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廬譚往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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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起,由雷副都禦史以誠,幫辦揚州軍務,時江北大營都統琦善為欽差大臣,所支軍饷,皆部解省協。
雷部分撥甚寡,無計請益。
錢塘錢孝廉江适在雷營,為謀立厘捐局,抽收百貨,奏明專供本軍。
行之數月,較大營支饷為優。
金運使安清繼之,總理江北籌饷局,為法益密,各省聞風而起仿之。
然上不在軍,下不在民,利歸中飽,軍事益無起色。
胡文忠公精思熟慮,法劉晏專用士人理财一語,加以章程課法詳明周至,遂立富強之效,全局賴以振興。
東南各省繼起日盛,大率皆秉其法,民亦相與安之,幾若丁田之有賦役矣。
文忠嘗言厘金之設,專取于商,不取于農,較加賦為優。
予思商賈貨物,必合計本利。
今農家所需,舉承平時,價增十三,未嘗非厘金之由,特不盡資農,自較加賦為病稍輕耳。
今承平已數十年,而厘局林立如故,論者謂全裁勢有不能,舉日用所需布粟油薪之類,貧富所同,概予蠲免,而重稅富家大戶獨用之物,或亦酌盈劑虛之道也。
錢創此議,雷甚敬信之。
而錢故放縱不羁,狎侮備至,雷積不可耐,使部将以計戕之,奏稱錢語不遜,恐生逆謀,世頗冤之,觀顧亭林《陳遘論》,可慨也。
庚申澱園之變,曾文正、胡文忠二公皆議入衛,而諸軍深入皖境,分駐大江南北,進退均難。
集文武參佐,各立一議,多以入衛為主。
合肥相國時在文正幕中,獨謂夷氛已迫,入衛實屬空言,三國連衡,不過金帛議和,斷無他變,當按兵請旨,且無稍動。
楚軍關天下安危,舉措得失,切宜慎重。
二公是之。
既而事定,奉毋庸入衛之旨,均如合肥相國所議,二公益交重之。
當時幕中輯有《北援議》一冊,參互而觀,可見兩府人材之盛。
尚書肅順以夷寇入犯,倡為熱河之行,與怡親王載恒、鄭親王端華,罪坐誤國,列名三奸,海内所共切齒者也。
然薦舉曾文正公,有功社稷,不可不知。
當江浙失守,東南數省,淪為鬼域,文宗皇帝日接警報,亦倦勤矣。
兩江總督何桂清既以逃死拿問,而代任殊未定人,肅首以曾某為請,得旨即行。
湖口高刺史心夔時在肅幕,左右其事。
肅敗後,高亦頗蒙譏議。
然推曾一節,所關甚大,即肅且當從末減矣。
獨山莫孝廉友芝,時亦在都,與二三清流,實始倡議,知高為肅所重,邀與密商,高毅然以此自任。
殆奉俞旨,肅下直趨高館曰:“行矣!何以謝保人?”握高手大笑,置酒極歡而散。
肅矜權嗜利,而不曉事,或以為意圖非望,則冤也。
兩宮皇太後由熱河旋京,而聲留肅部署後務,已定謀去之。
肅仍擁子女行宮旁,縱姿為樂,缇騎至,直于寝所縛系同犬馬焉。
當肅權勢正熾,頗留意人才,京官有文學者,多傅翼之,不獨高也。
敗後家甚零落,故人無過問者。
高官江蘇時,分俸周饋之,君子用心,可以風矣。
尚書崇绮為鄭王婿,鄭與肅兄弟也。
初婚時,惡其為人,不相依密,且禁婦不時歸甯,群頗怪之。
後亦經紀二家,始終不替焉。
應廉訪習練政事,第賦性明察,為之上下者,不甚易易。
其在蘇藩任時,饬各州縣儲常平倉谷,以備兇荒,合計百餘萬石,交卸時專案結報,不能蒙混絲毫,至今著為令焉。
高刺史心夔需次落拓,廉訪知其才,拔署吳縣兩次,甚著名迹。
常熟、吳江兩邑,漕事号難治,選幹吏往,曲為扶持之,事遂立辦,一時監司中莫其比。
其心迹事功,與嚴中丞樹森相類。
中丞初任州縣,頗蒼滑,自受胡文忠公知遇,力争上流,廉為廉明。
廉訪則受曾文正公及合肥相國知遇,曆上海道,晉至兩司,亦皆卓卓可稱。
吳江沈相國桂芬,雅不善焉。
當鄂藩出缺,政府議代,恭邸遽言資格才望,應臬司自當首指。
相國起應曰:“應臬司外正中邪,害吳人不足,又令之害楚人乎?”次日有來京候簡之旨,廉訪遂告養歸。
廉訪夙工結納,吳中紳士,多相契好,未知吳江相國,以何事龃龉也。
同時與廉訪齊名,有杜觀察文瀾。
始以錢谷幕遊入仕,曾文正公至金陵,頗不然之。
适由行台移使府,見内外楹聯,于人地事事切合,奇嘗之。
詢為觀察手筆,延與深譚,至鹽務、洋務,尤指畫詳明,并條上利害,灼然可行,歎為奇才。
旋奏署江甯藩司,由是遍曆三司五道,未曾引對入都。
沈文肅公莅任後,以嗜好太深,特參去職。
馬端愍新贻之被刺也,鄭尚書敦謹、張漕督之萬,先後遵旨查辦,均以刺者張文祥為洋盜複仇,定律淩遲結案。
而中外議論,頗多異同,其謂事涉暧昧者,固不足辨。
究考其實,複仇一說,亦在疑似之間。
時王少常家璧督學陝西,奏稱丁中丞日昌主使以報私恨。
袁侍郎保恒适辦西征糧台,亦主其說,請饬使臣,切實根究。
廷寄将原摺抄給閱看,中有既有此說,亦不可不使鄭敦謹等知之之谕。
先是,丁中丞之子以挾妓鬥毆,緻醞人命,中丞請旨交端愍查辦,坐兇人抵罪,亦未及丁,實兩無所嫌也。
主使之說,不知何來。
大抵中丞于屬吏,頗近操切,銜恨者多。
世傳《百韻詩》,至污辱不忍卒讀,傳授增加,何所不至。
王、袁兩公,素重端愍,悼此慘禍,倉卒據以入告,初不察其虛實重情,有關國是。
幸賴朝廷寬大,不欲興起大獄,卒就使臣議結。
王、袁之奏,亦等諸台谏風聞耳。
端愍在江南,恪守曾文正公遺規,儉以維俗,勤以勵治,亦稱其職,而輿情則不甚惬焉。
上官入境,屬吏供應酒食器具,亦人情應酬之宜,堅卻不納,似近于矯,蓋先期傳牌已儲備矣。
往吳文節公督雲貴時,于到省先二日,傳單内載柴炭若幹、米肉蔬果若幹,餘概不必備,并親筆标識,到館親驗。
到日,公坐四人輿在前,凡館内外各室供張,一一檢視,次至廚,按單内載物一一收訖。
次晨将行,饬所随員役,皆先出,複至館内外各室及廚,覆視一周,無短失,乃登輿出。
計一宿所費,不過三數十金而已。
先太常公牧黃平,曾親承之,歎為得中。
自經兵亂,大府潔以惠下者居多,然承平既久,紛華漸起,雖以彭尚書玉麟剛方自厲,而每一巡閱長江,水師各營派費供應,亦頗不赀。
尚書自棹小舟,攜食具往來,固未嘗飲一勺雲。
雷部分撥甚寡,無計請益。
錢塘錢孝廉江适在雷營,為謀立厘捐局,抽收百貨,奏明專供本軍。
行之數月,較大營支饷為優。
金運使安清繼之,總理江北籌饷局,為法益密,各省聞風而起仿之。
然上不在軍,下不在民,利歸中飽,軍事益無起色。
胡文忠公精思熟慮,法劉晏專用士人理财一語,加以章程課法詳明周至,遂立富強之效,全局賴以振興。
東南各省繼起日盛,大率皆秉其法,民亦相與安之,幾若丁田之有賦役矣。
文忠嘗言厘金之設,專取于商,不取于農,較加賦為優。
予思商賈貨物,必合計本利。
今農家所需,舉承平時,價增十三,未嘗非厘金之由,特不盡資農,自較加賦為病稍輕耳。
今承平已數十年,而厘局林立如故,論者謂全裁勢有不能,舉日用所需布粟油薪之類,貧富所同,概予蠲免,而重稅富家大戶獨用之物,或亦酌盈劑虛之道也。
錢創此議,雷甚敬信之。
而錢故放縱不羁,狎侮備至,雷積不可耐,使部将以計戕之,奏稱錢語不遜,恐生逆謀,世頗冤之,觀顧亭林《陳遘論》,可慨也。
庚申澱園之變,曾文正、胡文忠二公皆議入衛,而諸軍深入皖境,分駐大江南北,進退均難。
集文武參佐,各立一議,多以入衛為主。
合肥相國時在文正幕中,獨謂夷氛已迫,入衛實屬空言,三國連衡,不過金帛議和,斷無他變,當按兵請旨,且無稍動。
楚軍關天下安危,舉措得失,切宜慎重。
二公是之。
既而事定,奉毋庸入衛之旨,均如合肥相國所議,二公益交重之。
當時幕中輯有《北援議》一冊,參互而觀,可見兩府人材之盛。
尚書肅順以夷寇入犯,倡為熱河之行,與怡親王載恒、鄭親王端華,罪坐誤國,列名三奸,海内所共切齒者也。
然薦舉曾文正公,有功社稷,不可不知。
當江浙失守,東南數省,淪為鬼域,文宗皇帝日接警報,亦倦勤矣。
兩江總督何桂清既以逃死拿問,而代任殊未定人,肅首以曾某為請,得旨即行。
湖口高刺史心夔時在肅幕,左右其事。
肅敗後,高亦頗蒙譏議。
然推曾一節,所關甚大,即肅且當從末減矣。
獨山莫孝廉友芝,時亦在都,與二三清流,實始倡議,知高為肅所重,邀與密商,高毅然以此自任。
殆奉俞旨,肅下直趨高館曰:“行矣!何以謝保人?”握高手大笑,置酒極歡而散。
肅矜權嗜利,而不曉事,或以為意圖非望,則冤也。
兩宮皇太後由熱河旋京,而聲留肅部署後務,已定謀去之。
肅仍擁子女行宮旁,縱姿為樂,缇騎至,直于寝所縛系同犬馬焉。
當肅權勢正熾,頗留意人才,京官有文學者,多傅翼之,不獨高也。
敗後家甚零落,故人無過問者。
高官江蘇時,分俸周饋之,君子用心,可以風矣。
尚書崇绮為鄭王婿,鄭與肅兄弟也。
初婚時,惡其為人,不相依密,且禁婦不時歸甯,群頗怪之。
後亦經紀二家,始終不替焉。
應廉訪習練政事,第賦性明察,為之上下者,不甚易易。
其在蘇藩任時,饬各州縣儲常平倉谷,以備兇荒,合計百餘萬石,交卸時專案結報,不能蒙混絲毫,至今著為令焉。
高刺史心夔需次落拓,廉訪知其才,拔署吳縣兩次,甚著名迹。
常熟、吳江兩邑,漕事号難治,選幹吏往,曲為扶持之,事遂立辦,一時監司中莫其比。
其心迹事功,與嚴中丞樹森相類。
中丞初任州縣,頗蒼滑,自受胡文忠公知遇,力争上流,廉為廉明。
廉訪則受曾文正公及合肥相國知遇,曆上海道,晉至兩司,亦皆卓卓可稱。
吳江沈相國桂芬,雅不善焉。
當鄂藩出缺,政府議代,恭邸遽言資格才望,應臬司自當首指。
相國起應曰:“應臬司外正中邪,害吳人不足,又令之害楚人乎?”次日有來京候簡之旨,廉訪遂告養歸。
廉訪夙工結納,吳中紳士,多相契好,未知吳江相國,以何事龃龉也。
同時與廉訪齊名,有杜觀察文瀾。
始以錢谷幕遊入仕,曾文正公至金陵,頗不然之。
适由行台移使府,見内外楹聯,于人地事事切合,奇嘗之。
詢為觀察手筆,延與深譚,至鹽務、洋務,尤指畫詳明,并條上利害,灼然可行,歎為奇才。
旋奏署江甯藩司,由是遍曆三司五道,未曾引對入都。
沈文肅公莅任後,以嗜好太深,特參去職。
馬端愍新贻之被刺也,鄭尚書敦謹、張漕督之萬,先後遵旨查辦,均以刺者張文祥為洋盜複仇,定律淩遲結案。
而中外議論,頗多異同,其謂事涉暧昧者,固不足辨。
究考其實,複仇一說,亦在疑似之間。
時王少常家璧督學陝西,奏稱丁中丞日昌主使以報私恨。
袁侍郎保恒适辦西征糧台,亦主其說,請饬使臣,切實根究。
廷寄将原摺抄給閱看,中有既有此說,亦不可不使鄭敦謹等知之之谕。
先是,丁中丞之子以挾妓鬥毆,緻醞人命,中丞請旨交端愍查辦,坐兇人抵罪,亦未及丁,實兩無所嫌也。
主使之說,不知何來。
大抵中丞于屬吏,頗近操切,銜恨者多。
世傳《百韻詩》,至污辱不忍卒讀,傳授增加,何所不至。
王、袁兩公,素重端愍,悼此慘禍,倉卒據以入告,初不察其虛實重情,有關國是。
幸賴朝廷寬大,不欲興起大獄,卒就使臣議結。
王、袁之奏,亦等諸台谏風聞耳。
端愍在江南,恪守曾文正公遺規,儉以維俗,勤以勵治,亦稱其職,而輿情則不甚惬焉。
上官入境,屬吏供應酒食器具,亦人情應酬之宜,堅卻不納,似近于矯,蓋先期傳牌已儲備矣。
往吳文節公督雲貴時,于到省先二日,傳單内載柴炭若幹、米肉蔬果若幹,餘概不必備,并親筆标識,到館親驗。
到日,公坐四人輿在前,凡館内外各室供張,一一檢視,次至廚,按單内載物一一收訖。
次晨将行,饬所随員役,皆先出,複至館内外各室及廚,覆視一周,無短失,乃登輿出。
計一宿所費,不過三數十金而已。
先太常公牧黃平,曾親承之,歎為得中。
自經兵亂,大府潔以惠下者居多,然承平既久,紛華漸起,雖以彭尚書玉麟剛方自厲,而每一巡閱長江,水師各營派費供應,亦頗不赀。
尚書自棹小舟,攜食具往來,固未嘗飲一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