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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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不可草率從事。
尤不可坐失機宜。
總期及早蒇功以慰朕念。
至引河及兩壩形勢。
着該河督等繪圖貼說于由驿奏事之便。
進呈備覽。
将此谕令知之。
○以拏獲啯匪。
予四川參将馬榮耀等升補有差。
○蠲緩湖北江陵、石首、公安、武昌、鹹甯、嘉魚、蒲圻、漢陽、漢川、黃陂、孝感、沔陽、黃岡、蕲水、廣濟、黃梅、鐘祥、京山、潛江、天門、應城、監利、松滋、枝江、荊門、興國、江夏、雲夢、蕲、二十九州縣及屯坐各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額賦有差。
并給江陵、石首、公安、三縣災民一月口糧。
○緩徵湖南華容、安鄉、澧、武陵、龍陽、沅江、巴陵、臨湘、益陽、長沙、十州縣被水災區新舊額賦。
○甲寅。
添購直隸永定河備防稭料。
仍增歲料運腳銀。
從總督讷爾經額請也。
○緩徵河南鄢陵、柘城、永城、安陽、臨漳、内黃、延津、商邱、夏邑、輝、封邱、考城、湯陰、孟、十四縣被水被雹村莊新舊額賦。
○乙卯。
命山東巡撫崇恩、來京陛見。
以布政使王笃、護巡撫。
○丙辰緩徵安徽懷甯、五河、東流、桐城、潛山、太湖、宿松、望江、貴池、青陽、銅陵、當塗、蕪湖、繁昌、無為、和、含山、壽、宿、鳳陽、懷遠、定遠、靈壁、鳳台、阜陽、颍上、霍邱、亳、太和、泗、盱眙、天長、宣城、南陵、建德、合肥、巢、建平、三十八州縣暨屯坐各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額賦。
○除浙江錢塘縣水沖田地二十七頃有奇額賦。
○丁巳。
命刑部左侍郎赓福、右春坊右庶子駱秉章、馳往山東查辦事件。
○以拏獲匪犯。
予浙江同知方秉、以知府即用。
先換頂帶。
○除江蘇吳江縣義冢田二十畝有奇額賦。
○戊午。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減免直隸隆平、甯、晉安、任邱、四州縣被水災區額賦有差。
○己未。
谕内閣、德春等奏輕赍銀兩。
屢催未到。
請旨饬催。
有漕各省應解通濟庫輕赍銀兩例應于漕糧未到之先解到。
本年湖南省應解輕赍銀兩。
尚未解到非該省兌交遲延。
即系解官逗留途次。
着湖南巡撫将遲延緣由咨議辦理。
并着直隸山東江南各督撫飛饬查探。
如該解官過境。
即催令兼程趱押北上。
嗣後此項輕赍銀兩。
着各該省巡撫督饬各糧道屆期及早兌交。
解赴通州。
毋得仍前延滞。
○庚申。
上禦洞明堂。
勾到河南、山東、情實罪犯停決河南斬犯一人。
絞犯二人。
山東斬犯六人。
絞犯六人。
餘七十三人予勾。
○貸荊州駐防司庫銀。
修理被水衙署兵房。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鐘祥、鄂順安奏、引河挑成分數并大壩二壩興工日期一摺。
據稱加挑引河。
牽計已有六分工程引河頭接挑工段。
亦已普律插金□欣。
現在先由西壩興工進占。
并挑水壩現已做成六占等語。
此時兩壩正雜料物。
均已集有成數。
正可克期趕辦。
該河督等駐工督催。
責無旁貸。
總當嚴饬在工文武員弁通力合作。
設法趱辦。
務于春前蒇事。
萬不可稍存觀望。
坐失機宜以緻臨時費手。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壬戌。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阿克蘇和阗等處辦理墾荒。
酌給回戶承種并據烏什辦事大臣奏、請裁屯撤兵。
節經谕令達洪阿、親往查勘。
會同布彥泰、妥議具奏。
茲據達洪阿奏、舊疾複發。
驟難就痊。
已明降谕旨。
準其開缺回旗調理矣。
阿克蘇等城。
民回雜處。
現在開墾荒地。
若令民戶認種。
究竟能否相安。
及酌給回戶承種。
日後有無流弊之處。
必須另行派員親曆各該城。
體察情形熟籌定議。
伊犁前辦開墾事宜。
經該将軍奏明委林則徐、查勘辦理。
尚為妥協。
着即傳谕林則徐、前赴阿克蘇烏什、和阗、周曆履勘。
并着布彥泰、選派明白曉事之協領一員。
随同前往勘視。
仍由該将軍察核情形。
斟酌議定。
奏明辦理。
再本日據常清奏、查出庫車可墾荒地。
捐廉興工。
請給無業回子承種等語。
着一并交林則徐、就近往勘。
由該将軍核明具奏。
務期日久相安。
毋啟争占之弊。
是為至要。
輯瑞、維祿、奕山、各摺前已鈔寄。
此次常清原摺。
并着鈔給。
由該将軍一并轉給林則徐閱看。
再伊犁所屬辦理墾地開渠。
各該員捐資出力。
着有微勞。
着該将軍于工竣後據實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提督尤渤奏、查閱各營兵技藝。
及要隘情形。
得旨、随時整饬訓練。
務期得力萬不可再事因循。
勉益加勉。
○以出師受傷。
賞江南參将張蕙、花翎。
○癸亥。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前有旨令讷爾經額等察看長蘆鹽運使陶士霖、才具能否勝任。
茲據奏稱、陶士霖辦事認真尚無贻誤。
而于鹽務未盡妥協合宜。
不勝運司之任。
長蘆鹽運使着李百齡補授。
所遺員缺。
着陶士霖補授。
○以工部左侍郎舒興阿為伊犁參贊大臣。
○轉工部右侍郎阿靈阿、為左侍郎。
調禮部右侍郎花沙納、為工部右侍郎。
兼管錢法堂事務。
兵部右侍郎倭什讷、為禮部右侍郎、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福濟、為兵部右侍郎。
○以工部右侍郎花沙納、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禮部右侍郎倭什讷、為京營右翼總兵。
固不可草率從事。
尤不可坐失機宜。
總期及早蒇功以慰朕念。
至引河及兩壩形勢。
着該河督等繪圖貼說于由驿奏事之便。
進呈備覽。
将此谕令知之。
○以拏獲啯匪。
予四川參将馬榮耀等升補有差。
○蠲緩湖北江陵、石首、公安、武昌、鹹甯、嘉魚、蒲圻、漢陽、漢川、黃陂、孝感、沔陽、黃岡、蕲水、廣濟、黃梅、鐘祥、京山、潛江、天門、應城、監利、松滋、枝江、荊門、興國、江夏、雲夢、蕲、二十九州縣及屯坐各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額賦有差。
并給江陵、石首、公安、三縣災民一月口糧。
○緩徵湖南華容、安鄉、澧、武陵、龍陽、沅江、巴陵、臨湘、益陽、長沙、十州縣被水災區新舊額賦。
○甲寅。
添購直隸永定河備防稭料。
仍增歲料運腳銀。
從總督讷爾經額請也。
○緩徵河南鄢陵、柘城、永城、安陽、臨漳、内黃、延津、商邱、夏邑、輝、封邱、考城、湯陰、孟、十四縣被水被雹村莊新舊額賦。
○乙卯。
命山東巡撫崇恩、來京陛見。
以布政使王笃、護巡撫。
○丙辰緩徵安徽懷甯、五河、東流、桐城、潛山、太湖、宿松、望江、貴池、青陽、銅陵、當塗、蕪湖、繁昌、無為、和、含山、壽、宿、鳳陽、懷遠、定遠、靈壁、鳳台、阜陽、颍上、霍邱、亳、太和、泗、盱眙、天長、宣城、南陵、建德、合肥、巢、建平、三十八州縣暨屯坐各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額賦。
○除浙江錢塘縣水沖田地二十七頃有奇額賦。
○丁巳。
命刑部左侍郎赓福、右春坊右庶子駱秉章、馳往山東查辦事件。
○以拏獲匪犯。
予浙江同知方秉、以知府即用。
先換頂帶。
○除江蘇吳江縣義冢田二十畝有奇額賦。
○戊午。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減免直隸隆平、甯、晉安、任邱、四州縣被水災區額賦有差。
○己未。
谕内閣、德春等奏輕赍銀兩。
屢催未到。
請旨饬催。
有漕各省應解通濟庫輕赍銀兩例應于漕糧未到之先解到。
本年湖南省應解輕赍銀兩。
尚未解到非該省兌交遲延。
即系解官逗留途次。
着湖南巡撫将遲延緣由咨議辦理。
并着直隸山東江南各督撫飛饬查探。
如該解官過境。
即催令兼程趱押北上。
嗣後此項輕赍銀兩。
着各該省巡撫督饬各糧道屆期及早兌交。
解赴通州。
毋得仍前延滞。
○庚申。
上禦洞明堂。
勾到河南、山東、情實罪犯停決河南斬犯一人。
絞犯二人。
山東斬犯六人。
絞犯六人。
餘七十三人予勾。
○貸荊州駐防司庫銀。
修理被水衙署兵房。
○辛酉。
谕軍機大臣等、鐘祥、鄂順安奏、引河挑成分數并大壩二壩興工日期一摺。
據稱加挑引河。
牽計已有六分工程引河頭接挑工段。
亦已普律插金□欣。
現在先由西壩興工進占。
并挑水壩現已做成六占等語。
此時兩壩正雜料物。
均已集有成數。
正可克期趕辦。
該河督等駐工督催。
責無旁貸。
總當嚴饬在工文武員弁通力合作。
設法趱辦。
務于春前蒇事。
萬不可稍存觀望。
坐失機宜以緻臨時費手。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壬戌。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阿克蘇和阗等處辦理墾荒。
酌給回戶承種并據烏什辦事大臣奏、請裁屯撤兵。
節經谕令達洪阿、親往查勘。
會同布彥泰、妥議具奏。
茲據達洪阿奏、舊疾複發。
驟難就痊。
已明降谕旨。
準其開缺回旗調理矣。
阿克蘇等城。
民回雜處。
現在開墾荒地。
若令民戶認種。
究竟能否相安。
及酌給回戶承種。
日後有無流弊之處。
必須另行派員親曆各該城。
體察情形熟籌定議。
伊犁前辦開墾事宜。
經該将軍奏明委林則徐、查勘辦理。
尚為妥協。
着即傳谕林則徐、前赴阿克蘇烏什、和阗、周曆履勘。
并着布彥泰、選派明白曉事之協領一員。
随同前往勘視。
仍由該将軍察核情形。
斟酌議定。
奏明辦理。
再本日據常清奏、查出庫車可墾荒地。
捐廉興工。
請給無業回子承種等語。
着一并交林則徐、就近往勘。
由該将軍核明具奏。
務期日久相安。
毋啟争占之弊。
是為至要。
輯瑞、維祿、奕山、各摺前已鈔寄。
此次常清原摺。
并着鈔給。
由該将軍一并轉給林則徐閱看。
再伊犁所屬辦理墾地開渠。
各該員捐資出力。
着有微勞。
着該将軍于工竣後據實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提督尤渤奏、查閱各營兵技藝。
及要隘情形。
得旨、随時整饬訓練。
務期得力萬不可再事因循。
勉益加勉。
○以出師受傷。
賞江南參将張蕙、花翎。
○癸亥。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前有旨令讷爾經額等察看長蘆鹽運使陶士霖、才具能否勝任。
茲據奏稱、陶士霖辦事認真尚無贻誤。
而于鹽務未盡妥協合宜。
不勝運司之任。
長蘆鹽運使着李百齡補授。
所遺員缺。
着陶士霖補授。
○以工部左侍郎舒興阿為伊犁參贊大臣。
○轉工部右侍郎阿靈阿、為左侍郎。
調禮部右侍郎花沙納、為工部右侍郎。
兼管錢法堂事務。
兵部右侍郎倭什讷、為禮部右侍郎、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福濟、為兵部右侍郎。
○以工部右侍郎花沙納、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禮部右侍郎倭什讷、為京營右翼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