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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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貢物。
暫行停止。
俟一二年後。
再行察看情形。
奏明辦理。
如有應需何項物件。
聽候随時傳辦。
作正開銷。
至薓斤變價。
據奏請照舊招商變售。
惟銷不足數。
仍請動支額外赢餘補足之處。
是以公項抵作變價。
亦于事理不合。
并着該大臣等再行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兩廣總督祁<?土貢>覆奏、本年薓斤。
設法籌銷。
湊足趕解。
明年招商承領。
繳價盡數報解。
請免照例價饬銷。
下内務府議。
尋議、薓斤加價。
曾于道光十六年核減。
今該督複請減價饬銷。
似難準行。
請将發粵海關變價薓斤。
自本年起。
暫行停止。
仍令該監督随時體察情形。
三二年後。
若稍有起色。
再行奏明發交變價。
從之。
○丙戌。
谕内閣、果勒明阿等奏、會議摉察遊牧。
隔年輪查一摺。
着照所議。
由該參贊大臣等、隔年輪查。
以纾蒙古兵力。
○修築浙江東西兩塘柴埽各工。
從巡撫管遹群請也。
○命安徽司庫酌留秋撥銀十萬兩。
以備赈需。
從巡撫程楙采請也。
○賞廣安門外普濟堂煮赈小米三百石。
○丁亥。
上禦洞明堂。
勾到陝甘、浙江、江蘇、江西、情實罪犯。
停決陝甘斬犯十七人。
絞犯六人。
浙江斬犯十一人。
江蘇斬犯七人。
江西斬犯十六人。
餘六十三人予勾。
○河南鄉試副考官時大杭、因病乞假。
以翰林院編修範承典、為河南鄉試副考官。
○戊子。
旌表守正捐軀四川大竹縣民雷型治妻陳氏。
○庚寅。
上禦洞明堂。
勾到湖廣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二十二人。
絞犯五人。
餘三十八人予勾。
○谕内閣、朕恭閱皇祖高宗純皇帝實錄。
内載乾隆十五年六月谕内閣。
水師兵丁。
與陸路不同。
在陸路則以漢仗弓馬為能。
而水師則專以水戰為事。
況将弁為兵丁之領袖。
凡風雲氣色。
島嶼形勢。
以及往來駕駛之法。
尤須練習有素。
方可指揮士卒。
操縱得宜。
嗣後各省拔補水師千把。
務留心選擇通曉水性。
熟練舟師之員。
方許呈送考驗等因。
欽此。
仰見皇祖慎重水師。
豫儲将帥之至意。
必應永遠遵循。
毋緻日久生懈。
近來水師将弁。
不盡得人。
每遇出洋巡捕之事。
甚至畏避風潮。
逗留近島。
總緣拔補千把總時。
總督提鎮。
多取漢仗弓馬。
而不求實在谙習水師之人。
循資按格。
洊曆大員。
其于水師一切機宜。
未能洞悉。
則所呈送保舉之人。
安望能得習知水性。
熟練舟師者耶。
現在各省善後章程。
饬令水師兵弁。
演放槍炮。
尤須不畏風浪。
慣能駕駛。
方能施放有準。
着通谕沿海總督提鎮等、于拔補千把總時。
務須留心選擇。
或谙識風雲。
或周知島嶼。
或駕駛船隻得宜。
或施放槍炮有準。
核實呈送。
秉公考驗。
該總督提鎮。
均系受恩深重之人。
各宜為國求才。
實心遴選。
俾水師日有起色。
毋負朕諄諄訓誡之意。
○谕軍機大臣等、讷爾經額奏、演試水雷情形一摺。
設伏之器。
必使敵人不覺。
方能攻其無備。
此項水雷。
既無此善水之人送至船底。
轟擊雖利。
亦未見為适用。
惟據該督奏稱、或可變通。
當再為推求。
所有赍到水雷。
仍着該督妥為存貯。
其李光钤等三人。
并廣東帶來匠役。
均着饬令回粵。
将此谕令知之。
○以捐鑄炮位。
予江蘇府經曆莫載、以知縣盡先補用。
○辛卯。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江甯縣民黃文藻姊郭黃氏。
○壬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前署漕運總督周天爵、因病乞休。
命以二品頂帶休緻。
○癸巳。
上禦洞明堂。
勾到安徽、河南、情實罪犯。
停決安徽斬犯二人。
河南斬犯五人。
絞犯六人。
餘四十四人予勾。
○谕内閣、前因東河中河九堡漫口。
當将該河督慧成革職。
并加枷号。
以示懲儆。
惟念該河督到任甫及數月。
與文沖之經曆三汛者。
究有不同。
慧成、着疏枷。
加恩留于河工效力贖罪。
即交麟魁等差遣委用。
○又谕、前據廖鴻荃等奏、遵查排桌牌桶積弊。
并拟現辦章程。
請加給跟役等薪銀。
嚴定賞罰等語。
因恐議加之後。
積弊仍未盡除。
稽查仍視為具文。
當降旨着廖鴻荃等再行妥議具奏。
茲據覆議。
此次管理牌桶。
先期責成掌壩官。
慎選員弁。
核其所帶跟役兵丁。
一并造冊查點。
如有弊窦。
不難立時摉查等語。
現在既拟加給薪銀。
明定賞罰。
自應實力奉行。
層層防範。
有犯必懲。
着責成麟魁等、督饬掌壩等官。
随時認真嚴查。
仍不時親往督視。
以期埽除積弊。
毋得視為具文。
稍有疏懈。
○又谕、廖鴻荃等奏、工需緊急。
請暫行撥借内庫銀兩。
以資趕辦一摺。
現在中河九堡大工。
正當購料興辦。
所有部撥銀兩。
一時未能解齊。
着管庫大臣。
由庫撥給庫平銀一百五十萬兩。
解往工次。
以應急需。
俟将來各省撥款解到。
即行解部歸款。
○谕軍機大臣等、據耆英等奏、議定咪唎口□堅等國通商章程等語。
覽奏均悉。
現在<?口英>夷已準通商。
所有咪唎口□堅等國。
自應準其一體通商。
以示撫綏之意。
着照所議妥辦。
總須籌及遠大。
不可僅顧目前。
緻贻口實。
至咪唎口□堅有進京瞻觐之請。
<?口英>咭唎又于善後條内。
添出沾恩語句。
豫為地步。
安知非互相勾串。
巧為嘗試。
着耆英等、婉為開導。
谕以天朝撫馭各國。
一視同仁。
凡定制所應有者。
從不删減。
定制所本無者。
不能增添
暫行停止。
俟一二年後。
再行察看情形。
奏明辦理。
如有應需何項物件。
聽候随時傳辦。
作正開銷。
至薓斤變價。
據奏請照舊招商變售。
惟銷不足數。
仍請動支額外赢餘補足之處。
是以公項抵作變價。
亦于事理不合。
并着該大臣等再行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兩廣總督祁<?土貢>覆奏、本年薓斤。
設法籌銷。
湊足趕解。
明年招商承領。
繳價盡數報解。
請免照例價饬銷。
下内務府議。
尋議、薓斤加價。
曾于道光十六年核減。
今該督複請減價饬銷。
似難準行。
請将發粵海關變價薓斤。
自本年起。
暫行停止。
仍令該監督随時體察情形。
三二年後。
若稍有起色。
再行奏明發交變價。
從之。
○丙戌。
谕内閣、果勒明阿等奏、會議摉察遊牧。
隔年輪查一摺。
着照所議。
由該參贊大臣等、隔年輪查。
以纾蒙古兵力。
○修築浙江東西兩塘柴埽各工。
從巡撫管遹群請也。
○命安徽司庫酌留秋撥銀十萬兩。
以備赈需。
從巡撫程楙采請也。
○賞廣安門外普濟堂煮赈小米三百石。
○丁亥。
上禦洞明堂。
勾到陝甘、浙江、江蘇、江西、情實罪犯。
停決陝甘斬犯十七人。
絞犯六人。
浙江斬犯十一人。
江蘇斬犯七人。
江西斬犯十六人。
餘六十三人予勾。
○河南鄉試副考官時大杭、因病乞假。
以翰林院編修範承典、為河南鄉試副考官。
○戊子。
旌表守正捐軀四川大竹縣民雷型治妻陳氏。
○庚寅。
上禦洞明堂。
勾到湖廣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二十二人。
絞犯五人。
餘三十八人予勾。
○谕内閣、朕恭閱皇祖高宗純皇帝實錄。
内載乾隆十五年六月谕内閣。
水師兵丁。
與陸路不同。
在陸路則以漢仗弓馬為能。
而水師則專以水戰為事。
況将弁為兵丁之領袖。
凡風雲氣色。
島嶼形勢。
以及往來駕駛之法。
尤須練習有素。
方可指揮士卒。
操縱得宜。
嗣後各省拔補水師千把。
務留心選擇通曉水性。
熟練舟師之員。
方許呈送考驗等因。
欽此。
仰見皇祖慎重水師。
豫儲将帥之至意。
必應永遠遵循。
毋緻日久生懈。
近來水師将弁。
不盡得人。
每遇出洋巡捕之事。
甚至畏避風潮。
逗留近島。
總緣拔補千把總時。
總督提鎮。
多取漢仗弓馬。
而不求實在谙習水師之人。
循資按格。
洊曆大員。
其于水師一切機宜。
未能洞悉。
則所呈送保舉之人。
安望能得習知水性。
熟練舟師者耶。
現在各省善後章程。
饬令水師兵弁。
演放槍炮。
尤須不畏風浪。
慣能駕駛。
方能施放有準。
着通谕沿海總督提鎮等、于拔補千把總時。
務須留心選擇。
或谙識風雲。
或周知島嶼。
或駕駛船隻得宜。
或施放槍炮有準。
核實呈送。
秉公考驗。
該總督提鎮。
均系受恩深重之人。
各宜為國求才。
實心遴選。
俾水師日有起色。
毋負朕諄諄訓誡之意。
○谕軍機大臣等、讷爾經額奏、演試水雷情形一摺。
設伏之器。
必使敵人不覺。
方能攻其無備。
此項水雷。
既無此善水之人送至船底。
轟擊雖利。
亦未見為适用。
惟據該督奏稱、或可變通。
當再為推求。
所有赍到水雷。
仍着該督妥為存貯。
其李光钤等三人。
并廣東帶來匠役。
均着饬令回粵。
将此谕令知之。
○以捐鑄炮位。
予江蘇府經曆莫載、以知縣盡先補用。
○辛卯。
旌表守正捐軀江蘇江甯縣民黃文藻姊郭黃氏。
○壬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前署漕運總督周天爵、因病乞休。
命以二品頂帶休緻。
○癸巳。
上禦洞明堂。
勾到安徽、河南、情實罪犯。
停決安徽斬犯二人。
河南斬犯五人。
絞犯六人。
餘四十四人予勾。
○谕内閣、前因東河中河九堡漫口。
當将該河督慧成革職。
并加枷号。
以示懲儆。
惟念該河督到任甫及數月。
與文沖之經曆三汛者。
究有不同。
慧成、着疏枷。
加恩留于河工效力贖罪。
即交麟魁等差遣委用。
○又谕、前據廖鴻荃等奏、遵查排桌牌桶積弊。
并拟現辦章程。
請加給跟役等薪銀。
嚴定賞罰等語。
因恐議加之後。
積弊仍未盡除。
稽查仍視為具文。
當降旨着廖鴻荃等再行妥議具奏。
茲據覆議。
此次管理牌桶。
先期責成掌壩官。
慎選員弁。
核其所帶跟役兵丁。
一并造冊查點。
如有弊窦。
不難立時摉查等語。
現在既拟加給薪銀。
明定賞罰。
自應實力奉行。
層層防範。
有犯必懲。
着責成麟魁等、督饬掌壩等官。
随時認真嚴查。
仍不時親往督視。
以期埽除積弊。
毋得視為具文。
稍有疏懈。
○又谕、廖鴻荃等奏、工需緊急。
請暫行撥借内庫銀兩。
以資趕辦一摺。
現在中河九堡大工。
正當購料興辦。
所有部撥銀兩。
一時未能解齊。
着管庫大臣。
由庫撥給庫平銀一百五十萬兩。
解往工次。
以應急需。
俟将來各省撥款解到。
即行解部歸款。
○谕軍機大臣等、據耆英等奏、議定咪唎口□堅等國通商章程等語。
覽奏均悉。
現在<?口英>夷已準通商。
所有咪唎口□堅等國。
自應準其一體通商。
以示撫綏之意。
着照所議妥辦。
總須籌及遠大。
不可僅顧目前。
緻贻口實。
至咪唎口□堅有進京瞻觐之請。
<?口英>咭唎又于善後條内。
添出沾恩語句。
豫為地步。
安知非互相勾串。
巧為嘗試。
着耆英等、婉為開導。
谕以天朝撫馭各國。
一視同仁。
凡定制所應有者。
從不删減。
定制所本無者。
不能增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