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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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蟄陷。
據該督詳細籌勘漫口之水。
雖循行舊河。
可以因勢利導。
惟南北兩堤之内。
村莊不少。
居民遷徙維艱。
自應堵築漫口。
引歸故道。
現在存料無多且新河坎刷深。
正河淤高。
下口鳳河。
間段停淤尤虞高仰。
須俟水落後挑穵深通。
堵築方可得手。
自系實在情形。
着照所議即饬該道督同員弁趕緊備料。
俟秋汛後妥速辦理。
至下口鳳河展寬挑深之處。
引河放水時應否再加挑穵。
一并勘估具奏無稍遲誤。
所有永清霸州被水村莊。
應否撫恤。
着确查漫淹輕重。
核實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耆英奏、咪唎口□堅夷使呈出國書。
停止北上并議定條約一摺。
該夷使請求北上。
意在親遞國書經該督反覆曉谕。
始據該夷使将國書呈出求為代奏。
不複希冀進京。
其所呈條約清冊。
亦經逐款議定。
所繳國書。
着俟譯出後遇便呈覽。
另片奏、探聞口□佛夷使臣喇吃呢帶兵船七隻。
火輪船一隻。
在小呂宋停泊。
或來粵暫住。
或徑赴天津。
均未可定。
夷情狡谲。
自當加意嚴防。
但現在尚無端倪。
不可先事張皇。
轉緻别生枝節。
廣東為往來要道。
該夷船無論駛往何口。
自必經過粵洋。
着該督密饬委員加意哨探。
見有該國來船蹤迹。
即行飛速禀報。
探其來意。
相機辦理。
如實有北駛情形。
即一面奏聞。
并飛咨沿海各省一體防範妥為撫馭。
務于鎮靜之中。
仍不失豫防之意。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以廣東布政使黃恩彤辦事認真。
賞花翎。
○以直隸通州協副将來英為江南徐州鎮總兵官。
○庚戌。
旌表守正被戕直隸饒陽縣民何錫恩妻程氏。
○辛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據讷爾經額等會議東陵後山巡防章程。
當交軍機大臣議奏。
茲據奏稱、該督等所議變通四條。
添設撥汛編查保甲。
禁武弁之濫刑。
申巡查之舊制。
均屬妥協周備。
着即照所議辦理。
風水重地。
必當嚴密守護。
以期一律肅清。
惟立法固貴周詳。
奉行尤宜實力。
經此次議定章程之後。
除責成該總兵按照所議各條。
認真督辦外。
着直隸總督于因公出省時。
如相距不遠。
即親往周曆稽查。
察其勤惰。
據實具奏。
并着遴派幹員随時會查。
如有巡查不力及消弭了事等弊。
即據實禀報揭參。
毋得日久懈弛視為具文。
以昭慎重而臻安谧。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降旨将江甯織造瑞長、交部嚴加議處。
即來京聽候部議。
該員如行抵山東直隸境内。
着讷爾經額、崇恩、傳旨饬令迅速趱程來京。
聽候傳訊。
毋得遲延。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内閣學士趙光、署兵部左侍郎。
翰林院侍讀學士靈桂、為光祿寺卿。
○壬子。
烏噜木齊提督中福、因病解任。
以山東登州鎮總兵官玉明、為烏噜木齊提督。
閩浙督标中軍副将武攀鳳、為登州鎮總兵官。
○癸醜。
谕内閣本月十九日。
壽皇殿聖容還禦。
着派王大臣等、敬謹從事。
并着惠親王綿愉、于二十日卯刻恭詣拈香行禮。
○又谕、富呢揚阿等奏、籌議派撥青海蒙古番子官兵。
協同駐防官兵按季會哨章程一摺。
覽奏俱悉。
海南适中之貢額爾蓋地方。
有上中下三路。
俱能分抵防城。
該處乃通番要道。
河北咽喉。
着照議分班管帶防兵。
并蒙古番兵。
按季定期出巡。
前赴貢額爾蓋遊巡會哨。
此項官兵等、所需經費。
除照例籌給外其蒙古番子官兵。
自應酌給犒賞銀兩以示體恤。
準其将閑款銀二千三百兩。
仍查舊章每年解交青海衙門。
移歸新定遊巡章程項下核明饬發。
其每歲收支款目。
免其造冊報銷。
經此次議定章程。
該督等務當嚴饬各官弁認真會哨。
實力巡防毋得虛應故事。
傥試辦一二年後。
體察情形如有不能得力必須變通辦理之處。
着該督會同青海大臣随時酌核。
據實具奏。
○以烏噜木齊都統惟勤、兼署提督。
○乙卯。
谕軍機大臣等、陸費瑔奏、耒陽縣匪徒。
經守城兵勇連次擊退。
并赴調官兵沿途接仗。
現于連界各屬分别派委員弁堵擊各情形。
覽奏均悉。
該匪等自連次受創之後。
複敢屯聚距城一二十裡之石塘鋪冷水井竈頭街等處。
鳴鑼糾衆。
威脅鄉民肆行殺奪。
攔阻文報。
不法已極。
現除已到各兵外石生玉所統各路精兵。
計已到齊。
着陸費瑔、石生玉、即督同前進。
相度機宜。
合力圍捕。
務将首要各犯痛加剿除。
迅速蒇功。
其連界各鄉。
仍各派弁兵嚴密堵禦。
毋令該匪徒計窮竄逸。
各路蔓延。
緻留後患。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甘守先、為陝西鄉試正考官。
陳寶禾、為副考官工部左侍郎。
徐士芬、為江南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編修江國霖、為副考官。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奏、勘定沿江安設炮墩處所一摺。
據奏沿江南北兩岸。
必應安設兵炮。
以固民心現已勘明省城太平門外之五龍山。
可以建築炮墩。
鎮江北固山下。
築長堤一道間段修築炮堤。
對岸順江洲築炮堤一道。
兩岸排列炮墩。
圌山關之大矶頭二矶頭。
築斜長土堤并
據該督詳細籌勘漫口之水。
雖循行舊河。
可以因勢利導。
惟南北兩堤之内。
村莊不少。
居民遷徙維艱。
自應堵築漫口。
引歸故道。
現在存料無多且新河坎刷深。
正河淤高。
下口鳳河。
間段停淤尤虞高仰。
須俟水落後挑穵深通。
堵築方可得手。
自系實在情形。
着照所議即饬該道督同員弁趕緊備料。
俟秋汛後妥速辦理。
至下口鳳河展寬挑深之處。
引河放水時應否再加挑穵。
一并勘估具奏無稍遲誤。
所有永清霸州被水村莊。
應否撫恤。
着确查漫淹輕重。
核實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耆英奏、咪唎口□堅夷使呈出國書。
停止北上并議定條約一摺。
該夷使請求北上。
意在親遞國書經該督反覆曉谕。
始據該夷使将國書呈出求為代奏。
不複希冀進京。
其所呈條約清冊。
亦經逐款議定。
所繳國書。
着俟譯出後遇便呈覽。
另片奏、探聞口□佛夷使臣喇吃呢帶兵船七隻。
火輪船一隻。
在小呂宋停泊。
或來粵暫住。
或徑赴天津。
均未可定。
夷情狡谲。
自當加意嚴防。
但現在尚無端倪。
不可先事張皇。
轉緻别生枝節。
廣東為往來要道。
該夷船無論駛往何口。
自必經過粵洋。
着該督密饬委員加意哨探。
見有該國來船蹤迹。
即行飛速禀報。
探其來意。
相機辦理。
如實有北駛情形。
即一面奏聞。
并飛咨沿海各省一體防範妥為撫馭。
務于鎮靜之中。
仍不失豫防之意。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以廣東布政使黃恩彤辦事認真。
賞花翎。
○以直隸通州協副将來英為江南徐州鎮總兵官。
○庚戌。
旌表守正被戕直隸饒陽縣民何錫恩妻程氏。
○辛亥。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據讷爾經額等會議東陵後山巡防章程。
當交軍機大臣議奏。
茲據奏稱、該督等所議變通四條。
添設撥汛編查保甲。
禁武弁之濫刑。
申巡查之舊制。
均屬妥協周備。
着即照所議辦理。
風水重地。
必當嚴密守護。
以期一律肅清。
惟立法固貴周詳。
奉行尤宜實力。
經此次議定章程之後。
除責成該總兵按照所議各條。
認真督辦外。
着直隸總督于因公出省時。
如相距不遠。
即親往周曆稽查。
察其勤惰。
據實具奏。
并着遴派幹員随時會查。
如有巡查不力及消弭了事等弊。
即據實禀報揭參。
毋得日久懈弛視為具文。
以昭慎重而臻安谧。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降旨将江甯織造瑞長、交部嚴加議處。
即來京聽候部議。
該員如行抵山東直隸境内。
着讷爾經額、崇恩、傳旨饬令迅速趱程來京。
聽候傳訊。
毋得遲延。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内閣學士趙光、署兵部左侍郎。
翰林院侍讀學士靈桂、為光祿寺卿。
○壬子。
烏噜木齊提督中福、因病解任。
以山東登州鎮總兵官玉明、為烏噜木齊提督。
閩浙督标中軍副将武攀鳳、為登州鎮總兵官。
○癸醜。
谕内閣本月十九日。
壽皇殿聖容還禦。
着派王大臣等、敬謹從事。
并着惠親王綿愉、于二十日卯刻恭詣拈香行禮。
○又谕、富呢揚阿等奏、籌議派撥青海蒙古番子官兵。
協同駐防官兵按季會哨章程一摺。
覽奏俱悉。
海南适中之貢額爾蓋地方。
有上中下三路。
俱能分抵防城。
該處乃通番要道。
河北咽喉。
着照議分班管帶防兵。
并蒙古番兵。
按季定期出巡。
前赴貢額爾蓋遊巡會哨。
此項官兵等、所需經費。
除照例籌給外其蒙古番子官兵。
自應酌給犒賞銀兩以示體恤。
準其将閑款銀二千三百兩。
仍查舊章每年解交青海衙門。
移歸新定遊巡章程項下核明饬發。
其每歲收支款目。
免其造冊報銷。
經此次議定章程。
該督等務當嚴饬各官弁認真會哨。
實力巡防毋得虛應故事。
傥試辦一二年後。
體察情形如有不能得力必須變通辦理之處。
着該督會同青海大臣随時酌核。
據實具奏。
○以烏噜木齊都統惟勤、兼署提督。
○乙卯。
谕軍機大臣等、陸費瑔奏、耒陽縣匪徒。
經守城兵勇連次擊退。
并赴調官兵沿途接仗。
現于連界各屬分别派委員弁堵擊各情形。
覽奏均悉。
該匪等自連次受創之後。
複敢屯聚距城一二十裡之石塘鋪冷水井竈頭街等處。
鳴鑼糾衆。
威脅鄉民肆行殺奪。
攔阻文報。
不法已極。
現除已到各兵外石生玉所統各路精兵。
計已到齊。
着陸費瑔、石生玉、即督同前進。
相度機宜。
合力圍捕。
務将首要各犯痛加剿除。
迅速蒇功。
其連界各鄉。
仍各派弁兵嚴密堵禦。
毋令該匪徒計窮竄逸。
各路蔓延。
緻留後患。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以翰林院編修甘守先、為陝西鄉試正考官。
陳寶禾、為副考官工部左侍郎。
徐士芬、為江南鄉試正考官。
翰林院編修江國霖、為副考官。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奏、勘定沿江安設炮墩處所一摺。
據奏沿江南北兩岸。
必應安設兵炮。
以固民心現已勘明省城太平門外之五龍山。
可以建築炮墩。
鎮江北固山下。
築長堤一道間段修築炮堤。
對岸順江洲築炮堤一道。
兩岸排列炮墩。
圌山關之大矶頭二矶頭。
築斜長土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