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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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琉球貢使到京。
呈遞禀帖。
複以口□佛<?口英>二國留人在彼種種滋擾。
該國王不勝疑慮。
力求代奏等語。
琉球臣服天朝。
最稱恭順。
既據疊次懇請。
若不為之弭止驚擾。
殊失撫馭外藩之意。
然口□佛<?口英>各令執事人等逗留該國。
又不知意欲何為。
此事既未便頒給口□佛<?口英>敕谕。
令其撤回僑寓人等。
又不值遣兵前往與之理論。
惟在該督仰體此意。
複向口□佛<?口英>各酋反覆曉谕。
使知成約既不可違。
小利亦無可取。
務使各将逗留人等悉數撤去。
以弭外侮而恤藩封。
是為至要。
疏球使臣原禀、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調福建巡撫鄭祖琛、為廣西巡撫。
廣西巡撫徐繼畲、為福建巡撫。
○以歲暮祫祭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丁醜。
谕内閣、劉韻珂等奏、招商販運米石以裕民食一摺。
福建沿海各屬。
現在米價增昂。
台米轉運無多。
沿海各郡。
購籴維艱。
自應豫為籌備。
俾無缺乏。
着照所請、準其查照成案。
由司出示招商。
頒給執照。
前赴江浙沿海産米各郡。
分投采買。
轉運至閩。
聽其自行售賣。
經由各口。
随時查驗放行。
毋許照外夾帶偷漏。
亦不得留難阻滞。
以期迅速。
一俟民食漸充。
即行停止給照。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奏、<?口英>夷請于西藏定界通商。
業經正言拒絕。
當有旨着該督堅守成約。
勿為搖惑。
茲據琦善奏稱、據唐古特西界堆噶爾本營官禀報。
有披楞人投遞夷禀。
據來人口述。
系披楞戰勝。
森巴已經歸附。
并将所屬之拉達克、克什米爾、分與管轄。
欲向唐古特交易。
定有章程。
令人前往會議等語。
與該督前奏大略相同。
本日已降旨令琦善嚴密防範。
并着曉谕該夷以辦理夷務。
系欽差大臣之事。
應由該夷自赴廣東與耆英商辦。
着該督仍遵前旨。
申明條約。
毋任狡執。
俾知成約堅明。
五口通商之外。
不得再生枝節。
是為至要。
原片及信底、俱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琦善奏、接據唐古特西界堆噶爾本營官禀報。
有披楞所屬庫魯部落、遣人投遞披楞兵目夷禀。
并現在探聽籌辦情形。
覽奏均悉。
此事前經耆英奏稱、<?口英>夷請于後藏定界通商。
業經耆英谕以西藏本有定界。
無庸再勘。
通商系原約所無。
不得違背等語。
備文照會。
當降旨令耆英援據條約。
正言拒絕。
持以鎮靜。
勿為所搖。
茲據該大臣奏稱、已代營官酌拟回信。
并密為籌備以防不虞。
辦理甚為妥善。
惟<?口英>夷詭谲異常。
自應訓練兵丁。
豫為防範。
如果狡焉思逞。
該大臣惟當因時制宜。
相機籌辦。
切不可孟浪從事。
有傷國體。
仍一面廣為偵探。
随時斟酌情形。
妥協辦理。
一面谕以通商事宜。
現系欽差大臣耆英專管。
如有禀請事件。
可赴廣東商量。
已由四百裡谕知耆英曲加開導。
俾令堅守成約。
毋得别生枝節。
該大臣現已簡放四川總督。
着暫緩前往。
俟斌良到任時。
傥所辦夷務尚未完竣。
仍着留藏數月。
再行前赴新任。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琦善奏、唐古特西界營官禀報。
有披楞人投遞夷禀。
欲向唐古特交易等語。
披楞即<?口英>咭唎國。
現經戰勝森巴。
并森巴所屬之拉達克、克什米爾地方。
俱已歸披楞管轄。
向來唐古特交易。
由拉達克轉賣。
今披楞欲觌面交易。
複私定章程。
令人前往會議。
其意殊屬叵測。
難保無藉端尋釁情事。
現在琦善即赴後藏閱伍。
就近探訪信息。
訓練巡防。
拉達克、克什米爾、是否系卡外回子。
曾否歸服披楞。
及現與披楞有無交結同謀情事。
着賽什雅勒泰等嚴密探訪。
如有其事。
着即豫行校練。
一體防範。
以期有備無患。
斷不準稍涉張皇。
亦不準稍有洩漏。
琦善原奏、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辦理善後各工出力。
予浙江丁憂同知張印塘、服阕後以知府用。
知縣王有齡等、加銜升補有差。
○緩徵浙江青村、橫浦、浦東、下砂、長亭、五場被旱蕩田新舊竈課。
○戊寅。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
後殿。
○命科爾沁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在禦前行走。
○賞禦前行走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紫缰。
○己卯。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詣皇太後宮問安。
○命固倫額驸散秩大臣景壽、在禦前行走。
○朝鮮國使臣金賢根等二人、琉球國使臣向元模、于午門外瞻觐。
○庚辰。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烏珠穆沁、巴林、喀喇沁、翁牛特、敖漢、蘇尼特、阿巴噶、土默特、紮噜特、茂明安、鄂爾多斯、郭爾羅斯、阿拉善、杜爾伯特、喀爾喀、青海、察哈爾、奈曼、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等、并朝鮮琉球國正副使、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卓哩克圖親王巴圖、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科爾沁紮薩克紮薩克圖郡王索特納木倫布木、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翁牛特紮薩克郡王喇特納濟哩第、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蘇尼特紮薩克郡王齊旺紮布、阿巴噶紮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乾清門頭等侍衛科爾沁二等台吉棍楚克林沁、右翼、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杜爾伯特紮薩克親王棍布紮布、喀爾喀紮薩克郡王拉蘇嚨巴咱爾、紮薩克貝子德勒克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登巴咱爾、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是年。
旌表孝子、直隸等省陳廷楠等十九名。
孝婦、江蘇等省嚴徐氏等七口。
孝女、江蘇等省汪氏等三口。
守節合例、八旗滿洲馬甲呈亮妻瓜爾佳氏等一百十三口。
蒙古護軍郭興阿妻李佳氏等三十八口。
漢軍雲騎尉高炳燿妻盧氏等四十一口。
内務府筆帖式得緒妻祖氏等六口。
各省駐防盛京壯丁劉泳寬妻潘氏等三百三十二口。
奉天等省石文貴妻王氏等九百二十七口。
夫亡殉節、直隸等省儒童金恩泰妻王氏等三十九口。
未婚守志、滿洲護軍松林妻郭絡羅氏一口。
内務府幼丁德慶妻舒氏一口。
直隸等省夏長齡妻陳氏等二十口。
百歲壽民婦、山東等省謝振聲等三十四名口。
五世同堂、奉天等省漢軍武翼都尉奇成額等二十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除福建及台灣冊報未到。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二千三百一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九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四十九萬三千三百一石五鬥六升七合八勺。
呈遞禀帖。
複以口□佛<?口英>二國留人在彼種種滋擾。
該國王不勝疑慮。
力求代奏等語。
琉球臣服天朝。
最稱恭順。
既據疊次懇請。
若不為之弭止驚擾。
殊失撫馭外藩之意。
然口□佛<?口英>各令執事人等逗留該國。
又不知意欲何為。
此事既未便頒給口□佛<?口英>敕谕。
令其撤回僑寓人等。
又不值遣兵前往與之理論。
惟在該督仰體此意。
複向口□佛<?口英>各酋反覆曉谕。
使知成約既不可違。
小利亦無可取。
務使各将逗留人等悉數撤去。
以弭外侮而恤藩封。
是為至要。
疏球使臣原禀、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調福建巡撫鄭祖琛、為廣西巡撫。
廣西巡撫徐繼畲、為福建巡撫。
○以歲暮祫祭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丁醜。
谕内閣、劉韻珂等奏、招商販運米石以裕民食一摺。
福建沿海各屬。
現在米價增昂。
台米轉運無多。
沿海各郡。
購籴維艱。
自應豫為籌備。
俾無缺乏。
着照所請、準其查照成案。
由司出示招商。
頒給執照。
前赴江浙沿海産米各郡。
分投采買。
轉運至閩。
聽其自行售賣。
經由各口。
随時查驗放行。
毋許照外夾帶偷漏。
亦不得留難阻滞。
以期迅速。
一俟民食漸充。
即行停止給照。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奏、<?口英>夷請于西藏定界通商。
業經正言拒絕。
當有旨着該督堅守成約。
勿為搖惑。
茲據琦善奏稱、據唐古特西界堆噶爾本營官禀報。
有披楞人投遞夷禀。
據來人口述。
系披楞戰勝。
森巴已經歸附。
并将所屬之拉達克、克什米爾、分與管轄。
欲向唐古特交易。
定有章程。
令人前往會議等語。
與該督前奏大略相同。
本日已降旨令琦善嚴密防範。
并着曉谕該夷以辦理夷務。
系欽差大臣之事。
應由該夷自赴廣東與耆英商辦。
着該督仍遵前旨。
申明條約。
毋任狡執。
俾知成約堅明。
五口通商之外。
不得再生枝節。
是為至要。
原片及信底、俱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琦善奏、接據唐古特西界堆噶爾本營官禀報。
有披楞所屬庫魯部落、遣人投遞披楞兵目夷禀。
并現在探聽籌辦情形。
覽奏均悉。
此事前經耆英奏稱、<?口英>夷請于後藏定界通商。
業經耆英谕以西藏本有定界。
無庸再勘。
通商系原約所無。
不得違背等語。
備文照會。
當降旨令耆英援據條約。
正言拒絕。
持以鎮靜。
勿為所搖。
茲據該大臣奏稱、已代營官酌拟回信。
并密為籌備以防不虞。
辦理甚為妥善。
惟<?口英>夷詭谲異常。
自應訓練兵丁。
豫為防範。
如果狡焉思逞。
該大臣惟當因時制宜。
相機籌辦。
切不可孟浪從事。
有傷國體。
仍一面廣為偵探。
随時斟酌情形。
妥協辦理。
一面谕以通商事宜。
現系欽差大臣耆英專管。
如有禀請事件。
可赴廣東商量。
已由四百裡谕知耆英曲加開導。
俾令堅守成約。
毋得别生枝節。
該大臣現已簡放四川總督。
着暫緩前往。
俟斌良到任時。
傥所辦夷務尚未完竣。
仍着留藏數月。
再行前赴新任。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琦善奏、唐古特西界營官禀報。
有披楞人投遞夷禀。
欲向唐古特交易等語。
披楞即<?口英>咭唎國。
現經戰勝森巴。
并森巴所屬之拉達克、克什米爾地方。
俱已歸披楞管轄。
向來唐古特交易。
由拉達克轉賣。
今披楞欲觌面交易。
複私定章程。
令人前往會議。
其意殊屬叵測。
難保無藉端尋釁情事。
現在琦善即赴後藏閱伍。
就近探訪信息。
訓練巡防。
拉達克、克什米爾、是否系卡外回子。
曾否歸服披楞。
及現與披楞有無交結同謀情事。
着賽什雅勒泰等嚴密探訪。
如有其事。
着即豫行校練。
一體防範。
以期有備無患。
斷不準稍涉張皇。
亦不準稍有洩漏。
琦善原奏、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辦理善後各工出力。
予浙江丁憂同知張印塘、服阕後以知府用。
知縣王有齡等、加銜升補有差。
○緩徵浙江青村、橫浦、浦東、下砂、長亭、五場被旱蕩田新舊竈課。
○戊寅。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
後殿。
○命科爾沁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在禦前行走。
○賞禦前行走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紫缰。
○己卯。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詣皇太後宮問安。
○命固倫額驸散秩大臣景壽、在禦前行走。
○朝鮮國使臣金賢根等二人、琉球國使臣向元模、于午門外瞻觐。
○庚辰。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烏珠穆沁、巴林、喀喇沁、翁牛特、敖漢、蘇尼特、阿巴噶、土默特、紮噜特、茂明安、鄂爾多斯、郭爾羅斯、阿拉善、杜爾伯特、喀爾喀、青海、察哈爾、奈曼、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等、并朝鮮琉球國正副使、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卓哩克圖親王巴圖、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科爾沁紮薩克紮薩克圖郡王索特納木倫布木、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翁牛特紮薩克郡王喇特納濟哩第、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蘇尼特紮薩克郡王齊旺紮布、阿巴噶紮薩克郡王阿爾塔什第、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固倫額驸德木楚克紮布、乾清門頭等侍衛科爾沁二等台吉棍楚克林沁、右翼、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杜爾伯特紮薩克親王棍布紮布、喀爾喀紮薩克郡王拉蘇嚨巴咱爾、紮薩克貝子德勒克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登巴咱爾、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至禦座前。
賜酒成禮。
○是年。
旌表孝子、直隸等省陳廷楠等十九名。
孝婦、江蘇等省嚴徐氏等七口。
孝女、江蘇等省汪氏等三口。
守節合例、八旗滿洲馬甲呈亮妻瓜爾佳氏等一百十三口。
蒙古護軍郭興阿妻李佳氏等三十八口。
漢軍雲騎尉高炳燿妻盧氏等四十一口。
内務府筆帖式得緒妻祖氏等六口。
各省駐防盛京壯丁劉泳寬妻潘氏等三百三十二口。
奉天等省石文貴妻王氏等九百二十七口。
夫亡殉節、直隸等省儒童金恩泰妻王氏等三十九口。
未婚守志、滿洲護軍松林妻郭絡羅氏一口。
内務府幼丁德慶妻舒氏一口。
直隸等省夏長齡妻陳氏等二十口。
百歲壽民婦、山東等省謝振聲等三十四名口。
五世同堂、奉天等省漢軍武翼都尉奇成額等二十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除福建及台灣冊報未到。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二千三百一十二萬一千一百二十九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四十九萬三千三百一石五鬥六升七合八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