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佩·格·沃德豪斯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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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時,他選擇住在杜爾維治,因為他可以離一所學校近一些,可以聽到闆球棍擊到球時的悅耳聲音。

    本書的高潮是麥克有機會在縣裡一場比賽中打球,為此就随便離了職,值得注意的是沃德豪斯在這裡是同情麥克的:的确,他認同麥克,因為很清楚,麥克同沃德豪斯的關系就如于連同司湯達的關系。

    不過他也創造了許多基本上是相同的其他主人公。

    在這一時期和下一時期的書中,有整整一系列的年輕人,對他們來說,打球和&ldquo保持身體健康&rdquo就是一生有意義的工作。

    沃德豪斯簡直不能想象還有更合适的工作。

    最主要的事是要有自己的錢,如果做不到,就找個待遇優厚的工作。

    《新鮮事兒》(一九一五)中的主人公給一個消化不良的富翁充當體育鍛煉的教練,從而逃脫了低級新聞工作;這被認為不論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升了一個檔次。

     在第三階段的作品中,再也沒有顧影自憐的成分和嚴肅認真的插曲了,但是隐含的道德和社會背景比乍看之下的變化要少得多。

    如果你把伯蒂·伍斯特同麥克相比,或者甚至同早期學校生活故事中踢足球的班長相比,你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惟一真正不同是,伯蒂更有錢,更懶惰。

    他的理想與他們的幾乎相同,但是他沒有能夠實現他的理想。

    在《阿卻的不慎》(一九二一)中,阿卻·莫法姆是介乎伯蒂和早期主人公之間的一種類型:他是個蠢貨,但是他誠實、心腸好、愛運動、有勇氣。

    沃德豪斯從頭至尾都把公學行為準則視為天經地義的事,不同的是,在他後期比較成熟的作品中,他喜歡讓他的人物違背這個準則,或者違心地遵守這個準則: &ldquo伯蒂!你不會扔下哥們不管吧?&rdquo &ldquo是的,我會的。

    &rdquo &ldquo可咱們是一起上學的呀,伯蒂。

    &rdquo &ldquo我才不在乎呢。

    &rdquo &ldquo咱們的母校,伯蒂,母校!&rdquo &ldquo嘿,去他媽的!&rdquo 伯蒂是個懶洋洋的堂吉诃德,不想持矛去刺風車,但是當榮譽要求他這麼做的時候他是不會想到拒絕的。

    沃德豪斯當作令人同情的角色來寫的人物大多數是寄生蟲,他們有些人簡直是低能兒,但是隻有很少幾個可以稱為不道德的。

    甚至尤克裡奇也是一個虛幻的而不是實際的惡棍。

    沃德豪斯的人物中最不道德的,或者應該說最非道德的是傑弗斯,他是當作品格相對高尚的伯蒂·伍斯特的陪襯出現的,英國人認為聰敏和奸詐完全是一回事,他也許是作為這種普遍信念的象征。

    沃德豪斯堅信傳統道德到什麼程度可以從下面這個事實看出來:他的作品中沒有任何地方出現過任何有關性的笑話一類的東西。

    這對一個滑稽作家來說是一種很大的犧牲。

    不僅是沒有葷笑話,而且幾乎沒有什麼可以招人物議的場景:戴綠帽子的情節完全避免。

    當然,大多數長篇小說總含有&ldquo愛情因素&rdquo,但總是保持在輕喜劇的水平上:偷情事件總是不斷發生,還有它所帶來的連帶後果以及它的浪漫場面,但是正如俗話所說:&ldquo結果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

    &rdquo有意思的是,沃德豪斯按其本性是一個鬧劇作家,他居然能夠與伊恩·海伊不止一次地合作,後者是一個表面诙諧而寓意嚴肅的作家,而且是極其愚蠢可笑的&ldquo潔身自好的英國人&rdquo傳統的擁護者。

     在《新鮮事兒》中,沃德豪斯發現了英國貴族身上的喜劇因素,于是随之出現了一系列的滑稽可笑但是&mdash&mdash除了極少數例外&mdash&mdash實際上并不令人可鄙的男爵、伯爵以及諸如此類的人物。

    這造成了一種相當令人奇怪的效果:使得沃德豪斯在國外被認為是英國社會的入木三分的諷刺家。

    因此才有弗萊納裡說沃德豪斯&ldquo取笑了英國人&rdquo的話,這大概是他會對德國讀者甚至美國讀者造成的印象。

    在柏林廣播後,我曾與一個印度民族主義者讨論這些廣播,他為沃德豪斯作了熱烈的辯護。

    他視為毫無疑問,沃德豪斯已投向敵人一邊,而從他的觀點來看,這是應該做的正确的事。

    但是使我感到有趣的是我發現他把沃德豪斯看成是一個反英作家,因為讓英國貴族現了原形而做了一件好事。

    這是一種錯誤,一個英國人是很難犯這種錯誤的,這也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一本書,特别是幽默的書到了外國讀者那裡會失掉它們的比較細微的含義。

    因為十分清楚,沃德豪斯不是反英的,也不是反上層階級的。

    相反,從他的全部作品中都可以覺察到一種無害的、老式的勢利虛榮心态。

    正如一個有見識的天主教徒能夠看到波德萊爾或喬伊斯的亵渎詞句并不真正損害到天主教的信仰一樣,一個英國讀者能夠看到,沃德豪斯創造了名字叫做希爾德布蘭德·斯賓塞·邦斯·德伯格·約翰·漢納賽德·康比&mdash克隆比的第十二世德裡佛伯爵這樣的人物,并不是當真在攻擊社會等級制度。

    說真的,一個真正鄙視貴族封号的人是不會這麼熱衷于寫它們的。

    沃德豪斯對英國社會制度的态度是同他對公學道德準則的态度一樣的&mdash&mdash溫和的玩笑下面掩蓋着不假思索的接受。

    埃姆斯沃恩伯爵之所以可笑是因為做伯爵的應該更有尊嚴,而伯蒂·伍斯特不可救藥地要依賴傑弗斯之所以可笑,一半是因為仆人不應該勝過主人。

    美國人可能把這兩個人,以及其他像他們的人,錯當了被加以惡意醜化的人物。

    因為美國人本來早就是讨厭英國人的,而這兩人符合他們關于沒落貴族的先入之見。

    伯蒂·伍斯特和他的鞋罩[7]和手杖是傳統的舞台上常見的英國人形象。

    但是任何一個英國讀者都可以看出,沃德豪斯是把他寫成一個令人同情的人物的,而沃德豪斯的真正罪過是把英國上層階級寫成比他們實際要好得多。

    在他的全部作品中,有些問題始終給避免了。

    幾乎無一例外,他的有錢的年輕人都是态度随和容易相處的,一點也不貪得無厭:普斯密斯為他們定了調子,他保持了他自己的上層階級的外表,而對所有人都叫&ldquo哥們&rdquo,這樣就填補了社會地位的鴻溝。

     但是,在伯蒂·伍斯特身上還有一點很重要:他已經過時。

    伯蒂是在一九一七年左右構想出來的,實際上屬于比這更早的時代。

    他是一九一四年以前的時期的&ldquo公子哥兒