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史官建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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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傳。
前涼張駿時,劉慶遷儒林郎、中常侍,在東苑撰其國書。
蜀李與西涼朝記事,委之門下。
南涼主烏孤初定霸基,欲造國紀,以其參軍郭韶為國紀祭酒,使撰錄時事。
自馀僞主,多置著作宮,若前趙之和苞,後燕之董統是也。
元魏初稱制,即有史臣,雜取他官,不恒厥職。
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著述,而未列名号。
其後始于秘書置著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
其佐三史者,不過一二而已。
普泰以來,三史稍替,别置修史局,其職有六人。
當代都之時,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詢國俗,兼取工于翻譯者,來直史曹。
及洛京之末,朝議又以為國史當專任代人,不宜歸之漢士。
于是以谷纂、山偉更主文籍。
凡經二十餘年,其事缺而不載。
斯蓋猶秉夷禮,有互鄉之風者焉。
高齊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統領者,謂之監修。
國史自領,則近循魏代,遠效江南,參雜其間,變通而已。
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為上士,佐郎為下士,名谥雖易,而班秩不殊。
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獨步關右,王劭、魏澹展效于開皇之朝,諸葛穎、劉炫宣功于大業之世,亦各一時也。
暨皇家之建國也,乃别置史館,通籍禁門。
西京則與鸾渚為鄰,東都則與鳳池相接。
而館宇華麗,酒馔豐厚,得廁其流者,實一時之美事。
至鹹亨年,以職司多濫,高宗喟然而稱曰:"朕甚懵焉。
"乃命所司曲加推擇,如有居其職而缺其才者,皆不得預于修撰。
由是史臣拜職,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成虛設。
凡有筆削,畢歸馀官。
始自武德,迄乎長壽,其間若李仁實以直辭見憚,敬播以叙事推工,許敬宗之矯妄,牛鳳及之狂惑,此其善惡尤著者也。
又按《晉令》,著作郎掌起居注,撰錄諸言行勳伐舊載史籍者。
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會,則在禦左右,記錄帝言及賓客酬對。
後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馀宮兼掌。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書、正字閑于述注者修之,納言兼領其事。
炀帝以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立起居。
遂置起居舍人二員,職隸中書省,如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鹹居其職,時謂得人。
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人,職與舍人同。
每天子臨軒,侍立于玉階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
人主有命,則逼階延首而聽之,退而編錄,以為起居注。
龍朔中,改名左史、右史。
今上即位,仍從國初之号焉。
高祖、太宗時,有令狐德棻、呂才、蕭鈞、褚遂良、上官儀;高宗、則天時,有李安期、顧胤、高智周、張太素、淩季友。
斯并當時得名,朝廷所屬者也。
夫起居注者,編次甲子之書,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記錄,言惟詳審,凡欲撰帝紀者,皆稱之以成功。
今為載笑之别曹,立言貳職。
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詩·邶風·靜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
夫彤管者,女史記事規誨之所執也。
古者人君,外朝則有國史,内朝則有女史,内之與外,其任皆同。
故晉獻惑亂,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
楚昭王宴遊,蔡姬對以其願,王顧謂史:"書之,蔡姬許從孤死矣。
"夫宴私而有書事之冊,蓋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漢武帝時,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馬皇後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宮中,求其職司,未聞位号。
隋世王劭上疏,請依古法,複置女史之班,具錄内儀,付于外省。
文帝不許,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廢置如此。
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傳》。
漢、魏之陸賈、魚拳,晉、宋之張璠、範晔,雖身非史職,而私撰國書。
若斯人者,有異于是,故不複詳而錄之。
夫為史之道,其流有二。
何者?書事記言,出自當時之簡;勒成删定,歸于後來之筆。
然則當時草創者,資乎博聞實錄,若董狐、南史是也;後來經始者,貴乎俊識通才,若班固、陳壽是也。
必論其事業,前後不同。
然相須而成,其歸一揆。
觀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詳不可得而聞也。
至于漢、魏已降,則可得而言。
然多竊虛号,有聲無實。
按劉、曹二史,皆當代所撰,能成其事者,蓋唯劉珍、蔡邕、王沈、魚拳之徒耳。
而舊史載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預其列。
且叔師研尋章句,儒生之腐者也。
嗣宗沈湎曲糵,酒徒之狂者也。
斯豈能錯綜時事,裁成國典乎? 而近代趨競之士,尤喜居于史職,至于措辭下筆者,十無一二焉,既而書成繕寫,則署名同獻;爵賞既行,則攘袂争受。
遂使是非無準,真僞相雜,生則厚誣當時,死則緻惑來代。
而書之譜傳,借為美談;載之碑碣,增其壯觀。
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此其效欤。
前涼張駿時,劉慶遷儒林郎、中常侍,在東苑撰其國書。
蜀李與西涼朝記事,委之門下。
南涼主烏孤初定霸基,欲造國紀,以其參軍郭韶為國紀祭酒,使撰錄時事。
自馀僞主,多置著作宮,若前趙之和苞,後燕之董統是也。
元魏初稱制,即有史臣,雜取他官,不恒厥職。
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著述,而未列名号。
其後始于秘書置著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
其佐三史者,不過一二而已。
普泰以來,三史稍替,别置修史局,其職有六人。
當代都之時,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詢國俗,兼取工于翻譯者,來直史曹。
及洛京之末,朝議又以為國史當專任代人,不宜歸之漢士。
于是以谷纂、山偉更主文籍。
凡經二十餘年,其事缺而不載。
斯蓋猶秉夷禮,有互鄉之風者焉。
高齊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統領者,謂之監修。
國史自領,則近循魏代,遠效江南,參雜其間,變通而已。
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為上士,佐郎為下士,名谥雖易,而班秩不殊。
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獨步關右,王劭、魏澹展效于開皇之朝,諸葛穎、劉炫宣功于大業之世,亦各一時也。
暨皇家之建國也,乃别置史館,通籍禁門。
西京則與鸾渚為鄰,東都則與鳳池相接。
而館宇華麗,酒馔豐厚,得廁其流者,實一時之美事。
至鹹亨年,以職司多濫,高宗喟然而稱曰:"朕甚懵焉。
"乃命所司曲加推擇,如有居其職而缺其才者,皆不得預于修撰。
由是史臣拜職,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成虛設。
凡有筆削,畢歸馀官。
始自武德,迄乎長壽,其間若李仁實以直辭見憚,敬播以叙事推工,許敬宗之矯妄,牛鳳及之狂惑,此其善惡尤著者也。
又按《晉令》,著作郎掌起居注,撰錄諸言行勳伐舊載史籍者。
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會,則在禦左右,記錄帝言及賓客酬對。
後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馀宮兼掌。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書、正字閑于述注者修之,納言兼領其事。
炀帝以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立起居。
遂置起居舍人二員,職隸中書省,如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鹹居其職,時謂得人。
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人,職與舍人同。
每天子臨軒,侍立于玉階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
人主有命,則逼階延首而聽之,退而編錄,以為起居注。
龍朔中,改名左史、右史。
今上即位,仍從國初之号焉。
高祖、太宗時,有令狐德棻、呂才、蕭鈞、褚遂良、上官儀;高宗、則天時,有李安期、顧胤、高智周、張太素、淩季友。
斯并當時得名,朝廷所屬者也。
夫起居注者,編次甲子之書,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記錄,言惟詳審,凡欲撰帝紀者,皆稱之以成功。
今為載笑之别曹,立言貳職。
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詩·邶風·靜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
夫彤管者,女史記事規誨之所執也。
古者人君,外朝則有國史,内朝則有女史,内之與外,其任皆同。
故晉獻惑亂,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
楚昭王宴遊,蔡姬對以其願,王顧謂史:"書之,蔡姬許從孤死矣。
"夫宴私而有書事之冊,蓋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漢武帝時,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馬皇後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宮中,求其職司,未聞位号。
隋世王劭上疏,請依古法,複置女史之班,具錄内儀,付于外省。
文帝不許,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廢置如此。
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傳》。
漢、魏之陸賈、魚拳,晉、宋之張璠、範晔,雖身非史職,而私撰國書。
若斯人者,有異于是,故不複詳而錄之。
夫為史之道,其流有二。
何者?書事記言,出自當時之簡;勒成删定,歸于後來之筆。
然則當時草創者,資乎博聞實錄,若董狐、南史是也;後來經始者,貴乎俊識通才,若班固、陳壽是也。
必論其事業,前後不同。
然相須而成,其歸一揆。
觀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詳不可得而聞也。
至于漢、魏已降,則可得而言。
然多竊虛号,有聲無實。
按劉、曹二史,皆當代所撰,能成其事者,蓋唯劉珍、蔡邕、王沈、魚拳之徒耳。
而舊史載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預其列。
且叔師研尋章句,儒生之腐者也。
嗣宗沈湎曲糵,酒徒之狂者也。
斯豈能錯綜時事,裁成國典乎? 而近代趨競之士,尤喜居于史職,至于措辭下筆者,十無一二焉,既而書成繕寫,則署名同獻;爵賞既行,則攘袂争受。
遂使是非無準,真僞相雜,生則厚誣當時,死則緻惑來代。
而書之譜傳,借為美談;載之碑碣,增其壯觀。
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此其效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