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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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熱河都統常清、密雲副都統玻崇武、各再挑官兵五百名。
備天津防所調用。
○撥部庫銀二十萬兩。
解往天津防所。
以濟軍饷。
○以營伍廢弛。
并查辦草率。
革直隸山永協副将雙慶職。
留營效力。
護通永鎮總兵官海绶、下部察議。
○展陝西吳堡縣原緩帶徵兵糧。
○丙子。
孝全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署欽差大臣袁甲三奏、天長踞賊。
未即就撫。
惟懼西路官軍分剿。
時思逃竄。
得旨。
該逆反覆無常。
未必非緩兵之計。
固應相機剿除。
若仍真心悔罪。
獻城殺賊。
亦可準其投誠。
○以安徽滁州來安解圍。
賞協領恒祿、副都統銜。
遊擊朱元興、蔣立功、巴圖魯名号。
守備朱得勝、劉萬金、拜殿元等、花翎。
知州施照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安徽鳳陽剿賊出力。
賞協領色普清額、委營總吉隆額、副都統銜。
防禦富珠隆阿、花翎。
○丁醜。
谕内閣、吏部奏、遵議曆任河南巡撫藩司各員處分一摺。
河南一省。
曆年欠解京饷。
為數甚钜。
節經戶部奏咨飛催。
置若罔聞。
實屬任意延宕。
前任河南布政使今升河南巡撫瑛棨、着降補陝西按察使。
仍帶降二級留任處分。
現任河南布政使祥裕、着改為降二級留任。
并降為三品頂帶。
前任河南巡撫調任山西巡撫英桂、升任直隸總督恒福、均着照部議降二級留任。
以上各員所得處分。
均不準其抵銷。
○又谕、文煜奏、知縣人地未宜、請旨撤任議處等語。
山東樂安縣知縣朱源、前因抗糧案内。
經崇恩查明。
雖無浮收勒折。
究屬不合。
奏請與日照縣張德霖對調。
嗣據部議以該員等、均有錢糧展參處分。
與例未符。
茲據該撫奏稱、該員雖非激變。
未便饬回本任。
朱源、着即行撤任。
調省察看。
仍交部議處。
其聚衆滋事之李金鳌等、并饬嚴緝務獲究辦。
○谕軍機大臣等、文煜奏、遵籌海疆布置情形一摺。
據稱山東海岸。
迤長三千八百餘裡。
武定等府。
均屬濱海。
惟青州地處各府之中。
拟令該滿綠各營。
勤加訓練。
何處有警。
即由該副都統、及該營将官帶往何處救援。
其餘文登等營官兵。
同大沽口新設防兵。
一體會籌堵剿。
登标及文登營水師。
為數無多。
應暫行撤歸陸路。
仍由省派兵四百名。
前往登州。
交該鎮曾逢年統帶。
并原有官兵。
以一半守城。
一半守險。
并勤加了探。
如該府所屬、及萊州有警。
亦即分撥策應。
仍勸谕紳民。
辦理團練。
互相保衛等語。
所籌尚屬周密。
着即照所拟。
認真辦理。
其各營官兵。
應如何勤加訓練。
以期得力。
即着文煜嚴饬該将弁等、實力講求。
毋得視為具文。
以緻臨時贻誤。
至所稱煙台等處。
濱海居民。
有不能辦團者、即令遷進内地。
自系為煙戶稀少處設法。
既難于團練。
不若令其遷移内地。
以免侵擾失業。
前因各路軍務未竣。
曾谕令恩夔、于青州德州駐防兵内。
挑選五百名。
并令文煜、于該省各營内挑兵二千名。
一并聽候調遣。
現在青州兵。
既以防海。
此外綠營兵二千名。
及德州兵丁。
仍着文煜會同恩夔、如數挑選。
認真操練。
傥撚匪北竄。
即可用以堵剿。
以備不虞。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以陝西布政使慶廉、為河南巡撫。
陝西按察使雷以諴、以三品頂帶為布政使。
○以河南鄧州紳民捐助勇糧。
永廣學額五名。
○戊寅。
谕内閣、駱策章奏、營兵藉端滋事、審明定拟、并請将未能彈壓之文武員弁、分别懲處一摺。
湖南嶽州營守備王興基、千總安長慶、于兵丁疏忽門禁。
既未能先事覺察。
迨兵丁滋事。
又不能即時彈壓。
着一并革職。
以肅營伍。
署嶽州城守營參将榮山、不能督率備弁。
整饬營伍。
嶽州府知府馮昆、因嚴城禁。
枷責兵丁。
尚系為慎重地方起見。
惟未會同營員辦理。
緻令兵丁藉口滋事。
亦有不合。
榮山、馮昆、均着交部議處。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己卯。
宣宗成皇帝忌辰。
遣官祭慕陵。
○庚辰。
上詣皇乾殿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谕内閣、曾望顔奏、知府被讦藉案需索、請撤任嚴訊一摺。
四川巳革赤水縣丞張長慶、将民人李延柄笞責後。
擅押釀命一案。
經成都府知府翁祖烈等審辦。
議以革職。
茲據該署督奏稱、張長慶、于被革後。
呈訴前任四川總督募友吳香農等、需索銀兩。
該革員給銀二百兩。
迨發成都府審訊時。
翁祖烈之子候補知州翁道醇、複向借銀。
該革員給銀二百五十兩。
翁遵醇并有十年閑備銀三百兩未還各等語。
案關官幕藉端索贓。
虛實必應徹底根究。
成都府知府翁祖烈、着先行撤任。
交曾望顔提集全案人證。
秉公嚴審。
務期水落石出。
以儆官邪而成信谳。
備天津防所調用。
○撥部庫銀二十萬兩。
解往天津防所。
以濟軍饷。
○以營伍廢弛。
并查辦草率。
革直隸山永協副将雙慶職。
留營效力。
護通永鎮總兵官海绶、下部察議。
○展陝西吳堡縣原緩帶徵兵糧。
○丙子。
孝全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署欽差大臣袁甲三奏、天長踞賊。
未即就撫。
惟懼西路官軍分剿。
時思逃竄。
得旨。
該逆反覆無常。
未必非緩兵之計。
固應相機剿除。
若仍真心悔罪。
獻城殺賊。
亦可準其投誠。
○以安徽滁州來安解圍。
賞協領恒祿、副都統銜。
遊擊朱元興、蔣立功、巴圖魯名号。
守備朱得勝、劉萬金、拜殿元等、花翎。
知州施照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安徽鳳陽剿賊出力。
賞協領色普清額、委營總吉隆額、副都統銜。
防禦富珠隆阿、花翎。
○丁醜。
谕内閣、吏部奏、遵議曆任河南巡撫藩司各員處分一摺。
河南一省。
曆年欠解京饷。
為數甚钜。
節經戶部奏咨飛催。
置若罔聞。
實屬任意延宕。
前任河南布政使今升河南巡撫瑛棨、着降補陝西按察使。
仍帶降二級留任處分。
現任河南布政使祥裕、着改為降二級留任。
并降為三品頂帶。
前任河南巡撫調任山西巡撫英桂、升任直隸總督恒福、均着照部議降二級留任。
以上各員所得處分。
均不準其抵銷。
○又谕、文煜奏、知縣人地未宜、請旨撤任議處等語。
山東樂安縣知縣朱源、前因抗糧案内。
經崇恩查明。
雖無浮收勒折。
究屬不合。
奏請與日照縣張德霖對調。
嗣據部議以該員等、均有錢糧展參處分。
與例未符。
茲據該撫奏稱、該員雖非激變。
未便饬回本任。
朱源、着即行撤任。
調省察看。
仍交部議處。
其聚衆滋事之李金鳌等、并饬嚴緝務獲究辦。
○谕軍機大臣等、文煜奏、遵籌海疆布置情形一摺。
據稱山東海岸。
迤長三千八百餘裡。
武定等府。
均屬濱海。
惟青州地處各府之中。
拟令該滿綠各營。
勤加訓練。
何處有警。
即由該副都統、及該營将官帶往何處救援。
其餘文登等營官兵。
同大沽口新設防兵。
一體會籌堵剿。
登标及文登營水師。
為數無多。
應暫行撤歸陸路。
仍由省派兵四百名。
前往登州。
交該鎮曾逢年統帶。
并原有官兵。
以一半守城。
一半守險。
并勤加了探。
如該府所屬、及萊州有警。
亦即分撥策應。
仍勸谕紳民。
辦理團練。
互相保衛等語。
所籌尚屬周密。
着即照所拟。
認真辦理。
其各營官兵。
應如何勤加訓練。
以期得力。
即着文煜嚴饬該将弁等、實力講求。
毋得視為具文。
以緻臨時贻誤。
至所稱煙台等處。
濱海居民。
有不能辦團者、即令遷進内地。
自系為煙戶稀少處設法。
既難于團練。
不若令其遷移内地。
以免侵擾失業。
前因各路軍務未竣。
曾谕令恩夔、于青州德州駐防兵内。
挑選五百名。
并令文煜、于該省各營内挑兵二千名。
一并聽候調遣。
現在青州兵。
既以防海。
此外綠營兵二千名。
及德州兵丁。
仍着文煜會同恩夔、如數挑選。
認真操練。
傥撚匪北竄。
即可用以堵剿。
以備不虞。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以陝西布政使慶廉、為河南巡撫。
陝西按察使雷以諴、以三品頂帶為布政使。
○以河南鄧州紳民捐助勇糧。
永廣學額五名。
○戊寅。
谕内閣、駱策章奏、營兵藉端滋事、審明定拟、并請将未能彈壓之文武員弁、分别懲處一摺。
湖南嶽州營守備王興基、千總安長慶、于兵丁疏忽門禁。
既未能先事覺察。
迨兵丁滋事。
又不能即時彈壓。
着一并革職。
以肅營伍。
署嶽州城守營參将榮山、不能督率備弁。
整饬營伍。
嶽州府知府馮昆、因嚴城禁。
枷責兵丁。
尚系為慎重地方起見。
惟未會同營員辦理。
緻令兵丁藉口滋事。
亦有不合。
榮山、馮昆、均着交部議處。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己卯。
宣宗成皇帝忌辰。
遣官祭慕陵。
○庚辰。
上詣皇乾殿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谕内閣、曾望顔奏、知府被讦藉案需索、請撤任嚴訊一摺。
四川巳革赤水縣丞張長慶、将民人李延柄笞責後。
擅押釀命一案。
經成都府知府翁祖烈等審辦。
議以革職。
茲據該署督奏稱、張長慶、于被革後。
呈訴前任四川總督募友吳香農等、需索銀兩。
該革員給銀二百兩。
迨發成都府審訊時。
翁祖烈之子候補知州翁道醇、複向借銀。
該革員給銀二百五十兩。
翁遵醇并有十年閑備銀三百兩未還各等語。
案關官幕藉端索贓。
虛實必應徹底根究。
成都府知府翁祖烈、着先行撤任。
交曾望顔提集全案人證。
秉公嚴審。
務期水落石出。
以儆官邪而成信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