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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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臬司段光清、如何缒城逃走。
并着和春等查明。
與副将王邦慶、一并按軍法懲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何桂清等奏、建平、東壩、溧陽、先後失守、蘇常情形危急一摺。
東壩、溧陽、為蘇常門戶。
東壩固守數年。
今因建平失守。
遂于三月二十二三等日。
相繼失陷。
賊氛已偪近蘇常。
何桂清等一聞此警。
自必趕緊布置。
力籌保全之策。
據奏、和春等已調回援浙之向奎、羅熙賢二軍。
由湖州間道。
馳回宜興。
其熊天喜一軍。
及曾秉忠之長龍船。
亦均已調回闌剿。
惟程途較遠。
一時尚無确信。
且恐兵力尚單。
不敷剿辦。
現在杭湖各邑。
均經克複。
杭城有張玉良一軍駐守。
加以米興朝、李定太等軍。
足敷摉捕。
所有饒廷選一軍。
由江西援浙。
據報、已于二月二十八日啟程。
本日慶端奏、援浙之閩兵三千。
為已啟程。
着何桂清等飛咨瑞昌、張玉良、如浙江已可無須添兵。
即由何桂清分撥進剿。
迅圖克複東壩、溧陽。
勿令闌入腹地。
至金陵已合長圍。
攻剿正當吃緊。
何桂清已飛咨和春、欲請張國梁帶兵直援。
仍着和春酌量情形。
必有謀勇兼優之人。
可代張國梁坐鎮防剿。
方可令張國梁、暫時離營布置。
仍回金陵大營。
以免困守逆匪。
或有意外竄出之虞。
所有派防東壩各員弁。
着和春等查明參奏。
其建平、溧陽等縣城内、文武下落。
并着何桂清等、查明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慶端奏、派兵援浙、并請添調勁旅助剿一摺。
浙江省城。
于三月初三日克複。
臨安、及湖州、被陷各邑。
亦已先後攻克。
惟廣德州、仍為賊踞。
浙中防剿尚屬吃緊。
所有慶端派出援應之閩兵三千名。
着即催令前進。
于行抵浙境後。
聽候張玉良調遣。
其餘調撥之台灣等處兵勇。
均可無庸派往。
即着饬令歸伍。
廣潮等勇、亦可無庸雇募。
以免糜費。
至浦城、及仙霞關等處。
應如何酌留兵勇。
嚴密設防。
仍着該督察度情形。
斟酌辦理。
所請添調江西官兵赴浙之處。
着毋庸議。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丁酉。
上臨故壽安固倫公主第、賜奠。
○詣覺生寺拈香。
○幸圓明園。
如皇貴太妃薨。
上臨視非痛。
酹奠。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辦理要工、動用各款、請免造報一摺。
僧格林沁等、上年辦理各處工程。
除動用捐款外。
其不敷銀作萬三千六百餘兩。
準其陸續勸捐歸補。
此項經費。
并着免其造冊報銷。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僧格林沁、以探有夷船。
停泊驢駒河。
裹去漁船。
拘留米船各情。
函緻惠親王等、經軍機大臣陳奏。
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夷船于上月三十日。
牽帶米船三隻。
一并駛至大沽海口。
在攔江沙外停泊。
後将米船放回。
該夷船即向東駛去等語。
該夷向船戶探問祁口地勢。
甚為詳細。
其為窺探虛實詭計無疑。
祁口地方。
距大沽若幹遠近。
有無防兵。
該大臣自必密為布置。
所有哨探弁兵。
曾否放回。
抑被夷船帶去。
本日複據載垣面奏、接端華由工次來書。
知明善接上海私信。
該夷在廣東募湖勇三千。
在該處操演。
意欲于山東海口一帶空曠處所。
登陸抄襲。
複據卞寶書雲。
北倉地方。
系上年咪夷、換約所經之路。
該處空虛無備。
恐咪夷溷迹。
導之使來各等語。
着僧格林沁、詳查地勢。
如有可以繞越炮台。
直達京師之路。
即着扼要防守。
并即奏明添兵。
以防抄襲。
其防守炮台之兵。
萬不可輕易移動。
緻有疏虞。
至山東沿海各口。
防不勝防。
惟利津地方。
距津較近。
仍着查明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奏報、夷船停泊大沽海口半日。
業經開駛。
時時偵探。
相機堵禦。
得旨。
俟探有确情。
即行奏報。
此次夷船、如果駛進沙内。
不遞照會。
竟行毀防開炮。
必其處心積慮。
别蓄詭謀。
接仗時尤應慎益加慎。
不可稍存輕易之心。
朕惟有昕夕一誠。
默籲天祖。
加佑我清。
戰則必勝。
和則必堅。
海氛永靖。
休息人民。
實所望而不敢必者也。
○戊戌。
上詣吉安所、如皇貴太妃金棺前酹奠。
○還宮。
○谕内閣、朕姊壽安固倫公主、淑慎持躬。
性敦孝友。
仰承皇考皇妣恩眷。
優渥逾恒。
昨聞薨逝。
良深悼惜。
當派醇郡王奕譞、帶領侍衛十員。
前往奠醊。
朕複親臨祭奠。
本月初五日。
朕再行親往賜奠。
用伸眷念優加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傅振邦軍營。
需饷甚亟。
當谕令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撥解月饷。
酌搭舊欠。
以資接濟。
并着山東、河南、就近各籌銀四五萬兩。
先行撥往。
茲據傅振邦奏、各路饷銀。
仍杳無音耗。
開年已經三月。
各營兵勇。
尚未發足一月之饷。
馬匹大半倒斃。
亟應籌款購補。
且苗練大隊。
現已調齊。
此數萬之衆。
一經缺食。
尤屬不堪設想等語。
現在傅振邦一軍。
直搗賊巢。
甚為得手。
方斯乘勝前進。
迅埽賊氛。
豈可因待饷停兵。
坐誤事機。
着文煜、慶廉、英桂、譚廷襄、仍遵前旨。
各将應解月饷。
按月如數撥解。
各将舊欠一并籌撥。
并着文煜、慶廉、督饬藩司。
先行籌撥銀四五萬兩。
就近迅解傅振邦軍營。
不準空言搪塞。
傥再仍前玩洩。
贻誤軍行。
惟該撫及該藩司是問。
決不寬貸。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鑲白旗蒙古都統瑞常、署鑲黃旗滿洲都統。
理藩院尚書倭什珲布、署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江南清淮等處剿匪出力。
複已革副将胡元昌職。
并總兵銜。
○以河南歸德等處剿賊、并生捦撚首出力。
賞協領恒齡、佐領紮克都力、防禦齊克唐阿、守備王捷三等、花翎。
把總宮春吉等、藍翎。
複已革副将博崇武職。
并勇号。
以總兵用。
餘升擢有差。
○以江南、山東、河南、三省、節次防剿出力。
賞參将有福、守備程世德、邵廣等、花翎。
知縣劉守曾等、藍翎。
餘升擢加銜有差。
○以貴州貴定等處、剿賊出力。
賞知州戴鹿芝、樊希棣、遊擊鄧春華、都司賀萬年等、花翎。
外委陳恩祿等、藍翎。
餘升擢有差。
予陣亡知縣江鉽、雲騎尉張傑、李攀龍、祭葬世職。
軍功黃紹煜、生員陳文熙、賞恤加等。
○以貴州普安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革疏防知縣胡祖寅職。
留營會剿。
○己亥。
上臨故壽安固倫公主第、賜奠。
○詣覺生寺拈香。
○幸圓明園。
○谕内閣、載華等奏、拜唐阿讦告本官、請交部審辦一摺。
孝陵拜唐阿豁勤布、控訴本管郎中鐵樸、員外郎德明、無故捆打。
并運夫順瑞、偷賣回乾樹梃。
及同役口角各情。
當經載華等、訊明該拜唐阿捆打之由。
系面出言項撞。
不服訓責。
與同役口角。
系與幼丁嶽慶、因辭差彼此争辯。
至回乾木柴。
向系用為成造官物。
該員外郎德明、雖照舊例辦理。
惟不應運至私宅成做。
郎中鐵樸、亦不應任聽擡運。
其間恐有不實不盡。
又供出本衙門添辦錢糧、及辦理戶口冊檔等事。
有差役飯食錢文。
本管官知情不究各情。
均應徹底根究。
拜唐阿豁勤布、并幼丁順瑞、約興阿、嶽慶、樹戶石廣等、均着解交刑部審訊。
按律懲辦。
郎中鐵樸、員外郎德明、均着赴部聽候質訊。
○又谕、前因貝子綿勳、在圓明園值班。
不候交替。
即自散歸。
迨經奏參。
複具摺續請賞假。
兩次降旨交宗人府議處。
茲據載垣等核議具奏。
綿勳着革去宗人府左宗人、右翼前鋒統領、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仍留散秩大臣、管理圓明園、及右翼第三支族長。
其餘差使。
均着革退。
并着罰世爵俸六年。
再折罰世職半俸九年。
毋庸查級議抵。
以示懲儆。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等奏、浙境肅
并着和春等查明。
與副将王邦慶、一并按軍法懲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何桂清等奏、建平、東壩、溧陽、先後失守、蘇常情形危急一摺。
東壩、溧陽、為蘇常門戶。
東壩固守數年。
今因建平失守。
遂于三月二十二三等日。
相繼失陷。
賊氛已偪近蘇常。
何桂清等一聞此警。
自必趕緊布置。
力籌保全之策。
據奏、和春等已調回援浙之向奎、羅熙賢二軍。
由湖州間道。
馳回宜興。
其熊天喜一軍。
及曾秉忠之長龍船。
亦均已調回闌剿。
惟程途較遠。
一時尚無确信。
且恐兵力尚單。
不敷剿辦。
現在杭湖各邑。
均經克複。
杭城有張玉良一軍駐守。
加以米興朝、李定太等軍。
足敷摉捕。
所有饒廷選一軍。
由江西援浙。
據報、已于二月二十八日啟程。
本日慶端奏、援浙之閩兵三千。
為已啟程。
着何桂清等飛咨瑞昌、張玉良、如浙江已可無須添兵。
即由何桂清分撥進剿。
迅圖克複東壩、溧陽。
勿令闌入腹地。
至金陵已合長圍。
攻剿正當吃緊。
何桂清已飛咨和春、欲請張國梁帶兵直援。
仍着和春酌量情形。
必有謀勇兼優之人。
可代張國梁坐鎮防剿。
方可令張國梁、暫時離營布置。
仍回金陵大營。
以免困守逆匪。
或有意外竄出之虞。
所有派防東壩各員弁。
着和春等查明參奏。
其建平、溧陽等縣城内、文武下落。
并着何桂清等、查明具奏。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慶端奏、派兵援浙、并請添調勁旅助剿一摺。
浙江省城。
于三月初三日克複。
臨安、及湖州、被陷各邑。
亦已先後攻克。
惟廣德州、仍為賊踞。
浙中防剿尚屬吃緊。
所有慶端派出援應之閩兵三千名。
着即催令前進。
于行抵浙境後。
聽候張玉良調遣。
其餘調撥之台灣等處兵勇。
均可無庸派往。
即着饬令歸伍。
廣潮等勇、亦可無庸雇募。
以免糜費。
至浦城、及仙霞關等處。
應如何酌留兵勇。
嚴密設防。
仍着該督察度情形。
斟酌辦理。
所請添調江西官兵赴浙之處。
着毋庸議。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丁酉。
上臨故壽安固倫公主第、賜奠。
○詣覺生寺拈香。
○幸圓明園。
如皇貴太妃薨。
上臨視非痛。
酹奠。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辦理要工、動用各款、請免造報一摺。
僧格林沁等、上年辦理各處工程。
除動用捐款外。
其不敷銀作萬三千六百餘兩。
準其陸續勸捐歸補。
此項經費。
并着免其造冊報銷。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僧格林沁、以探有夷船。
停泊驢駒河。
裹去漁船。
拘留米船各情。
函緻惠親王等、經軍機大臣陳奏。
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夷船于上月三十日。
牽帶米船三隻。
一并駛至大沽海口。
在攔江沙外停泊。
後将米船放回。
該夷船即向東駛去等語。
該夷向船戶探問祁口地勢。
甚為詳細。
其為窺探虛實詭計無疑。
祁口地方。
距大沽若幹遠近。
有無防兵。
該大臣自必密為布置。
所有哨探弁兵。
曾否放回。
抑被夷船帶去。
本日複據載垣面奏、接端華由工次來書。
知明善接上海私信。
該夷在廣東募湖勇三千。
在該處操演。
意欲于山東海口一帶空曠處所。
登陸抄襲。
複據卞寶書雲。
北倉地方。
系上年咪夷、換約所經之路。
該處空虛無備。
恐咪夷溷迹。
導之使來各等語。
着僧格林沁、詳查地勢。
如有可以繞越炮台。
直達京師之路。
即着扼要防守。
并即奏明添兵。
以防抄襲。
其防守炮台之兵。
萬不可輕易移動。
緻有疏虞。
至山東沿海各口。
防不勝防。
惟利津地方。
距津較近。
仍着查明具奏。
将此密谕知之。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奏報、夷船停泊大沽海口半日。
業經開駛。
時時偵探。
相機堵禦。
得旨。
俟探有确情。
即行奏報。
此次夷船、如果駛進沙内。
不遞照會。
竟行毀防開炮。
必其處心積慮。
别蓄詭謀。
接仗時尤應慎益加慎。
不可稍存輕易之心。
朕惟有昕夕一誠。
默籲天祖。
加佑我清。
戰則必勝。
和則必堅。
海氛永靖。
休息人民。
實所望而不敢必者也。
○戊戌。
上詣吉安所、如皇貴太妃金棺前酹奠。
○還宮。
○谕内閣、朕姊壽安固倫公主、淑慎持躬。
性敦孝友。
仰承皇考皇妣恩眷。
優渥逾恒。
昨聞薨逝。
良深悼惜。
當派醇郡王奕譞、帶領侍衛十員。
前往奠醊。
朕複親臨祭奠。
本月初五日。
朕再行親往賜奠。
用伸眷念優加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傅振邦軍營。
需饷甚亟。
當谕令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撥解月饷。
酌搭舊欠。
以資接濟。
并着山東、河南、就近各籌銀四五萬兩。
先行撥往。
茲據傅振邦奏、各路饷銀。
仍杳無音耗。
開年已經三月。
各營兵勇。
尚未發足一月之饷。
馬匹大半倒斃。
亟應籌款購補。
且苗練大隊。
現已調齊。
此數萬之衆。
一經缺食。
尤屬不堪設想等語。
現在傅振邦一軍。
直搗賊巢。
甚為得手。
方斯乘勝前進。
迅埽賊氛。
豈可因待饷停兵。
坐誤事機。
着文煜、慶廉、英桂、譚廷襄、仍遵前旨。
各将應解月饷。
按月如數撥解。
各将舊欠一并籌撥。
并着文煜、慶廉、督饬藩司。
先行籌撥銀四五萬兩。
就近迅解傅振邦軍營。
不準空言搪塞。
傥再仍前玩洩。
贻誤軍行。
惟該撫及該藩司是問。
決不寬貸。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鑲白旗蒙古都統瑞常、署鑲黃旗滿洲都統。
理藩院尚書倭什珲布、署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江南清淮等處剿匪出力。
複已革副将胡元昌職。
并總兵銜。
○以河南歸德等處剿賊、并生捦撚首出力。
賞協領恒齡、佐領紮克都力、防禦齊克唐阿、守備王捷三等、花翎。
把總宮春吉等、藍翎。
複已革副将博崇武職。
并勇号。
以總兵用。
餘升擢有差。
○以江南、山東、河南、三省、節次防剿出力。
賞參将有福、守備程世德、邵廣等、花翎。
知縣劉守曾等、藍翎。
餘升擢加銜有差。
○以貴州貴定等處、剿賊出力。
賞知州戴鹿芝、樊希棣、遊擊鄧春華、都司賀萬年等、花翎。
外委陳恩祿等、藍翎。
餘升擢有差。
予陣亡知縣江鉽、雲騎尉張傑、李攀龍、祭葬世職。
軍功黃紹煜、生員陳文熙、賞恤加等。
○以貴州普安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革疏防知縣胡祖寅職。
留營會剿。
○己亥。
上臨故壽安固倫公主第、賜奠。
○詣覺生寺拈香。
○幸圓明園。
○谕内閣、載華等奏、拜唐阿讦告本官、請交部審辦一摺。
孝陵拜唐阿豁勤布、控訴本管郎中鐵樸、員外郎德明、無故捆打。
并運夫順瑞、偷賣回乾樹梃。
及同役口角各情。
當經載華等、訊明該拜唐阿捆打之由。
系面出言項撞。
不服訓責。
與同役口角。
系與幼丁嶽慶、因辭差彼此争辯。
至回乾木柴。
向系用為成造官物。
該員外郎德明、雖照舊例辦理。
惟不應運至私宅成做。
郎中鐵樸、亦不應任聽擡運。
其間恐有不實不盡。
又供出本衙門添辦錢糧、及辦理戶口冊檔等事。
有差役飯食錢文。
本管官知情不究各情。
均應徹底根究。
拜唐阿豁勤布、并幼丁順瑞、約興阿、嶽慶、樹戶石廣等、均着解交刑部審訊。
按律懲辦。
郎中鐵樸、員外郎德明、均着赴部聽候質訊。
○又谕、前因貝子綿勳、在圓明園值班。
不候交替。
即自散歸。
迨經奏參。
複具摺續請賞假。
兩次降旨交宗人府議處。
茲據載垣等核議具奏。
綿勳着革去宗人府左宗人、右翼前鋒統領、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仍留散秩大臣、管理圓明園、及右翼第三支族長。
其餘差使。
均着革退。
并着罰世爵俸六年。
再折罰世職半俸九年。
毋庸查級議抵。
以示懲儆。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等奏、浙境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