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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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員耿應衢射殺賊二人,武舉秦在中射死攻打關廂賊二人,賊退。
初六日賊撤營,東北去,至梁興寨,遇寨主生員梁維中領鄉兵梁光秦等掩襲,生擒賊首李應科,脅從難民劉年等六人,奸細殷士才一人,公命斬之府城。
官生周世權領鄉兵赴援,斬賊首八大王,獲其器械無算,公以犒之。
遂增築一字層台,新建楓香橋,台名靈武,以備兵患,黃岡祝世美為之記。
事聞,擢公知房縣。
公歸揚州省母,攜其次子鳴鸾,倍宜陵人陳宜為仆。
如房時,流賊張獻忠、羅汝才降于經理熊文燦。
文燦為楊嗣昌門生,先為福撫,降大盜鄭芝龍,再為廣撫,除大盜劉香老,由是聲氣通于朝貴,交口譽之。
值朝遣采藥大陰相之,文燦待之厚,酒酣,抵掌談寇亂,壯之,露其銜命意,遂重賂。
言于朝,命文燦總理湖、湘,督師襄、鄖。
文燦複用招海盜之策,加撫流賊。
賊稱陸梁者十三家,惟李自成、張獻忠、羅汝才不受撫。
獻忠部下一賊渠,為首輔韓城之侄,勸其降。
又獻忠為列校時,犯法當刑,總兵陳洪範丐其命。
今洪範與左良玉同讨賊,獻忠遂遺洪範言于文燦,至十一年二月受降。
安插獻忠于谷城,謂之“西營八大王”。
時汝才率其黨白貴、黑雲祥二十餘隊屯房之東西,汝才謂之“曹操”,白貴謂之“小秦王”,黑雲祥謂之“整十萬”。
分支肆虐,公上文請剿,不報,遂或戰或守,擊殺賊妾暨頭目數十人。
賊懼,聞獻忠降,亦求撫而猶豫未決。
公單騎至其營,與汝才歃血盟,汝才遂率所部歸款。
安插房、竹間,解甲耕屯,分營居野。
東關之湯池關、宜陽店、馬欄鋪,為“曹操”安塘排馬處。
過河高墩山、狗兒灣、土地嶺、白窩村,為“曹操營”。
過陽關店通均州,為“小秦王營”。
西關之七裡河、軍馬鋪、廖家巷、雷家灣,為“整十萬營”。
南關之反子口、南闆畈、張家灣、栗花山、大黃溝,氵散堰,至西南深山,北關之石炭、五将山、羅家灣、五龍口,為“曹操營”。
馬欄堰、連三坡通鄖陽,為“小秦王營”。
皆于南關開集,令百姓與降丁一例生理,謂之“撫局”。
諸賊既降,文燦不能撫以威信,惟責其寶賂無厭。
獻忠、汝才等思叛,不肯解甲,亦不受調遣,時出劫掠,谷、房嚣然。
文燦令監軍佥事張大經來谷鎮撫,亦不能禦屯據。
谷縣知縣阮之钿,字實甫,桐城人,往說獻忠,陽應不改。
之钿憂憤成疾,題壁雲:“讀盡聖賢書籍,成此浩然心性,勉哉殺身成仁,無負賢良方正。
”末寫“谷邑小臣阮之钿拜阙恭辭”。
房縣亦民不聊生。
八月,公與主簿朱邦聞、篁将楊道選議戰守機宜;敦請四門參謀舉人向紫垣;南門守正貢士吳廷訓、守副貢士楊爾知、百總孫緻中、袁文;東門守正生員向照、守副生員廖承芳、百總廖一緻、黨守邦;北門守正生員許調鼎、守副生員徐一瑾;百總楊楚文、樂流芳。
西門守正生員雷驚寰、守副生員車渾、百總李三剛、王民化,南門置鼓,東門置梆,北門置鑼,西門置鐘,有警則擊之。
建四門城樓角樓各四,大窩鋪三十六,月城重門八,大炮台四,小炮台十四,牆一百三十丈,城頭垛口一千三百五十二,挑浚城濠五百四十七丈。
五方大旗六,飛虎旗四,燈杆一百二十,大将軍十五位,三眼铳十五門,單眼铳十五門,鈎鐮長槍二百杆,火藥三十五石,鉛子四百斤,五旬而成。
十月,降丁踞西關窺城擄掠,公上文不報。
道選領兵丁鄉勇擊殺其騾馬,炮傷其頭目。
公子鳴鸾,字子強,擐甲入汝才營,謂曰:“若不念香火盟乎?慎毋從亂!”汝才陽諾。
公子知其僞,歸告公,公與道選授兵登陴。
二十二日,安官、居光祖、李大捷奉理憲牌到房;汝才賄安官,令其複命時,僞言公囚安官,意欲反。
事聞,提督李太監題參,行牌告示差官呂鳴瑞等三人,于十七日到房,先往“曹營”,後始進城。
略雲“汝才等數歲萑苻,一朝悔悟,斂九營赤子之心,戢曩時綠林之性,兇殘頓改,殊屬秉彜。
而該縣營叫罵打仗,更拘囚兩院差官,汝該欲反乎?” 谕士民确遵撫局,不得輕啟禍端。
由是民情大懼,半散四方。
公申文待罪。
越日,降丁環逼城下,“曹營”移西關殺掠;踞北關。
公遵文與汝才約,二十四日開集貿易。
差官佯言欲撤城中兵,民間大恐,食亦殆盡,具文乞援。
鳴瑞住賊營,數日乃歸,未向公索報命。
十二年正月初一日,賊分領踞城外十五鄉。
五月初六日獻忠劫谷庫,放囚。
之钿飲鸩未絕,索印,叱之,為賊所刃。
縱火焚燒,脅禦史林鳴球上疏,求封于襄陽,不從,遇害。
十二日理憲文至,令公戒嚴。
越日,獻忠前鋒至房東門,兵查成龍、宋應聘、張文明等對敵,擊斬其将上天龍,遣使缒城乞援于文燦,公至此已乞援八請矣。
刑廳詳曰:“房縣之急,不下睢陽,望救焚而拯溺,不禁大聲而疾呼,若思捧漏而沃焦,可無狂奔而盡氣。
由來霁雲之齧指,進明之擁兵,彥仙之遣人,曲端之衡命,彰彰可考矣。
”治院複曰:“房、竹之間,久稱無事,盤錯方見利器,門下其善所以運量之機。
” 理院複曰:“吾輩當此時勢,勿駭非常之舉,宜收宴如之效。
”守道複曰:“房縣人習于刁訟,一毫小事,匿名歌謠,變亂是非,搖惑人心,向無正氣,縣官緻此,相習成俗。
不佞于門下望之。
”又曰:“上台謂打賊打安官為門下之罪,不過一時安賊之心。
”又曰:“不佞于鄖鎮,猶門下于房縣;不佞籲上台而不能救,猶門下籲不佞而不能救也。
”知府複曰:“彼中情形,繪之紙上,有不堕淚者,非人也。
今日悠悠忽忽,局未易結,彼此相蒙,上下相狃,正不識将來作何底止也?”時賊氛甚熾,乞援又上,至十四請不報。
二十四日,賊大至,獻忠張白幟,汝才張赤幟,俄二幟相雜攻城。
獻忠與汝才手畫口說,獻忠以撫谷監軍張大經檄谕降公。
時大經已降,公大罵,碎其檄。
獻忠遺書要公讓城,公怒曰:“郝老頭可斬,城不可讓!”獻忠攻西門,汝才、貴雲祥攻東北門,獻忠隊下之一丈青、一條龍攻南門。
公命邦聞與百戶魯儒守東門,道選守南門,典史王胤奎守西門,所官張三錫守北門。
西南角樓,公與公子主之;東南角樓,千總張士英督之。
城上燃草投石,賊多死。
賊立雲梯以鈎鈎之,放铳擊斃數百人。
賊掘人墓,取棺戴之首以攻城,又負闆穴城。
城将崩,公子以火油灌之,降石擊傷獻忠左足,殺其馬。
獻忠将引去,公用間入賊壘,陰識獻忠所卧帳,将襲擒之。
二十八日午時,三錫缒一賊上城,北門遂陷。
三錫揖汝才入,道選巷戰死。
大經冠紅纓乘白馬手短槍入,曰:“知縣何在?”嗾獻忠使汝才勸公降,以分其過。
汝才使十騎擁公上馬至“曹營”,時公子散失,公曰:“為求吾兒來。
”汝才使一卒執旗遍求之,時城中殺人如草,積屍如山,求之不得。
營鼓二下,天雨如注,忽傳西南隅有縣公子在,卒排衆而入,公子正與“曹操”幹兒金翅周席地危坐而哭。
卒遣人先報。
甫明,卒偕公子見公,抱頭大哭。
公曰:“汝記家中演《鳴鳳記》耶?”公子曰:“兒不見父,所以苦,見則願從于地下矣!”公以手畫其頸曰:“此下亦不甚恸。
”汝才聞之,流涕曰:“好人好人!”謂公子曰:“不妨不妨!”知公不可屈,欲活公,令避之。
公曰:“豈有避賊知縣耶!”乃與邦聞往見獻忠。
時典史王胤奎為賊所獲,公見獻忠,大罵“死賊”,獻忠怒,命殺胤奎與—守備恐之。
公罵不已,問倉庫銀米安在,罵曰:“有,豈被汝死賊破乎!”大經在旁曰:“公宜觀變。
”獻忠指大經曰:“彼九省監軍如此恭謹,況汝耶!”公罵愈烈,獻忠、大經俱怒叱,曳出西門河上。
忽一騎一人蓬頭垢面,後随一卒,大哭而來,則公子也。
公曰:“好好,來來!”公遂遇害。
公子、邦聞、陳宜伏屍大罵。
賊回刃均殺之。
卒報,獻忠曰:“誰教你殺他兒子?”曰:“他也罵大王。
”是時二十九日未刻也。
越三月,冷水道人以公死事寄至揚州,公母命其長孫明龍如房,明龍至荊門谒撫院不得見,投呈于刺史堂。
次日過雲口,見缇騎數十輩北去,問誰何,曰蕲水。
蓋是時撫局已壞,逮文燦伏法死西市矣。
後元輔楊嗣昌督師鹿門,明龍候楊出獵岘山歸,訴道左。
越二日,去谷城,途中遇司李範有韬,攜之入鄖,盡出公筆劄付之,命之居守道周養正園,會司農張伯繩移鎮襄陽,命來
初六日賊撤營,東北去,至梁興寨,遇寨主生員梁維中領鄉兵梁光秦等掩襲,生擒賊首李應科,脅從難民劉年等六人,奸細殷士才一人,公命斬之府城。
官生周世權領鄉兵赴援,斬賊首八大王,獲其器械無算,公以犒之。
遂增築一字層台,新建楓香橋,台名靈武,以備兵患,黃岡祝世美為之記。
事聞,擢公知房縣。
公歸揚州省母,攜其次子鳴鸾,倍宜陵人陳宜為仆。
如房時,流賊張獻忠、羅汝才降于經理熊文燦。
文燦為楊嗣昌門生,先為福撫,降大盜鄭芝龍,再為廣撫,除大盜劉香老,由是聲氣通于朝貴,交口譽之。
值朝遣采藥大陰相之,文燦待之厚,酒酣,抵掌談寇亂,壯之,露其銜命意,遂重賂。
言于朝,命文燦總理湖、湘,督師襄、鄖。
文燦複用招海盜之策,加撫流賊。
賊稱陸梁者十三家,惟李自成、張獻忠、羅汝才不受撫。
獻忠部下一賊渠,為首輔韓城之侄,勸其降。
又獻忠為列校時,犯法當刑,總兵陳洪範丐其命。
今洪範與左良玉同讨賊,獻忠遂遺洪範言于文燦,至十一年二月受降。
安插獻忠于谷城,謂之“西營八大王”。
時汝才率其黨白貴、黑雲祥二十餘隊屯房之東西,汝才謂之“曹操”,白貴謂之“小秦王”,黑雲祥謂之“整十萬”。
分支肆虐,公上文請剿,不報,遂或戰或守,擊殺賊妾暨頭目數十人。
賊懼,聞獻忠降,亦求撫而猶豫未決。
公單騎至其營,與汝才歃血盟,汝才遂率所部歸款。
安插房、竹間,解甲耕屯,分營居野。
東關之湯池關、宜陽店、馬欄鋪,為“曹操”安塘排馬處。
過河高墩山、狗兒灣、土地嶺、白窩村,為“曹操營”。
過陽關店通均州,為“小秦王營”。
西關之七裡河、軍馬鋪、廖家巷、雷家灣,為“整十萬營”。
南關之反子口、南闆畈、張家灣、栗花山、大黃溝,氵散堰,至西南深山,北關之石炭、五将山、羅家灣、五龍口,為“曹操營”。
馬欄堰、連三坡通鄖陽,為“小秦王營”。
皆于南關開集,令百姓與降丁一例生理,謂之“撫局”。
諸賊既降,文燦不能撫以威信,惟責其寶賂無厭。
獻忠、汝才等思叛,不肯解甲,亦不受調遣,時出劫掠,谷、房嚣然。
文燦令監軍佥事張大經來谷鎮撫,亦不能禦屯據。
谷縣知縣阮之钿,字實甫,桐城人,往說獻忠,陽應不改。
之钿憂憤成疾,題壁雲:“讀盡聖賢書籍,成此浩然心性,勉哉殺身成仁,無負賢良方正。
”末寫“谷邑小臣阮之钿拜阙恭辭”。
房縣亦民不聊生。
八月,公與主簿朱邦聞、篁将楊道選議戰守機宜;敦請四門參謀舉人向紫垣;南門守正貢士吳廷訓、守副貢士楊爾知、百總孫緻中、袁文;東門守正生員向照、守副生員廖承芳、百總廖一緻、黨守邦;北門守正生員許調鼎、守副生員徐一瑾;百總楊楚文、樂流芳。
西門守正生員雷驚寰、守副生員車渾、百總李三剛、王民化,南門置鼓,東門置梆,北門置鑼,西門置鐘,有警則擊之。
建四門城樓角樓各四,大窩鋪三十六,月城重門八,大炮台四,小炮台十四,牆一百三十丈,城頭垛口一千三百五十二,挑浚城濠五百四十七丈。
五方大旗六,飛虎旗四,燈杆一百二十,大将軍十五位,三眼铳十五門,單眼铳十五門,鈎鐮長槍二百杆,火藥三十五石,鉛子四百斤,五旬而成。
十月,降丁踞西關窺城擄掠,公上文不報。
道選領兵丁鄉勇擊殺其騾馬,炮傷其頭目。
公子鳴鸾,字子強,擐甲入汝才營,謂曰:“若不念香火盟乎?慎毋從亂!”汝才陽諾。
公子知其僞,歸告公,公與道選授兵登陴。
二十二日,安官、居光祖、李大捷奉理憲牌到房;汝才賄安官,令其複命時,僞言公囚安官,意欲反。
事聞,提督李太監題參,行牌告示差官呂鳴瑞等三人,于十七日到房,先往“曹營”,後始進城。
略雲“汝才等數歲萑苻,一朝悔悟,斂九營赤子之心,戢曩時綠林之性,兇殘頓改,殊屬秉彜。
而該縣營叫罵打仗,更拘囚兩院差官,汝該欲反乎?” 谕士民确遵撫局,不得輕啟禍端。
由是民情大懼,半散四方。
公申文待罪。
越日,降丁環逼城下,“曹營”移西關殺掠;踞北關。
公遵文與汝才約,二十四日開集貿易。
差官佯言欲撤城中兵,民間大恐,食亦殆盡,具文乞援。
鳴瑞住賊營,數日乃歸,未向公索報命。
十二年正月初一日,賊分領踞城外十五鄉。
五月初六日獻忠劫谷庫,放囚。
之钿飲鸩未絕,索印,叱之,為賊所刃。
縱火焚燒,脅禦史林鳴球上疏,求封于襄陽,不從,遇害。
十二日理憲文至,令公戒嚴。
越日,獻忠前鋒至房東門,兵查成龍、宋應聘、張文明等對敵,擊斬其将上天龍,遣使缒城乞援于文燦,公至此已乞援八請矣。
刑廳詳曰:“房縣之急,不下睢陽,望救焚而拯溺,不禁大聲而疾呼,若思捧漏而沃焦,可無狂奔而盡氣。
由來霁雲之齧指,進明之擁兵,彥仙之遣人,曲端之衡命,彰彰可考矣。
”治院複曰:“房、竹之間,久稱無事,盤錯方見利器,門下其善所以運量之機。
” 理院複曰:“吾輩當此時勢,勿駭非常之舉,宜收宴如之效。
”守道複曰:“房縣人習于刁訟,一毫小事,匿名歌謠,變亂是非,搖惑人心,向無正氣,縣官緻此,相習成俗。
不佞于門下望之。
”又曰:“上台謂打賊打安官為門下之罪,不過一時安賊之心。
”又曰:“不佞于鄖鎮,猶門下于房縣;不佞籲上台而不能救,猶門下籲不佞而不能救也。
”知府複曰:“彼中情形,繪之紙上,有不堕淚者,非人也。
今日悠悠忽忽,局未易結,彼此相蒙,上下相狃,正不識将來作何底止也?”時賊氛甚熾,乞援又上,至十四請不報。
二十四日,賊大至,獻忠張白幟,汝才張赤幟,俄二幟相雜攻城。
獻忠與汝才手畫口說,獻忠以撫谷監軍張大經檄谕降公。
時大經已降,公大罵,碎其檄。
獻忠遺書要公讓城,公怒曰:“郝老頭可斬,城不可讓!”獻忠攻西門,汝才、貴雲祥攻東北門,獻忠隊下之一丈青、一條龍攻南門。
公命邦聞與百戶魯儒守東門,道選守南門,典史王胤奎守西門,所官張三錫守北門。
西南角樓,公與公子主之;東南角樓,千總張士英督之。
城上燃草投石,賊多死。
賊立雲梯以鈎鈎之,放铳擊斃數百人。
賊掘人墓,取棺戴之首以攻城,又負闆穴城。
城将崩,公子以火油灌之,降石擊傷獻忠左足,殺其馬。
獻忠将引去,公用間入賊壘,陰識獻忠所卧帳,将襲擒之。
二十八日午時,三錫缒一賊上城,北門遂陷。
三錫揖汝才入,道選巷戰死。
大經冠紅纓乘白馬手短槍入,曰:“知縣何在?”嗾獻忠使汝才勸公降,以分其過。
汝才使十騎擁公上馬至“曹營”,時公子散失,公曰:“為求吾兒來。
”汝才使一卒執旗遍求之,時城中殺人如草,積屍如山,求之不得。
營鼓二下,天雨如注,忽傳西南隅有縣公子在,卒排衆而入,公子正與“曹操”幹兒金翅周席地危坐而哭。
卒遣人先報。
甫明,卒偕公子見公,抱頭大哭。
公曰:“汝記家中演《鳴鳳記》耶?”公子曰:“兒不見父,所以苦,見則願從于地下矣!”公以手畫其頸曰:“此下亦不甚恸。
”汝才聞之,流涕曰:“好人好人!”謂公子曰:“不妨不妨!”知公不可屈,欲活公,令避之。
公曰:“豈有避賊知縣耶!”乃與邦聞往見獻忠。
時典史王胤奎為賊所獲,公見獻忠,大罵“死賊”,獻忠怒,命殺胤奎與—守備恐之。
公罵不已,問倉庫銀米安在,罵曰:“有,豈被汝死賊破乎!”大經在旁曰:“公宜觀變。
”獻忠指大經曰:“彼九省監軍如此恭謹,況汝耶!”公罵愈烈,獻忠、大經俱怒叱,曳出西門河上。
忽一騎一人蓬頭垢面,後随一卒,大哭而來,則公子也。
公曰:“好好,來來!”公遂遇害。
公子、邦聞、陳宜伏屍大罵。
賊回刃均殺之。
卒報,獻忠曰:“誰教你殺他兒子?”曰:“他也罵大王。
”是時二十九日未刻也。
越三月,冷水道人以公死事寄至揚州,公母命其長孫明龍如房,明龍至荊門谒撫院不得見,投呈于刺史堂。
次日過雲口,見缇騎數十輩北去,問誰何,曰蕲水。
蓋是時撫局已壞,逮文燦伏法死西市矣。
後元輔楊嗣昌督師鹿門,明龍候楊出獵岘山歸,訴道左。
越二日,去谷城,途中遇司李範有韬,攜之入鄖,盡出公筆劄付之,命之居守道周養正園,會司農張伯繩移鎮襄陽,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