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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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四年。
甲辰。
冬。
十月。
甲午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道光二十五年時憲書。
○試中式武舉王琴堂等八十四人于太和殿前。
○實授張澧中、刑部右侍郎。
○命湖北巡撫趙炳言、來京陛見。
以湖廣總督裕泰、兼署巡撫。
○乙未。
蠲緩直隸霸、永清、武清、寶坻、薊、甯河、文安、大城、東安、高陽、安、獻、阜城、任邱、景、天津、青、靜海、滄、南皮、鹽山、南和、平鄉、钜鹿、大名、南樂、雞澤、清豐、玉田、甯晉、隆平、南宮、磁、三十三州縣被水被雹村莊新舊額賦有差。
并赈霸、永清、二州縣旗民。
○丙申。
上禦紫光閣。
閱中式武舉馬步射。
○丁酉。
上禦箭亭。
閱中式武舉技勇。
○禦乾清宮。
引見中式武舉親定甲乙。
○谕内閣、載垣等奏五辂五乘。
不堪陳設。
請旨可否修理之處。
五辂五乘。
既已年久損壞。
着暫緩修理。
無庸陳設。
○谕軍機大臣等、據奕山奏、查出可墾荒地。
招集回戶承種。
并捐廉開穵渠道興工日期一摺。
和阗開墾事宜。
着暫行停工候旨辦理。
此項荒地。
是否可以開墾。
其招集回戶承種。
日後有無流弊。
該處現在有無民戶可以招墾。
着達洪阿于查勘阿克蘇烏什兩處地畝事竣後。
即前赴和阗。
将該大臣所指達瓦克地方詳細履勘。
體察情形。
咨商布彥泰會同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裕泰奏、查明李家埠潰口監利等州縣湖河被淹尚輕。
現妥為籌辦。
得旨、言顧行。
行顧言。
民為邦本。
别無他谕。
○修湖北荊州府李家埠堤埝。
從總督裕泰請也。
○戊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太和殿傳胪。
賜中式武舉一甲張殿華、錢昱、劉清江、三人武進士及第。
二甲王琴堂等十人武進士出身。
三甲祥保等七十一人同武進士出身。
○谕内閣奕山奏、查明和阗應存生息等項銀兩。
足抵官兵經費等語。
和阗應需道光二十六年官兵經費五千四百十兩零。
前經降旨撥解茲據奏稱、和阗估存生息等項共銀六千五百七十六兩零。
足抵二十六年官兵經費所有前調銀兩。
着毋庸撥解。
其現存普爾錢足敷二十七年經費。
亦着一并停調。
○以訪獲因奸謀命重犯。
予山東曆城縣知縣吳炜升用。
○己亥。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李星沅奏、陝甘駐防繙譯鄉試。
請再展期一摺。
西安甯夏繙譯各生。
現止九名應試。
其續經送部之涼州莊浪考取繙譯各生。
自應一律準其合考。
惟據稱歲晚路遙。
應試各生恐難克期而至着照所議、将試期展至來年二月十六日舉行。
以示體恤。
○庚子。
谕内閣、理藩院奏、遵議諾們汗被控各款。
請饬訊取确供定罪一摺。
此案噶勒丹錫哷圖薩瑪第巴克什、被控需索财物。
侵占田廬。
私拆房間。
擅用轎傘。
強據商産。
隐匿逃人。
奸貪狂妄各款。
均經駐藏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等、按款查明。
自無枉縱。
惟該諾們汗勒取财物。
盈千累萬。
改桑拉木結、以尋常喇嘛。
何能出如許钜赀圖升紮薩克。
并自供曾受羅布桑曲批等财物。
即難保非伊二人表裡為奸。
并恐所索贓款不止此數。
至達賴喇嘛頸上受傷流血不止。
該諾們汗知而不辦其中情節。
尤屬可疑。
仍着該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等、提集全案人證逐一嚴訊。
取具确切供詞。
一經審實即将該諾們汗曆得職銜名号。
全行禠革仍追敕剝黃名下徒衆。
全行撤出廟内赀财。
先行查封。
其達賴喇嘛受傷情由。
并着提同随侍之森琫及服侍之堪布等、悉心研鞫。
務得實情具奏其商上事務印信。
即着該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于呼圖克圖諾們汗内選擇一人管理。
○又谕前據琦善等奏、班禅額爾德尼等、呈控前藏噶勒丹錫哷圖薩瑪第巴克什、額爾德蒙額諾們汗阿旺紮木巴勒粗勒齊木。
種種欺壓達賴喇嘛。
殘害全藏生靈等情一摺。
當交琦善、會同班禅額爾德尼明白查辦。
茲據琦善、班禅額爾德尼等、逐款确切查明。
該諾們汗原系微賤喇嘛因其熟習經咒。
是以屢施深恩。
乃該喇嘛不知感恩圖報。
膽敢心存傲慢。
藐視達賴喇嘛。
動辄貪婪。
擾害藏内人民。
且達賴喇嘛乃宗喀巴之徒。
總領天下黃教。
豈可為兇殘所陵。
該喇嘛如此膽大。
可惡已極。
茲據
甲辰。
冬。
十月。
甲午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頒道光二十五年時憲書。
○試中式武舉王琴堂等八十四人于太和殿前。
○實授張澧中、刑部右侍郎。
○命湖北巡撫趙炳言、來京陛見。
以湖廣總督裕泰、兼署巡撫。
○乙未。
蠲緩直隸霸、永清、武清、寶坻、薊、甯河、文安、大城、東安、高陽、安、獻、阜城、任邱、景、天津、青、靜海、滄、南皮、鹽山、南和、平鄉、钜鹿、大名、南樂、雞澤、清豐、玉田、甯晉、隆平、南宮、磁、三十三州縣被水被雹村莊新舊額賦有差。
并赈霸、永清、二州縣旗民。
○丙申。
上禦紫光閣。
閱中式武舉馬步射。
○丁酉。
上禦箭亭。
閱中式武舉技勇。
○禦乾清宮。
引見中式武舉親定甲乙。
○谕内閣、載垣等奏五辂五乘。
不堪陳設。
請旨可否修理之處。
五辂五乘。
既已年久損壞。
着暫緩修理。
無庸陳設。
○谕軍機大臣等、據奕山奏、查出可墾荒地。
招集回戶承種。
并捐廉開穵渠道興工日期一摺。
和阗開墾事宜。
着暫行停工候旨辦理。
此項荒地。
是否可以開墾。
其招集回戶承種。
日後有無流弊。
該處現在有無民戶可以招墾。
着達洪阿于查勘阿克蘇烏什兩處地畝事竣後。
即前赴和阗。
将該大臣所指達瓦克地方詳細履勘。
體察情形。
咨商布彥泰會同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湖廣總督裕泰奏、查明李家埠潰口監利等州縣湖河被淹尚輕。
現妥為籌辦。
得旨、言顧行。
行顧言。
民為邦本。
别無他谕。
○修湖北荊州府李家埠堤埝。
從總督裕泰請也。
○戊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太和殿傳胪。
賜中式武舉一甲張殿華、錢昱、劉清江、三人武進士及第。
二甲王琴堂等十人武進士出身。
三甲祥保等七十一人同武進士出身。
○谕内閣奕山奏、查明和阗應存生息等項銀兩。
足抵官兵經費等語。
和阗應需道光二十六年官兵經費五千四百十兩零。
前經降旨撥解茲據奏稱、和阗估存生息等項共銀六千五百七十六兩零。
足抵二十六年官兵經費所有前調銀兩。
着毋庸撥解。
其現存普爾錢足敷二十七年經費。
亦着一并停調。
○以訪獲因奸謀命重犯。
予山東曆城縣知縣吳炜升用。
○己亥。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李星沅奏、陝甘駐防繙譯鄉試。
請再展期一摺。
西安甯夏繙譯各生。
現止九名應試。
其續經送部之涼州莊浪考取繙譯各生。
自應一律準其合考。
惟據稱歲晚路遙。
應試各生恐難克期而至着照所議、将試期展至來年二月十六日舉行。
以示體恤。
○庚子。
谕内閣、理藩院奏、遵議諾們汗被控各款。
請饬訊取确供定罪一摺。
此案噶勒丹錫哷圖薩瑪第巴克什、被控需索财物。
侵占田廬。
私拆房間。
擅用轎傘。
強據商産。
隐匿逃人。
奸貪狂妄各款。
均經駐藏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等、按款查明。
自無枉縱。
惟該諾們汗勒取财物。
盈千累萬。
改桑拉木結、以尋常喇嘛。
何能出如許钜赀圖升紮薩克。
并自供曾受羅布桑曲批等财物。
即難保非伊二人表裡為奸。
并恐所索贓款不止此數。
至達賴喇嘛頸上受傷流血不止。
該諾們汗知而不辦其中情節。
尤屬可疑。
仍着該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等、提集全案人證逐一嚴訊。
取具确切供詞。
一經審實即将該諾們汗曆得職銜名号。
全行禠革仍追敕剝黃名下徒衆。
全行撤出廟内赀财。
先行查封。
其達賴喇嘛受傷情由。
并着提同随侍之森琫及服侍之堪布等、悉心研鞫。
務得實情具奏其商上事務印信。
即着該大臣會同班禅額爾德尼、于呼圖克圖諾們汗内選擇一人管理。
○又谕前據琦善等奏、班禅額爾德尼等、呈控前藏噶勒丹錫哷圖薩瑪第巴克什、額爾德蒙額諾們汗阿旺紮木巴勒粗勒齊木。
種種欺壓達賴喇嘛。
殘害全藏生靈等情一摺。
當交琦善、會同班禅額爾德尼明白查辦。
茲據琦善、班禅額爾德尼等、逐款确切查明。
該諾們汗原系微賤喇嘛因其熟習經咒。
是以屢施深恩。
乃該喇嘛不知感恩圖報。
膽敢心存傲慢。
藐視達賴喇嘛。
動辄貪婪。
擾害藏内人民。
且達賴喇嘛乃宗喀巴之徒。
總領天下黃教。
豈可為兇殘所陵。
該喇嘛如此膽大。
可惡已極。
茲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