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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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八年。
戊申。
夏。
四月。
甲辰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兵部左侍郎德厚、兼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乙巳。
谕内閣、載铨等奏、宗室承襲世職。
可否仍兼職任等語。
向來宗室覺羅及滿漢文武内外各官。
承襲世職。
有承襲後仍兼本任者。
有承襲後不兼本任者。
又或先經承襲而後有職任。
或已有職任而後得承襲。
辦理殊未畫一。
着吏兵二部會。
同宗人府詳核例案。
妥議章程。
此外如有應行核議之處。
着一并查議具奏。
所有已襲奉恩将軍宗室秀平應否仍留主事之任。
着俟議定後照議辦理。
○丙午。
上還宮。
○以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奕格、署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鄭親王端華、署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丁未。
旌表守正捐軀奉天開原縣民烏雙喜女五月。
○戊申。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以杭州乍浦駐防軍政年逾六十官十三員、精力未衰。
命留任。
○己酉。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清查展限屆滿。
請再展一年一摺。
江蘇省此次清查事宜。
自道光元年起至二十四年止。
年分既多。
款項愈雜。
現據該撫奏稱展限又将屆滿。
難以克期辦竣。
着準其再展一年。
該撫務須督同該藩司等詳細确查。
核實妥辦。
務令款項全歸有着。
毋得稍有牽混。
○以正藍旗漢軍副都統德興、署正紅旗滿洲副都統。
○庚戌。
上奉皇太後幸皇四子奕詝皇六子奕?所。
至奉三無私殿進膳。
○辛亥。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嵩縣民桑泳仁女大姑。
○壬子。
上禦閱武樓。
閱挑選侍衛馬步射。
至乙卯皆如之。
○以辦理薓務出力。
予吉林協領富呢雅杭阿等議叙。
○癸醜。
以供辦兵差車輛。
予吐魯番回子郡王阿克拉依都議叙。
○甲寅。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南召縣民宋瑞露妻陳氏。
夏邑縣民張有才妻宋氏。
○乙卯。
谕内閣、鐘方等奏參軍台遞報遲誤一摺。
哈密苦水軍台署外委劉天秩、接遞葉爾羌等處批回奏摺。
并不親身赍遞。
僅差兵丁轉送。
以緻因風迷失。
雖經尋獲轉遞。
業已遲延七日。
實屬玩誤。
劉天秩着即斥革。
并着在軍台枷号以昭炯戒。
副将吉昌、中軍都司劉存祿、均有失察之咎。
着一并交部照例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等奏、拏獲傳教結拜匪犯。
查訊大概情形一摺。
覽奏均悉。
據稱前因湖南江西拏獲教會各匪。
移咨到粵。
該督等密饬訪拏。
當經拏獲董言台、及任振坤、謝文灼、三名。
并起出經牌圖章等件。
旋據吳榮基等悔首到案。
又續獲來省探信之何亞柏、及匪夥陳希勝等多名。
先後解省。
訊據供認先在江西地方聽從入金丹教。
禮敬無生老母。
并邀誘多人。
結拜天地會。
改名關爺會。
起意搶劫。
嗣逃至廣東。
複煽誘李紫榮等多人入教。
并于民夷互毆之時。
起意乘機煽惑。
希圖滋擾。
此等奸徒。
皆系從前白蓮教餘黨。
摉拏未盡。
以緻蔓延。
既屬暋不畏法。
且難保日久無悖逆重情。
恐此外尚有夥黨。
匿不供出。
必應徹底根追。
以期根株淨盡。
着徐廣缙等遴委幹員。
研究匪蹤。
密饬躧緝。
斷不準一名漏網。
其籍隸江西湖南各犯。
已由耆英等咨會查拏。
即着吳文镕、陸費瑔、查照原咨犯名。
迅饬跟蹤訪拏。
務令按名弋獲。
盡法懲辦。
毋任此拏彼竄。
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丙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州縣諱盜殃民。
請饬查辦一摺。
據稱直隸廣平府屬永年廣平等縣。
自二十六年至本年二月。
強劫發冢之案。
多至數十起。
均經事主呈報有案。
乃該地方官畏葸諱飾。
未肯緝辦。
于數十案中。
僅止拏獲武河清家發冢案犯八名。
猶複意存開脫。
其餘畏事不報。
報而不問者。
不可枚舉。
并稱永年縣馬快侯四、王登科、閻哥答等縱容群賊訛索善良等
戊申。
夏。
四月。
甲辰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兵部左侍郎德厚、兼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乙巳。
谕内閣、載铨等奏、宗室承襲世職。
可否仍兼職任等語。
向來宗室覺羅及滿漢文武内外各官。
承襲世職。
有承襲後仍兼本任者。
有承襲後不兼本任者。
又或先經承襲而後有職任。
或已有職任而後得承襲。
辦理殊未畫一。
着吏兵二部會。
同宗人府詳核例案。
妥議章程。
此外如有應行核議之處。
着一并查議具奏。
所有已襲奉恩将軍宗室秀平應否仍留主事之任。
着俟議定後照議辦理。
○丙午。
上還宮。
○以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奕格、署正白旗領侍衛内大臣。
鄭親王端華、署鑲白旗滿洲都統。
○以常雩祀天于圜丘。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丁未。
旌表守正捐軀奉天開原縣民烏雙喜女五月。
○戊申。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以杭州乍浦駐防軍政年逾六十官十三員、精力未衰。
命留任。
○己酉。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關帝廟拈香。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陸建瀛奏、清查展限屆滿。
請再展一年一摺。
江蘇省此次清查事宜。
自道光元年起至二十四年止。
年分既多。
款項愈雜。
現據該撫奏稱展限又将屆滿。
難以克期辦竣。
着準其再展一年。
該撫務須督同該藩司等詳細确查。
核實妥辦。
務令款項全歸有着。
毋得稍有牽混。
○以正藍旗漢軍副都統德興、署正紅旗滿洲副都統。
○庚戌。
上奉皇太後幸皇四子奕詝皇六子奕?所。
至奉三無私殿進膳。
○辛亥。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嵩縣民桑泳仁女大姑。
○壬子。
上禦閱武樓。
閱挑選侍衛馬步射。
至乙卯皆如之。
○以辦理薓務出力。
予吉林協領富呢雅杭阿等議叙。
○癸醜。
以供辦兵差車輛。
予吐魯番回子郡王阿克拉依都議叙。
○甲寅。
旌表守正捐軀河南南召縣民宋瑞露妻陳氏。
夏邑縣民張有才妻宋氏。
○乙卯。
谕内閣、鐘方等奏參軍台遞報遲誤一摺。
哈密苦水軍台署外委劉天秩、接遞葉爾羌等處批回奏摺。
并不親身赍遞。
僅差兵丁轉送。
以緻因風迷失。
雖經尋獲轉遞。
業已遲延七日。
實屬玩誤。
劉天秩着即斥革。
并着在軍台枷号以昭炯戒。
副将吉昌、中軍都司劉存祿、均有失察之咎。
着一并交部照例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等奏、拏獲傳教結拜匪犯。
查訊大概情形一摺。
覽奏均悉。
據稱前因湖南江西拏獲教會各匪。
移咨到粵。
該督等密饬訪拏。
當經拏獲董言台、及任振坤、謝文灼、三名。
并起出經牌圖章等件。
旋據吳榮基等悔首到案。
又續獲來省探信之何亞柏、及匪夥陳希勝等多名。
先後解省。
訊據供認先在江西地方聽從入金丹教。
禮敬無生老母。
并邀誘多人。
結拜天地會。
改名關爺會。
起意搶劫。
嗣逃至廣東。
複煽誘李紫榮等多人入教。
并于民夷互毆之時。
起意乘機煽惑。
希圖滋擾。
此等奸徒。
皆系從前白蓮教餘黨。
摉拏未盡。
以緻蔓延。
既屬暋不畏法。
且難保日久無悖逆重情。
恐此外尚有夥黨。
匿不供出。
必應徹底根追。
以期根株淨盡。
着徐廣缙等遴委幹員。
研究匪蹤。
密饬躧緝。
斷不準一名漏網。
其籍隸江西湖南各犯。
已由耆英等咨會查拏。
即着吳文镕、陸費瑔、查照原咨犯名。
迅饬跟蹤訪拏。
務令按名弋獲。
盡法懲辦。
毋任此拏彼竄。
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丙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州縣諱盜殃民。
請饬查辦一摺。
據稱直隸廣平府屬永年廣平等縣。
自二十六年至本年二月。
強劫發冢之案。
多至數十起。
均經事主呈報有案。
乃該地方官畏葸諱飾。
未肯緝辦。
于數十案中。
僅止拏獲武河清家發冢案犯八名。
猶複意存開脫。
其餘畏事不報。
報而不問者。
不可枚舉。
并稱永年縣馬快侯四、王登科、閻哥答等縱容群賊訛索善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