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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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七年。
丁未。
八月。
壬戌。
月食。
○秋分。
夕月于西郊。
命禮親王全齡、恭代行禮。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亥。
以戶部右侍郎花沙納、兼京營左翼總兵。
○以江西按察使溫予巽、為直隸布政使。
長蘆鹽運使陸元烺、為江西按察使。
○浙江按察使周祖植、因病解任。
調直隸按察使周開麒、為浙江按察使。
以直隸清河道龔裕、為按察使。
○馬蘭鎮總兵官慶錫、因病解任。
以禮部右侍郎倭什讷、為馬蘭鎮總兵官。
兼總管内務府大臣。
○甲子。
谕内閣、布彥泰馳奏、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現在撥饷調兵籌剿一摺。
據稱喀什噶爾卡外、安集延布噜特、糾約本地回子。
屯聚城外。
尋釁肆擾。
該督現已咨會提督、先行帶兵出關。
一面督兵親赴肅州。
照料調度。
并豫調官兵籌畫等語。
安集延等回衆。
性類犬羊。
反覆靡定。
膽敢煽結近城回衆。
困擾城垣。
藐法已極。
必應速伸天讨。
以靖逆萌而安邊徼。
布彥泰着授為定西将軍。
軍務一切悉聽節制。
奕山着作為參贊大臣。
襄辦軍務。
均着頒給關防。
其所需軍饷。
即着由陝西甘肅兩省藩庫分貯項下。
動用支發。
該将軍等務宜激勵将弁。
除暴安良。
一切相機剿辦。
迅速蒇事。
俾根株盡絕。
邊圉肅清。
以副朕望。
○又谕、鄂順安奏、查辦赈務大概情形一摺。
本年豫省雨澤愆期。
被旱甚廣。
疊經谕令該撫将赈撫事宜。
悉心籌議。
惟辦災首在得人。
該撫所派各員。
務當饬令細心經理。
俾災黎均沾實惠。
所有散放錢米。
即嚴饬現委各員、會同各該地方官周曆履勘。
分别戶口多寡。
随處出示曉谕。
俾衆目共睹。
以杜隐欺。
傥有富戶殷商。
捐資煮赈實在好義者。
在該殷戶等原系力敦鄉誼。
克成善舉。
着該撫于事竣後酌量請獎。
至窮黎願往成熟地方。
相依親友。
亦難強阻。
但必須饬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谕令本籍現在放赈。
及早歸來。
不得強行驅逐。
緻滋流弊。
以示朕撫綏安定至意。
○又谕、瑞元等奏、卡倫侍衛被控受賄。
請解交庫倫審辦一摺。
此案昌吉斯台侍衛金齊賢、于俄羅斯所屬之特淩格特地界、不應幹預之事。
辄任意給予該處照票。
緻該處賊犯借端搶奪。
情節已屬可疑。
并據供有受賄情事。
虛實均應研究。
着庫倫辦事大臣行知俄羅斯。
将此案搶馬賊犯哈斯泰等、解至交界地方。
會同審訊。
三等侍衛金齊賢、通事卓蓋們都爾、并事主珠布泰、及應訊人證。
一并解往質審。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布彥泰馳奏、喀什噶爾被回匪圍城。
事甚緊急一摺。
覽奏均悉。
安集延等回衆。
膽敢煽結近城回匪。
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情形甚急。
已明降谕旨。
饬令楊以增暫署督篆。
文慶前往接署。
将該督授為定西将軍。
奕山作為參贊大臣。
頒給關防。
帶兵前往剿辦矣。
該督現已咨會提督。
帶兵出關。
一面親赴肅州調度。
并豫調官兵。
籌辦糧饷。
自可一鼓殲捦。
惟吉明所調阿克蘇兵三百名。
烏什兵三百名。
各守地方。
均關緊要。
再土爾扈特地方。
距該城較遠。
所調之兵。
能否得力會剿。
均着該将軍酌度情形。
或即行調動。
或另行更換。
傥賊勢甚熾。
如再須添調陝西甘肅官兵。
着一面調取。
一面奏聞。
至後路糧台。
最關緊要。
陝甘兩省庫貯。
尚足敷衍。
現在先派臬司嚴良訓、道員明誼、馳往辦理。
該将軍等亦當劄谕辦理之員。
核實撙節。
無得藉端虛糜。
至附近各處。
應有豫為準備者。
即着随時飛咨。
有備無患。
務使官兵奮勇進剿。
俾小醜速就殄滅。
毋緻滋蔓。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布彥泰、奕山、并谕令楊以增知之。
○又谕、有人奏、江南漕賦不均。
請旨饬查一摺。
江蘇上年辦理均漕。
裁去長價短價名目。
原期湔除積習。
以昭平允。
茲據奏稱常熟、昭文、南彙、三縣。
大戶一律增加。
小戶則仍如舊。
南彙尤甚等語。
着李星沅、陸建瀛、密為訪察。
是否實有其事。
嚴行查辦。
并饬有漕各州縣。
悉心經理。
務使紳民一體輸納。
毋得畸輕畸重。
以歸畫一。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查常昭等三縣。
并無各糧戶控案。
惟南彙縣有已革舉人嚴宗熙、編造歌謠一案。
現已提證研訊。
并一面諄饬有漕各州縣。
悉心經理。
均必實均。
減必實減。
勿竭小民之膏脂。
亦勿避大戶之嫌怨。
庶于國計民生。
兩有裨益。
報聞。
○河南巡撫鄂順安奏、省城現得透雨。
得旨、稍蘇我中州萬姓。
實深寅感。
各屬有續報者。
到時據實奏來。
○以兵部尚書文慶、署陝甘總督。
未到任前。
以陝西巡撫楊以增署理。
以布政使恒春、署巡撫。
○以戶部左侍郎柏葰、兼鑲紅旗護軍統領。
○調正白旗蒙古副都統華山泰、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頭等侍衛長清、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以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麟魁、為禮部右侍郎。
○命禦前侍衛鑲藍旗護軍統領珠勒亨、二等侍衛德沖額、馳往軍營。
随同定西将軍布彥泰督兵剿辦。
○命陝西按察使嚴良訓、甘肅鎮迪道明誼、辦理糧台事務。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昨已明降谕旨。
授布彥泰為定西将軍。
奕山為參贊大臣。
并指示機宜。
所有關防二顆。
本日由六百裡頒發。
該将軍等即行祗領。
迅速帶兵前往剿辦。
無誤事機。
惟吉明所調阿克蘇兵三百名。
烏什兵三百名。
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皆距該城較遠。
各守地方。
均關緊要。
且各該城防兵。
本屬無多。
分兵往援。
是否能期得力。
該将軍等務須體察情形。
或照數調撥。
或另行更調。
斟酌盡善。
務使官兵布置得宜。
以一當百。
其應如何調遣之處。
着一面舉行。
一面具奏。
毋稍拘泥遲延。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吉明等奏、回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現由伊犁等處。
咨調官兵。
速往應援等語。
覽奏均悉。
回匪肆擾。
膽敢圍困城垣。
該大臣等現已由伊犁等處。
調兵救援。
賊匪詭谲多端。
傥有隙可乘。
自當不失機會。
分路兜剿。
但不可中其奸計。
若賊匪猖獗。
衆寡不敵。
該大臣等、務須持以鎮靜。
以待大兵。
切不可輕舉妄動。
至吉明所調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阿克蘇烏什兵各三百名。
是否能期得力。
已饬布彥泰等察看情形。
酌量分别辦理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開明阿等奏、七裡河兵敗。
退回城内。
已飛咨伊犁調兵救援。
并請饬派大兵進剿等語。
回匪肆擾。
該将軍參贊等接奉谕旨。
自必迅速進剿。
立殄□<?麻骨>。
吉明等為中權扼要。
亦必首尾接應。
該大臣等惟當激勵兵民。
竭力固守。
不可輕舉妄動。
俟救援一到。
聲勢震懾。
或可立解重圍。
至該大臣等自請先行交部嚴議治罪之處。
着俟事竣後。
再降谕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禮部尚書保昌、兼署兵部尚書。
工部左侍郎阿靈阿、署管理戶部三庫事。
戶部左侍郎柏葰、署教習庶吉士。
○以吏部尚書恩桂、管上驷院事。
吏部右侍郎福濟、管武英殿事。
○以禦前頭等侍衛希淩阿、署武備院卿。
○以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德順、署鑲藍旗護軍統領。
○以鑲黃旗漢軍都統春山、兼署鑲藍旗漢軍都統。
○賞前任馬蘭鎮總兵官善焘、副都統銜。
為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
○以葉爾羌幫辦大臣吉明、署參贊大臣。
阿克蘇辦事大臣舒興阿、署葉爾羌幫辦大臣。
○丙寅。
谕内閣、楊殿邦奏、請饬豫籌備撥章程等語。
向來糧船挽入直隸境内。
間用例設撥船接撥。
本年水涸異常。
撥船不敷。
若在安陵一帶。
覓雇民船。
又屬不易。
現在權宜之計。
饬令山東各撥船、接撥前進。
以期無誤。
傥嗣後沿河州縣。
恃有此舉。
于備撥穵淺一切要務。
視為緩圖。
殊非慎重辦公之道。
着讷爾經額先事籌畫。
妥立章程。
嚴饬沿河各州縣谕以轉瞬新漕屆臨務須實力備辦。
毋得援此次山東接撥之案。
任意推诿。
以速漕運而杜流弊。
○谕軍機大臣等、李星沅奏、整頓洋面捕務等語。
水師弁兵按月巡哨。
近多視為具文。
即或出洋巡捕。
往往虛報邀功。
或雲擊碎盜船幾隻。
或雲轟斃盜匪多名。
且動以人船俱沉沒無蹤為詞。
海面迷漫。
大抵望洋而歎。
從何查驗。
該督嗣後總須嚴饬水陸各營将弁。
不分海嵎海面。
如有盜匪。
立即分投合捕。
四面兜拏。
以絕根株。
至該督所稱海嵎窩頓須清。
海岸接濟須斷。
以及生捦盜犯。
總以起獲盜贓為憑。
果能照此核實認真辦理。
何患海洋不靖。
但不可徒托空言。
鋪張過盛。
須于引古證今之中。
漸有起敝救衰之效。
朕實有厚望焉。
勉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據吉明等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已有旨谕令該大臣等、持以鎮靜。
以待大兵。
并明降谕旨。
令吉明署葉爾羌參贊大臣。
舒興阿署幫辦大臣矣。
本日據吉明奏到、賊匪入卡滋擾喀什噶爾。
派兵堵禦情形一摺。
又片奏、該城料理守具。
拟探明路徑。
派兵前往夾擊等語。
覽奏均悉。
此摺乃系七月二十六日以前情事。
現在軍營局面。
自有變更。
難以懸揣。
該大臣等惟當相機應援。
不可顧此失彼。
傥本城距敵甚近。
不免為賊所窺伺。
則惟有督饬将弁兵丁等嚴守要隘。
竭力防堵。
固保城池。
毋稍疏失。
至該城回民衆多。
恐有風鶴之警。
尤宜加意安輯。
毋失其心。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連日據布彥泰、吉明、開明阿等馳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本日據紮拉芬泰奏、派兵前往應援并阿克蘇調兵防堵一摺。
又片奏、阿克蘇卡内外安靜等語。
覽奏均悉。
喀什噶爾城垣被困。
已命将調兵前往剿辦。
自可速就肅清。
惟大兵兼程前進。
有需時日。
阿克蘇為扼要咽喉地方。
傥防守稍疏。
所關匪淺。
該大臣現已明白曉谕回子。
令其安心度日。
不可疑忌張皇。
并調兵防堵。
着即嚴饬該将弁兵丁等、于緊要處所。
晝夜巡查。
認真防堵。
毋稍疏懈。
該大臣務當固守藩籬。
加意安撫回民。
毋失其心。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李星沅奏、遵籌泖湖設防情形。
得旨、總期緩急可恃。
切忌妄作聰明。
掉弄筆頭。
終無實濟也。
懔之勉之。
又奏、所轄七鎮各總兵決勝揆機。
未能深信。
得旨、各鎮若不得人。
卿亦勞而無益。
必當随時甄核。
如有可用者。
何妨密奏。
○江蘇巡撫陸建瀛奏、江海關徵收夷稅。
請分作兩季報解。
下部知之。
○撥陝西、甘肅、河東、兩淮、山西庫存銀、共一百萬兩。
解往甘肅糧台。
以備軍需。
○修築湖北安陸府濱臨襄河堤塍。
從總督裕泰請也。
○貸江甯京口駐防修理官署兵房俸饷銀。
○丁卯。
上詣黑龍潭神祠拈香。
○谕内閣、慶錫奏、請将失察延燒樹株之營弁。
分别降補議處一摺。
桃花寺行宮西南官山樹株。
因民人果金貴、燎稗失火。
延燒多株。
所有失察之桃花寺專汛薊州營經制外委張毓和、着降為馬兵。
以示懲儆。
代理薊州營都司事千總王慶、亦有應得之咎。
着交部照例議處。
果金貴、着解交薊州知州。
先行管押。
由讷爾經額遴員前往。
研訊失火确情。
将應得罪名。
照例定拟具奏。
尋奏、該犯實因燎稗遇風。
失火延燒。
雖訊無别情。
非尋常疏忽可比。
按律問拟杖徒。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定西将軍布彥泰等。
現在回匪滋擾。
屢寄谕旨。
指示機宜。
本日據薩迎阿等奏、已派兵交奕山督同由冰嶺一帶至阿克蘇。
俟各處兵有先到者。
即帶領前進等語。
賊匪圍城肆擾。
非痛加剿辦。
不足示懲。
該将軍接奉前旨。
自已調度齊備。
着即帶兵迅速前進。
與奕山會合。
商同督剿。
務使一鼓殲捦。
毋緻延蔓。
至附近各處。
有應豫為準備之處。
均着該将軍等酌量情形。
相機籌畫。
毋得臨事掣肘。
現在賊勢如何。
及如何分合剿辦之處。
随時奏聞。
以慰朕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回疆安集延賊匪出擾。
被剿出卡。
即有旨谕知薩迎阿等、傥遇匪徒煽動。
必須派兵。
即一面調派。
一面奏聞。
旋經布彥泰馳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即明降谕旨。
将布彥泰授為定西将軍。
奕山作為參贊大臣。
帶兵前往督剿。
設立糧台。
接應後路。
并谕知吉明、開明阿、紮拉芬泰等、固守藩籬。
以待大兵矣。
本日據薩迎阿等奏、派兵前往應援一摺。
又另片奏、派員帶領土爾扈特、烏噜木齊官兵前往等語。
所辦甚好。
正與朕前降谕旨一面派兵一面奏聞之意相合。
該将軍現已派兵分作三起啟程。
奕山督同由冰嶺一帶前進。
自可迅抵該處。
立殄□<?麻骨>。
伊犁地方。
事事均關緊要。
該将軍惟當鎮靜彈壓。
随時盡心籌畫。
遙為策應。
務臻周密。
是為至要。
至烏噜木齊提督成玉、已帶兵前往。
其提督印務。
即着惟勤就近兼署。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李星沅奏、江甯省城義倉。
添建倉廒。
請動用捐赈餘息銀。
買谷以資儲備。
從之。
○以故奉國将軍載铻子溥芳襲職。
○戊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靈濩龍王之神。
昆明湖安佑普濟沛澤廣生龍王之神。
密雲縣白龍潭昭靈廣濟普澤龍王之神。
○遣官祭圓明園惠濟祠。
河神廟。
○谕内閣、琦善等奏、請變通唐古特番目兵丁、操練技藝一摺。
西藏設立番兵。
前于道光二十一年間。
将刀矛一項裁撤。
現據該督等查明。
該弁兵近來熟習刀矛。
可期得力。
着照所請、嗣後番兵三千名。
準其以鳥槍刀矛各五成。
分别挑選。
其該管弁目。
亦着照額選拔。
施放炮位。
即于鳥槍兵丁中。
擇人兼習。
遇春秋操演。
即照現習陣勢。
另呈該大臣閱看。
所有舊設木弓竹箭一項。
着即裁撤。
○谕軍機大臣等、琦善等奏、據廓爾喀國王之子禀稱、揀派噶箕等、呈進貢物。
及該嗣王襲爵緣由一摺。
又另片查開廓爾喀王、向蒙賞給寶石頂帶成案。
覽奏均悉。
廓爾喀國王之子。
已遵伊父印書襲爵。
現在揀派噶箕、呈進貢物。
足見恭順輸忱。
惟據稱尚有面禀苦楚。
求祈教導之事。
難保别無妄渎。
既據該督等頒給檄谕。
俟該噶箕等到藏時。
即當曉以大義。
杜其妄念。
如别無要求。
着即宣示恩旨。
賞給該嗣王寶石頂帶。
令其恪守藩服。
斷不可别生枝節。
是為至要。
又另摺奏、唐古特僧俗具禀、額魯特弁兵。
屢次不法。
公懇帶領番兵剿除。
現在酌量辦理等語。
額魯特屢次妄為。
據朗噶等面禀。
商謀抗拒者。
不過十餘人。
此外多系惑于邪說。
被脅勉從。
尚無出巢焚擄逆迹。
該督等惟當随時察看情形。
設法曉谕。
如黨羽漸散。
該奸匪等仍不投出。
或帶兵緝拏。
或責令縛獻。
務須相機妥辦。
切勿激生事端。
琦善現赴四川總督新任。
所有此二案應行酌辦之處。
并着斌良等一面籌畫。
一面飛商琦善。
總期意見相同。
以綏藩封而靖邊圉。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斌良等奏、查此次廓爾喀嗣王遣使納貢。
甚屬恭謹。
并無意外幹求。
奉旨俟該噶箕到藏時。
曉以大義。
茲該噶箕早已赴京。
無從宣示。
至賞給該嗣王寶石頂帶一節。
現在飛商琦善。
總期意見相同。
再行具奏。
至唐古特僧俗具禀額魯特不法。
欲懇帶領番兵剿除一案。
前與琦善面商。
額魯特抗拒者不過十餘人。
既經曉谕。
黨羽已散。
若操之太急。
恐緻激成事端。
随将噶瑪頓住等拟罪。
先行奏結。
其惑于邪說商謀抗拒之策墊仁侵等六犯。
業據額魯特固山達等拏獲。
按夷例定拟遣發。
續經具奏結案。
現在額魯特已遵檄谕願出馬隊。
唐古特僧俗等各已悅服。
願照舊例按季給予糧饷。
現在均極安靜。
報聞。
○調杭州将軍奕興、為盛京将軍。
盛京将軍奕湘、為杭州将軍。
○己巳。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上詣安佑宮行禮。
○兩江總督李星沅等奏、口□佛<?口蘭>哂國夷目。
由廣東帶領兵船二隻。
欲赴通商五口。
查看貿易情形。
旋于朝鮮境内遭風。
即由彼帶兵回粵。
其到口兵丁。
亦未上岸。
當經犒給以示懷柔。
報聞。
○以文報絡繹。
暫添烏沙克他爾、庫木什阿哈瑪、腰站兩處。
每站兵六名。
馬十匹。
從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舒精阿請也。
○庚午。
谕内閣、前派出承修悫惠皇貴妃園寝飨殿工程。
着仍派倭什讷、會同張芾、敬謹修理。
無庸另派。
○谕軍機大臣等、吳文镕奏、拏獲教犯會匪。
提省審辦一摺。
所辦好。
江西南安贛州兩府地方。
界連湖南廣東福建。
每有匪徒習教拜會傳徒等事。
甚或糾衆圖劫。
為害地方。
更難保無另有不軌重情。
必應嚴密捦拏。
徹底根究。
以期淨絕根株。
着該撫督同臬司、先将現獲各犯。
嚴行訊辦。
該犯楚潮泗等、供止吃齋斂錢。
斷難憑信。
所供拜湖南人王成金為師習教。
并謝詞華等、結盟拜會。
膽敢聚衆。
希圖奪犯。
尤屬不法已極。
務即飛咨湖南。
一體饬屬嚴拏。
研究确情。
核實懲辦。
至已獲案人犯。
必應多方詳鞫。
毋令任意狡飾。
緻有不實不盡。
在逃各逸犯。
着即通饬各屬。
并咨會鄰封。
毋分畛域。
一體嚴密摉拏。
務期悉數就獲。
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吉明等奏、探報英吉沙爾、現有賊匪撲近城垣。
兩城文報阻塞。
現催官兵馳往援應。
又德全奏、阿克蘇檄調官兵。
派往接應。
并酌留烏噜木齊征兵。
又鐘翔等奏、烏什派往喀什噶爾官兵。
未能足數各一摺。
并據吉明、德全等、各片奏調兵情形。
及借撥經費各等語。
覽奏均悉。
吉明等現已探悉賊匪撲近英吉沙爾城垣。
緻兩城文報不通。
且該處城小兵單。
自應派兵速往救援。
惟據該署參贊等片奏、前經奏請将應換回營官兵。
暫留備調。
計陸續到齊。
共有四千五百餘名。
合之伊犁等處、咨調官兵五千數百名。
統計已有一萬餘名。
拟即飛咨布彥泰。
毋庸再行調撥。
并行知距關較近之甘州涼州肅州各營。
豫為挑兵備調等語。
兵貴精而不貴多。
着布彥泰、奕山、悉心酌核。
如所調足敷防剿。
即毋庸多撥出關。
以節糜費。
至庫車烏什兩處。
地本蕞爾。
兵力尤單。
恐有顧此失彼之虞。
現據德全及鐘翔等奏稱、各派兵一二百名。
馳赴應援。
存城官兵無多。
着該将軍等于大兵雲集之時。
察看情形。
正恐得力不在此一二百名。
否則徒資蹂躏。
自以撤回各歸本城。
嚴密防守為是。
其前經調赴喀什噶爾之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如果不能得力。
亦即酌量撤回。
現計各處官兵。
将次到齊。
趁此回匪散處。
攻剿較易。
且伊犁兵素稱勁勇。
分擊合擊。
出奇制勝。
不難一鼓作氣。
盡數殲除。
該将軍等務當督饬将弁。
謀勇兼施。
迅速奏功。
俾免蔓延。
是為至要。
至德全片奏、仿照成案。
由哈密先行借撥庫貯二十八年經費銀五千兩。
即将庫車經費。
改解哈密歸款。
着準其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辛未。
遣官祭賢良祠。
○谕内閣、給事中胡元博奏、倉務懈弛一摺。
着倉場侍郎、按照摺内情形。
查明據實參奏。
北新倉如此廢弛。
各倉恐亦不免。
着該侍郎派員稽查。
其應如何嚴定章程之處。
并着妥議具奏。
尋奏、查北新倉監督耆齡、于值班時。
因米車未到。
暫回公寓。
尚非曠誤職守。
惟倉門洞開。
無人約束。
究屬疏漏。
至稽查各倉。
向來立有章程。
日久怠生。
不無疏漏。
應請嗣後遇收放米石時。
所用人夫。
添給腰牌。
于入倉時按名散放。
出倉時照數繳還。
令鋪軍帶領。
毋許擅離。
以就約束。
仍責令各該監督、在倉内妥為照料。
不得乘間出倉。
書吏花戶人等。
不準一時曠誤。
并随時派員稽查。
或親往查察。
傥有怠惰偷安情事。
立即從嚴參辦。
得旨、耆齡着交部議處。
嗣後該侍郎等、務當派員随時稽查各倉。
無稍疏懈。
○谕軍機大臣等、舒倫保等奏、接準布彥泰飛咨。
挑選弁兵。
請旨派往一摺。
據稱西路回匪滋事。
該處進兵較近。
現準咨調。
當即挑選官二十員。
精壯兵丁五百名。
應需器械馬匹。
均已豫辦齊備。
并據該将軍等自稱、均經屢次出師。
願圖報效等語。
所奏可嘉。
現在攻剿回匪。
已由伊犁等處、調兵一萬餘名。
将來應否添調。
着該将軍等挑備齊全。
候旨遵行。
并着飛咨布彥泰、奕山知悉。
将此谕令知之。
○撥山西司庫銀五十萬兩。
解往甘肅。
以備軍需。
○壬申。
谕内閣、兵部奏、台站接遞緊要奏摺。
遲誤日時。
請旨饬查等語。
籌辦軍務之時。
遇有緊要摺報。
必須迅速馳遞。
茲據該部奏稱、本月二十三日。
接到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舒精阿五百裡奏摺。
并署葉爾羌參贊大臣吉明等六百裡奏摺。
核對傳牌時刻。
竟有遲至二日三日之久。
未将阻滞聲明結報。
又傳牌尾單破爛。
未注時刻。
均屬玩誤。
着直隸山西甘肅陝西各督撫、及新疆經過各城大臣。
按站查明。
系何處遲誤。
指名參奏。
以重郵政而肅軍務。
○又谕、喬用遷奏、在籍道員被控各款。
請暫行革職提審一摺。
貴州在籍前任道員劉晸昌、因與小功服叔債務涉訟。
辄肆辱罵。
牽涉地方公事。
希圖挾制。
并藉端挾嫌糾衆。
将人房屋打毀。
種種滋事。
如果屬實。
殊屬不知安分。
前任廣東南韶連道劉晸昌、着即行革職。
并将附和滋事之生監陳秉乾等、一并咨革。
交該撫提同全案人證。
研訊确情。
秉公究辦。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布彥泰馳奏、籌饷解往關外備支。
并停調口内援兵一摺。
又據薩迎阿等奏、援兵分起起程。
并請撥甘肅省庫貯新疆備用銀兩各一摺。
又片奏、伊犁不能再撥官兵。
并阿克蘇安設糧台。
請調大臣會同辦理。
及派廢員辦理文案各等語。
覽奏均悉。
此次回匪滋事。
關外調留各兵。
既已足敷防剿。
關内之兵。
着布彥泰、奕山、酌量停止調遣。
布彥泰接奉頒發定西将軍印信後。
諒已星速馳赴肅州。
探察賊勢如何。
如仍舊猖獗。
即速出關進剿。
無稍遲延。
傥賊衆已散。
或僅止分竄各卡。
肆行搶掠。
并無他意。
則關外之兵。
盡足摉捕。
該将軍即着暫駐肅州。
察看情形。
居中策應。
伊犁官兵及遣勇、現已分作五起。
陸續起程。
又飛咨烏噜木齊、于前調滿漢官兵一千五百名外。
再行挑派滿漢官兵一千名。
趕緊續進。
奕山早已起程。
由阿克蘇直赴葉爾羌。
着即迅速督兵進剿。
趁勢撲滅。
道途遙遠。
若拘泥與布彥泰相商後。
始行辦理。
豈不坐失事機耶。
至伊犁官兵。
不能多撥。
所見甚是。
着毋庸再撥。
再薩迎阿等、籌撥甘省庫貯新疆備用銀一百萬兩。
現經布彥泰奏稱、原款所存無幾。
另籌别款。
湊足二十萬兩。
解往備撥。
并飛咨陝西山西兩省。
各籌撥銀五十萬兩。
昨已有旨。
将山西撥銀五十萬兩。
交楊以增存貯。
以備不虞。
至陝西省應撥之項。
或已在所撥之内。
或楊以增業經酌量帶往。
均俟确有準數。
再行奏明。
報部核算。
該将軍等于各款解到時。
務須加意撙節。
毋得稍有虛糜。
傥賊衆已散。
即撤糧台。
尤不得任聽劣員任意鋪張。
濫行銷算。
至阿克蘇安設糧台。
必須妥員經理。
着派海枚前往。
會同該處官員辦理。
并準其派令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等、前往阿克蘇。
随同襄辦。
其所請将已革知縣劉光鬥等、留伊犁辦理文案。
并将已革副指揮王瑩等、由奕山帶往行營幫辦之處。
均準其派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甘肅安肅道雲麟、為按察使。
○賞休緻甯古塔副都統烏爾德善全俸。
○甲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勤政殿聽政。
○谕内閣、戶部奏、積欠案内未完各款。
請旨饬催等語。
各省應追應扣應估變各項。
均屬帑藏所關。
不容稍有虧短。
前經降旨饬令各省督撫。
認真嚴催。
毋再懸宕。
茲據戶部查明。
各省新舊統共未完銀、有六百三十餘萬兩之多。
制錢糧石。
積欠亦複不少。
細查各款欠項。
皆系有着不解。
何以舊者延宕。
新者踵增。
陳陳相因。
伊于胡底。
當此國用孔亟之時。
該督撫等全不以國事為重。
因循玩愒。
積習相沿。
殊屬不成事體。
所有戶部單開各項。
除河南省民欠馬儀工價。
現值災荒。
暫緩查辦外。
其餘各省欠項。
着各督撫督同司道認真查明。
已完扣者。
迅即報撥。
未完扣者。
勒限提催。
如有屢催罔應。
及已報徵完而侵那不解者。
立即專摺嚴參。
各該屬員自顧考成。
豈敢不急公輸納。
總緣各該督撫等、或礙情面。
或視為通行具文。
讨好屬員。
博取寬大之譽。
左藏匮乏。
何以度支。
着再谕各直省督撫。
務當破除積習。
激發天良。
将逐款陸續嚴催解部。
年終之時。
朕将饬部稽查。
某省自降旨催後。
已完若幹。
勤惰攸分。
黜陟所系。
毋謂訓誡之不早也。
懔之。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前因豫省災荒。
亟應籌款赈恤。
曾降旨發給銀三十萬兩。
因思河南被災甚廣。
億萬赤子。
嗷嗷待哺。
若全待分款撥解。
仍恐緩不濟急。
無以速拯災黎。
着再行先發廣儲司銀二十萬兩。
造辦處銀十萬兩。
星速解交該省。
以備赈撫之用。
此外仍着戶部再行籌畫銀三十萬兩。
就近撥解應用。
該撫即嚴饬承辦各員。
激發天良。
核實認真散放。
務期實惠均沾。
勿令一夫失所。
當此經費支绌之時。
朕不惜内帑以延民命。
該省紳民殷戶。
諒念切桑梓。
必有推解恐後者。
該撫其善為拊循勸誘之。
毋失朕望。
○又谕、布彥泰奏、番賊攻撲汛卡。
經官兵捕擊遠竄。
請将玩誤之汛官懲處一摺。
甘肅兼理紅崖堡守備署高台營都司詹兆虎、于番賊在化林川等處、附近搶掠竄擾。
并不立時追擊。
辄敢頓兵不進。
避匿回堡。
賊至不能夾攻。
賊逸又不追捕。
以緻兵丁傷亡。
複敢虛詞捏飾。
實屬畏葸巧詐。
贻誤邊防。
詹兆虎、着即革職。
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遺失軍械。
責令賠補。
陣亡兵丁。
着查明咨部照例議恤。
○又谕、鐘方等奏、年班伯克入觐。
請暫行停止一摺。
喀什噶爾現有回匪滋事。
各城伯克等均有防守派差之責。
所有此次各城先後起身之伯克等、均着停止本年入觐。
即令各回原處。
俟明歲再行照例前來。
以示體恤。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薩迎阿等馳奏、飛催援兵起程。
并各城辦理情形一摺。
另片奏、傳聞逆首系由霍罕逃出滋事等語。
又據鐘方等奏、籌備官兵過境。
鹽糧車馱等項情形一摺。
覽奏均悉。
昨經降旨。
令奕山督兵迅速進剿。
并谕布彥泰行抵肅州時。
察看情形。
酌量進止。
現據薩迎阿等查明。
喀什噶爾存城官兵、不下三千餘員名。
并城内居民甚衆。
如果調度有方。
戰守皆資得力。
奕山計本月下旬。
總可行抵阿克蘇。
自已帶同各兵前進。
着仍遵前旨。
迅速進兵。
趁勢痛加剿辦。
勿使蔓延。
無庸會商布彥泰。
至布彥泰則須斟酌情形。
傥賊勢必須并力攻剿。
自應出關。
如該回匪僅因逼迫肆掠。
則不久自散。
仍以安駐肅州居中策應為妥。
所有阿克蘇阿奇木伯克愛瑪特捐備軍需等件。
着事竣奏明施恩。
再巴爾楚克為南四城門戶。
且與樹窩子相連。
地方緊要。
無令失機。
此次賊匪内、傳述有逆夷張格爾之弟巴布頂之子倭裡漢條列和卓在内。
由霍罕逃出滋事。
道路之言。
實難憑信。
總之釜底遊魂。
無關緊要。
如能就獲。
固可立正典刑。
即或逃匿。
此種醜類。
必遭冥譴。
斷不可黩武窮兵。
以必得首逆為快。
免得許多影射貪功之念。
總期迅速蒇事。
早撤糧台為要。
至鐘方等奏、籌備官兵供支。
豫為妥辦。
諒早咨會。
應否調遣。
不為遙制。
悉聽随時酌辦。
飛咨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哈勒吉那奏、賠補蒙古被搶贓畜。
護送起程。
并緝拏續搶馬匹。
現在巡查情形。
籌議酌辦一摺。
前因庫倫蒙古官員喇嘛人等行抵青海。
被番賊搶去馬匹駝隻。
曾經降旨饬令嚴緝贓賊務獲。
被搶牲畜。
令該大臣照數賠補。
茲據奏稱、該蒙古複被番賊兩次搶劫牲畜多隻。
實屬目無法紀。
該大臣親帶官兵巡查緝辦。
即據左翼盟長呈報遇賊兩次。
槍斃番賊四名。
奪獲駝馬騾牛二十餘匹。
所有殺賊之蒙古噶勒、着優加獎賞。
并令該盟長等派兵同赴要隘堵禦。
俟該蒙古行過。
再行撤回。
該蒙古人等起程進藏。
道路尚遠。
原派綠營兵四十名。
頗形單弱。
着即添派綠營蒙古官兵。
一同照料護送。
仍咨明駐藏大臣。
派兵接護進藏。
至明歲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自藏起程北上。
應如何添派官兵。
前往迎護之處。
着布彥泰等先事豫防。
毋得再有疏虞。
有失懷柔之意。
是為至要。
至所稱商酌調兵出口。
分投驅逐。
勒獻贓賊等語。
着布彥泰等酌量情形。
再為辦理。
另片奏、循化貴德兩廳營、于番族搶劫之案。
并不認真緝辦。
以緻邊防廢弛等語。
着布彥泰等、仍責成兩廳營。
予限兩月。
勒令趕緊緝拏蒙古前後被搶贓賊務獲。
傥仍狃于積習。
始終玩懈。
即着從嚴參辦。
至樂斌片陳蒙古人等、屢次被搶駝馬。
應作何賠補辦理之處。
已據哈勒吉那咨明樂斌、初次被搶。
折價購買。
至後兩次被搶贓畜。
一時均難備辦齊全。
俟至明歲從藏旋回。
再為給領。
着屆期賠補足數。
毋令蒙古藉口。
其哈勒吉那、失察蒙古複被搶掠。
自請治罪之處。
着交部再行議處。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通政使司副使慶昀、為太常寺卿。
太常寺少卿許乃普、為光祿寺卿。
○以貴州清江協副将烏勒欣泰、為山西太原鎮總兵官。
○乙亥。
撫恤琉球國遭風難夷如例。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吉明等奏、英吉沙爾城垣。
被賊圍困。
派往救援官兵。
中途遇賊。
得獲勝仗。
派兵接應。
并動項支發官兵鹽菜口糧。
請撥銀接濟各一摺。
覽奏均悉。
據稱七月二十七日。
有賊匪二三千人。
圍城放火。
經我兵開炮擊退。
旋經帶兵遊擊花沙布等、殺斃賊匪。
不計其數。
賊兵敗後。
複聚衆圍城。
請調兵接應等語。
此次賊匪圍困英吉沙爾。
雖人數衆多。
俱系裹脅烏合之衆。
其賊首名目。
無非聳人聽聞。
藉此易煽良回。
安可盡信。
現在伊犁等處官兵。
計已陸續到齊。
奕山正可乘此銳氣。
一鼓殲滅。
務令片甲不回。
方足以警将來而靖邊圉。
奕山系棄
丁未。
八月。
壬戌。
月食。
○秋分。
夕月于西郊。
命禮親王全齡、恭代行禮。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亥。
以戶部右侍郎花沙納、兼京營左翼總兵。
○以江西按察使溫予巽、為直隸布政使。
長蘆鹽運使陸元烺、為江西按察使。
○浙江按察使周祖植、因病解任。
調直隸按察使周開麒、為浙江按察使。
以直隸清河道龔裕、為按察使。
○馬蘭鎮總兵官慶錫、因病解任。
以禮部右侍郎倭什讷、為馬蘭鎮總兵官。
兼總管内務府大臣。
○甲子。
谕内閣、布彥泰馳奏、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現在撥饷調兵籌剿一摺。
據稱喀什噶爾卡外、安集延布噜特、糾約本地回子。
屯聚城外。
尋釁肆擾。
該督現已咨會提督、先行帶兵出關。
一面督兵親赴肅州。
照料調度。
并豫調官兵籌畫等語。
安集延等回衆。
性類犬羊。
反覆靡定。
膽敢煽結近城回衆。
困擾城垣。
藐法已極。
必應速伸天讨。
以靖逆萌而安邊徼。
布彥泰着授為定西将軍。
軍務一切悉聽節制。
奕山着作為參贊大臣。
襄辦軍務。
均着頒給關防。
其所需軍饷。
即着由陝西甘肅兩省藩庫分貯項下。
動用支發。
該将軍等務宜激勵将弁。
除暴安良。
一切相機剿辦。
迅速蒇事。
俾根株盡絕。
邊圉肅清。
以副朕望。
○又谕、鄂順安奏、查辦赈務大概情形一摺。
本年豫省雨澤愆期。
被旱甚廣。
疊經谕令該撫将赈撫事宜。
悉心籌議。
惟辦災首在得人。
該撫所派各員。
務當饬令細心經理。
俾災黎均沾實惠。
所有散放錢米。
即嚴饬現委各員、會同各該地方官周曆履勘。
分别戶口多寡。
随處出示曉谕。
俾衆目共睹。
以杜隐欺。
傥有富戶殷商。
捐資煮赈實在好義者。
在該殷戶等原系力敦鄉誼。
克成善舉。
着該撫于事竣後酌量請獎。
至窮黎願往成熟地方。
相依親友。
亦難強阻。
但必須饬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谕令本籍現在放赈。
及早歸來。
不得強行驅逐。
緻滋流弊。
以示朕撫綏安定至意。
○又谕、瑞元等奏、卡倫侍衛被控受賄。
請解交庫倫審辦一摺。
此案昌吉斯台侍衛金齊賢、于俄羅斯所屬之特淩格特地界、不應幹預之事。
辄任意給予該處照票。
緻該處賊犯借端搶奪。
情節已屬可疑。
并據供有受賄情事。
虛實均應研究。
着庫倫辦事大臣行知俄羅斯。
将此案搶馬賊犯哈斯泰等、解至交界地方。
會同審訊。
三等侍衛金齊賢、通事卓蓋們都爾、并事主珠布泰、及應訊人證。
一并解往質審。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布彥泰馳奏、喀什噶爾被回匪圍城。
事甚緊急一摺。
覽奏均悉。
安集延等回衆。
膽敢煽結近城回匪。
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情形甚急。
已明降谕旨。
饬令楊以增暫署督篆。
文慶前往接署。
将該督授為定西将軍。
奕山作為參贊大臣。
頒給關防。
帶兵前往剿辦矣。
該督現已咨會提督。
帶兵出關。
一面親赴肅州調度。
并豫調官兵。
籌辦糧饷。
自可一鼓殲捦。
惟吉明所調阿克蘇兵三百名。
烏什兵三百名。
各守地方。
均關緊要。
再土爾扈特地方。
距該城較遠。
所調之兵。
能否得力會剿。
均着該将軍酌度情形。
或即行調動。
或另行更換。
傥賊勢甚熾。
如再須添調陝西甘肅官兵。
着一面調取。
一面奏聞。
至後路糧台。
最關緊要。
陝甘兩省庫貯。
尚足敷衍。
現在先派臬司嚴良訓、道員明誼、馳往辦理。
該将軍等亦當劄谕辦理之員。
核實撙節。
無得藉端虛糜。
至附近各處。
應有豫為準備者。
即着随時飛咨。
有備無患。
務使官兵奮勇進剿。
俾小醜速就殄滅。
毋緻滋蔓。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布彥泰、奕山、并谕令楊以增知之。
○又谕、有人奏、江南漕賦不均。
請旨饬查一摺。
江蘇上年辦理均漕。
裁去長價短價名目。
原期湔除積習。
以昭平允。
茲據奏稱常熟、昭文、南彙、三縣。
大戶一律增加。
小戶則仍如舊。
南彙尤甚等語。
着李星沅、陸建瀛、密為訪察。
是否實有其事。
嚴行查辦。
并饬有漕各州縣。
悉心經理。
務使紳民一體輸納。
毋得畸輕畸重。
以歸畫一。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查常昭等三縣。
并無各糧戶控案。
惟南彙縣有已革舉人嚴宗熙、編造歌謠一案。
現已提證研訊。
并一面諄饬有漕各州縣。
悉心經理。
均必實均。
減必實減。
勿竭小民之膏脂。
亦勿避大戶之嫌怨。
庶于國計民生。
兩有裨益。
報聞。
○河南巡撫鄂順安奏、省城現得透雨。
得旨、稍蘇我中州萬姓。
實深寅感。
各屬有續報者。
到時據實奏來。
○以兵部尚書文慶、署陝甘總督。
未到任前。
以陝西巡撫楊以增署理。
以布政使恒春、署巡撫。
○以戶部左侍郎柏葰、兼鑲紅旗護軍統領。
○調正白旗蒙古副都統華山泰、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頭等侍衛長清、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以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麟魁、為禮部右侍郎。
○命禦前侍衛鑲藍旗護軍統領珠勒亨、二等侍衛德沖額、馳往軍營。
随同定西将軍布彥泰督兵剿辦。
○命陝西按察使嚴良訓、甘肅鎮迪道明誼、辦理糧台事務。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喀什噶爾回匪滋事。
昨已明降谕旨。
授布彥泰為定西将軍。
奕山為參贊大臣。
并指示機宜。
所有關防二顆。
本日由六百裡頒發。
該将軍等即行祗領。
迅速帶兵前往剿辦。
無誤事機。
惟吉明所調阿克蘇兵三百名。
烏什兵三百名。
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皆距該城較遠。
各守地方。
均關緊要。
且各該城防兵。
本屬無多。
分兵往援。
是否能期得力。
該将軍等務須體察情形。
或照數調撥。
或另行更調。
斟酌盡善。
務使官兵布置得宜。
以一當百。
其應如何調遣之處。
着一面舉行。
一面具奏。
毋稍拘泥遲延。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吉明等奏、回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現由伊犁等處。
咨調官兵。
速往應援等語。
覽奏均悉。
回匪肆擾。
膽敢圍困城垣。
該大臣等現已由伊犁等處。
調兵救援。
賊匪詭谲多端。
傥有隙可乘。
自當不失機會。
分路兜剿。
但不可中其奸計。
若賊匪猖獗。
衆寡不敵。
該大臣等、務須持以鎮靜。
以待大兵。
切不可輕舉妄動。
至吉明所調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阿克蘇烏什兵各三百名。
是否能期得力。
已饬布彥泰等察看情形。
酌量分别辦理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開明阿等奏、七裡河兵敗。
退回城内。
已飛咨伊犁調兵救援。
并請饬派大兵進剿等語。
回匪肆擾。
該将軍參贊等接奉谕旨。
自必迅速進剿。
立殄□<?麻骨>。
吉明等為中權扼要。
亦必首尾接應。
該大臣等惟當激勵兵民。
竭力固守。
不可輕舉妄動。
俟救援一到。
聲勢震懾。
或可立解重圍。
至該大臣等自請先行交部嚴議治罪之處。
着俟事竣後。
再降谕旨。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禮部尚書保昌、兼署兵部尚書。
工部左侍郎阿靈阿、署管理戶部三庫事。
戶部左侍郎柏葰、署教習庶吉士。
○以吏部尚書恩桂、管上驷院事。
吏部右侍郎福濟、管武英殿事。
○以禦前頭等侍衛希淩阿、署武備院卿。
○以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德順、署鑲藍旗護軍統領。
○以鑲黃旗漢軍都統春山、兼署鑲藍旗漢軍都統。
○賞前任馬蘭鎮總兵官善焘、副都統銜。
為烏裡雅蘇台參贊大臣。
○以葉爾羌幫辦大臣吉明、署參贊大臣。
阿克蘇辦事大臣舒興阿、署葉爾羌幫辦大臣。
○丙寅。
谕内閣、楊殿邦奏、請饬豫籌備撥章程等語。
向來糧船挽入直隸境内。
間用例設撥船接撥。
本年水涸異常。
撥船不敷。
若在安陵一帶。
覓雇民船。
又屬不易。
現在權宜之計。
饬令山東各撥船、接撥前進。
以期無誤。
傥嗣後沿河州縣。
恃有此舉。
于備撥穵淺一切要務。
視為緩圖。
殊非慎重辦公之道。
着讷爾經額先事籌畫。
妥立章程。
嚴饬沿河各州縣谕以轉瞬新漕屆臨務須實力備辦。
毋得援此次山東接撥之案。
任意推诿。
以速漕運而杜流弊。
○谕軍機大臣等、李星沅奏、整頓洋面捕務等語。
水師弁兵按月巡哨。
近多視為具文。
即或出洋巡捕。
往往虛報邀功。
或雲擊碎盜船幾隻。
或雲轟斃盜匪多名。
且動以人船俱沉沒無蹤為詞。
海面迷漫。
大抵望洋而歎。
從何查驗。
該督嗣後總須嚴饬水陸各營将弁。
不分海嵎海面。
如有盜匪。
立即分投合捕。
四面兜拏。
以絕根株。
至該督所稱海嵎窩頓須清。
海岸接濟須斷。
以及生捦盜犯。
總以起獲盜贓為憑。
果能照此核實認真辦理。
何患海洋不靖。
但不可徒托空言。
鋪張過盛。
須于引古證今之中。
漸有起敝救衰之效。
朕實有厚望焉。
勉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據吉明等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已有旨谕令該大臣等、持以鎮靜。
以待大兵。
并明降谕旨。
令吉明署葉爾羌參贊大臣。
舒興阿署幫辦大臣矣。
本日據吉明奏到、賊匪入卡滋擾喀什噶爾。
派兵堵禦情形一摺。
又片奏、該城料理守具。
拟探明路徑。
派兵前往夾擊等語。
覽奏均悉。
此摺乃系七月二十六日以前情事。
現在軍營局面。
自有變更。
難以懸揣。
該大臣等惟當相機應援。
不可顧此失彼。
傥本城距敵甚近。
不免為賊所窺伺。
則惟有督饬将弁兵丁等嚴守要隘。
竭力防堵。
固保城池。
毋稍疏失。
至該城回民衆多。
恐有風鶴之警。
尤宜加意安輯。
毋失其心。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連日據布彥泰、吉明、開明阿等馳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本日據紮拉芬泰奏、派兵前往應援并阿克蘇調兵防堵一摺。
又片奏、阿克蘇卡内外安靜等語。
覽奏均悉。
喀什噶爾城垣被困。
已命将調兵前往剿辦。
自可速就肅清。
惟大兵兼程前進。
有需時日。
阿克蘇為扼要咽喉地方。
傥防守稍疏。
所關匪淺。
該大臣現已明白曉谕回子。
令其安心度日。
不可疑忌張皇。
并調兵防堵。
着即嚴饬該将弁兵丁等、于緊要處所。
晝夜巡查。
認真防堵。
毋稍疏懈。
該大臣務當固守藩籬。
加意安撫回民。
毋失其心。
是為至要。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李星沅奏、遵籌泖湖設防情形。
得旨、總期緩急可恃。
切忌妄作聰明。
掉弄筆頭。
終無實濟也。
懔之勉之。
又奏、所轄七鎮各總兵決勝揆機。
未能深信。
得旨、各鎮若不得人。
卿亦勞而無益。
必當随時甄核。
如有可用者。
何妨密奏。
○江蘇巡撫陸建瀛奏、江海關徵收夷稅。
請分作兩季報解。
下部知之。
○撥陝西、甘肅、河東、兩淮、山西庫存銀、共一百萬兩。
解往甘肅糧台。
以備軍需。
○修築湖北安陸府濱臨襄河堤塍。
從總督裕泰請也。
○貸江甯京口駐防修理官署兵房俸饷銀。
○丁卯。
上詣黑龍潭神祠拈香。
○谕内閣、慶錫奏、請将失察延燒樹株之營弁。
分别降補議處一摺。
桃花寺行宮西南官山樹株。
因民人果金貴、燎稗失火。
延燒多株。
所有失察之桃花寺專汛薊州營經制外委張毓和、着降為馬兵。
以示懲儆。
代理薊州營都司事千總王慶、亦有應得之咎。
着交部照例議處。
果金貴、着解交薊州知州。
先行管押。
由讷爾經額遴員前往。
研訊失火确情。
将應得罪名。
照例定拟具奏。
尋奏、該犯實因燎稗遇風。
失火延燒。
雖訊無别情。
非尋常疏忽可比。
按律問拟杖徒。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定西将軍布彥泰等。
現在回匪滋擾。
屢寄谕旨。
指示機宜。
本日據薩迎阿等奏、已派兵交奕山督同由冰嶺一帶至阿克蘇。
俟各處兵有先到者。
即帶領前進等語。
賊匪圍城肆擾。
非痛加剿辦。
不足示懲。
該将軍接奉前旨。
自已調度齊備。
着即帶兵迅速前進。
與奕山會合。
商同督剿。
務使一鼓殲捦。
毋緻延蔓。
至附近各處。
有應豫為準備之處。
均着該将軍等酌量情形。
相機籌畫。
毋得臨事掣肘。
現在賊勢如何。
及如何分合剿辦之處。
随時奏聞。
以慰朕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回疆安集延賊匪出擾。
被剿出卡。
即有旨谕知薩迎阿等、傥遇匪徒煽動。
必須派兵。
即一面調派。
一面奏聞。
旋經布彥泰馳奏、賊匪圍困喀什噶爾城垣。
即明降谕旨。
将布彥泰授為定西将軍。
奕山作為參贊大臣。
帶兵前往督剿。
設立糧台。
接應後路。
并谕知吉明、開明阿、紮拉芬泰等、固守藩籬。
以待大兵矣。
本日據薩迎阿等奏、派兵前往應援一摺。
又另片奏、派員帶領土爾扈特、烏噜木齊官兵前往等語。
所辦甚好。
正與朕前降谕旨一面派兵一面奏聞之意相合。
該将軍現已派兵分作三起啟程。
奕山督同由冰嶺一帶前進。
自可迅抵該處。
立殄□<?麻骨>。
伊犁地方。
事事均關緊要。
該将軍惟當鎮靜彈壓。
随時盡心籌畫。
遙為策應。
務臻周密。
是為至要。
至烏噜木齊提督成玉、已帶兵前往。
其提督印務。
即着惟勤就近兼署。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兩江總督李星沅奏、江甯省城義倉。
添建倉廒。
請動用捐赈餘息銀。
買谷以資儲備。
從之。
○以故奉國将軍載铻子溥芳襲職。
○戊辰。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玉泉山惠濟慈佑靈濩龍王之神。
昆明湖安佑普濟沛澤廣生龍王之神。
密雲縣白龍潭昭靈廣濟普澤龍王之神。
○遣官祭圓明園惠濟祠。
河神廟。
○谕内閣、琦善等奏、請變通唐古特番目兵丁、操練技藝一摺。
西藏設立番兵。
前于道光二十一年間。
将刀矛一項裁撤。
現據該督等查明。
該弁兵近來熟習刀矛。
可期得力。
着照所請、嗣後番兵三千名。
準其以鳥槍刀矛各五成。
分别挑選。
其該管弁目。
亦着照額選拔。
施放炮位。
即于鳥槍兵丁中。
擇人兼習。
遇春秋操演。
即照現習陣勢。
另呈該大臣閱看。
所有舊設木弓竹箭一項。
着即裁撤。
○谕軍機大臣等、琦善等奏、據廓爾喀國王之子禀稱、揀派噶箕等、呈進貢物。
及該嗣王襲爵緣由一摺。
又另片查開廓爾喀王、向蒙賞給寶石頂帶成案。
覽奏均悉。
廓爾喀國王之子。
已遵伊父印書襲爵。
現在揀派噶箕、呈進貢物。
足見恭順輸忱。
惟據稱尚有面禀苦楚。
求祈教導之事。
難保别無妄渎。
既據該督等頒給檄谕。
俟該噶箕等到藏時。
即當曉以大義。
杜其妄念。
如别無要求。
着即宣示恩旨。
賞給該嗣王寶石頂帶。
令其恪守藩服。
斷不可别生枝節。
是為至要。
又另摺奏、唐古特僧俗具禀、額魯特弁兵。
屢次不法。
公懇帶領番兵剿除。
現在酌量辦理等語。
額魯特屢次妄為。
據朗噶等面禀。
商謀抗拒者。
不過十餘人。
此外多系惑于邪說。
被脅勉從。
尚無出巢焚擄逆迹。
該督等惟當随時察看情形。
設法曉谕。
如黨羽漸散。
該奸匪等仍不投出。
或帶兵緝拏。
或責令縛獻。
務須相機妥辦。
切勿激生事端。
琦善現赴四川總督新任。
所有此二案應行酌辦之處。
并着斌良等一面籌畫。
一面飛商琦善。
總期意見相同。
以綏藩封而靖邊圉。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尋斌良等奏、查此次廓爾喀嗣王遣使納貢。
甚屬恭謹。
并無意外幹求。
奉旨俟該噶箕到藏時。
曉以大義。
茲該噶箕早已赴京。
無從宣示。
至賞給該嗣王寶石頂帶一節。
現在飛商琦善。
總期意見相同。
再行具奏。
至唐古特僧俗具禀額魯特不法。
欲懇帶領番兵剿除一案。
前與琦善面商。
額魯特抗拒者不過十餘人。
既經曉谕。
黨羽已散。
若操之太急。
恐緻激成事端。
随将噶瑪頓住等拟罪。
先行奏結。
其惑于邪說商謀抗拒之策墊仁侵等六犯。
業據額魯特固山達等拏獲。
按夷例定拟遣發。
續經具奏結案。
現在額魯特已遵檄谕願出馬隊。
唐古特僧俗等各已悅服。
願照舊例按季給予糧饷。
現在均極安靜。
報聞。
○調杭州将軍奕興、為盛京将軍。
盛京将軍奕湘、為杭州将軍。
○己巳。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上詣安佑宮行禮。
○兩江總督李星沅等奏、口□佛<?口蘭>哂國夷目。
由廣東帶領兵船二隻。
欲赴通商五口。
查看貿易情形。
旋于朝鮮境内遭風。
即由彼帶兵回粵。
其到口兵丁。
亦未上岸。
當經犒給以示懷柔。
報聞。
○以文報絡繹。
暫添烏沙克他爾、庫木什阿哈瑪、腰站兩處。
每站兵六名。
馬十匹。
從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舒精阿請也。
○庚午。
谕内閣、前派出承修悫惠皇貴妃園寝飨殿工程。
着仍派倭什讷、會同張芾、敬謹修理。
無庸另派。
○谕軍機大臣等、吳文镕奏、拏獲教犯會匪。
提省審辦一摺。
所辦好。
江西南安贛州兩府地方。
界連湖南廣東福建。
每有匪徒習教拜會傳徒等事。
甚或糾衆圖劫。
為害地方。
更難保無另有不軌重情。
必應嚴密捦拏。
徹底根究。
以期淨絕根株。
着該撫督同臬司、先将現獲各犯。
嚴行訊辦。
該犯楚潮泗等、供止吃齋斂錢。
斷難憑信。
所供拜湖南人王成金為師習教。
并謝詞華等、結盟拜會。
膽敢聚衆。
希圖奪犯。
尤屬不法已極。
務即飛咨湖南。
一體饬屬嚴拏。
研究确情。
核實懲辦。
至已獲案人犯。
必應多方詳鞫。
毋令任意狡飾。
緻有不實不盡。
在逃各逸犯。
着即通饬各屬。
并咨會鄰封。
毋分畛域。
一體嚴密摉拏。
務期悉數就獲。
不留餘孽。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吉明等奏、探報英吉沙爾、現有賊匪撲近城垣。
兩城文報阻塞。
現催官兵馳往援應。
又德全奏、阿克蘇檄調官兵。
派往接應。
并酌留烏噜木齊征兵。
又鐘翔等奏、烏什派往喀什噶爾官兵。
未能足數各一摺。
并據吉明、德全等、各片奏調兵情形。
及借撥經費各等語。
覽奏均悉。
吉明等現已探悉賊匪撲近英吉沙爾城垣。
緻兩城文報不通。
且該處城小兵單。
自應派兵速往救援。
惟據該署參贊等片奏、前經奏請将應換回營官兵。
暫留備調。
計陸續到齊。
共有四千五百餘名。
合之伊犁等處、咨調官兵五千數百名。
統計已有一萬餘名。
拟即飛咨布彥泰。
毋庸再行調撥。
并行知距關較近之甘州涼州肅州各營。
豫為挑兵備調等語。
兵貴精而不貴多。
着布彥泰、奕山、悉心酌核。
如所調足敷防剿。
即毋庸多撥出關。
以節糜費。
至庫車烏什兩處。
地本蕞爾。
兵力尤單。
恐有顧此失彼之虞。
現據德全及鐘翔等奏稱、各派兵一二百名。
馳赴應援。
存城官兵無多。
着該将軍等于大兵雲集之時。
察看情形。
正恐得力不在此一二百名。
否則徒資蹂躏。
自以撤回各歸本城。
嚴密防守為是。
其前經調赴喀什噶爾之土爾扈特兵一千五百名。
如果不能得力。
亦即酌量撤回。
現計各處官兵。
将次到齊。
趁此回匪散處。
攻剿較易。
且伊犁兵素稱勁勇。
分擊合擊。
出奇制勝。
不難一鼓作氣。
盡數殲除。
該将軍等務當督饬将弁。
謀勇兼施。
迅速奏功。
俾免蔓延。
是為至要。
至德全片奏、仿照成案。
由哈密先行借撥庫貯二十八年經費銀五千兩。
即将庫車經費。
改解哈密歸款。
着準其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辛未。
遣官祭賢良祠。
○谕内閣、給事中胡元博奏、倉務懈弛一摺。
着倉場侍郎、按照摺内情形。
查明據實參奏。
北新倉如此廢弛。
各倉恐亦不免。
着該侍郎派員稽查。
其應如何嚴定章程之處。
并着妥議具奏。
尋奏、查北新倉監督耆齡、于值班時。
因米車未到。
暫回公寓。
尚非曠誤職守。
惟倉門洞開。
無人約束。
究屬疏漏。
至稽查各倉。
向來立有章程。
日久怠生。
不無疏漏。
應請嗣後遇收放米石時。
所用人夫。
添給腰牌。
于入倉時按名散放。
出倉時照數繳還。
令鋪軍帶領。
毋許擅離。
以就約束。
仍責令各該監督、在倉内妥為照料。
不得乘間出倉。
書吏花戶人等。
不準一時曠誤。
并随時派員稽查。
或親往查察。
傥有怠惰偷安情事。
立即從嚴參辦。
得旨、耆齡着交部議處。
嗣後該侍郎等、務當派員随時稽查各倉。
無稍疏懈。
○谕軍機大臣等、舒倫保等奏、接準布彥泰飛咨。
挑選弁兵。
請旨派往一摺。
據稱西路回匪滋事。
該處進兵較近。
現準咨調。
當即挑選官二十員。
精壯兵丁五百名。
應需器械馬匹。
均已豫辦齊備。
并據該将軍等自稱、均經屢次出師。
願圖報效等語。
所奏可嘉。
現在攻剿回匪。
已由伊犁等處、調兵一萬餘名。
将來應否添調。
着該将軍等挑備齊全。
候旨遵行。
并着飛咨布彥泰、奕山知悉。
将此谕令知之。
○撥山西司庫銀五十萬兩。
解往甘肅。
以備軍需。
○壬申。
谕内閣、兵部奏、台站接遞緊要奏摺。
遲誤日時。
請旨饬查等語。
籌辦軍務之時。
遇有緊要摺報。
必須迅速馳遞。
茲據該部奏稱、本月二十三日。
接到喀喇沙爾辦事大臣舒精阿五百裡奏摺。
并署葉爾羌參贊大臣吉明等六百裡奏摺。
核對傳牌時刻。
竟有遲至二日三日之久。
未将阻滞聲明結報。
又傳牌尾單破爛。
未注時刻。
均屬玩誤。
着直隸山西甘肅陝西各督撫、及新疆經過各城大臣。
按站查明。
系何處遲誤。
指名參奏。
以重郵政而肅軍務。
○又谕、喬用遷奏、在籍道員被控各款。
請暫行革職提審一摺。
貴州在籍前任道員劉晸昌、因與小功服叔債務涉訟。
辄肆辱罵。
牽涉地方公事。
希圖挾制。
并藉端挾嫌糾衆。
将人房屋打毀。
種種滋事。
如果屬實。
殊屬不知安分。
前任廣東南韶連道劉晸昌、着即行革職。
并将附和滋事之生監陳秉乾等、一并咨革。
交該撫提同全案人證。
研訊确情。
秉公究辦。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布彥泰馳奏、籌饷解往關外備支。
并停調口内援兵一摺。
又據薩迎阿等奏、援兵分起起程。
并請撥甘肅省庫貯新疆備用銀兩各一摺。
又片奏、伊犁不能再撥官兵。
并阿克蘇安設糧台。
請調大臣會同辦理。
及派廢員辦理文案各等語。
覽奏均悉。
此次回匪滋事。
關外調留各兵。
既已足敷防剿。
關内之兵。
着布彥泰、奕山、酌量停止調遣。
布彥泰接奉頒發定西将軍印信後。
諒已星速馳赴肅州。
探察賊勢如何。
如仍舊猖獗。
即速出關進剿。
無稍遲延。
傥賊衆已散。
或僅止分竄各卡。
肆行搶掠。
并無他意。
則關外之兵。
盡足摉捕。
該将軍即着暫駐肅州。
察看情形。
居中策應。
伊犁官兵及遣勇、現已分作五起。
陸續起程。
又飛咨烏噜木齊、于前調滿漢官兵一千五百名外。
再行挑派滿漢官兵一千名。
趕緊續進。
奕山早已起程。
由阿克蘇直赴葉爾羌。
着即迅速督兵進剿。
趁勢撲滅。
道途遙遠。
若拘泥與布彥泰相商後。
始行辦理。
豈不坐失事機耶。
至伊犁官兵。
不能多撥。
所見甚是。
着毋庸再撥。
再薩迎阿等、籌撥甘省庫貯新疆備用銀一百萬兩。
現經布彥泰奏稱、原款所存無幾。
另籌别款。
湊足二十萬兩。
解往備撥。
并飛咨陝西山西兩省。
各籌撥銀五十萬兩。
昨已有旨。
将山西撥銀五十萬兩。
交楊以增存貯。
以備不虞。
至陝西省應撥之項。
或已在所撥之内。
或楊以增業經酌量帶往。
均俟确有準數。
再行奏明。
報部核算。
該将軍等于各款解到時。
務須加意撙節。
毋得稍有虛糜。
傥賊衆已散。
即撤糧台。
尤不得任聽劣員任意鋪張。
濫行銷算。
至阿克蘇安設糧台。
必須妥員經理。
着派海枚前往。
會同該處官員辦理。
并準其派令已革駐藏大臣孟保等、前往阿克蘇。
随同襄辦。
其所請将已革知縣劉光鬥等、留伊犁辦理文案。
并将已革副指揮王瑩等、由奕山帶往行營幫辦之處。
均準其派辦。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甘肅安肅道雲麟、為按察使。
○賞休緻甯古塔副都統烏爾德善全俸。
○甲戌。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禦勤政殿聽政。
○谕内閣、戶部奏、積欠案内未完各款。
請旨饬催等語。
各省應追應扣應估變各項。
均屬帑藏所關。
不容稍有虧短。
前經降旨饬令各省督撫。
認真嚴催。
毋再懸宕。
茲據戶部查明。
各省新舊統共未完銀、有六百三十餘萬兩之多。
制錢糧石。
積欠亦複不少。
細查各款欠項。
皆系有着不解。
何以舊者延宕。
新者踵增。
陳陳相因。
伊于胡底。
當此國用孔亟之時。
該督撫等全不以國事為重。
因循玩愒。
積習相沿。
殊屬不成事體。
所有戶部單開各項。
除河南省民欠馬儀工價。
現值災荒。
暫緩查辦外。
其餘各省欠項。
着各督撫督同司道認真查明。
已完扣者。
迅即報撥。
未完扣者。
勒限提催。
如有屢催罔應。
及已報徵完而侵那不解者。
立即專摺嚴參。
各該屬員自顧考成。
豈敢不急公輸納。
總緣各該督撫等、或礙情面。
或視為通行具文。
讨好屬員。
博取寬大之譽。
左藏匮乏。
何以度支。
着再谕各直省督撫。
務當破除積習。
激發天良。
将逐款陸續嚴催解部。
年終之時。
朕将饬部稽查。
某省自降旨催後。
已完若幹。
勤惰攸分。
黜陟所系。
毋謂訓誡之不早也。
懔之。
将此通谕知之。
○又谕、前因豫省災荒。
亟應籌款赈恤。
曾降旨發給銀三十萬兩。
因思河南被災甚廣。
億萬赤子。
嗷嗷待哺。
若全待分款撥解。
仍恐緩不濟急。
無以速拯災黎。
着再行先發廣儲司銀二十萬兩。
造辦處銀十萬兩。
星速解交該省。
以備赈撫之用。
此外仍着戶部再行籌畫銀三十萬兩。
就近撥解應用。
該撫即嚴饬承辦各員。
激發天良。
核實認真散放。
務期實惠均沾。
勿令一夫失所。
當此經費支绌之時。
朕不惜内帑以延民命。
該省紳民殷戶。
諒念切桑梓。
必有推解恐後者。
該撫其善為拊循勸誘之。
毋失朕望。
○又谕、布彥泰奏、番賊攻撲汛卡。
經官兵捕擊遠竄。
請将玩誤之汛官懲處一摺。
甘肅兼理紅崖堡守備署高台營都司詹兆虎、于番賊在化林川等處、附近搶掠竄擾。
并不立時追擊。
辄敢頓兵不進。
避匿回堡。
賊至不能夾攻。
賊逸又不追捕。
以緻兵丁傷亡。
複敢虛詞捏飾。
實屬畏葸巧詐。
贻誤邊防。
詹兆虎、着即革職。
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遺失軍械。
責令賠補。
陣亡兵丁。
着查明咨部照例議恤。
○又谕、鐘方等奏、年班伯克入觐。
請暫行停止一摺。
喀什噶爾現有回匪滋事。
各城伯克等均有防守派差之責。
所有此次各城先後起身之伯克等、均着停止本年入觐。
即令各回原處。
俟明歲再行照例前來。
以示體恤。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薩迎阿等馳奏、飛催援兵起程。
并各城辦理情形一摺。
另片奏、傳聞逆首系由霍罕逃出滋事等語。
又據鐘方等奏、籌備官兵過境。
鹽糧車馱等項情形一摺。
覽奏均悉。
昨經降旨。
令奕山督兵迅速進剿。
并谕布彥泰行抵肅州時。
察看情形。
酌量進止。
現據薩迎阿等查明。
喀什噶爾存城官兵、不下三千餘員名。
并城内居民甚衆。
如果調度有方。
戰守皆資得力。
奕山計本月下旬。
總可行抵阿克蘇。
自已帶同各兵前進。
着仍遵前旨。
迅速進兵。
趁勢痛加剿辦。
勿使蔓延。
無庸會商布彥泰。
至布彥泰則須斟酌情形。
傥賊勢必須并力攻剿。
自應出關。
如該回匪僅因逼迫肆掠。
則不久自散。
仍以安駐肅州居中策應為妥。
所有阿克蘇阿奇木伯克愛瑪特捐備軍需等件。
着事竣奏明施恩。
再巴爾楚克為南四城門戶。
且與樹窩子相連。
地方緊要。
無令失機。
此次賊匪内、傳述有逆夷張格爾之弟巴布頂之子倭裡漢條列和卓在内。
由霍罕逃出滋事。
道路之言。
實難憑信。
總之釜底遊魂。
無關緊要。
如能就獲。
固可立正典刑。
即或逃匿。
此種醜類。
必遭冥譴。
斷不可黩武窮兵。
以必得首逆為快。
免得許多影射貪功之念。
總期迅速蒇事。
早撤糧台為要。
至鐘方等奏、籌備官兵供支。
豫為妥辦。
諒早咨會。
應否調遣。
不為遙制。
悉聽随時酌辦。
飛咨辦理。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哈勒吉那奏、賠補蒙古被搶贓畜。
護送起程。
并緝拏續搶馬匹。
現在巡查情形。
籌議酌辦一摺。
前因庫倫蒙古官員喇嘛人等行抵青海。
被番賊搶去馬匹駝隻。
曾經降旨饬令嚴緝贓賊務獲。
被搶牲畜。
令該大臣照數賠補。
茲據奏稱、該蒙古複被番賊兩次搶劫牲畜多隻。
實屬目無法紀。
該大臣親帶官兵巡查緝辦。
即據左翼盟長呈報遇賊兩次。
槍斃番賊四名。
奪獲駝馬騾牛二十餘匹。
所有殺賊之蒙古噶勒、着優加獎賞。
并令該盟長等派兵同赴要隘堵禦。
俟該蒙古行過。
再行撤回。
該蒙古人等起程進藏。
道路尚遠。
原派綠營兵四十名。
頗形單弱。
着即添派綠營蒙古官兵。
一同照料護送。
仍咨明駐藏大臣。
派兵接護進藏。
至明歲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自藏起程北上。
應如何添派官兵。
前往迎護之處。
着布彥泰等先事豫防。
毋得再有疏虞。
有失懷柔之意。
是為至要。
至所稱商酌調兵出口。
分投驅逐。
勒獻贓賊等語。
着布彥泰等酌量情形。
再為辦理。
另片奏、循化貴德兩廳營、于番族搶劫之案。
并不認真緝辦。
以緻邊防廢弛等語。
着布彥泰等、仍責成兩廳營。
予限兩月。
勒令趕緊緝拏蒙古前後被搶贓賊務獲。
傥仍狃于積習。
始終玩懈。
即着從嚴參辦。
至樂斌片陳蒙古人等、屢次被搶駝馬。
應作何賠補辦理之處。
已據哈勒吉那咨明樂斌、初次被搶。
折價購買。
至後兩次被搶贓畜。
一時均難備辦齊全。
俟至明歲從藏旋回。
再為給領。
着屆期賠補足數。
毋令蒙古藉口。
其哈勒吉那、失察蒙古複被搶掠。
自請治罪之處。
着交部再行議處。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通政使司副使慶昀、為太常寺卿。
太常寺少卿許乃普、為光祿寺卿。
○以貴州清江協副将烏勒欣泰、為山西太原鎮總兵官。
○乙亥。
撫恤琉球國遭風難夷如例。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吉明等奏、英吉沙爾城垣。
被賊圍困。
派往救援官兵。
中途遇賊。
得獲勝仗。
派兵接應。
并動項支發官兵鹽菜口糧。
請撥銀接濟各一摺。
覽奏均悉。
據稱七月二十七日。
有賊匪二三千人。
圍城放火。
經我兵開炮擊退。
旋經帶兵遊擊花沙布等、殺斃賊匪。
不計其數。
賊兵敗後。
複聚衆圍城。
請調兵接應等語。
此次賊匪圍困英吉沙爾。
雖人數衆多。
俱系裹脅烏合之衆。
其賊首名目。
無非聳人聽聞。
藉此易煽良回。
安可盡信。
現在伊犁等處官兵。
計已陸續到齊。
奕山正可乘此銳氣。
一鼓殲滅。
務令片甲不回。
方足以警将來而靖邊圉。
奕山系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