
撤署浙江提督已革總兵官米興朝任。
革遊擊楊名聲職。
均留營效力。
予陣亡總兵官李嘉萬、都司蔡湘、祭葬世職。
○命翰林院編修沈錫慶等、聽候江蘇督辦團練大臣晏端書、龐鐘璐、差委。
○命陝西西安府知府沈壽嵩等、聽候署巡撫譚廷襄、委辦各屬團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