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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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八年。
戊申。
二月。
乙巳朔。
谕内閣、倭什讷奏、拏獲偷砍樹株人犯、請交刑部審辦一摺。
此案内務府幼丁關六兒等、膽敢糾夥私砍。
圍牆内海地樹株。
實屬暋不畏法。
關六兒、李成、姚拴、賈住兒、均着解交刑部嚴行審辦。
其疏防失事尚能獲犯之文武員弁。
着刑部于定案時聲明請旨。
餘着照所拟辦理。
○複引見各衙門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瑞興、徐相、史緻谔、俞誦芬、顧蘭徵、陸以烜、長春、承齡、陳景亮、恩錫、文桂、陶文潞、瑞昌、覺羅德鄰、嵩保、文惠、江鴻升、劉良駒、薩炳阿、俱着交軍機處記名以道府用。
○撥江甯司庫銀、買米一萬六千石。
協濟旗營綠營緩缺兵糧。
○展緩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銅山、豐、沛、蕭、砀山、邳、宿遷、睢甯、海、沭陽、泰興、三十二州縣。
及淮安、大河、徐州、揚州、四衛舊欠額賦。
○上以祭社稷壇。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丙午。
谕内閣、德誠等奏、請饬催輕赍銀兩一摺。
有漕各省。
每年應解通濟庫輕赍銀兩。
自應按限解交。
以供支放。
本年蘇松太等處漕糧改辦海運。
抵津較早。
尤應迅速解交。
除江安一處業經解到外。
其餘未到者甚多。
着江蘇浙江山東湖南湖北江西各巡撫。
督催各糧道星速起解。
并着直隸山東江南各督撫。
查明沿途催趱。
毋得延誤。
○閩浙總督劉韻珂奏、福建建陽縣匪徒李先迓、創立紅錢會名目。
糾黨傳徒。
當即陸續拏獲。
解省嚴訊。
得旨、所辦好。
雖非大憝。
亦不可留餘孽。
盡力捕治勿怠。
○丁未。
祭先師孔子。
遣禮部尚書賈桢行禮。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楊殿邦奏、海運各幫減歇糧船水手。
請饬速為資遣一摺。
本年辦理海運。
所有歇運水手。
前經該督撫議定資遣回籍章程。
自已督饬州縣查照各水手冊籍。
妥為遣散。
以免滋生事端。
若如該漕督所奏、現在具報業已遣散者。
僅止常熟昭文婁縣等三縣。
其吳江一帶。
仍有水手聚集。
指日浙江幫船行抵該處。
該水手等均系犷悍之徒。
最易尋釁滋鬧。
設或釀成事端。
所關匪細。
着李星沅、陸建瀛、接奉此旨。
迅即派委明幹員弁。
查明吳江一帶未經遣散水手。
尚有若幹名。
即按照奏定章程。
克日遣令回籍。
斷不準任意逗留。
藉稱無業遊民。
暗中勾結滋擾。
經此次饬谕之後。
傥各該處歇運水手。
仍前麕聚。
或至為匪不法。
朕惟該督撫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各谕令知之。
○戊申。
祭大社。
大稷。
上親詣行禮。
○以舉行仲春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
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經筵。
直講官賽尚阿、賈桢、進講孟子善與人同。
講畢。
上宣禦論曰。
王者父天母地。
民胞物與。
以天下為一家。
中國為一人。
固非漫為廣骛也。
蓋天以陰陽五行之德。
化生萬物。
而理亦賦焉。
萬物各得其所賦之理。
以為健順五常之德。
而性以名焉。
聖人此性。
常人亦此性。
性無有不善。
善無有不同。
以同然之性。
為同然之善。
夫安得不廓然而大公哉。
試徵諸舜。
善如舜。
至矣。
蔑以加矣。
然舜不自覺已之有善。
但覺人之有善。
且覺人所有之善。
皆已所不能有之善。
而又不可不有之善。
于是日取人之善以為善。
人無不樂與之為善。
而人亦日趨于為善。
興仁興讓。
教孝教弟。
朝野上下。
翕然同風。
郅治之隆。
端在于此。
孔子曰。
舜好問而好察迩言。
隐惡而揚善。
孟子曰。
聞一善言。
見一善行。
若決江河。
沛然莫之能禦。
皆善與人同之徵也。
善之量彌綸天地。
舜之量遂與天地準。
故曰大舜。
直講官文慶、季芝昌、進講易經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講畢。
上宣禦論曰。
兵者兇器。
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大同之世。
耀德不觀兵。
惟賣劍買牛。
鑄劍戟為農器。
與天下共享和平之福。
然狃于治安。
視武事為不急之務。
則适足以召奸宄而來寇兵。
周王勝殷。
載戢幹戈。
載櫜弓矢。
示天下不複用兵。
而周官大司馬之職。
特詳搜苗狝狩之法。
二者并行不悖。
蓋未嘗一日廢武事也。
故曰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不備。
易象傳于萃曰。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謂澤在地上。
不可不思患而豫防也。
且夫宵小之竊發。
半由于武備之不修。
如果嚴訓練。
明賞罰。
娴鼓铙之用。
辦旂常之施。
則幹城腹心。
悉成勁旅。
彼反側者将不戢自銷。
不戰自屈。
熙熙皞皞。
同我太平。
體天地好生之德。
立神武不殺之功。
莫大于是。
故書曰。
有備無患。
傳曰。
備豫不虞。
皆斯義也。
禮成。
上幸文淵閣。
賜講官及聽講諸臣茶。
複賜宴于本仁殿。
○宗人府進呈新修玉牒。
上詣乾清宮東暖閣行禮。
恭閱。
送壽皇殿東西室尊藏。
○以禮節娴熟。
賞太常寺贊禮郎常志、五品頂帶并花翎。
○己酉。
上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調兵部左侍郎趙光、為戶部左侍郎。
兼管三庫事。
仍留浙江學政任。
轉兵部右侍郎黃琮、為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何桂清、為兵部右侍郎。
仍留山東學政任。
○命光祿寺卿青麟、提督江蘇學政。
○庚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工部尚書特登額、七十生辰。
賞禦書扁額、并珍玩文绮。
○辛亥。
孝淑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壬子。
谕内閣、載铨等奏、承襲奉恩将軍次數未能畫一。
請将軍功旁支子孫。
分别襲替次數一摺。
向來軍功王公旁支子孫承襲奉恩将軍。
例無分别嫡派旁支。
作何襲替明文。
是以或襲五次。
或襲三次。
辦理未能畫一。
戊申。
二月。
乙巳朔。
谕内閣、倭什讷奏、拏獲偷砍樹株人犯、請交刑部審辦一摺。
此案内務府幼丁關六兒等、膽敢糾夥私砍。
圍牆内海地樹株。
實屬暋不畏法。
關六兒、李成、姚拴、賈住兒、均着解交刑部嚴行審辦。
其疏防失事尚能獲犯之文武員弁。
着刑部于定案時聲明請旨。
餘着照所拟辦理。
○複引見各衙門保送京察一等人員。
得旨、瑞興、徐相、史緻谔、俞誦芬、顧蘭徵、陸以烜、長春、承齡、陳景亮、恩錫、文桂、陶文潞、瑞昌、覺羅德鄰、嵩保、文惠、江鴻升、劉良駒、薩炳阿、俱着交軍機處記名以道府用。
○撥江甯司庫銀、買米一萬六千石。
協濟旗營綠營緩缺兵糧。
○展緩江蘇上元、江甯、句容、溧水、高淳、江浦、六合、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銅山、豐、沛、蕭、砀山、邳、宿遷、睢甯、海、沭陽、泰興、三十二州縣。
及淮安、大河、徐州、揚州、四衛舊欠額賦。
○上以祭社稷壇。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丙午。
谕内閣、德誠等奏、請饬催輕赍銀兩一摺。
有漕各省。
每年應解通濟庫輕赍銀兩。
自應按限解交。
以供支放。
本年蘇松太等處漕糧改辦海運。
抵津較早。
尤應迅速解交。
除江安一處業經解到外。
其餘未到者甚多。
着江蘇浙江山東湖南湖北江西各巡撫。
督催各糧道星速起解。
并着直隸山東江南各督撫。
查明沿途催趱。
毋得延誤。
○閩浙總督劉韻珂奏、福建建陽縣匪徒李先迓、創立紅錢會名目。
糾黨傳徒。
當即陸續拏獲。
解省嚴訊。
得旨、所辦好。
雖非大憝。
亦不可留餘孽。
盡力捕治勿怠。
○丁未。
祭先師孔子。
遣禮部尚書賈桢行禮。
○遣官祭文昌帝君廟。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楊殿邦奏、海運各幫減歇糧船水手。
請饬速為資遣一摺。
本年辦理海運。
所有歇運水手。
前經該督撫議定資遣回籍章程。
自已督饬州縣查照各水手冊籍。
妥為遣散。
以免滋生事端。
若如該漕督所奏、現在具報業已遣散者。
僅止常熟昭文婁縣等三縣。
其吳江一帶。
仍有水手聚集。
指日浙江幫船行抵該處。
該水手等均系犷悍之徒。
最易尋釁滋鬧。
設或釀成事端。
所關匪細。
着李星沅、陸建瀛、接奉此旨。
迅即派委明幹員弁。
查明吳江一帶未經遣散水手。
尚有若幹名。
即按照奏定章程。
克日遣令回籍。
斷不準任意逗留。
藉稱無業遊民。
暗中勾結滋擾。
經此次饬谕之後。
傥各該處歇運水手。
仍前麕聚。
或至為匪不法。
朕惟該督撫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各谕令知之。
○戊申。
祭大社。
大稷。
上親詣行禮。
○以舉行仲春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
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經筵。
直講官賽尚阿、賈桢、進講孟子善與人同。
講畢。
上宣禦論曰。
王者父天母地。
民胞物與。
以天下為一家。
中國為一人。
固非漫為廣骛也。
蓋天以陰陽五行之德。
化生萬物。
而理亦賦焉。
萬物各得其所賦之理。
以為健順五常之德。
而性以名焉。
聖人此性。
常人亦此性。
性無有不善。
善無有不同。
以同然之性。
為同然之善。
夫安得不廓然而大公哉。
試徵諸舜。
善如舜。
至矣。
蔑以加矣。
然舜不自覺已之有善。
但覺人之有善。
且覺人所有之善。
皆已所不能有之善。
而又不可不有之善。
于是日取人之善以為善。
人無不樂與之為善。
而人亦日趨于為善。
興仁興讓。
教孝教弟。
朝野上下。
翕然同風。
郅治之隆。
端在于此。
孔子曰。
舜好問而好察迩言。
隐惡而揚善。
孟子曰。
聞一善言。
見一善行。
若決江河。
沛然莫之能禦。
皆善與人同之徵也。
善之量彌綸天地。
舜之量遂與天地準。
故曰大舜。
直講官文慶、季芝昌、進講易經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講畢。
上宣禦論曰。
兵者兇器。
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故大同之世。
耀德不觀兵。
惟賣劍買牛。
鑄劍戟為農器。
與天下共享和平之福。
然狃于治安。
視武事為不急之務。
則适足以召奸宄而來寇兵。
周王勝殷。
載戢幹戈。
載櫜弓矢。
示天下不複用兵。
而周官大司馬之職。
特詳搜苗狝狩之法。
二者并行不悖。
蓋未嘗一日廢武事也。
故曰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不備。
易象傳于萃曰。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謂澤在地上。
不可不思患而豫防也。
且夫宵小之竊發。
半由于武備之不修。
如果嚴訓練。
明賞罰。
娴鼓铙之用。
辦旂常之施。
則幹城腹心。
悉成勁旅。
彼反側者将不戢自銷。
不戰自屈。
熙熙皞皞。
同我太平。
體天地好生之德。
立神武不殺之功。
莫大于是。
故書曰。
有備無患。
傳曰。
備豫不虞。
皆斯義也。
禮成。
上幸文淵閣。
賜講官及聽講諸臣茶。
複賜宴于本仁殿。
○宗人府進呈新修玉牒。
上詣乾清宮東暖閣行禮。
恭閱。
送壽皇殿東西室尊藏。
○以禮節娴熟。
賞太常寺贊禮郎常志、五品頂帶并花翎。
○己酉。
上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調兵部左侍郎趙光、為戶部左侍郎。
兼管三庫事。
仍留浙江學政任。
轉兵部右侍郎黃琮、為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何桂清、為兵部右侍郎。
仍留山東學政任。
○命光祿寺卿青麟、提督江蘇學政。
○庚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工部尚書特登額、七十生辰。
賞禦書扁額、并珍玩文绮。
○辛亥。
孝淑睿皇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壬子。
谕内閣、載铨等奏、承襲奉恩将軍次數未能畫一。
請将軍功旁支子孫。
分别襲替次數一摺。
向來軍功王公旁支子孫承襲奉恩将軍。
例無分别嫡派旁支。
作何襲替明文。
是以或襲五次。
或襲三次。
辦理未能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