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關燈
小
中
大
走。
管理事務較繁。
所有清漪園等處事務。
及稽察會同四譯館。
着晉昌管理。
武英殿禦書處事務。
着禧恩管理。
鹹安宮官學。
和孝公主家務。
着阿克當阿管理。
○葉爾羌辦事大臣長慶、幫辦大臣福勒洪阿奏、八月十三日。
接準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斌靜等咨稱、該處卡倫以外。
布噜特、安集延、回子變亂。
調取官兵。
當即揀選綠營精壯兵三百名。
派遊擊馬金魁、都司姜邦治等、管帶。
于次日起行。
饬令迅速前往。
臣等督率副将曾受、防禦伯歲等。
鎮靜操防。
現在葉爾羌城鄉回衆。
樂業如常。
邊境均極靜谧。
得旨、小心鎮靜防守。
毋稍疏懈。
○命大學士曹振镛、為實錄館監修總裁官。
○以莊親王綿課、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命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晉昌、管圓明園八旗、内務府三旗軍。
○調鑲白旗漢軍都統定親王綿恩、為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都統銜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為鑲白旗漢軍都統。
○準山東泰安等三十八州縣上年截漕十萬三千六百六十餘石、分限買補。
○壬戌。
上以奉移大行皇帝梓宮日期。
祗告幾筵前。
行啟奠禮。
○詣弘德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托津等于敬繕皇考大行皇帝遺诏、内有錯誤之處。
非尋常錯誤可比。
吏部議以革職。
實屬咎所應得。
第念皇考梓宮在殡。
而兩大學士同時罷斥。
朕心實有不忍。
托津、戴均元、業已退出軍機處。
着各降四級留任。
六年無過。
方準開複。
盧蔭溥、文孚、仍留軍機處行走。
着各降五級留任。
六年無過。
方準開複。
○又谕、昌陵工程。
着添派阿克當阿。
前往恭修。
常福、着以三品頂帶。
補授總管内務府大臣。
常川赴觀德殿。
敬謹辦理漆飾梓宮事宜。
○谕軍機大臣等、皇考大行皇帝遺诏。
前經頒發直省外藩。
昨内閣繕呈遺诏副本。
朕恭讀之下。
末有皇祖降生避暑山莊之語。
系軍機大臣拟繕錯誤。
當經降旨宣示中外。
所有頒發琉球、暹羅、越南、緬甸、四國遺诏。
應由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省轉發。
計算程期。
此時尚未行抵該省。
着谕知各該督撫。
暫将頒往四國遺诏。
敬謹存留該省。
俟更正發往後。
再由該督撫轉發。
仍将原奉遺诏繳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添派禮部尚書穆克登額、恭理喪儀。
○命領侍衛内大臣理藩院尚書賽沖阿、管院事。
以倉場侍郎那彥成、為理藩院尚書。
調禮部右侍郎和桂、為倉場侍郎。
工部右侍郎善慶、為禮部左侍郎。
戶部左侍郎文孚、為工部右侍郎。
轉戶部右侍郎禧恩、為左侍郎。
調刑部左侍郎廉善、為戶部右侍郎。
禮部左侍郎那清安、為刑部左侍郎。
盛京兵部侍郎書敏、為禮部右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潤德、為盛京兵部侍郎。
○命吏部尚書吳璥、以協辦大學士、督辦儀封大工。
調兵部尚書劉镮之、為吏部尚書。
工部尚書茹棻、為兵部尚書。
戶部尚書盧蔭溥、為工部尚書。
禮部尚書黃钺、為戶部尚書。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汪廷珍、為禮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顧德慶、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調禮部右侍郎湯金钊、為吏部左侍郎。
以翰林院侍講學士吳烜、為禮部右侍郎。
○以吏部尚書英和、為閱兵大臣。
○以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兼總理行營事務大臣。
○以伊犁領隊大臣金保、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癸亥。
恭移大行皇帝梓宮。
安奉觀德殿。
上先于幾筵前奠酒。
恸哭盡哀。
屆時靈駕啟行。
上前導、由景運門出。
梓宮升大昇轝。
上西向跪哭奠酒。
梓宮出東華門。
上步行偏左。
哭不停聲。
梓宮至殡宮大門外。
降大昇轝。
升小轝。
上東側跪哭。
皇太後率皇後、妃、嫔、豫俟于觀德殿後。
随安奉梓宮于觀德殿。
上号泣、行奠祭禮。
王以下大臣官員。
俱舉哀行禮。
上哀号瞻戀。
不忍暫離。
因奉皇太後居後殿。
退、詣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玉庭等奏、增培黃河堤岸。
以工代赈一摺。
江境黃河兩岸長堤。
上年漲水落後。
淤灘甚高。
現在豫省堤工。
已普律加高培厚。
江境堤身。
自豫東交界起。
至海口一帶。
亦應分别幫寬加高。
以資防護。
據該督等勘明估計。
于歲内興辦。
兼可使徐州各屬歉區貧民。
及時傭趁。
以工代赈。
無須另議撫恤。
洵屬一舉兩得。
即着照所請。
早為興辦。
所有估需銀七十六萬餘兩。
除河庫現存灘地變價銀十八萬餘兩。
準其支用外。
其不敷銀五十八萬兩。
着戶部即行籌款。
就近撥解。
該督等即督饬所屬。
照估興築。
工竣核實報銷。
将此谕令知之。
○賞恭請大轝校尉民夫銀。
○是日。
上居永思殿苫次。
至戊辰皆如之。
○甲子。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行初祭禮。
○詣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直省大小官員。
自雍正年間。
議設養廉。
由督撫以至州縣。
藉以為辦公之資。
迄今将屆百年。
督撫司道。
俸廉較厚者。
尚敷公用。
至府廳州縣。
養廉祗此定額。
而差務之費。
捐攤之款。
日益加增。
往往有全行坐扣。
祿入毫無者。
雖在
管理事務較繁。
所有清漪園等處事務。
及稽察會同四譯館。
着晉昌管理。
武英殿禦書處事務。
着禧恩管理。
鹹安宮官學。
和孝公主家務。
着阿克當阿管理。
○葉爾羌辦事大臣長慶、幫辦大臣福勒洪阿奏、八月十三日。
接準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斌靜等咨稱、該處卡倫以外。
布噜特、安集延、回子變亂。
調取官兵。
當即揀選綠營精壯兵三百名。
派遊擊馬金魁、都司姜邦治等、管帶。
于次日起行。
饬令迅速前往。
臣等督率副将曾受、防禦伯歲等。
鎮靜操防。
現在葉爾羌城鄉回衆。
樂業如常。
邊境均極靜谧。
得旨、小心鎮靜防守。
毋稍疏懈。
○命大學士曹振镛、為實錄館監修總裁官。
○以莊親王綿課、為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命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晉昌、管圓明園八旗、内務府三旗軍。
○調鑲白旗漢軍都統定親王綿恩、為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都統銜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為鑲白旗漢軍都統。
○準山東泰安等三十八州縣上年截漕十萬三千六百六十餘石、分限買補。
○壬戌。
上以奉移大行皇帝梓宮日期。
祗告幾筵前。
行啟奠禮。
○詣弘德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托津等于敬繕皇考大行皇帝遺诏、内有錯誤之處。
非尋常錯誤可比。
吏部議以革職。
實屬咎所應得。
第念皇考梓宮在殡。
而兩大學士同時罷斥。
朕心實有不忍。
托津、戴均元、業已退出軍機處。
着各降四級留任。
六年無過。
方準開複。
盧蔭溥、文孚、仍留軍機處行走。
着各降五級留任。
六年無過。
方準開複。
○又谕、昌陵工程。
着添派阿克當阿。
前往恭修。
常福、着以三品頂帶。
補授總管内務府大臣。
常川赴觀德殿。
敬謹辦理漆飾梓宮事宜。
○谕軍機大臣等、皇考大行皇帝遺诏。
前經頒發直省外藩。
昨内閣繕呈遺诏副本。
朕恭讀之下。
末有皇祖降生避暑山莊之語。
系軍機大臣拟繕錯誤。
當經降旨宣示中外。
所有頒發琉球、暹羅、越南、緬甸、四國遺诏。
應由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四省轉發。
計算程期。
此時尚未行抵該省。
着谕知各該督撫。
暫将頒往四國遺诏。
敬謹存留該省。
俟更正發往後。
再由該督撫轉發。
仍将原奉遺诏繳回。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添派禮部尚書穆克登額、恭理喪儀。
○命領侍衛内大臣理藩院尚書賽沖阿、管院事。
以倉場侍郎那彥成、為理藩院尚書。
調禮部右侍郎和桂、為倉場侍郎。
工部右侍郎善慶、為禮部左侍郎。
戶部左侍郎文孚、為工部右侍郎。
轉戶部右侍郎禧恩、為左侍郎。
調刑部左侍郎廉善、為戶部右侍郎。
禮部左侍郎那清安、為刑部左侍郎。
盛京兵部侍郎書敏、為禮部右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潤德、為盛京兵部侍郎。
○命吏部尚書吳璥、以協辦大學士、督辦儀封大工。
調兵部尚書劉镮之、為吏部尚書。
工部尚書茹棻、為兵部尚書。
戶部尚書盧蔭溥、為工部尚書。
禮部尚書黃钺、為戶部尚書。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汪廷珍、為禮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顧德慶、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調禮部右侍郎湯金钊、為吏部左侍郎。
以翰林院侍講學士吳烜、為禮部右侍郎。
○以吏部尚書英和、為閱兵大臣。
○以總管内務府大臣和世泰、兼總理行營事務大臣。
○以伊犁領隊大臣金保、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癸亥。
恭移大行皇帝梓宮。
安奉觀德殿。
上先于幾筵前奠酒。
恸哭盡哀。
屆時靈駕啟行。
上前導、由景運門出。
梓宮升大昇轝。
上西向跪哭奠酒。
梓宮出東華門。
上步行偏左。
哭不停聲。
梓宮至殡宮大門外。
降大昇轝。
升小轝。
上東側跪哭。
皇太後率皇後、妃、嫔、豫俟于觀德殿後。
随安奉梓宮于觀德殿。
上号泣、行奠祭禮。
王以下大臣官員。
俱舉哀行禮。
上哀号瞻戀。
不忍暫離。
因奉皇太後居後殿。
退、詣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孫玉庭等奏、增培黃河堤岸。
以工代赈一摺。
江境黃河兩岸長堤。
上年漲水落後。
淤灘甚高。
現在豫省堤工。
已普律加高培厚。
江境堤身。
自豫東交界起。
至海口一帶。
亦應分别幫寬加高。
以資防護。
據該督等勘明估計。
于歲内興辦。
兼可使徐州各屬歉區貧民。
及時傭趁。
以工代赈。
無須另議撫恤。
洵屬一舉兩得。
即着照所請。
早為興辦。
所有估需銀七十六萬餘兩。
除河庫現存灘地變價銀十八萬餘兩。
準其支用外。
其不敷銀五十八萬兩。
着戶部即行籌款。
就近撥解。
該督等即督饬所屬。
照估興築。
工竣核實報銷。
将此谕令知之。
○賞恭請大轝校尉民夫銀。
○是日。
上居永思殿苫次。
至戊辰皆如之。
○甲子。
上詣觀德殿幾筵前、行初祭禮。
○詣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直省大小官員。
自雍正年間。
議設養廉。
由督撫以至州縣。
藉以為辦公之資。
迄今将屆百年。
督撫司道。
俸廉較厚者。
尚敷公用。
至府廳州縣。
養廉祗此定額。
而差務之費。
捐攤之款。
日益加增。
往往有全行坐扣。
祿入毫無者。
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